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共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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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共3篇)篇: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质权登记编号: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出质人:质权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质人、质权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3项按授

2、权内容自行填写。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领照清单注:领照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归档情况第2篇: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新版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设立填写)股权所在公司名称登记事项质权人姓名(名称)出质股权数额被担保债权数额申报事项股权类型出质人类型质权人类型有限公司股权企业银行万元/万股股权比例万元股份公司股权自然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自然人其他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出质人姓名(名称)申请人声明出

3、质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4、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出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质权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第3篇:股权出质登记问题解答股权出质登记问题解答2010-11-181什么是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股权出质登记分为

5、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不属工商部门登记范围,其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什么样的股权可以出质,哪些股权不能出质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以下情形的股权不能申请办理出质登记:(1)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尚未解除冻结的;(2)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3)出质股权为公司持有股权,且担保数额超过该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数额限额规定的;(4)已办理出质设立登记但尚未办理股权

6、出质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的;(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本公司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6)其他依法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3股权出质应由谁提出申请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4质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条款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5在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后,设置

7、了质押的股权能否转让在质权消灭之前,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作为质押的股权不得转让。6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7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8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9股权出质登记需要缴纳费用吗股权出质登记不收费。10如何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数额是指出质人(公司

8、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或者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的出资额,一般以人民币“万元”计算。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的数额是指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认购的公司股份数,或者出质人(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的股份数,一般以“万股”计算。根据出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以及债权担保的需要,出质人、质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并在质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即以质权合同中载明的事项以及有关股权证明为依据,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11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注意哪些事项(1)核实股权所对应的出

9、资是否已实缴到位。如果未实缴到位,即使通过行使质权,取得股权,还是必须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3)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4)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5)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

10、东大会决议。(6)股权质权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不得以口头约定。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股权质押合同中,不能有流质条款,即是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股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非通过法律规定的对质物的处分方式,出质股权不得自然归质权人所有。股权质押的期限不能长于质押股权所在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机关注册的经营期限。(7)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

11、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12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登记机关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和登记机关应当如何处理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的登记机关可能发生变化:一是公司的跨区迁移;二是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管辖权的调整;三是公司登记机关自身的撤并等。当出现上述情况以后,公司的登记档案应当移转至有权登记机关存管,由该登记机关继续行使对公司的登记管理。相应地,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以该公司股权出质的登记管辖权也应随之调整到新的公司登记机关,已在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关档案要移转至新的公司登记机关。出现上述第一种情形的,应当

12、由公司申请办理公司登记档案的移转手续。出现上述第二和第三种情形的,公司登记机关之间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公司及出质当事人。13债务人以股权作为银行贷款的质押,如合同期满不能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如何处理质押股权,债务人应当尽哪些义务在债务人(出质人)到期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质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出质人)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受偿。协议不成的,债权人(质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依法拍卖、变卖该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受偿。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出质人)清偿。出质股权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均导致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

13、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债务人(出质人)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登记事宜。14出质人或质权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哪些法律责任出质人或质权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股权出质登记,以及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15导致出质股权权能缺失的情形有哪些,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出质人因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提供虚假验资证明、恶意转移公司资产等导致出质股权权能缺失,侵害质权人利益的,由出质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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