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屋协议书集资建房转让协议书(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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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资建房屋协议书集资建房转让协议书(7篇)最新集资建房屋协议书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电话: 住址: 为了平抑房价,满意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甲、乙双方的深入讨论及友好协商,就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以下全都。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担当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此严肃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指具有民

2、事行为力量、购房力量并情愿在淮安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乙方)以签订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的形式共同出资,通过托付询问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展开发的方式建筑房屋供自己居住。 其次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合作、公开、公正、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 第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已完全了解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根本状况及相关信息,同时,对存在的风险也有足够的熟悉。 第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参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属于自愿行为。 第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以出资人(乙方)自己居住为初始目的。 第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

3、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拟为中型社区的开发建立工程,地点为淮安市市区范围以内。估计可供居住的户数为800户左右,户型面积约为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精确的户数和户型面积将依据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在综合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环境因素,尽量做到紧凑、经济、舒适、宜居。 第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由多方参加的房地产开发工程。它包括出资人(乙方)、询问机构(甲方)、出资人委员会、资金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机构五方。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出资人(乙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是由多个自然人组成,其精确人数

4、将由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的户数打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2.询问机构(甲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托付询问机构(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及相关事务进展全权代理运作。其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筹划、组织、协调、执行、监视及签订相关法律文本。(以下可将甲方称为“代理方“) 3.出资人委员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通过共同选举的方式产生出资人委员会。该出资人委员会由五名出资人(乙方)义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及监视代理方(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 4.资金监管银行: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

5、资人(乙方)共同托付淮安市境内的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展全面监管。其资金监管的详细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托付的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 5.房地产开发机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土地进展综合开发、建立。其开发、建立的详细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托付的房地产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开发方“)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确定。 第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在代理方(甲方)全权代

6、理运作的过程中,仍享有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展监视及核查的权利。 第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均有权以支付建房本钱的方式猎取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一套。 第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本钱将以包括土地本钱(工程取得本钱)、开发建筑本钱(包括改建、改造本钱)、税费等支出为依据进展计算。 第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本钱,由专业机构或国家相关单位决算、审计后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房屋面积均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物业治理由出资人委员会负责。 其次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 第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将分

7、预先出资、追加出资、出资清算三步完成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详细内容如下: 1.预先出资: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同意预先出资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此资金在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后,由乙方存入监管银行并承受监管。 2.追加出资: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如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立阶段消失资金缺乏或缺口,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要求乙方进展追加出资。追加出资的额度为乙方应支付的建房本钱减去乙方预先出资后的剩余局部资金。(本条所称“资金缺乏或缺口“指乙方预先出资的资金已使用完,同时,又没有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作为补充) 3.出资清算

8、: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完成,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有权以实际猎取住房应支付的建房本钱为依据与代理方(甲方)、监管银行、开发方进展出资清算并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监管银行必需是淮安市境内的银行机构。 第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需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以现金形式进展支取及使用,更不得用于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无关的事项。 第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需由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用途。 第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在正值使用过程中,乙方作为出资人必需赐予积极的支持与协作,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

9、有权要求不支持、不协作的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乙方预先出资资金的20%。 其次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的相关商定及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其次十一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担当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购地 其次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土地将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方式取得。 其次十三条:甲方负责搜集土地的拍卖信息及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全部出资人(乙方)征询竞拍意见,若51%以上的出资人(乙方)同意竞拍,甲方将遵从公共利益优

10、先的原则代表全部出资人(乙方)参与竞拍并努力取得该宗土地,反之,甲方将不参与竞拍。 其次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其次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通过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会消失两种状况:即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或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当以上两种状况发生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处理打算: 1.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乙方只需负责担当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及相应的公摊面积的费用。剩余的土地面积由甲方负责召集数量与可容纳户数相等并符合要求的自然人参加并成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

11、资人(以下称为“购地后出资人“)。 2.购地后出资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必需无条件赐予帮助和支持,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该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3.购地后出资人不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必需担当因土地使用权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甲方将通过预算严格根据甲、乙双方协定的安排原则进展所建住房的安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安排结果。未安排到住房的乙方可以选择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或等待下一次购得

12、土地后享受优先安排权。 第五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建立 其次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方必需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其次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及经相关单位核准的设计方案进展开发、建立。开发方必需保证所开发、建立的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还应保证路、水、电、气、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效劳设施等配套齐全。 其次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立过程中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工作由开发方详细办理及实施。 其次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立过程中但凡涉及会影响建房本钱核算的工程,均应

13、由开发方汇合代理方(甲方)、出资人委员会和出资人代表(限定为五名出资人)四方,共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展打算。招标结果由四方共同协商确定,如遇分歧或争议,最终打算权归出资人委员会享有。 第三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立过程中,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对开发方的工作进展全面监视。 第三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立方面的相关商定及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 第三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分为以下

14、几个阶段: 1.筹划阶段:指从甲、乙双方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至甲方、乙方、监管银行三方共同完成资金监管的全部手续及相关事项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三个月。 2.购地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筹划阶段后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六至八个月。 3.开发建立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竣工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规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则以该时限为准。 第七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八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 第三十五

15、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是指甲方在承受乙方全权托付代理运作后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相关事项进展办理及实施的根本挨次。详细内容如下: 1.乙方通过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与甲方达成参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初步意向,当报名人数到达300至500人时,甲方将通知乙方签订正式合作的法律文本。 2.甲、乙双方通过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本合同)正式确定托付全权代理运作的合作关系。 3.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正式确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关系。 4.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的同时在监管银行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由乙方将预先出资

16、的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存入该账户内承受监管。 5.甲方依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将个人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划转到由甲方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内,并在出资人委员会和监管银行的监管下进展支付、使用。 6.甲方在得到乙方同意后积极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 7.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乙双方与开发方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正式确定托付房地产开发的合作关系。 8.甲、乙双方共同帮助、监视开发方依法根据程序进展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详细工作的开展及实施。 9.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竣工验

17、收后,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进展住房安排和终结清算,并帮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 第九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安排 第三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安排原则如下: 1.甲、乙双方在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由甲方凭乙方所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进展排序。 2.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启动时,甲方依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依次分批通知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及办理存入预先出资和资金监管等相关事宜。 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既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安排排序号。同时,也是乙方选房的依据。 4.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展到开发建立阶段

18、时,甲方将依据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乙方进展住房预选,初步确定乙方的意向住房。(意向住房指乙方初步选中并情愿支付建房本钱的住房) 5.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甲方将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挨次,依次分批的通知乙方进展住房正式安排及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同时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此两份合同(或协议)的编号一样。 第三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安排以乙方自主选择为原则。即乙方可依据所持合同编号的先后挨次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能根据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到达

19、指定的地点进展签订合同或安排住房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持的序号依次顺延。如乙方在完毕时仍未到达,甲方将视乙方为自愿放弃或退出,并有权根据相应规定进展处理。 第十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 第四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包括托付代理费用、托付资金监管费用、托付开发费用三种。此三种费用中不包含乙方在取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时所应支付的建房本钱。详细内容如下: 1.托付代理费用:指乙方在托付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展全权代理运作所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由甲方作为供应信息询问效劳的酬劳向乙方定额收取。 2.托付资金监管费用:指乙方托付监管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展监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20、主要用于支付监管银行的酬劳及治理支出。此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与受托付的资金监管银行协商确定。 3.托付开发费用:指乙方在托付开发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展开发、建立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开发方在办公、会议、出差、酬劳、应酬、聘请参谋和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支出。此费用由开发方根据乙方所应支付的建房本钱的5%向乙方收取。乙方同意开发方对该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或支配,无须披露用途及明细。 第四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支付方式: 1.托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打算,发起费用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时,由甲方向乙方定额收取现金元。 2.托付资金监管费用

21、的支付方式:依据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相关商定为准。 3.托付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托付开发费用将依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进度由开发方向乙方逐步收取。即: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时,收取全部托付开发费用的30%;开发建立阶段收取至全部托付开发费用的70%;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乙方将全部托付开发费用付清。 第十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分为中止清算和终结清算两种。详细内容如下: 1.中止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超过购地阶段的时限后仍未能胜利实施,甲、乙双方经协商打算放弃时进展的清算。

22、在进展中止清算时,甲方已经收取乙方所支付的托付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担当。 2.终结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经完成,甲方、乙方、监管银行、开发方四方打算终结合作关系时进展的清算。在进展终结清算时,乙方必需付清全部应付的费用后,方能获得所安排的住房,否则,甲方有权将该住房另行安排。 第十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 第四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打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机制以自由、自愿为根底,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执行。详细规定如下: 1.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必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前方为正式退出。 2.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23、的申请时,甲方应予以同意,但是,若该申请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正常运作或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公共利益,甲方有权依据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将该申请推延至终结清算时进展办理。 3.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若有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补缺,甲方应同意乙方的退出申请并尽快为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 4.乙方因违约或不利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而被甲方要求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根据第四十三条2小条之规定进展办理。 5.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甲、乙双方的合作即宣告终止。 6.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以“中止清算“的规定为退出的清算依据。 第十三章其它商定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中的

24、“公共利益优先“指在全部出资人(乙方)的根底上,以比例超过51%的多数出资人(乙方)的利益为优先。由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多个自然人参加的工程,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打算在合作中严格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如遇分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征询全部出资人(乙方)的意见,并在统计出结果后,以少数听从多数为原则予以执行。 第四十五条:甲方在要求乙方追加出资时,首先应尽力帮助乙方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作为追加出资。如未能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乙方必需自筹资金进展追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四十六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全面、公开的承受乙方的监视。 第四

25、十七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准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运作进展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由甲方提出修改或补充的文本,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遇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全都,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本地法院裁决。 第五十条:如遇不行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连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马上生效,并对签字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方分别交监管银行和开发方

26、执有、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最新集资建房屋协议书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治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甲方将其已购置使用的集资房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地产根本状况 1、甲方所售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是其已取得全部产权的集资房。房地产权证号为: 。 2、该房地产坐落于 ;位于第

27、层共间,房屋构造为 ,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次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假如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商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28、【律师提示】:假如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拟简单。这种状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商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担当的税费由 担当。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担当的税费由 担当。 【律师提示】:按有关规定,卖方一般需付营业税等十种左右的税费;买方一般需付契税等八种左右的税费。但是双方有

29、商定的从商定。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商定: 。 【律师提示】:要考虑好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连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双方商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小局部剩余尾款,以约束卖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商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

30、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需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律师提示】: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什么时间过户肯定要说清晰,而且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长。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催促卖方按合同商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商定: 4、甲乙双方其他商定: 。 【律师提示】:双方商定违约方担当定金责任后,守约方

31、不行进一步追究违约方其他违约责任的,从商定。双方既商定定金,又商定赔偿损失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既可主见定金罚则,又可恳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商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商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连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

32、乙方有权要求连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甲方担当违约责任并连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商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连续进展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律师提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因违约方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状况下,守约方可以恳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商定或事后达成全都

33、的,敬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商定。如当事人没有商定房屋差价,则可恳求法院托付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市场价进展评估,评估时点为起诉之日,通过评估价与商定价的比拟,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 (5) 该房地产

34、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商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 【律师提示】:第一,要核实合同签订人员身份的真实性以及授权托付书的内容,确保合同不因主体不适当而导致合同无效。其次,带租约的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应明确商定,是实物交付还是租约权交付。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置权。卖家要把出卖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时在签约前将出租信息告知买家,而买家也要仔细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应供应书面承诺。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别状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准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

35、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当。 第十条 不行抗力 因不行抗力不能根据商定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局部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行抗力不能根据商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准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行抗力大事完毕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供应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全部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

36、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展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商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托付代理人(签章): 托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集资建房屋协议书三 鉴于: 1、甲方单位现预备在 通过集资建立临街商住楼房,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承包建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2、甲方情愿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

37、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全部。 6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乙方取得位于 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单位集资建立的房屋坐落于 ;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层, 房屋构造为_,建筑面积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商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38、 1、甲方依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立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准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一样数额的资金(该局部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准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准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

39、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商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合同范本承包建房合同协议书范本。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全部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假如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准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假如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帮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

40、缘由,致该房屋产权临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全部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见任何异议。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45 日内给付甲方相应酬劳伍万元整(50000)元。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酬劳 万元整( )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担当。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酬劳款外,还应向乙方担当与甲方单位所建立房屋(协议商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酬劳款项数额一样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

41、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酬劳。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缘由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全部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全部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见和权利。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别状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准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行分割的局部。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当。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42、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公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最新集资建房屋协议书四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和山东省省直机关房改政策,甲乙

43、双方就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打算实行集资建房的方法建立教职工住宅。 乙方同意承受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安排方案,自愿打算参与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 二、甲方应在住房安排前向乙方供应集资建房的规划方案、楼座位置和楼房的户型。 乙方依据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安排方案的规定参与集资建房选房积分排队,有校外房改房的住户,需产权单位与山东大学签定住房返售协议,不能签定协议者,取消其排队选房资格。 积分排队公示三榜后,依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选房。 选房前乙方领取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时交付订金壹万元。 乙方于选房前可以放弃选房权,但在选到住房,集资建房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所交订金转为定金,乙方不得弃权,否则,乙方所交壹万元定金甲方不再退还。 乙方选房后如因甲方缘由致乙方最终不能入住,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无上述违约情形,定金抵作购房款。 三、乙方在选到集资建房宿舍楼单元 室后,由甲方在发给乙方的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 在甲方通知交纳集资房款前乙方需将原住房的房产证件交学校房改办公室。 选房完毕后,由甲方张榜公示选房结果,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收回其所选住房。 四、乙方依据自己所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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