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贷款保证合同(通用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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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贷款保证合同(通用15篇)贷款保证合同1编号: 年字号保证人:身份证件号码:住址: 邮编: 电话:_(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保证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电话: 传真: (备注说明:适用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电话: 传真: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第一条 主合同(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

2、权人与借款人之间签署的下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编号为 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合同/ 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合同/ 其它贷款合同: 。第二条 主债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三条 保证方式(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提供: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自借款人办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汽车抵押登记手续并且债权人收到他项权证正本之日起,保证

3、人在本合同项下不再发生新的保证义务和责任,但在该日之前已发生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均构成本合同之主债务,保证人应对之承担保证责任。第四条 保证责任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第五条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第六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

4、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因国家利率政策调整导致利率变更的,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在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仍为原定期间。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2)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5、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3)保证人为企业的,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4)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5)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3)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

6、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5)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6)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7)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八条 信用信息授权(备注说明:适用的在“”中划“”,不适用的在“”中划“”)1、保证人授权:债权人在发生与保证人有关的下列情

7、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保证人的信用报告。(1)审核保证人的贷款申请;(2)审核保证人提供担保的申请;(3)对保证人名下已存在的贷款或担保进行贷后管理;(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保证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保证人同时授权:债权人可以将保证人的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2、保证人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道若本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债权人会将因此产生的本人不良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在本人信用报告中予以体现。 若发生上述不良信息报送情形,债权人可以下述方式通知保证人,保证人联系方式以本合同载明的或按约定变更的

8、保证人信息为准: 短信 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备注说明:保证人为非自然人时不适用本保证人声明)3、保证人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内容,上述授权自保证人签署本合同之日做出并有效至主合同项下贷款结清之日。债权人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债权人承担。第九条 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条 其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债权人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保证人信息,均构成保证人保密信息;除下述情形外,

9、债权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1)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或授权的;(2)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或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的;(3)债权人因税务、审计、律师服务等要求或为履行本合同之必要而向承担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披露的。上述情形下的披露将可能会使相关第三方据此知悉保证人相关信息,并依法为保证人提供服务或采取可能涉及保证人的行为。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生效:1、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情形)/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情形);2、债权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双

10、方及借款人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证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有权签字人:年 月 日贷款保证合同2保证人(甲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邮政编码: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贷款银行(乙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电话:_邮政编码:_为确保乙方与_签订的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

11、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

12、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第十一条

13、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2。_。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

14、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贷款保证合同3保证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贷款银行(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为确保乙方与_(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

15、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

16、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

17、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2、_。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8、。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点:贷款保证合同4编号: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地址:贷款人:银行支行地址:借款人在本市_(售货单位)购买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贷款金额及支付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整。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

19、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借款用途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贷款期限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年_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贷款利率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贷款偿还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

20、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万_仟_佰_拾_元_角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提前还款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

21、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合同公证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

22、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违约责任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

23、(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合同纠纷的处理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则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

24、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二)借、还款凭证;(三)个人消费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质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四)抵(质)押财产清单。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借款人:贷款人:(私章)(签名)年月日签订贷款保证合同5债务人(以下简称借款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保证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债权人(以下简称贷款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经_银行_县支行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

25、合同,共同遵守。一、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贷款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利率用途借款本金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计算。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

26、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作担保。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九、本协议书一式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借款方借款单位(人):负责人(章):经办人(章):借款方担保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贷款方贷款单位:(章)贷款审批小组组长(章):公证单位:公证机关:公证机关负责人:签约日期:_年

27、_月_日签约地点:贷款保证合同6甲方(借款方):乙方(放款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几条协议。一、甲方自愿用自购土地亩,地址:及其上所建工程平方米做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为1年年利息为,第2年年利息为15%,第3年及以后年利息均为15%。手续费为申请款项总额的5%一次性收取,合同另行签定。二、本次抵押贷款收取保证金三、乙方保证保证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放款。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在约定期限内未放款成功,在15个工作日内,原款退回;15个工作日外,双倍返还保证金。若甲方同意延期贷款,双方协商再议。若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资料未准备齐或不要此款项,导致无法办理抵押放款,

28、保证金不退。甲方:乙方:日期:日期:贷款保证合同7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样本保证人(甲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邮政编码: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贷款银行(乙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电话:_邮政编码:_为确保乙方与_签订的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贷款期限自

29、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

30、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

31、、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2._.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

3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贷款保证合同8保证人: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债权人:负责人:通讯地址:为保障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保证人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债权人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

33、限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办理主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大写);币种;利率:;贷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第三条保证方式3.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立即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第四条保证期间4.1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的有效期为年。额

34、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5.1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5.2保证人签订本合同

35、已依法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5.3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5.4保证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第六条保证人的义务6.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6.2保证人应配合债权人对其经营、财务状况、收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债权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

36、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6.3保证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3)对保证人经济状况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6.4保证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

37、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保证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

38、响的其他事件。(9)保证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10)住所等联系方式变更;6.5在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保证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6.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保证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第七条扣划约定7.1保证人有到期应付的债务时,授权债权人扣划保证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7.2扣划后,债权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主合同号、保证合同号、扣划金额、债务余额通知保证人。

39、7.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保证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再按以下约定扣划: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7.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1)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

40、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九条其他条款9.1保证人有逃避债权人监督、拖欠保证债务、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债权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9.2保证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保证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9.3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9.4本合同经保证人签字、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9.5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9.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执一份。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保证人债权人

41、负责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贷款保证合同9合同编号:_借款人:_贷款人:_保证人:_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提款和还款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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