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业教育“2+2+2”贯通培养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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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冀教职成函20232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教育2+2+2”贯通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有关 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 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和河 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 干措施(冀教职成2023)2号)精神,推进我省职业教育“2+2+2” 贯通培养创新模式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职 业教育“2+2+2”贯通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河北省教育厅2023年6月20日河北省职业教育“2+2+2”贯通培

2、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原则】为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充分发 挥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 立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动我省职业教育“2 (中职)+2 (企业)+2 (高职)”贯通培 养(以下简称“2+2+2”贯通培养)项目健康有序开展,依据国 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按照“聚焦产业、聚焦技能,重视生源、 重视质量,联合申报、联合实施”原则,结合职业学校和合作 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含义】职业教育“2+2+2”贯通培养是指由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 企业联合开展“中职

3、2年+企业2年+高职2年”的技术技能人 才贯通培养,为企业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就业和 发展提供服务。第三条【项目申报】“2+2+2”贯通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由省 教育厅定期组织。原则上中职、高职与企业选择相关岗位相互适宜的专业开 展对接,联合申报“2+2+2”贯通培养;企业、中职、高职的地 理位置原则上应在同一区域(如同一市域)。中职优先选择县级 职教中心。经省教育厅批准,若干企业可组成培养联合体。第四条【企业选择】通常选择县域或市域内优质企业,重 点从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学徒员工预期接纳量以及员工薪酬待遇和稳定性(离职率)等 多角度综合考察。多年开展校企

4、合作的制造类实体企业优先。 企业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第五条【联合培养协议】中职、高职与企业遵循责任共担、 合作共赢的原则,自愿签订并履行“2+2+2”联合贯通培养协议, 明确职责与分工、权力与义务、遇到不可抗力情况或争议的解 决办法等。三方共同制定联合贯通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以有效 达成中高职与协议企业联合培养,学生完成中职学业后,符合 中职毕业要求的如期升入高职,继续与协议企业联合培养;学 生完成高职学业、符合毕业条件后,原则上在协议企业就业。如无特殊情况,学生和企业均应遵守协议约定,学生继续 留在企业工作,企业接收学生就业。第二章招生宣传第六条【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后,“2+2+2”贯通培

5、 养项目方可招生。每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批准的项目 招生计划数为准。不得超项目超计划招生。第七条【宣传企业】通过推介会、咨询热线、组织家长学 生参观等形式,宣传企业良好形象,明确学生发展定位。鼓励 招生环节在企业内实施。第八条【招生职责】招生以企业为主导、中职为主体、高 职共同参与。三方联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按 照适岗适用原则制定招生选拔办法,企业具有一票否决权。第九条 【破除“唯分数论”】坚决破除以文化成绩录取的 “唯分数论”弊端。按照适岗适用原则,按照中考成绩制定最 低控制线,采取面试、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形式,优 先选拔适合企业和岗位未来需要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为

6、确保公 平公正,使得录取学生能够适应企业岗位,并愿意长期在企业 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招生报名前学校与企业应制定面试、技能 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计分、考核、录取办法或实施方案。可视情况在中考或中考成绩出来之前组织学生预报名,并 对预报名学生进行选拔,通过的学生再填报2+2+2贯通培养学 校及相关专业,以尽可能防止学生错过普通高中或其他中职学 校录取。第十条【签订协议】中职招生即企业预招工。录取通过后, 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签订企业预备员工学徒制联合培养协 议(以下简称预备员工培养协议),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学生中职毕业后,对考核合格并符合转段条件的学生,企 业与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签

7、订劳动合同,企业、高职与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要求签 订学徒培养协议。以上协议内容要在中职招生前向家长学生宣讲清楚,主要 内容要在预备员工培养协议中注明。其中要明确:学生中 职毕业后,被企业录用为正式员工应符合的条件,企业与学生 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期限;未被企业聘用、未签订劳动合同和 学徒培养协议的,将不能获得相应高职入学资格,须退出“2+2+2” 贯通培养;企业的承诺及企业录用学生为正式员工提供的工作 环境、薪金待遇等方面条件;实习实训岗位工作条件;企业与 学生双方违约的处理办法,遇到不可抗力情况或争议的解决办 法等。第十一条【学籍注册】学籍注册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中 职、高职应按

8、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及 时办理“2+2+2”贯通培养学生的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第1-3 年注册为中职学籍,第5-6年注册为高职学籍。第6学期末, 校企三方联合组织转段升学考核,符合条件的于第5年转录为 高职学籍。中职或转段高职录取与学籍注册时均需加盖联办学 校公章、注明为“2+2+2”贯通培养。学籍注册后不得擅自调整。 不在“2+2+2”贯通培养学籍信息库中的学生,未来无法注册高 职学籍,故不能到高职就读。第三章培养工作第十二条【培养方案】根据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 和合作企业工作岗位实际需求,高职与中职和企业共同制定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总体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明确

9、分阶段 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考核评价办法及 标准;共同开发建设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共同制定贯通 培养管理办法,合作实施教育教学。中职、企业、高职的教学内容要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实 现深广度递进;教学实施要协调配合,关注各方需求,体现 “2+2+2”贯通培养的优点。第十三条【培养三阶段】“2+2+2”贯通培养项目原则上共 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第1-2学年):重在培育学生政治认同、职业精 神、法治意识、健全人格、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打好文化基 础、专业知识与技能基础,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由 中职学校培养,企业配合,以德育、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学习为主。第二阶

10、段(第3学年、第4年):重在培养学生优良的职业 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学 生在中职完成前2学年规定的学业后,以企业为主安排为期2 年的岗位学习和实践,突出企业学徒制培养,锤炼职业技能, 感受企业文化,养成职业素养,传承工匠精神。第3学年,学生以在企业岗位实训实习为主,掌握岗位技 术技能和工作过程、方法规则、质控标准等,增强沟通与协作 能力,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原则上学生在企业接受师傅指导 的实训和集体培训时间总计不少于450学时,每天岗位学习或 实践总时长不超过企业全职正式员工的工作时长。学生完成中职学业后,考核合格且符合学徒制培养条件的,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

11、业、高职与学生签订学徒培养协议, 而后方可获得相应高职入学资格,于第5年转录为高职学籍。 如未取得高职入学资格,则退出此培养程序。第4年,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后,成为企业全职正式员工, 按照企业规定和劳动合同要求进行管理。第三阶段(第5-6学年):重在加强公共基础和专业理论、 相关职业领域先进技术技能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 生成长为具有终身发展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5 学年起,以联办高职为主,安排2学年学业课程,可以学徒制、 工学结合等方式学习。学生完成高职学业,符合毕业要求的取 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文凭(两年制大专)。原则上毕业学 生留在企业工作。第十四条【公示要求】“2

12、+2+2”贯通培养的各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应招生前在学校官网公布,招生时明确公示给学生和 家长。第十五条【管理与标准】“2+2+2”贯通培养前3学年执行 中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管理规范和学生待遇标准,后2学年 执行高职国家管理规范和学生待遇标准,依据高职国家专业教 学标准,制定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前2学年以中职管理为 主,合作企业配合;第3学年中职牵头、校企共同管理;第4 年以企业管理为主,高职配合。第5学年学生进入高职后,以 高职管理为主,合作企业配合。第十六条【企业实训实习】实训实习是人才培养实践教学 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要创新技术技能实训方 法,技术原理学习与技能训练并重

13、;企业实训实习要遵守职 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企业要尊重学生年龄特点,保障学 生休息时间,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第十七条【淘汰机制】“2+2+2”贯通培养项目要建立相应 的淘汰机制。要严把转段或升学考试质量关,考核合格者方可 转段或升学,未参加转段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转段, 转段或升学结果应在学校官网对外公示。严重违反学校或企业 纪律的,经警告后仍不能改正的,可予以退学或退出“2+2+2” 培养程序处理。第十八条【中断处理】学生因某种原因未获得高职入学资 格,但符合中职毕业要求的,可颁发中职毕业证书。第四章组织保障第十九条【省厅层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主管 副厅长牵头,由职成教处、

14、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等处室和省考 试院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第二十条【各项目领导小组】高职、企业、中职组建联合 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高职院校牵头负责,明确三方职责 和协作机制,形成育人共同体。第二十一条【班主任团队及活动组织】三方各配备一名业 务精湛、责任心强的管理者组建班主任团队,关心指导学生成 长,不断加强班级建设。三方联合举办开班仪式、转段仪式和 毕业仪式。重要活动一般在企业举行。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在招生、录取、转段等 工作中未按程序办理,出现超计划招生、虚假承诺等行为,甚 至出现企业未实质性参与人才培养、对学生未来是否到企业工 作漠不关心、个别学生并未实际到企业实习实训等情况,一经 发现核实,立即要求整改或取消学生或相关培养主体的贯通培 养资格。第二十三条【强化监督】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强化主动监督, 发挥震慑作用,及时发现、预防并处理相关学校和人员违规违 法行为。对管理混乱的单位,给予警告直至撤销贯通培养资格。 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对涉嫌违法 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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