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陪住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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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住制度1 .住院患者家属按照医院规定时间探视,每天探视时间 为周一至周五 15:0020:00,双休日 11:0020:000 新生儿室、传染病患者不得探视、陪住,监护室不得陪住。2 .危重患者的家属持病危通知单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 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3 .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陪护者,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批 准后,发陪住证。4 .在查房和治疗时间,陪护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 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陪护人员外出时, 应与值班医护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5 .探视、陪住人员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文明礼貌, 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翻阅医疗文书及相关资料,不得谈论有碍患 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得将患者私自带出院外。未经允许 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患者用药。(2)探视、陪住人员只准到所探视、陪护的病房,不 得串其他病房。(3)不得使用患者的用具,不得在患者的病床上坐、 卧,以免引起交叉感染。(4)应遵守病房制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病 房内整洁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5)探视、陪住人员发生传染性疾病(含上呼吸道感 染)时,不得探视和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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