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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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1年4月6日21时14分,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以下简称陈家山矿)四石门皮带下山延伸段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四石门轨道下山、采区总回风下山及41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等区域,造成38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陈家山矿是铜川矿务局的主要矿井,年产量实际最高达到120万吨左右。井田走向长5.5km,倾斜宽3.7km,面积约20.4km2 。井田采用走向平硐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沿走向开拓四个石门布置四个采区。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通风方式为多风井分区抽出式通风。

2、矿井生产集中在四个采区,布置有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3个延伸下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的皮带下山延伸段掘进工作2月16日由综掘三队开始掘进,延伸180米后,改掘415准备工作面运输巷,事故发生时已掘进42.5米。 l2001年4月6日四点班,在四石门采区生产区域有四个单位,分别是综采二队在41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生产,综掘一队掘进总回风下山,掘三队掘进轨道下山,综掘三队掘进皮带下山,部分职工在横川附近清理刮板运输机和皮带运输机。l21时25分,矿调度室值班员李继龙接到掘进三队工人尚桂岭在井下四泵房汇报,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l矿救护队于4月6日21时45分下井抢救。局救护大队和下石节救护队也于当天

3、24时赶到现场,参加抢救工作。l6日23时左右,救护队在四石门皮带下山延伸的横川附近发现16名受伤幸存者并及时救出,同时发现4名遇难者。l7日凌晨2时30分。救护队对412综采工作面搜寻时,又陆续发现24名遇难者。l4时,救护队在对四石门皮带下山、轨道下山、采取总回风下山3个延伸掘进工作面进行探查时,发现皮带下山巷帮堆积的皮带着火。救护队员扑灭了火源后,进行了第二次探查,9时10分在415运顺距巷口约25米处发现2名遇难者。l11时30分,在四总回替巷发现4名遇难者。l13时37分,在四石门皮带下山延伸巷水仓内发现2名遇难者,现场抢救工作结束。4月6日四点班四石门下井作业的76人中, 22人安

4、全升井,死亡38人,受伤16人。 根据现场勘察,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以四采区皮带下山延伸交叉点为中心向外扩散,上部巷道内风筒受冲击向上翻卷,开关向上翻倒;下部巷道内隔爆水袋受冲击方向向下,锚杆托板受冲击方向向下;向左横川口信号按钮盘受冲击向左打翻,风筒受冲击向左翻卷。向右横川内一开关受冲击向右翻倒,风筒受冲击向右翻卷。 综合分析确认爆源点在四采区皮带下山与横川交叉点附近。三、事故直接原因1、 爆源点分析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安设四台局扇(一台、.一台、一台)为其供风。现场勘察证实,四趟风筒均较完整,说明在事故发生时四台局扇没有正常通风。按该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计算,如四台局扇停风

5、,在分钟内,整个掘进巷道的瓦斯浓度就可达到爆炸界限。分析认定瓦斯积聚的原因中掘进工作面的局扇没有正常运行,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界限。 2 、瓦斯积聚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现场勘察和分析认定为电器设备失爆引爆瓦斯。 () 爆炸点附近没有放炮作业; ()该区域的电气设备较多,事故发生时大部分设备在运行,事故爆炸地点多处电缆、电线接头没有接线盒,严重失爆。 1.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合理。四采区下山部分在没有构成全负压通风的情况下,进行回采巷道的掘井,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18条“在准备采取时,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的规定。 2.抽放瓦斯措施不到位。415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达

6、8M3min,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但在4月1日采用边掘边抽措施前已掘进巷道180米,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关于“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规定。 3.瓦斯监控缺少超限断电功能。虽在四采区的三个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安设了瓦斯监控系统,但缺少重要的超限断电功能,且瓦斯传感器严重失修,不能正确反映瓦斯的变化情况。 4.入井人员没有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违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101条关于“突出矿井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的规定。 四、事故主要原因及教训通风系统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完善瓦斯积聚瓦斯积聚抽放措施抽放措

7、施不到位不到位瓦斯监瓦斯监控不力控不力 遇断层遇断层电气设备失爆电气设备失爆爆炸引爆火源引爆火源人员伤亡人员伤亡局扇局扇停转停转五、防治措施和建议1.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和采区通风系统合理、可靠。2. 加强瓦斯抽放工作,坚持“先抽后采、先抽后掘”的原则,保证抽放效果。特别是在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超过3M3min时,首先应采用瓦斯抽放措施。3. 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4.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必须配齐用好“三专两必锁”。5.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消灭井下电器设备失爆,严格矿灯管理,保证完好。6.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作好培训工作。7. 加强生产准备,采

8、区完成准备巷道、形成完整通风系统后,再进行回采。8. 布置在煤层中的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采用砌碹或锚喷支护,碹后空隙和冒落处,用不燃性材料填实。六、相关六、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处理 根据通报要求及事故调查结果,处理情况如下:给予开除公职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人。简 要 情 况 2001年5月18日10时10分,四川省南溪监狱青龙嘴煤矿发生特大突水事故,死亡39人(均为服刑人员),直接经济损失20.56万元。 青龙嘴煤矿是在地方小煤矿的基础上,于1958年8月组建。矿井有两个采掘区域:一个是西运输大巷732米处,施工189米水平下山;另一个区域即

9、突水事故发生区域,在西翼第三阶段运输大巷836米处。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7.44m3/t.d,为高瓦斯矿井。矿井采煤方法为倾斜长壁(仰采),采面使用木支护、采空区充填砂礅缓慢下沉管理顶板。矿井为三级串车提升,平巷运输采用人力推车。矿井为三级排水,共有8台水泵。矿井供电总容量为680KVA,分两部份送电:一部份1500V电缆输送到井下主变电硐室180KVA变压器,降为400V供二、三级提升绞车、水泵、局扇、煤电钻等;另一部份由地面变电所500KVA变压器,降为400V电缆输送到井口和主斜井下车场,供一级排水水泵和地面主绞车、主扇和机修等。l事故发生在一下山(三级提升)

10、西平巷内,当班全矿井人员157人。18日78时,作业人员先后入井。l9时20分,发现一下山来水量大,水泵排水能力不够,有淹泵的可能。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准备撤离人员。l9时25分,组织人员撤离。l10时10分,随着一声闷响,井下风流逆转,水头呈满巷道断面由西平巷向外喷涌而出,仅三分钟时间,水位上涨至一下山上车场,随即又迅速涌入下西巷,最后至二级提升下车场以上40米处(水位188.5米)。有39名服刑人员未及时撤离。l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了抢救工作。至6月8日,历时22日,完成抢险排水任务。l6月9日17时,发现6具尸体。确认被困人员已无还生可能,停止施救,救灾工作结束。 造成这起特大突水事故的直

11、接原因是:西平巷280300米处受 F12和F2断层切割,构造破坏裂隙带导通邻近老窖采空区,老窖积水渗透浸蚀构造裂隙带, 同时因为采掘活动的采动压力及超前应力影响,构造破坏加剧,围岩失稳,导致老窖积水突然溃入该矿井。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2 间接原因 1 青龙嘴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监区只配有1名专职采矿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经验不足;煤矿无地质测量人员,对突水事故的预兆缺乏识别和处理能力。 2 该矿井正常涌水大部分来源于采掘活动周边的断层裂隙,对采掘活动进入新开采区域出现的特殊情况,仅采取了加大矿井排水能力的措施,没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突水措施。 3 矿区地质工作程度低,只达到

12、普查精度,开采年代较早,资料不全,井田邻近周边老窖积水时间、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埋下了突水事故隐患。 4 监狱工作重点放在对服刑人员的监管改造,管理人员缺乏煤矿安全生产知识,作业人员素质低,加之监狱管理的特殊性,服刑人员定点作业不能擅自离开作业区域,以致不能及时发现突水征兆,并迅速撤离。 5 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缺乏必要的安全装备。四、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意见 在认真分析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经调查组全体成员集体研究,提出了对13名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意见。其中:地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7人;重处分7人,轻处分6人,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12人。五、防范措施 1 依

13、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青龙嘴煤矿实施关闭,由相关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2 监狱煤矿的安全生产,应纳入煤炭行业统一管理,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 3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 4 煤矿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5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001年4月21日零时40分,陕

14、西省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多种经营公司个体承包的二号井(以下简称二号井)1煤层西下山南部采区6号巷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事故波及该井1煤层全部生产区域。当时井下60人作业,死亡48人,受伤4人(其中重伤1人),其 余 人 员 脱 险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5 2 5 . 4 6 万 元 。 二号井隶属于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矿多种经营公司。地质储量128.61万吨。1996年开始建设,1997年7月建成副井,投产开采3煤层,由矿承包给多经公司职工吴秀东个人生产经营。由下峪口矿向采区供电、供水、供风,技术、安全由下峪口矿统一管理。由于二号井3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1998年12月24日,下峪口

15、矿多经公司决定建主井开采2煤层,以解放3煤层。主井于1999上半年建成,2煤层投入开采。1999年8月,二号井井巷探发现1煤层可采,且煤质好,承包者擅自决定采用巷道采煤方法开采1煤层。事故前,分南、北两区同时生产,南区有6个巷道采煤面同时生产。l2001年4月21日零时40分,二号井信号工南永东在副井井口听到爆炸声后,报告给生产副矿长,组织人员下井抢救。l2时12分报告下峪口矿。l3时零5分报韩城矿务局调度室,矿务局救护队3时53分赶到井口进行抢救。l21日8时在井下西下山发现34名遇难矿工。l9时57分在北采区发现10名遇难矿工。l22日17时30分在北二皮带巷、北采区一部运输机尾发现其他4

16、名遇难矿工。l18时井下48名遇难者全部运送升井,抢救工作结束。 西下山生产区工作面采用非正规的巷道采煤方法,工作面不能够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主巷道外安设有四台局部通风机,向7个作业点供风,其中2台5.5kw、1台11kw、1台2kw,需要供风量450立方米分,但实际上该处巷道内风量只有172立方米分,风量严重不足且有三台局部通风机距回风口距离分别为2米、4米、6.4米,低于10米,致使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导致1煤层西下山南部采区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极限。三、事故直接原因1、瓦斯积聚分析 根据对6号巷道现场勘察,工作面煤电钻处于工作状态,电源插头松动、缺少压紧螺栓、接线口损坏,严重失爆,电源插头

17、上的电源铜柱有明显的电弧打火痕迹。据此认定为煤电钻插销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2、引爆火源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1煤层西下山巷道破坏和设备位移的冲击波方向来自生产作业区。生产区主巷道中物品位移方向由里向外。6号作业点巷道距口外5米处的一木支架的棚腿上两侧有焦巴,以此为界两侧木棚迎风侧有焦巴,根据冲击波和物品位移方向推断6号工作面巷道内为爆源点。 1.无证非法生产。该井建成后,没有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非法生产。 2.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多经公司将二号井承包给个人,只收承包费,没有实施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 3.矿井通风管理混乱,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无独立的通

18、风系统,两个采区大串联通风;通风设施不完善;矿井风量不足;无测风记录。 4.矿井机电管理混乱,电器失爆现象十分严重。 5.矿井防尘管理混乱,无任何防尘洒水系统。 6.技术管理混乱。未经批准,擅自开采1煤层,开采中既无设计,又无作业规程。四、事故主要原因五、对事故有关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人的处理意见 国务院关于陕西省三起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对“4.21” 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已作出处理决定。根据该通报的要求及事故调查结果,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其中,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人,对下峪口矿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1人,对韩城矿务局负责人及有关

19、部门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7人。六、防范措施1 依法吊销该矿采矿许可证,由韩城矿务局实施关闭。2 对大矿井田内的残采工作面要严格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检查验收,杜绝以包代管。3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4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5 加强生产技术管理。6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直到整改到位。7 搞好廉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南山公司一井“5.7”特大火灾事故简 要 情 况 2001年5月7日23时45分,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南山公司一井(个体承包)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0、660.2万元。 鹤岗矿务局南山公司一井位于该局南山矿井田范围内,经营方式为个体承包。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矿井开采储量71万吨,可采煤层有3号、7号、8号、9号煤层,厚度35米,煤层倾角1525度,煤种为气煤。矿井属低沼气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期为612个月。矿井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压入式,总入风量2490立方米分;总回风量为2480立方米分。该井为巷道式非正规采煤方法,共有采掘工作面7个,其中01号、03号、12号、14号、16号为煤巷掘进,11号、13号为岩巷掘进。l5月8日零时,当班副井长从老主井入井,零时10分,发现井下着火,向矿调度作了汇报。当时井下

21、共有87人,其中33人陆续升井,54人下落不明。l1时50分,局救护大队入井进行探查,发现10名遇难人员。l5月8日15时18分,组织救护队员携带灭火器和铺设水管直接灭火,发现10名遇难者。l5月14日19时10分,井下发生两次爆炸。l21时18分,电机烧毁,井口温度急剧升高,井下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l5月15日,制定灭火方案。 由于井下132米标高平巷入风段38密闭内火区长期漏风,造成火区范围扩大,加之此平巷见煤段长期处于氧化状态,致使132米标高平巷入风段见煤处煤炭自燃发火,并引燃巷道木支架发生火灾。三、事故直接原因四、事故主要原因 1.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疏于对防灭火的管理。井下1

22、32米标高平巷38密闭内火区长期漏风,平巷见煤段长期处于氧化状态,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自然发火的措施,致使平巷内煤层自燃发火,并引发矿井火灾。 2.矿务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3.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对矿办小井安全管理降低标准,以包代管,致使小井违章生产,在被责令停产整顿后又擅自开工,埋下了事故隐患。 4.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采区通风系统不合理;火区密闭不严,导致长期漏风;工作面单出口,发生事故时人员无法安全撤出;矿井无备用主扇;单回路供电;未铺设完整的灌浆灭火供水管路;工人未佩带自救器。五、防范措施1.坚决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2.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3、。3.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4.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5.推进技术进步,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装备,提高矿井的技术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2001年3月1日13时,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新华农场煤矿(以下简称新华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0.59万元。 新华煤矿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新华农场,为国有地方煤矿。该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开采鹤岗矿区11号煤层,煤层厚度16.5米,煤种为气煤。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压入式,入风量894立方米分,排风量780立方米分。矿

24、井属低沼气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7.1%,自然发火期为3个月。2000年实际生产原煤4万吨。该矿井下在二段50水平有三个掘进工作面,其中2个煤巷掘进工作面、1个岩巷掘进工作面。l3月1日早8时,该矿井生产副矿长带领52人入井,进行作业。l11时30分有20人陆续升井。l13时地面人员发现井口门冒黑烟。l13时30分救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l3月2日1时,救护人员入井探险救人,找到14名遇难者。l4月15日12时,32名遇难者全部升井,抢险救灾工作结束。 经现场勘察认定,110米水平巷道3号密闭内,由于采空区、裂隙带相互沟通和3号密闭破损,漏风加剧,导致阴燃火区复燃,产生明火,点燃闭内积存的达到爆

25、炸界限的瓦斯,发生爆炸。三、事故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各级管理干部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的首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煤矿安全检查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生产;在处理火区密闭时没有编制作业规程,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拖延时间过长。 2.技术管理不到位。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9条规定,建立健全火区管理制度和矿井防灭火系统,导致火区管理失控;没有编制正规的开采设计,以掘代采、多头作业、串联通风;技术管理人员对矿井于周边小井互透情况不清,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上级主管部门对该矿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农场和农垦分局没设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到矿检查安全工作流于形式,对煤矿长期在火区

26、周围开采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查出和提出治理意见。 4.煤矿转制关系不明确。该矿在转卖给个人时各种执照未予变更,体制改革不到位,煤矿的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矿长期处于管理不利的状态,安全工作的责任不明确,疏于管理。四、事故主要原因五、防范措施 1.鉴于新化煤矿存在与周边小井互透,火区危害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建议对该井予以关闭。 2.省农垦总局对系统内的其它煤矿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要立即对系统内的煤矿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对达不到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坚决关停。 (2)要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27、)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把责任落实到实处,健全矿井防灭火系统和火区、密闭管理制度,确保密闭等设施安全可靠。 (4)加强生产技术管理。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煤矿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做到遵章守纪、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西监狱平安煤矿“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简 要 情 况 2001年2月5日13时10分,黑龙江省鸡西市鸡西监狱平安煤矿(以下简称平安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其中:1名工人,36名服刑人员),直接经济损失59万元。 平安矿原为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西斜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

28、年,实际生产能力15万吨年。平安矿为斜井开拓,副井串车混合提升。中央并列式通风,总入风量2440立方米分,总排风量2520立方米分。矿井有6个可采煤层,煤层平均厚度0.7米。目前有两个采区、两个回采工作面和一个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24煤层左八片采煤工作面下巷。该工作面为长壁后退式回采,上巷长540米,下巷长560米,工作面长135米,采高0.7米,煤层倾角24度。l5日早作业人员先后入井,进行分段打眼放炮回采作业。l8点30分左右,值班干警到达工作面,没有发现异常现象。l12时左右,值班干警吃饭返回临近250米绞车房时,发生了事故。l6日晚18时,37名遇难者尸体全部找到,救灾工作结束。 2

29、4煤层左八回采工作面上巷风门开启、风流短路,造成工作面微风,导致工作面下巷爆源处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极限;工作面下巷车场放矿车时,钢丝绳摩擦巷壁岩石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三、事故直接原因1、瓦斯积聚原因分析 24煤层与下部瓦斯突出煤层层间距56米,在24煤层左八回采工作面下平巷距工作面90米处有一底板裂隙涌出瓦斯,事故后实测裂隙口处瓦斯浓度达100。2月5日,由于该回采工作面上巷回风道外的两道风门开启,风流短路,工作面微风或无风,致使工作面下巷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2、引爆火源分析 经现场勘察认定这起事故的引爆火源是由于放矿车时钢丝绳摩擦巷道岩石产生的火花。其理由是:现场勘察工作面煤层无自然发

30、火;事故时,未进行放炮作业;遇难人员中 未发现带烟带火;电器设备处于无负荷状态,未见短路烧熔痕迹;排除了上述引爆火源。而爆炸发生时,24煤层左八工作面下平巷正在放矿车,钢丝绳与巷道岩石摩擦严重,可认定为接触摩擦产生火化引发了瓦斯爆炸。四、事故主要原因 1 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通风设施不可靠;二是瓦斯检测有漏洞;三是机电运输装备设施不完好;四是洒水防尘设施不健全。 2 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从矿井到主管部门都未设专职技术人员;二是安全、生产、“一通三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三是对矿井瓦斯高突出工作面的危害重视不足,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管理干部安全意识差,现场管

31、理人员和瓦检人员技术素质低,作业人员自主保安能力低。 4 矿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上级主管部安全检查有死角,不及时,不全面。五、防范措施 1 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明确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 2 矿井进行安全生产整顿,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 通风设施做到可靠,设置连锁风门,消灭机电设备失爆。 4 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对瓦检人员重新培训,合格后发证,组织入井人员进行安全和专业知识学习教育。 5 健全矿井洒水、防尘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洒水消尘。 2000年11月25日14时20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煤业集团大雁煤业公司二矿发生一起特大瓦

32、斯爆炸事故,造成51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77.46万元。 大雁煤业公司隶属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井田面积18.06平方公里,煤炭可采储量4134万吨,矿井设计能力15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多水平集中石门分区开采,建有主井、新副井、回风井。矿井为低瓦斯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 ,采用两台47211No20离心式风机。矿井总排风量为2028立方米分,负压1.76千帕。有四盘区和五盘区两个采区。发生事故的五盘区位于矿井东翼,盘区内沿28煤层布置两条上山,一条是盘区运煤和进风上山,一条是盘区运料和回风上山。五盘区28煤层现有三个采煤工作

33、面:一个是正在回收液压支架的综采工作面;一个是发生事故的高档工作面;一个是巷道已经贯通的备用工作面。五盘区总风量为551立方米分。l2000年11月25日14时20分,井下305变电所人员听到盘区里面有爆炸声,盘区下部305水平大巷风门毁坏,报告调度室。公司组成救灾指挥部,制定了救灾指挥方案。l14时50分,救护队与二矿井下人员进行抢救工作。l22时15分,抢救出23人(其中11人死亡,12人受伤),查明灾区内有40人下落不明。l11月2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云公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抢救和善后工作提出了要求。l11月28日上午,事故抢救组下井勘察,明

34、确了抢救重点和安全防范措施,决定井下抢救指挥部向前移。l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代主席乌云其木格视察了事故现场,听取了事故抢救情况。l2000年12月18日,51名遇难矿工全部找到,抢救工作结束。 经对现场勘察和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五盘区28煤层623队高档采煤工作面收尾时顶板冒落通风受阻,致使工作面回风巷风量减少且负压增加,报废回风巷和采空区内积存的瓦斯大量涌出,造成该工作面回风巷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极限;回风巷里端废巷内绞车电机接线盒的“喇叭嘴”压线不紧严重失爆,现场移撤绞车的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电缆抽脱,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三、事故直接原因(一)瓦斯聚集原因分析 五盘区28煤层高

35、档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1.68-2.24立方米分,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有时达到2.5%,采空区瓦斯浓度达10以上。另外工作面回风巷斜上方有一条距采空区上端只有7米隔离煤柱的报废巷道,实际上已与采空区连通,存有大量瓦斯;事故当班是工作面收尾的最后一班,工作面顶板冒落造成通风断面缩小,且人员集中在工作面上出口作业,致使通风不畅,风量减少,阻力加大,回风巷负压升高,积聚在采空区和报废巷道的瓦斯涌出;造成工作面回风巷里端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二)引爆火源分析 28煤层高档采煤工作面没有发现煤层有自燃发火的现象和外因火灾痕迹,工作面没有放炮作业,可排除自燃发火、外因火灾和放炮火源;技术分析排除了现场摩擦

36、火花、撞击火花引爆火源;调查取证排除了矿灯失爆、井下拆卸矿灯产生火花的可能;而爆源处有一台QC83-80开关,控制一台调度绞车,事故后清理现场发现,开关与绞车之间的电源线,从绞车接线盒内拔出。遇难人员分别倒向绞车的四周,检查被拔出的电源电缆,头部有电工绝缘胶布缠绕两层,压紧不够,并有被烧焦的痕迹;调查证实当班安排5名人员去移运爆源处的绞车,发生事故时人员正在现场作业;分析认定当时现场人员违章操作拉拽电缆时,电缆被拉出,短路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四、事故间接原因(一)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高档工作面回风巷上部报废巷道绞车窝及里端板闭处未设定瓦斯检测点,不能及时掌握该处的瓦斯浓度;在工作面收尾、

37、通风状况发生变化、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作业,瓦斯检查员在现场也没有及时检查瓦斯,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二)通风管理责任不落实。高档工作面的两台局扇,没有设专人负责管理,分别由623采煤队和排矸队管理,现场人员随意停开。(三)机电管理不到位。高档工作面回风巷电器设备电缆配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接线有鸡爪子现象;设备控制开关数量不够,工作面上出口小川内局扇与工作面回柱绞车两台设备只有一台开关,致使现场经常违章倒线。(四)大雁矿务局二矿五盘区防治瓦斯措施没有严格落实。该措施规定了五盘区按高瓦斯区域管理,但在28煤层高档工作面未按规定设置瓦斯断电仪。(五)五盘区通风系统不可靠、不合理。盘区内共有7

38、处通风设施,其中6处应该设永久设施,但全为木板结构临时通风设施;综采工作面进风巷有角联通风巷道;高档工作面、备用面、局部通风机为不合理串联通风。(六)生产组织不合理,工作面上出口回收钢梁处空间有限,但安排人员作业过分集中,加剧了工作面通风受阻。(七)高档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有14条断层,瓦斯涌出量比正常区域明显增大。五、防范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煤炭企业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二)认真吸取这次事故教

39、训,进一步提高对瓦斯灾害的认识,特别要纠正低瓦斯矿井长期存在的忽视瓦斯管理的错误倾向,高度重视矿井瓦斯管理。建立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 (三)合理布置采区巷道,加强通风设施的质量标准,风门设连锁装置,防止风流短路,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 (四)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防爆完好,严禁在停风或在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工作面回收等作业。 (五)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整顿,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六)深入开展安全思想整风,强化培训教育。 (七)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吉林省辽源

40、矿务局西安矿四区小井“1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简 要 情 况 2000年11月5日10时50分,吉林省辽源矿务局西安矿四区小井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27.2万元。 该矿井隶属于辽源矿务局西安煤矿的矿办小井。1981年建成投产,年生产能力3万吨。工业储量90万吨,可采储量70万吨。位于辽源煤田东侧 ,其开采水平上限150米,下限42米。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矿井中风量为532立方米分,总排风568立方米分。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5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81立方米吨,属低沼气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8.8%。该小井采用非正规

41、巷道后退落垛式采煤方法,目前只有一个沿12水平走向布置的巷道在落垛采煤,原走向长度230米,已回采50米,现剩180米,煤层倾角7585度,煤层平均厚度57米,落垛工作面采用11KW局扇通风,风筒直径为385毫米,通风距离220米。l11月5日9时10分入井33人,分两组作业,一组在42水平岩石巷道掘进,另一组在12水平工作面采煤。l10时50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现场组织抢救。l5日17时,开始先后恢复了全井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和运输系统,探险救人,迅速抢救出灾区2名受伤人员和13名遇难者。l22日16时40分,将另外18名遇难者全部找到,抢救工作结束。 矿井通风方式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采空区

42、瓦斯被压出,工作面局部通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工作面放炮引燃瓦斯,造成瓦斯爆炸。三、事故直接原因1、瓦斯积聚原因分析 调查认定该小井虽为低沼气矿井,但工作面采空区滞留大量瓦斯。11月1日将矿井通风方式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使采空区瓦斯被压出,加之工作面局部通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2、引爆火源分析 经勘察认为这起事故是由于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其理由是:经勘察该工作面无自然发火,在遇难人员中未发现带烟带火,电器设备及矿灯均不失爆,可排除上述引爆火源;而在工作面作业的16名遇难人员全部集中躲避在距工作面36.5米的巷道拐弯处,靠工作面最前面的遇难者是放炮员,放

43、炮器就在其身边,处于起爆状态,放炮母线从工作面沿巷道悬挂,可认定放炮时引发了瓦斯爆炸。四、事故间接原因 1 局矿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存在差距,未能把安全摆在首位来抓,重视大井的安全,忽视了小井的安全。 2 局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做到分兵把口,各负其责,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 3 采煤方法不合理,采用非正规采法且现场管理不力。在未掘上行风道的情况下,对采空区瓦斯积聚和溢出未能采取针对性措施。采取设计阶段高过高,回采时又随意加大,增加了瓦斯管理的难度。 4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未认真执行,瓦检员未能做到专人专孔专职专责,保证不了正常瓦斯检查。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不善,出口

44、风量不足。该井无采暖设施,导致一年改两次风,加大了通风瓦斯管理的难度。 5 有关人员规程措施观念淡薄,贯彻执行不认真。改压入式通风措施未按规定及时审批。在局未批改风措施的情况下,小井擅自改变通风方式。改风后未按局规定使用乳化炸药。 6 局矿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职工素质低,未能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和群安网员的安全监督检查作用。五、防范措施 1 各级干部要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隐患的整顿,认真解决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2 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以风定产”原则。非正规巷道采煤必须

45、沿顶板送上行风道,构成负压通风系统,否则不许回采。 3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4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和抽查力度。 5 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2000年9月27日20时30分,贵州省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四采区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62人死亡,37人受伤(其中重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227.22万元。 木冲沟煤矿井田走向8千米,倾斜宽0.9-1.9千米,面积约12.65平方千米。矿井可采储量9946万吨,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服务年限为79年。井田采用平硐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开采。通风方式为抽出式。总排风量为

46、5078立方米分,负压1930帕。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9.93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6.63立方米吨,煤尘爆炸指数为2736,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自然发火期812月。该矿四采区走向长3千米,倾斜宽1.4千米,采区内沿11煤层布置有皮带、行人和轨道三条下山。四采区现开采的11煤层厚23.2米,平均倾角9度,有41112综采和41114高档普采两个工作面生产,41114综采工作面正在安装;41116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开切眼,41118工作面运输巷,采区进风行人下山和皮带运输下山六个掘进工作面在施工。l2000年9月27日事故当班井下有244人作业。41116回风巷掘

47、进工作面因更换局扇停电造成瓦斯超限。l20时开始排放瓦斯。l20时38分,发现1740水平车场有浓烟,立即组织救护队进行抢救。l23时40分,局领导到达,成立了抢险指挥中心。l9月28日晚,国家经贸委主任、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贵州省副省长赶到事故现场,指导抢救和善后工作。l9月29日凌晨,国务院副秘书长、贵州省委书记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抢救情况。l9月29日上午,事故抢救组的领导深入井下事故现场勘察,研究制定抢救方案。l10月5日,善后工作进展顺利,抢救工作结束。 经现场勘察、取证和综合调查分析认定,这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41116回风巷探巷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在排放瓦斯过程

48、中,由于安设在41114运输巷的四台局扇同时运转,且41116回风巷因积水回风不畅,41114运输巷局扇以里部分巷道内风流不稳定发生循环风,致使41114运输巷第四联络巷附近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现场人员拆卸矿灯引起火花,造成瓦斯爆炸,煤尘参与爆炸。三、事故直接原因 (一)采区生产布局不合理。发生事故的四采区一翼11煤层中就布置了2个采煤工作面、1个综采准备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采掘作业过于集中。将41114工作面分成两段回采,即在41114综采工作面又布置了一个41114高档普采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不合理。 (二)企业轻视安全工作。没有按规定召开“一通三防”安全例会,违反煤矿安全规

49、程,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三)作业现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等规定,违章排放瓦斯。未在排放瓦斯影响的区域设置警戒,未采取停电、撤人等措施。 (四)矿“一通三防”管理混乱。 (五)矿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六)企业对职工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七)矿务局安全管理松弛,监督不力。四、事故间接原因五、防范措施 (一)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二)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合理布

50、置采区巷道,既要是生产系统合理,又要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合理、可靠。 (四)进一步提高对瓦斯灾害的认识,严格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保证监控系统所有功能的正常使用。 (六)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研究矿井存在的技术问题。 (七)严格现场管理,强化监督机制,把好现场管理的各个环节、堵塞各种漏洞,对“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定庄矿“9.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简 要 情 况 2000年9月5日9时55分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定庄矿12层414盘区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16人受伤,2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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