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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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埔区人民政府 2016 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报告2016 年,是我区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第一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广州市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总体要求,以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为契机,切实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优化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明显,全面开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新局面。现将黄埔区 2016 年依法行政

2、工作报告如下:一、2016 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职权清单。(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职权清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工作,专题听取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并就城市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有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和各项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融合发展的具体运作模式。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制度。2015 年 11 月,区政府印发了黄埔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组织涉及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 48 个单位严格按照省的标准梳理权责事项,编制权责清单。2016 年 12 月底,全区 48 个单位共计 4256 项权责事项全

3、部对外公布。其中,行政许可 197 项、行政处罚 3064 项、行政强制 155 项、行政征- 2 -收 10 项、行政给付 31 项、行政检查 239 项、行政确认 21 项、行政奖励 30 项、行政裁决 1 项、其他事项 508 项。稳步推进重新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及清理非许可事项工作。结合区划调整后新黄埔区的实际情况,经过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查,印发关于设定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和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167 项、行政备案事项 93 项、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事项 13 项、市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 25 项、市委托下放的备案事项 10 项;清理 56 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其中

4、,取消 26 个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 30 个非行政许可事项,并对上述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二)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二)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2016 年,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和广州市黄埔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标,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通过对示范单位日常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区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文冲街道、东区街道均验收合格,区政府印发通知确定上述单位为“黄埔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综合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及成效,推荐区公安分局和区

5、安全监管局,作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复核验收对象,受到市考核组的充分肯定,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为广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化。(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区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和不当行政决策的发生;审查政府合同 63 份,有效防范了合同法律风险。建立政府- 3 -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兼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区共 45 个单位已指定专门机构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机构

6、,其中 32 个单位已通过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区法制办牵头起草的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指导意见和黄埔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均通过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对文件进行认真地研究论证。针对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提出广石化周边“三条围”卫生防御距离不足的问题,区法制办为确保“三条围”居民搬迁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就搬迁整治方案的合法性和具体步骤进行全面细致的论证,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制参考。三是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解决我区目前中小学布局与学位需求的供需矛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

7、展,规范和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推进我区社会民生事业综合发展,根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经审查确定: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区现有公办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共 3 个事项作为黄埔区政府 2016 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推进落实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区法制办与区编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广州市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告,纳入通告的制定主体共 47 个单位,进一步完善了黄埔区- 4 -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

8、工作。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原黄埔区、原萝岗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原黄埔区、原萝岗区政府各街镇、职能部门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新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衔接性,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通畅。全年共制定印发政府规范性文件 14 份,部门规范性文件 3 份,及时在黄埔信息网公开发布,为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平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五)加强复议应诉,依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五)加强复议应诉,依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6 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40 宗,符合受理条件的 38 宗,审结 38 宗,其中维持 18 宗、撤销11 宗、当事人撤回申

9、请终止案件 3 宗,其他 6 宗,直接纠错率达29%。不断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办案程序,有效化解争议。特别是全面突破传统的书面审查,坚持深入调查取证,通过双方质证、听证调查、和解调解等方式,并按照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的规定,率先探索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工作,做好案件的分析研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内监督和对外救济的作用。二是切实履行应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诉讼、复议案件的庭前准备和出庭工作。全年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14 宗,均被市政府维持。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13 宗,已审结的案件未出现区政府败诉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广州市行政机关

10、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全年我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55 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促进案结事了,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5 -四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我区在黄埔信息网设置“行政复议专栏”,及时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决定在网上进行公开,并参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的要求,在各区中率先建成配置数字化庭审系统的行政复议庭审室,实现市区两级复议案件庭审数据的有效对接。(六)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六)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强化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狠抓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累计检查

11、企业 1233 家次,出动人员 3248 人次,发现隐患3031 处。大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处理劳动监察案件共 647 宗,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共计 2973.16 万元,涉及劳动者 2572 人,行政处罚违法使用童工案件 2 宗,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3 宗,已移交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1.51 万人次,检查企业 5074 家次,罚没款 64.9 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93%,捣毁制假窝点 1 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20 宗。加强环境执法,出动3836 人次,检查 1503 家,2016 年对 75 宗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款合计 233.05

12、 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0 宗。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岗位、执法范围进行全面核定,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执法人员证件进行审核发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截止 2016 年 12 月,我区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持证人数为 1369 人,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七)(七)创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创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一是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6 -相衔接的“三大调解”联动联调体系,充分发挥诉前联调工作室、交通事

13、故调解室、派出所人民调解室作用,探索人民调解与卫生、劳动、农林、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提高矛盾纠纷的防范和化解能力,减轻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化解了一般社会矛盾、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共 50 多宗,成功处理了一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情况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其中广州新滘热处理厂的员工意外死亡纠纷案、穗东街农民工意外死亡赔偿纠纷案等典型案例的处置,较好地发挥调解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全面排查梳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二是建立健全调解组织

14、网络。大力推进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在全区 500 人以上的国有企业、大型专业市场、异地务工人员聚集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目前,我区共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企业 61 个,共有人民调解员 200 多名,能够及时调解日益增长的劳资关系、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在企业、行业的发展中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开展消费维权便民工作。积极整合 12345、12315、12365 三条热线系统,努力保障诉求渠道畅通,认真做好日常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做到“件件有办理,件件有回音”。2016 年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 2081 宗,已处理 2081 宗,挽回经济损失 763 万元,较去年大

15、幅增加 683.84 万元,增幅 863% 。(八)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八)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 7 -一是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承办国家、省、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 41 件(其中主办为 8 件,会办为 33 件);区人大建议、批评、意见合计 139 件,区政协提案、意见合计 100 件,全部均按要求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二是深化行政监察效能建设。受理办结行政效能投诉 55 件,发出电子监察黄牌 5 张、红牌 2 张、预警 121 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两个平台

16、”监管作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全区通过平台交易资产 823 宗,合同交易金额 25.27 亿元,租金增收29.74%,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提速增效。三是建立区法制办与区检察院的联动协作制度。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行政违法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区法制办定期向区检察院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情况,区检察院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时,一并通报区法制办,充分利用双方的信息平台,建立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是保障审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区审计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审计项目 20 个,查

17、出管理不规范金额 14599 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 39 个,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 1458 万元,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九)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公共服务。(九)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完善政府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稳步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年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20154- 8 -宗。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系统通过网络实现互联。全面落实“一照一码”登记,实现“一窗受理、联动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一照发放”,企业在四个部

18、门办证时长由 30 多天缩短至统一在工商一个窗口 3-5天。实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业务,通关时间由 7 个工作日压缩至 1个,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近 30%。二是推进区、街、社区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初步建成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并通过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目前我区政府及部门

19、、街镇共有网站41 个,2016 年全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 11057 条,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审批办事服务、民生公益类活动等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通过手机平台、政府网站、社区板报等渠道向市民和企业公开,做到便民惠民。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业务 162 宗,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充分保障公民企业的知情权。(十)(十)强化组织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强化组织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全区各部门举办“黄埔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90 多

20、场次,为领导干部提供自学法- 9 -律书籍,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二是认真开展法律顾问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班、街镇依法行政专题等各类法治培训 8 批次,区府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共300 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强化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二、存在的问题2016 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和执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程序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行力有待加强。三是行政管理效能有待优化提升。四是制度引领科学发展的功能有待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机制体制的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

21、三、2017 年工作思路(一)坚持制度创新,注重制度协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新服务转变,构建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新机制、新体制,加快重点领域制度建设的进度和效率,注重发挥制度的协调功能,积极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部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规则。重大行政决策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多个方案比较制度。(三)深化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满足“互联网+”时代公众多元化政务需求。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

22、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现企业登记“全城通办”。加快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的培育和认定,落实- 10 -“一街一载体”,促进更多的商事主体集聚落户。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研究建立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四)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机制,启用行政复议受理室和庭审室,强化复议案件专家论证、现场调查、实地办案等工作方式,提高复议案件的办案水平,以复议典型案例指导带动各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上新水平。(五)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的管理。加强对法律顾问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区、镇(街)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进一

23、步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专业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项目,借助外脑,充实力量,为政府决策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重点领域实现由运动式执法向常态化执法的转变,强化对日常执法的监督,重视对基层执法和一线执法的监督。 (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审核工作规则和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经审核不过关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加强文书的说理性。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

24、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八)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确定并公开执法部门及机构、岗位的执法责任。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督察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投诉个案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约束和惩罚机制,建立违法案例分析通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分析、报- 11 -告、公示制度,切实解决“选择性执法”、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九)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部门办公会议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等制度,定期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和专题法制讲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十)开展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区法制办和创建单位对创建工作的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交流、推广,将第一批创建单位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用于指导第二批的创建工作,争取创建出新高度、新水平,切实起到以点带面的典型示范作用,并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加强执法协调,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推动法治建设上新台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17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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