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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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五篇【篇一】优化营商环境的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

2、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xx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深化改革,提

3、升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网”、“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件,办结率99.8%,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

4、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73.6%,事项进驻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

5、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

6、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最快0.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

7、、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

8、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

9、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四)要素不够充分。一是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三、相关建议(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10、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追究、严肃处理。(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

11、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篇二】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近年来,为全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我

12、市的营商环境显著改善。据调查问卷统计,对我市的投资环境:较为满意的占9.5%,基本满意的占68%,一般的占22.5%。政策环境:对我市现行优惠政策认为有一定吸引力的占20.8%,与其它市地差不多的占50.9%,没有其它市地优惠的占28.3%。政务环境: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认为很强的占17.9%,较强的占45.5%,一般的占36.6%。法治环境:对我市法治环境总体评价满意的占4.8%,基本满意的占90.5,不满意的占4.7%。配套设施及人文环境:满意的占12.7%,基本满意的占82.5%,不满意的占4.8%。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市营商环境整体向好。一是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二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三是

13、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四是涉企行为不断规范;五是机关作风不断转变。近年来,我市持续整顿作风整治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整治了一批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目前,我市与自身过去相比成就很大,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省内先进市地相比,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二是政务环境有待改善;三是要素供给有待提高;四是政策落实有待到位;五是社会环境有待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推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要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竞争力、抓生产力的意识,形成“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共识,把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永不竣

14、工的工程”,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满意,让人民群众高兴,使鹤岗真正成为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的首选地。为此,提出以下6点建议:(一)进一步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省心”。优化政务环境,关键在于简政放权,要通过减少行政干预,提升行政效能,降低企业生产和群众办事的成本,叫响“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城市品牌。要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抓手,按下“快进键”,减到不能再减,放到不能再放,通过简化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全力优化政务环境。对标先进地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15、一次办”,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重组、审批业务整合、审批材料精简。进一步梳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努力实现年底前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分批公布“办事不求人”事项,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监督各相关部门执行,确保“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的责任意识,坚持便捷利民原则,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把自己当成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提供“全天不打烊”的帮办环境,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种问题。要健全完善精准服务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领办制、代办制和领导包扶责任制,积极推行领办、代办服务专业化,组建

16、专门领办、代办服务队伍,设立总接件窗口,为企业投资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等服务。要建立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与省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的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电子证照库目录等业务数据的汇聚,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时交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二)进一步打造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舒心”。优化市场环境,关键在于一视同仁,要让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只要有利于创造社会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要放手发展;只要是合法致富、诚信经营,都要全力保护,真正让一切想创业、能创业的人找到广阔的创业空间。一是进一步放

17、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以“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为抓手,建立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相适应的新型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健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使更多公共资源要素的流转和聚集由市场主导,剔除各种人为干扰。二是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建议市有关部门牵头从严查处垄断行业包括消防等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如“四指定”等行为。三是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强化部门协同意识,破解“

18、九龙治水”局面。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坚持不懈打击制假贩假、低价倾销、逃税骗税、商业欺诈、恶意拖欠、逃废债务、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打造“诚信鹤岗”,政府首先要作出表率,带头守信用、讲诚信。建议在全市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下决心清理兑现政府承诺,维护政府信誉。采取自上而下、下查一级、“一把手”负责的方法措施,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向企业有书面承诺而未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凡政府做出的承诺属合理合法或不合理合法的应明确主体及时限,坚决兑现,凡属合理不合法或不合理不合法的,要对企业和社会做好解释工作。(三)进一步打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暖心”。优化政策环境,关键在于落地

19、见效,要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和“痛点”,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不看广告,看疗效,大力推进政策落地,让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政策千万条,落实第一条。要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清理违反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避免因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清理、精简民间投资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除依法依规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一律取消工程建设中建筑企业的其他保证金。对采用有偿使用

20、方式供应土地的,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全面清理货运车辆的各种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和罚款项目,并向社会公示,清单以外的项目一律不许收费和罚款。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电价,落实国家电力直接交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四)进一步打造诚信法治的金融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顺心”。优化金融环境,关键在于银企合作,要通过深化金

21、融体制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为企业服务的金融主体,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银企信息对接活动,解决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不能在企业经营状况好时“晴天送伞”,企业遇到困难时“雨天收伞”,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的政策,解决不敢贷、不愿贷问题。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无还本续贷政策,解决民营企业续贷难问题,不能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对符合产业结构升级、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

22、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救助。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能力建设,引导其增加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或过桥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切实解决“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不会贷”的问题。(五)进一步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安心”。优化法治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准确把握“为”与“不为”的尺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多开“绿色通道”,少设“红灯卡口”,切实解决“越位”“缺位”的问题。要把尊重企业、帮助发展作为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多服务、少“指导”;多支持,少干扰。必要的检

23、查也要“打包”进行,必要的收费也要公开透明,必要的配合也要主动沟通、事先说明,最大限度地营造企业顺畅发展氛围。除依法依规外,一律不得实施定期检查,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该取消的要落实到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严防腐败。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勒卡企业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不得随意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随意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不得随意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言论和报道,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法规定

24、,不得以犯罪论处,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六)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鹤岗发展更“放心”。优化社会环境,关键在于整体氛围,要通过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社会环境,让投资者、经营者在安全、稳定、和谐的条件下放心、放开、放胆地干事创业,真正做到创业安心,工作顺心,生活舒心。要补齐社会环境短板,建议我市明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投资到鹤岗、发展零障碍”营商品牌,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要在解放思想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市场观

25、念不强,服务意识不强,规则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快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要在正向激励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实施办法,规范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界定程序和保障措施,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着撑腰;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正负清单,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在监督问责上功夫,优化营商环境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要掀起“问责风暴”。对于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纠责,敢于动真碰硬,谁破坏鹤岗的营商环境,就摘谁的帽子、就调整谁的位子。决不能让少数“害群之马”损害鹤岗形象、贻误鹤岗发展。【篇三】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

26、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林业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

27、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

28、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

29、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23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

30、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

31、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

32、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

33、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三、优化营商环境及引导民间投资政策建议(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

34、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篇四】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6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3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

35、方式,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在今年四月通报的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序中,石泉县以56.23综合得分,位居138个县、区(高新、自贸、经开区)52位;居全省107个县(区)第46位、全市第4位,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

36、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关于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石泉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等13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搭建“石商贷”融资互助平台,设立5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周转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

37、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县政务服务中心36个入驻单位、服务各类事项759项,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二是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473项,占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总数的62.3%;推行互联网+,网上及手机办理和发放微信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电子发票等,117项事项实现“零跑路”目标;三是按照“一窗”改革目标,实施金融服务专区、联合办税区、自助服务等分厅改造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全程代办服务

38、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五是完成“建设审批”和“企业登记”两大类6项并联审批流程及细则,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办理事项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出台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石泉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现场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在县纪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围绕县委营商工作“九

39、项机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并联审批制度落实等8类情况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专项检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49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县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1.相关机制不健全。县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了石泉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

40、。比如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

41、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县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4.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县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2000万元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

42、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截止2023年6月底,全县新发展企业193户,虽然同比增长19%,但仅完成市上下达全年任务数472户的40.89%。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

43、,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石编发20155号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推进企业

44、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1.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县上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二是系统把握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县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三是重点

45、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2.强化政府服务力。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

46、快实现我县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3.转变政府职能。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重点任务,简政放权不停步、强化监管不松劲、优化服务不打折。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整

47、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周转金的投入额度和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组建一支由县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

48、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

49、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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