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2109280 上传时间:2022-04-23 格式:DOC 页数:68 大小:54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doc(6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文 本图 集高青县人民政府2019年01月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图 集高青县人民政府2019年01月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文 本高青县人民政府2019年01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3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3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职能4第三节 城市规模4第三章 县域规划5第一节 区域协调5第二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5第三节 资源约束和底线控制8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13第一节 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13第二节 城市更新19第三节 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20第五章 专项规划23第一节 生态环境建设23第二节

2、 产业发展规划28第三节 历史文化保护30第四节 城市风貌特色31第五节 综合交通33第六节 市政公用设施36第七节 综合防灾减灾42第六章 规划实施46第七章 附则48附表附表2-1高青县发展目标指标体系49附表3-1 县域城乡居民点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51附表3-2 县域城乡居民点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51附表3-3 县域城镇职能及特色规划一览表51附表3-4 建制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51附表3-5县域生态管制要素表53附表4-1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54附表4-2 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与居住人口分布表55附表4-3 中心城区主要学校规划一览表55附表4-4 中

3、心城区主要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56附表4-5 中心城区主要医院规划一览表56附表5-1 中心城区主要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57附表5-2 县域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文保单位一览表57附表5-3 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一览表58附表5-4 县域供水系统规划一览表59附表5-5 县域变电站规划一览表60附表5-6 中心城区供水水源规划一览表60附表5-7 中心城区供水厂规划一览表61附表5-8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规划一览表61附表5-9 中心城区电力设施规划一览表61附表5-10 中心城区消防站规划一览表6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指导高青县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促进高青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

4、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突出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坚持集约发展,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推动城市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集约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5、和宜居性;坚持特色引导、乡村振兴,合理引导小城镇特色化发展,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30年)、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等上位规划;3.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第四条 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8-2022年;远期为2023-

6、2035年,远景至2050年。第五条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1.县域:高青县行政区范围,包括2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分别为田镇街道办事处 、芦湖街道办事处、常家镇、青城镇、高城镇、唐坊镇、木李镇、花沟镇、黑里寨镇,县域面积830.7平方公里。2.城市规划区:包括中心城区、常家镇部分区域、大芦湖水源地和台湾工业园,面积148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北至田横路,东至旧镇路,南至天坛路,西至西外环路,面积为45.85平方公里。第六条 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乡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

7、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第七条 城市发展目标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建设经济繁荣、全域一体、特色鲜明、和谐幸福、生态宜居的美丽高青。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指标体系。(见附表2-1)第八条 发展战略1.生态优先,底线思维,锚固核心生态空间树立生态优先、底线思维的整体发展思路,对核心生态资源进行空间界定,针对对每一类生态空间,进行具体定点、定位、定桩,划定生态控制线,实现生态控制线的空间坐标落地,保护以黄河、小清河为屏障的县域整体生态格局。2.统筹协调,多规融合,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协调自身发展与淄博市及周边县市之间在生态保

8、护、产业布局、设施配套、交通联系等方面的关系;统筹城乡人口与用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小城镇特色引导,积极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城乡共荣发展;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各部门规划的多规融合实践。3.区域协同,创新引领,打造绿色产业基地在现有的产业发展基础上,区域协同差异化发展,创新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寻求高青未来产业发展的突破点和亮点,依托淄博市北部绿色生态屏障的优势,建设绿色、健康产业基地。4.集约高效,智慧建设,打造田园宜居宜游城市树立“精明增长”、“智慧城市”的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优先的发展底线,严格控制城市增长边界,积极推动老城区及城中村的城市更新

9、,形成集约紧凑的城市空间格局。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对于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采用生态穿插、组团发展的布局模式,保证城市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打造田园宜居的城市生活。第二节 城市性质和职能第九条 城市性质以发展绿色健康产业为主的滨河生态园林城市。第十条 城市职能淄博市域次中心城区市;中国白酒名城;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新材料、电子信息及先进装备制造基地;温泉康养度假胜地;高青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第三节 城市规模第十一条 人口规模规划至2022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6万人;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

10、23万人。第十二条 用地规模规划2022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2.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41平方米/人。规划203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6.4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5平方米/人。第三章 县域规划第一节 区域协调第十三条 加强与周边县市协调发展按照淄博市“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统合”的总体框架,强化“融入淄博、接轨黄三角”的发展理念,积极参与周边区域产业分工与协作,强化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融入淄博半小时交通圈,构建高青通达济南等重要城市的一小时交通网络,加快推动长深高速西延线的规划建设,强化县域东西和南北向对外交通通道建设,加强与周边城市联系。协调与桓

11、台县及滨州市周边县区相互关系,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差异化发展,打造淄博市域次中心城区市。第十四条 区域功能协调依托区域发展轴线,在产业合作、旅游业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区际管理协调等方面,重点对接淄博市、滨州市发展,加强与周边市、县(区)相衔接,共建一体化发展的区域新格局。重点发展高效绿色农业、健康制造业、温泉养生和文化休闲旅游业等自身优势明显的产业。第十五条 区域资源协同保护加强河流等跨区域生态资源的协作保护工作,建立跨区域污染治理协商机制。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实施黄河、小清河等跨界河流的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河流沿岸的污染排放;加强与周边市、县(区)域接壤地区在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方

12、面的协调,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第二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第十六条 县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至2022年,全县人口规模达到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7万人,城镇化率为54.0;至2035年,全县人口规模达到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0万人,城镇化率为75.0。第十七条 县域用地规模规划至203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83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42平方公里。第十八条 县域城乡体系规划构筑“中心城区特色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层次的县域城乡体系,集聚优化中心城区,合理引导小城镇特色化发展,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积极建设美丽乡村。第十九条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构筑“一心两轴多点”的县域

13、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一心:即中心城区;两轴:沿芦湖路、高淄路南北向城镇发展主轴线;沿潍高路、青马路东西向城镇发展次轴线;多点:包括三个重点镇和四个一般镇。第二十条 县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构筑“中心城区+特色城镇+美丽乡村”的县域城乡体系,其中城镇按照三级进行引导。包括1个主中心(中心城区)、3个重点镇(常家镇、青城镇和高城镇)、4个一般镇(唐坊镇、花沟镇、木李镇和黑里寨镇)(见附表3-1)。第二十一条 县域城镇规模结构县域城镇规模分为3级:1座23万人的 型小城市(县城);3座1.5-5万人的小城镇(常家镇、青城镇、高城镇);4座1.5万人以下的小城镇(唐坊镇、花沟镇、黑里寨镇、木李镇)。(见附表

14、3-2)第二十二条 县域城镇职能结构与特色引导县域城镇职能分为4类,包括2座工业主导型,1座工贸结合型,1座现代物流型,3座生态农业型。在职能类型的引导下确定各乡镇的特色主题及产业重点。(见附表3-3)第二十三条 乡村振兴建设引导保护和保留乡村地区的资源环境、地形地貌、生物多样性,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营造良好的乡村地区环境。注重彰显乡村特色,在地形地貌、建筑环境、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传承、挖掘和培育乡村特色。因地制宜,分类进行建设引导,提出差别化发展引导要求,夯实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可实施性。逐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功能,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

15、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建成覆盖城乡的公用设施网络,实现城乡各类设施共建共享、城乡联网,实现设施的城乡均等化。反对乡村地区建设大拆大建,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分期、分类逐步实施村庄布局,将村庄布局由“终极蓝图式”转变为“动态发展式”。规划结合县域自然及历史文化保护,结合全域旅游的发展,进行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其中黄河沿岸村庄、艾李湖周边区域村庄、小清河沿岸村庄根据周边环境整体定位进行重点塑造;保护青城镇西北街村、高城镇西关村两处省级传统村落。第二十四条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中心城区-建制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3个层次,分别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

16、理、商贸金融邮电等设施类型进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构建覆盖全县域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建制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见附表3-4)第三节 资源约束和底线控制第二十五条 水资源保护与节约1.水资源保护有效保护高青县有限的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山东省水功能区划保护目标,加强县域水库及其它供水工程措施沿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综合防治,保证饮用地表水源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水质符合国家相应规定水质标

17、准。优先开发县域内水源,加快水利工程的配套完善工程建设,加大大芦湖水库的调蓄能力。重视地下水源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要求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严格控制超采地下水,多途径涵养地下水。加强对农灌用水、景观用水、工业用水等非饮用地表水环境功能的保护,保证非饮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能够满足各类用水需求。2.水资源节约城市建设应遵循“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用水战略,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农业节水方面,主要是通过对大型灌区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改造与续建配套,建设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增加节水灌溉面积,适度降低农田灌溉定额,进一步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工业节水方面,通过调整全市工业

18、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的产业,对现有工业企业加快节水改造,把工业用水年增长率控制在1.6%4%以内;降低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到2022年、2035年,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控制在6立方米、4立方米以内。生活用水节水方面,大力推广节水器具,不同水平年节水器具普及率分别达到95%、100%。3.供需预测预测2035年县域总需水量3.1亿立方米,其中包括农业用水1.97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0.33亿立方米、城乡用水0.61亿立方米(见附表5-4)以及生态环境用水0.13亿立方米。高青县水资源可利用量多年平均为37945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606万立方米,地下水114

19、65.9万立方米,引黄水量25000万立方米,其他(黄河提水)2000万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平水年为(P=50%)36829万立方米,偏枯年为(P=75%)34452万立方米,枯水年为(P=90%)31198万立方米,2035年全县水资源满足需求。4.水源地规划引黄客水作为城乡用水的主要来源,完善供水工程的配套工程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大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使用。第二十六条 土地资源集约使用1.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2.城

20、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相互衔接,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深入落实两图合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3.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对未来搬迁撤并型村庄合理有效的引导搬迁,进行用地的腾挪置换。同时,优化用地结构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4.结合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土地供应重点向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镇倾斜,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5.合理确定城市不同地区的开发强度,提高土地、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通过对建设用

21、地规模、布局、开发次序的控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合理建设项目用地。第二十七条 重要生态要素和脆弱资源1.河湖湿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保护大芦湖湿地、天鹅湖省级湿地公园、千乘湖省级湿地公园三处湿地;大芦湖水库、艾李湖、千乘湖等主要水库、湖泊;黄河、小清河、北支新河、支脉河、干二排、东干排、三号沟、杜姚沟、中店沟等河流。2.永久基本农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保护高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4.818万亩。3.水源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2、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保护大芦湖水库水源保护区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青县空间管制要素分布见附表3-5。第二十八条 三类空间分区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引导和控制城乡开发建设行为。生态空间包括县域内生态保护红线之内的生态用地、其它因保护山水林田湖整体生态格局需要控制一般生态区。规划划定生态空间总面积为150.99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18.18%。农业空间包括县域内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空间(不包括与生态空间重叠的区域),村庄居民点用地纳入农业空间。规划划定农业空间总面积为613.

23、9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73.91%。城镇空间包括县域内城镇集中建设区域、有条件建设区、采矿用地以及其它独立的因城镇发展需要规划的用地。规划划定城镇空间总面积为65.76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7.92%。第二十九条 生态保护红线依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包括林地、主干河流、水库等自然边界;一级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区边界;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需要进行规划控制的生态隔离地区、重要的对外交通及市政管线等廊道边界。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2.9%。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所属法定保护区域的保

24、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项目应拆除或者关闭退出。第三十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为基础,按照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面积498.79平方公里(74.818万亩),占县域总面积60.04。第三十一条 城镇开发边界按保障城市功能完整、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形态和布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有条件建设区应结合城镇规划和重点储备项目潜在用地方向,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进行划定。规划

25、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面积78.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9.45。有条件建设区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25%。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第一节 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第三十二条 用地发展方向规划确定“北接、南进、西优、东延”的空间发展策略,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以向东向南发展为主。北接:常家镇驻地生活服务等功能南移,进一步与中心城区衔接。南进:向南跨过北支新河发展,壮大城市规模,为城市远景发展储备空间。西优:西部老城区通过城中村改造、工业用地置换进行优化提升。东延:向东在现状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延展,作为城市建设的又一重点区域,但是基于大芦湖水库的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城市增长边界,主要发展杜姚沟以西区域。第三十三条

26、 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片区”的布局结构。“两心”为老城商业中心和新区行政文化中心;“两轴”为沿黄河路和芦湖路的城市发展轴线; “三片区”为老城片区、南部新城片区、经济开发区。根据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确定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布局。因为工业用地在县域内中心城区、常家镇、高城镇统筹布局,通勤人口在县域内综合平衡,主要在县城进行居住配套,所以县城工业用地比重低于规范标准,居住用地比重略高于规范标准。(见附表4-1)第三十四条 分区功能布局与重点发展指引1.老城片区老城片区位于北支新河以北、国井大道以西、西外环路以东、田横路以南区域,以黄河路为轴线,以商贸服务、文化娱乐、生活居住为主的城市功能片区。

27、老城区应实施有机更新,优化用地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疏解老城工业企业向经济开发区转移,推动商业业态多元化,重点发展商贸零售、餐饮住宿、教育文化等服务业;加强沿文化路、青城路等商业街的道路景观改造,突出特色商贸步行街和集中商贸中心的建设。推进黄河路以北、芦湖路以西等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和老旧街区整治,着力优化老城居住环境,提升老城生活环境品质,体现田镇老镇区结构形态和风貌。加强公共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优化提升;加大老城区路网密度,完善道路系统内的断头路,形成完整城市道路系统。重点开发一中周边地区,完善芦湖路以东城市功能,形成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功能完善的居住片区。挖掘城市历史

28、文化特色,增加公园绿地、广场和公共服务设施,构建魅力老城区。2.南部新城片区南部新城片区位于北支新河以南、南环路以北,旧镇路以西,干二排以东区域。该片区为城市空间重点拓展区域,是体现高青水环绿网、城景相融的现代化城市新区,彰显城市特色的主要承接地,是以行政文化、商业金融、生活居住、温泉旅游服务为主的城市功能片区。按照“系统完整、设施完善、配套齐全、打造亮点”的原则,完善新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新城区人口吸纳能力。突出新区特色,通过大绿化、大空间及水系景观组织,构筑现代化滨水城市新区。突出沿北支新河景观带及南北向行政文化公共轴线建设,形成南部新城区标志性地段。突出干二排、南环路、国井大道、开泰

29、大道等沿路水网的建设,结合商业娱乐、文化休闲、温泉旅游等功能,形成南部新城区特色性地段。居住用地住宅开发与景观建设相结合,建设居住景观优美、设施配套完善风貌特色突出的高端居住片区。3、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位于北支新河以北、国井大道以东、杜姚沟以西区域,以产业发展为主、生活居住为辅的功能片区。完善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布局,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促进食品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链条发展,建设低碳环保及循环经济示范园。完善基础设施及产业服务设施,黄河路以南、锶泉路以西进行工业用地的置换,打造现代化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强沿国井大道、开泰大道、扳倒井路河道水网的建设和绿化景观的塑造,提升园区环境品质。第三十五条 居住

30、用地1.居住用地规模与布局规划居住用地912.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54%,人均39.7平方米,规划形成7个居住组团(见附表4-2)。2.住房保障建立和优化以重点发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要求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为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至203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比重不低于新开发居住用地和旧城改造项目用地的20%。保障性住房布局应遵循“均衡分布、便于出行、配套齐全、规模适中”的原则。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以集中建设为主,以配套建设和分散收购为辅。独立项目宜布局在连接就业岗位集中区的交通要道周边或产业区

31、附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以就近为主,异地建设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第三十六条 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形成县级、片区级和社区级三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实现公共设施空间均衡布局。1.县级中心规划两处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为老城商业商贸中心和新城行政文化中心。老城商业商贸中心位于中心路、文化路、青城路周边区域,集中布置商业服务设施,形成全县商业商贸中心;新城行政文化中心位于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两侧区域,集中建设市民服务中心、文博中心、体育中心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2.片区级中心规划三处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位于老城片区、南部新城片区和高青经济开发区。老城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东邹路、黄河

32、西路交叉口周边区域,南部新城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长江路、汤泉路交叉口周边区域,高青经济开发区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位于黄河东路以南、国井大道以东区域,三处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均集中布置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设施。3.社区级中心设在居住区内,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配置公共设施项目;根据社区发展趋势,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第三十七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9.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93%,人均建设用地9.11平方米。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8.06公顷。整合城区原有行政办公用地,在南部新城区集中建设县级政务中心,形成办公相对集中的行政中心面貌。2

33、.文化设施用地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2.69公顷。应建立健城市级、片区级和社区级文化设施,形成布点周全、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位于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南,结合新城区行政中心的建设综合考虑。主要建设城市文化艺术中心、规划展览馆等设施。图书文化中心:位于芦湖路以西、黄河路以北,为工业置换用地,结合图书馆建设打造高青图书文化中心。其它文化设施:按照公益设施均好化的原则,居民文化设施用地结合城市主要滨水公共绿地及休闲广场建设,最大程度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3.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26.69公顷。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水平。规划保留和提升改造高青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

34、开泰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集中新建一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规划党校在现状基础上扩建提升加强基础教育设施资源配置的均衡化和办学质量的均等化。规划远期共设置高中2所、中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8所。中小学布局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一定范围内确定位置。(见附表4-3)教育设施的设 置应强化安全性、环保性,中小学、幼儿园不能设置在地震、地址榻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认为风险地段和污染超标地段,应当远离集贸市场、娱乐场所、高压变配电所、殡仪馆等,与污染源、危化品、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4.体育用地规划体育用地7.77公顷。完善体育设施配置与布局,逐步增加体育设施数量,方便市民就近使用

35、设施。规划城市级体育用地2处。一处为保留和提升改造位于黄河路与青苑路交叉口东南的高青县体育馆;一处新建位于芦湖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的新区体育中心,应配置综合体育馆、游泳馆、标准田径场等设施。 (见附表4-4)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1.17公顷。在老城区以提高和改建各类医疗设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主,在新城区建设中要同步配建各类医疗设施,满足市民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根据人口规模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保留和提升改造高青县人民医院、高青县中医医院;规划新建一处综合性医院,位于芦姑路与南外环路交叉口东北。其他规划的医院以设置社区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36、、民营医疗机构为主。(见附表4-5)6.社会福利用地规划社会福利用地3.18公顷。规划两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分别位于国井大道与南外环路交叉口西北、青苑路与黄河西路交叉口西北。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殡葬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养老、家庭养老体系。第三十八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0.36公顷,商住用地382.71公顷。遵循商业自身发展规律,统筹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基于互联网时代电商发展的需要,构建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生活资料配送系统,形成城市级、片区级和居住区商业网点三级商业网络体系。1.城市级商业中心

37、规划1处城市级商业主中心,位于田镇街、文化路、希望路、蒲台路围合区域,应优化完善区内商业业态,通过土地置换,增加商业用地,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超级市场、餐饮住宿、专卖店、连锁店、精品店等商业业态,可结合旅游、休闲、环境改造,积极开拓步行街区与商业广场。2.片区级商业中心规划4处片区级商业中心。其中扳倒井路以北、国井大道两侧,利居路以西、黄河路两侧,这两处主要发展各类专业市场,形成集中的以果品、木材、农用物资、五金机电等为主的专业配送区;黄河东路以南、国井大道以东区域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务办公、贸易咨询、酒店娱乐等现代服务业;长江路、汤泉路交叉口周边区域结合绿化水系塑造特色商业街区。3.居住区

38、商业网点结合居住区规划,按照“远近结合,新旧结合,分级安排,有序更新”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标准配建商业设施。在新区建设中,优先安排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小型商业设施用地;老城区中,加快配套完善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小型商业设施用地,增强老城区的活力。第二节 城市更新第三十九条 城市更新重点地区西起东邹路,东至芦湖路,南至北支新河,北至扳倒井路。第四十条 更新目标优化城市职能、疏解人口密度、改善生态环境、重塑城市活力。第四十一条 更新策略1.加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职能。进一步完善老城区的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老城区商业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以商业金

39、融、信息咨询、休闲娱乐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优化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健全老城区的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系统,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改善老城区的交通状况,全面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文化功能。2.调整工业用地布局,优化空间结构。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搬迁老城区内效益差、占地面积大、污染重的工业企业,置换成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一步提高城区的环境质量和居住用地的使用效率。加强工业企业原址再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禁止未经场地污染调查、环境评估或存在环境风险的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直接开发利用。3.调整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地区。采取多种措

40、施,在规划期内稳步推进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和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4.调整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设施布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搬迁整治危险源。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源,应实施搬迁,限期排除;对于城市高风险设施,应加强整治和管理,确保城市安全;对于影响消防安全布局的建筑物应予以迁移或改造。5、加强老城环境综合整治,优化老城生态环境。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通过城市用地功能的调整,加快老城区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第四十二条 棚户区改造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提升城市整体效益为目标,深入研究问题的矛盾实质和发展规律,采取就近改造、搬迁改造、局部改造、综合整治等

41、多种方式实施。重点完成老城区内田镇旧村、石坡庄村、付家村、尹家村、沙高村、李官庄村、宋旺村、赵家村、周陈村、侯家村、司家管村、魏家堡村等城中村和棚户区的房屋征收、旧址腾空及安置房建设任务。低层与多层混杂的七、八十年代的居住区,重点以提升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为主;以低层平房为主的居住区,以拆建为主,重建良好的休闲、居住环境。新建居民区按照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应当与居民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第三节 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第四十三条 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目标结合人防建设,通过对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进一步从地下空间层面合理有序的组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缓解城市

42、交通,提高居民生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到2035年,把高青建设成为用地集约、运行高效、环境优美、综合防灾能力强,地下、地下协调发展的立体城市。第四十四条 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地下空间的规划要重视以人为主体的空间感受,营造一个方便、安全、舒适、宜人的地下空间环境。2、地下与地上协调原则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城市功能从地面向地下的延伸,必须充分考虑地上与地下的关系,分析城市各类功能对空间的要求,做到地下、地上资源统一规划,上、下部空间协调发展。3、平战结合原则城市地下空间作为城市防灾和防护的空间,平时可提高城市防灾能力,战时可提高城市防护能力。为了充分

43、发挥城市地下空间的作用,应做到平时防灾和战时防护相结合,实现平战结合。4、发展与保护相结合原则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是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地下空间资源一旦开发就不可能回到原来的状态,其过程是不可逆的。必须科学的制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5、分期实施的原则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远近结合、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使得地下空间规划有较强的指导性、现实性和操作性。第四十五条 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重点地区确定高青县地下空间开发重点地区为新城中心区,老城区更新改造要充分考虑地下空间开发需要。新城中心区地下空间重点建设片区:结合新区开发,同步推进长江路以南、芦湖路以

44、东和国井大道以东、长江路以北区域地下空间建设。地下空间规模及功能应与地上相协调,以商业服务、娱乐、停车等为主,推动地上-地下的联动发展。鼓励片区中心地下空间的建设。老城中心区地下空间重点建设片区:依托老城区改造,推进老城区地下空间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的联系,建设地下步行系统,以此为基础串联周围公共服务设施地下部分,形成集商业服务、娱乐、地下医疗、停车等功能为一体的地下综合体;通过人车分离缓解地面交通矛盾,公共停车场优先考虑地下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第四十六条 地下空间设施规划1.地下公共空间地下公共空间的布局要结合地面商业服务设施、城市广场来布局。建设内容以地下商业街、地下商场、地下体育、文化设施

45、等为主,同时兼顾与其它功能的衔接。2.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分为地下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重点考虑结合城市各级中心区、商业区以及就业岗位密集地区来布置。城市中心地区,配建停车场中地下停车场的比例不少于80;其他地区地下停车设施停车比例可适当降低,原则上不少于403.地下市政公用设施系统逐步实现市政管线共沟化。重点在各中心区、新建居住区研究管线共沟化,包括电缆沟及综合管廊等形式。在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地区和商业中心区,积极利用地下空间安排市政基础站场、环卫设施及物流运输等设施。在新建居住区、大型公建区建设地下雨水收集池及中水处理设施。4.地下防空防灾设施系统大型地下公共空间开发

46、宜兼顾防灾功能,平战结合。对新建居住及公共建筑应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地下掩蔽工程。地下道路、地下步行通道等战时作为地下疏散干道,连通平战结合的大型地下公共人防工程,形成地下防空防灾网络。对于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进行适当修缮加固。第五章 专项规划第一节 生态环境建设第四十七条 环境保护目标1水环境保护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二级标准要求。3.声环境保护目标:中心城区噪声年均值控制在65dB以内。4.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00%,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5.城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园区环境监控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突出环境问题、园群关系妥善解决,第三方环境服务、绿色供应链全面推广。第四十八条 环境影响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质量与气象条件及污染源的空间分布直接相关。影响未来城市大气环境的工业污染源、交通流动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等各类大气污染源的空间位置由城市规划所决定,污染负荷总量与城市的定位、产业的结构和人口的规模密切相关。规划高青未来建设以发展绿色健康产业为主的滨河生态园林城市,产业呈园区集中布局,其中重要工业污染源企业分布于县城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文案大全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