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w**** 文档编号:9798204 上传时间:2022-04-0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4.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看法(国办发2022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看法(甘政办发2022108号)精神,助力推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提高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应,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家庭为主、属地管理、政策引导、科学规范、普惠优先、分类指导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原则,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进行科学规范引导,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气的主动性,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

2、业单位、个人多方参加,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各县区在主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至少建成1所符合当地实际、形式多样、达标规范、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意。 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服务标准、支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市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意。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和指导家庭开展婴幼儿照护

3、 1.全面落实甘肃省人口与安排生育条例女职工特殊爱护规定,探究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连接的育儿假、产休假。激励用人单位实行与本人协商、供应哺乳条件或更加敏捷的方式和措施,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建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供应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2.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妇联、安排生育协会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依据辖区内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家庭课堂、“互联网+”等方式,为家长、婴幼儿照护者供应婴幼儿科学照护指导和相关学问培

4、训,增加家庭科学育儿实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团市委、市计生协会、市总工会) 3.仔细贯彻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方针,市、县区疾病预防限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与教化机构的对接,以儿童保健工作为依托,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大力开展宣扬教化,努力为婴幼儿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限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养分、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平安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 4.县区政府要根据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

5、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平安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运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做好公共活动区域的设施和部位改造,创建平安、相宜、符合标准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5.各县区要依据实际,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6.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

6、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连接,发挥综合效益。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7.激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实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通过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家政和物业等企业,兴办和运营公益性、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引导、培育、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8.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挖掘社区空余场地资

7、源,根据社区适龄人口数,合理规划和布局,供应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可托付符合条件的托幼机构承接公益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居民家庭供应多层次、多样化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9.发挥工会、妇联等组织作用,加强单位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实力。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供应婴幼儿照护服务,与驻地街道、社区共同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供应多种形式的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旁边居民开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 10.加强照护资源的统筹,主动推广“托幼一体化”建设,科学规划幼儿园的数量

8、,激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托班规模,招收至岁幼儿。加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政策扶持,激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责任单位:市教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11.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依据家庭需求,供应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供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2.县区政府要将须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

9、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3.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选址应在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居民相对集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方,避开、远离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场所。可结合住宅配套设施、商务办公、教化、科研、文化等建筑综合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4.新建、改建、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国家相关抗震标准的规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15.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室内装修必需符合

10、平安、卫生、环保、消防等要求,根据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平安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人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 16.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合理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育婴师、保健员、保育员、养分员、财会人员、保安员等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以及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职业道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依法依规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服务 17.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到

11、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到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企、事业单位开办面对本单位职工适龄幼儿的免费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按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注册程序办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18.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动态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刚好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刚好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

12、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19.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干脆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化局) 20.必需根据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及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根据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平安监管,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婴幼儿平安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

13、构) 21.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年检制度,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形成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违法信息纳入省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执业校验和专项检查,每年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按事权组织相关部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者,由发证机关收回登记注册书,并发布公告。凡未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峻平安隐患的机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依法惩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2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限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

14、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询问服务和监督检查,预防限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激励和支持社会力气举办社区托育服务机构,激励县区政府通过实行供应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气开展社区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实惠政策的公告精神。 (二)强化用地保障。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安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安排要

15、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严禁和杜绝涉嫌污染的地块供应和用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激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书目的,可实行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三)强化队伍建设。依托陇南市卫生学校依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依据国家培育目标和培育安排,将婴幼儿照护专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支持市级医疗机构和职业院校建立一批婴幼儿照护、孕期心理健康疏导服务技能培训基地。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高等院校、职业院校

16、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毕业并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工作人员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民办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应依法交纳从业人员各类社会保险,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四)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主动作用。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细化任务、落

17、实措施,加快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化、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安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平安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机构服务质量、平安保障等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和质量跟踪,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平安事故的,要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 (四)强化宣扬引导。各县区要主动宣扬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营造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主动探究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成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覆盖率和群众满足率。 第13页 共13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