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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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保护全省历史文化遗产,全面提升我省文化凝聚 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继承和弘扬三秦文化,现就2019年 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 案:一、指导思想历史文化遗存,是延续历史文脉,保护中华文化基因 的一个重要载体。我省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迹丰富,历 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众多。目前,拥有国家 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n座,中国历史 文化名镇7座,中国传统村落71个,省级传统村落323个,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31处, 还有很多没有发掘和公布。各地要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高

2、 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 地方特色,传承地域文脉,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 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 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二、工作目标(一)积极开展普查核查与申报工作。利用两年时间, 对尚未普查发掘的要深入进行普查发掘,已普查尚未申报的 要进一步进行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要积极申报。本着核查一批,申报一 批的原则,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的申报工作。(二)按时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启动国家和省级规划期 限为2035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 编制工作。国家级

3、历史文化名城,要积极开展“历史城区” 划定工作,加强历史城区风貌整体管控。全省国家历史文化 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历史 文化街区,要将现行保护规划报送住建部备案。(三)扎实推进保护措施。加快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 镇、名村和街区“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反映保护状况的 量化评价指标,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开展历史建筑“确定挂 牌”和“保护利用试点”。启动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 升”工程,科学制定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年度 工作计划。做好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四)加强“月报督查”长效管控。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履行保护监督管控职责,加强历史文化

4、名城、 名镇、名村“月报督查”长效管控工作。三、主要任务(一)积极开展普查核查与申报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普查核查工作。2019至2020年两年时间,各地要组织行业协会和委托大专院校等社会力量,分批次按标准对辖区尚未发掘普查的地方要深入进行普查工作,进 一步发掘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历史文化遗存。已经 普查尚未申报的要进一步对普查情况进行核查工作,及时公 布和报送核查情况和核查名单,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申报条件的要积极申报,到2020年 底全部完成审查报批工作。二是继续推进申报评定工作。首先,各地要积极完成已 普查的52个(名单见附件3)历史街区申报评定工作,请各 地于

5、2019年7月底前向省住建厅报送申报资料,省住建厅 会同省文物局在2019年底前完成历史文化街区评定报批工 作。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发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积极推进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完善省级历史文 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增加市级传统村落和文化旅游名 镇名录。着力提高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品质, 进一步打响陕西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三是按时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报批工作。 2018年9月,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审查一批历史文化名镇、 名村、街区潜在对象,其中,佳县木头峪镇等13个镇、佳 县王家硬镇打火店村等H个村、潼关县古城水坡巷等3个 街区符合条件(详细名单见附件2

6、),符合条件的镇、村、 街区要完善相关资料,于4月底前上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 会同省文物局上报省政府审批。(二)按时完成保护规划编制一是按时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街区规划 编制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 护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856号)要求,2019年, 西安市等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印台区陈炉镇等7个中国 历史文化名镇,韩城西庄镇党家村等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17个(名单见附件1)历史文化 街区,三原县、凤翔县等n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要尽快 启动期限为2035年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

7、019年底前完成 编制工作。2020年上半年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将组织规划 评审,报省政府审批后报住建部及国家文物局备案,并及时 公布。规划编制要严格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全 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历史文化名镇名 村保护规划规范等相关规范,编制保护规划,注重衔接上 位规划,同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增强规划编制的合 法性、科学性、专业性、以及可操作性。二是积极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划定工作。 西安市、咸阳市等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要在2019年 底前完成“历史城区划定工作,探索编制历史城区复兴规 划,加强历史城区风貌整

8、体管控,运用城市设计手段保护 和延续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特色风貌。三是及时完善和报送现行规划备案工作。西安市等6个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印台区陈炉镇等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韩城西庄镇党家村等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及国家历史文化 名城内的17个历史文化街区,要向住建部报送规划期限为 2020年的现行保护规划,并在2019年底前完成报送备案工 作。(三)切实加强保护措施一是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各地市要 加快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 估”的体检评估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反映历史文化遗 产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各地市要 于2019年6月底前将评

9、估制度和量化评价指标报送省住建 厅和省文物局。二是开展历史建筑潜在对象测绘、建档公布挂牌。各地 要按照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 案(建办规函2016681号)要求,加快历史建筑确 定工作进度,确保所有设市城市和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 县在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历史建筑确定工作。2020年全 面启动非历史文化名城县的历史建筑普查和确定工作。2017年,省住建厅开展历史建筑潜在对象普查工作,认 定有583处(名单见附件4)建筑符合潜在对象条件,各市 要认真对潜在对象建筑进行测绘、建档,分批次对符合条件 的建筑上报市政府批准公布挂牌,各地市要于2019年5月 底前将开展历史建筑潜在对

10、象测绘、建档实施方案报送省住 建厅和省文物局。确保在2019年底前完成确定工作。2021 年将全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数据录入数据库,确保与住建 部联网。三是启动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科学制定基 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先地下、 后地上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确定项目安排,采用微改 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持续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宜居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对居 住型历史文化街区,不得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民进行商业、 旅游开发。各地历史文化街区主管部门要制定历史文化街区 综合环境整治提升方案,各城市主管部门于2019年5月底 前统一把方案报送

11、省住建厅和省文物局。四是切实做好“历史建筑”和“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切实加强“历史建筑”和“既有建筑”保留 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做好基本状况调查,制定引导和规范 保留利用政策,加强更新改造管理。各城市要于2019年5 月底前将“历史建筑”和“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 工作方案和制定的相关政策报送省住建厅。2019年,确定汉中市和韩城市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积极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模式及路径,充 分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请结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保护 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于5月底前报送省住建厅和省文物局。(四)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季

12、报督查”和长效管理工作。各地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 实履行保护监督管控等各项工作职责,因保护不力,导致已 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被列入濒危名单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019年5至6月份,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要对全省历 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全面大督查,督查检查名城、名镇、 名村等保护范围的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评估保护范围是否 存在开发建设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及空间尺度的保 护情况,历史城区范围内居住人口数量变化情况。检查不可 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等保护情况,评估是否 存在拆真建假、文物损毁、大肆修建仿古街区等行为及发生 原因。历史文

13、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情 况,评估是否出现大规模突击式整治改造或过度商业开发等 行为。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并设置保护标志,历史建筑修缮保 护是否及时,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是否进行了保护利用, 历史建筑与不可移动文物双重身份是否得到严格保护,历史 建筑活化利用的方式和资金支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历史建 筑上是否存在被刻划、涂污、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等现 象。各设市城市每季度末要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街区及历史建筑等保护管控情况报送省住建厅(“季报督查” 表附后),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对履行保护管控不力的城 市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进行约谈问责。四、工作要求(一)凝聚共识,加强组

14、织领导历史文化遗产,是延续历史文脉,保护中华文化基因 的一个重要载体,一旦损毁,不可再生,各地市要凝聚共识,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部门协作,主动担当,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作为,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弘扬三秦文化。各地要明确职责措施、制定保护工作方案, 评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利用现状,找出问题, 抓住重点,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工作。(二)形成合力,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 渠道筹措资金等方式,积极争取中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完 善投融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产权人对自 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

15、,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保护工 作好的进行资金奖励等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投资方 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挥历史文化遗产旅游价值,以 旅游促保护,以保护吸引旅游,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持续稳定投入。(三)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程序科学评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现状,注重衔 接上位规划与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增强规划编制的 合法性、科学性、专业性、以及可操作性,实实在在做到 规划引领,合理建设,科学保护。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 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保护审批程序,切 实做到审批有尺度,保护有力度,禁止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 风貌及空间尺度等现象。(四)因地制宜,健全规章制度各地要

16、结合保护现状,因地制宜,健全相关地方行政规 章和技术规定,做到一城一策,一街一规,建立切实可行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制度。并加快建立“一 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地方性量化评价指标,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做到因地制宜,不照 搬照抄,不死搬硬套。(五)落实责任,管控保护得力落实责任制度,因保护不力,或开发过度,导致已批准 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被列入濒危名单的,对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保护职责, 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管控要求,加大保护力 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中 华文化基因,促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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