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1564****418 文档编号:96667689 上传时间:2024-02-2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视治理暂行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视治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 法、城市商品房预售治理方法建设部令第 13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2353 号,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其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出、使用及监视治理,适用本方法。第三条 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视治理遵循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视、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治理部、中

2、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以下简称北京银监局共同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具体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治理部负责指导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3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商业银行应当依据监管规定和有关内部治理制度协作做好相关工作。其次章一般规定第五条 本方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 ,是指购房人依据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并对其中用于工程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监管,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第七条 房地

3、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在预售方案中明确预售资金监管的以下事项:1、工程工程建设费用;2、工程用款打算;3、选定的监管银行,并提交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4、专用账户名称、账号;5、涉及其他状况。取得预售许可后,上述事项应当在售楼场所公示。第八条 工程工程建设费用应依据工程所需的建筑安装、材料设备、配套建设和代征代建等费用确定。其中,住宅工程 应包括北京市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根底设施、公共效劳设施同步交付使用治理暂行方法京建法 202399号,以下简称同步交用方法规定的住宅与市政公用根底 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到达同步交付使用条件所需的建设费用。

4、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据工程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工程用款打算。用款打算应依据地下构造完成、结 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并到达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 移登记的条件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并合理确定每个 节点的用款额度。完成初始登记并到达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节 点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工程工程建设费用的 5%。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确定工程的监管银行。依照同步交用方法进展分期建设的,每一期内的工程,只能委 托一家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在监管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并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5、格式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营业治理部、北京银监局共同拟定。第十一条工程预售过程中,监管银行原则上不得变更。第十二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预售许可时,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工程工程建设费用,参照本区县建设工程综合造价状况以及该工程的交付使用条件等核定需重点监管的工程工程建设费用额度以下简称重点监管额度。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并备案的,相应费用可凭已备案的工程建设合同在相应节点前提前支 取,但不得超过节点用款额度。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赐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所担保的工程款额度,可以从重点监管额度中相应抵扣,但其抵扣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

6、额度的 20%。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标准房地产开发工程工程保证担保的暂行方法的通知京建法2023134 号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抵扣。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商定分期付款,并签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的分期付款格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 分期付款额度视同纳入监管的预售资金。第三章 监视治理第十六条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购房人申请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供给专用账 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第十七条监管银行觉察商品房预售资金未进入专用账户的,应当告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应当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专 用账户状况进展监视,并可对工程进度进展实地核查。第十八条进入专用账户的预售资金数额超过重点监管额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监管银行申请将超出局部转出, 优先用于工程建设。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金使用节点申请使用监管资金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监管银行提出书面申请:1、地下构造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位签字的地基与根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2、构造封顶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 字的主体构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3、竣工验收节点,提交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签 字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依照本方法第十三条规定在相应节点前提

8、前支取资金的, 提交与相关施工单位签订的已备案工程建设合同。其次十条 监管银行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展审核。符合本方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资金使用条件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拨付资金;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其次十一条 入账资金未到达重点监管额度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向监管银行申请退回相应购房款,监管银行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拨付。入账资金超出重点监管额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结算退款。其次十二条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

9、公示已批准预售工程的建设方案、工程进度状况等。购房人可以通过市、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其次十三条 预售工程完成初始登记并到达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向监管银行申请解除资金监管。监管银行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终止监管协议,解除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其次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书面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专用账户内的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并启动应急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监视专用账户内资金的使用:1、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的;2、预售工程存在

10、严峻质量问题的;3、预售工程未按期交付使用的;4、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应当暂停拨付的其 他情形;5、其他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第四章 法律责任其次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全部开发工程的商品房预售,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 以公示,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1、违反本方法规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2、未依照本方法规定准时将贷款转入专用账户的;3、未依照本方法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4、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躲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 其次十六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给虚假证明或实行其他方式帮助房地

11、产开发企业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由市 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系统,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或区县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相关治理部门予以处理。其次十七条 对违反本方法规定擅自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其次十八条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银行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其次十九条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工程,依照本方法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