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讲座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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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 代律师 法学博士 律师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 2020年4月民间借贷法律讲座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信誉维持

2、,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因此,在借款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之后,所有的法律风险均是由出借人在承担,因此,我从出借人的角度讲述如何规避一些法律风险。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什么是民间借贷?什么是民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

3、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民间借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根据上述规定,除此之外,民间借贷还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借贷行为。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不允许企业拆借】:企业-企业;【只允许民间借贷只允许民间借贷】:企业-自然人,自然人-企业,自然人-自然人。利息恒定法则: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1、认定企业拆借合同无效、认定企业拆借合同无效最高法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6年9

4、月23日 法复199615号)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法律后果:返还本金+收缴(贷款)利息】(“收缴”实际上并未执行下去)2、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企业拆借合同无效、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企业拆借合同无效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年8月13日法(民)21号)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贷关系无效由债

5、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法律后果:返还本金;或者:返还本金+贷款利息】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民间借贷借条什么时间生效?民间借贷借条什么时间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据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交付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的确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因此,借条或者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款意向,借款的交

6、付证明才是上述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在给他人借款时,保留转账凭证,或者让借款方出具收条,以提供或者固定相应交付的证据。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形式?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形式?从实践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的。按照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7、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为避免产生争议,民间借贷交易双方尽量签订齐全完备的书面借款协议,以避免约定不清产生争议。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出具借条。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区分借条、欠条与收条的不同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收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借条、欠条、收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未来借用人是需

8、要归还原物的或者等额的货币。收条则有可能是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有可能是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取自己有权收取的财产所形成。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收条持有人可以证明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并据此主张抗辩权。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举一个例子小明由于学习需要向小红借了3万元,为了表明这个借款事实,小红向小明出具了借条一份。小明给小红卖了十部苹果手机,每部1万元,支付了五万元,还剩五万

9、元未支付,为了表明小红还欠小明五万元货款,小红向小明出具了欠条一份。小明是律师,接受小红的委托代理案件,委托代理合同上约定,小红支付10万元的代理费。小红支付10万元代理费,小明给小红出具10万元的收据。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一、内容要相对完善:一、内容要相对完善:1、出借物品、金额、币种;2、借期;3、利息及逾期不还的罚息;4、借贷双方签字盖章;另,作为出借人出借条的,一定要保留转账凭证、支付对方现金的,出具相应收条或者支付现金的照片、录音、录像。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10、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第一单元 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1.无债权人的借条是否得到法院支持?杜某诉称,“2010年,张某向我借款,我在厂子里将5万元现金交给了张某,张某给我补写了借条,但没写债权人。张某答辩称,“当时杜某向我借款,我也没有那么多现金,我又联系朋友钱某,让他借款给杜某,但钱某不同意。后来我到钱某家出具了该份借条,借到5万元后当天将该款交给了杜某。2011年春天,杜某将该笔借款及部分利息直接偿还给钱某。我让杜某把借条捎回来给我,但事

11、后杜某并未将借条交还给我,而是将借条藏匿。”第三人钱某在法庭上称,其搞水产养殖二十多年,收入不错。2010年下半年,张某给她打电话替杜某借款5万元,因她跟杜某不是很熟悉,不同意借款。次日,张某到她家,给她出具借条一份,接着她把5万元现金给了张某。2011年春天,张某给她打电话,说杜某要去还款。当日上午,杜某偿还了5万元本息。她电话问张某借条怎么办,张某答复让杜某给他捎回去。庭审中,钱某认可杜某提交的借条就是张某给她出具那份。无债权人资格,驳回“债主”起诉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2.被告下落不明的民间借贷案件原

12、告姚某与被告赵某系朋友,2010年9月份被告赵某称因做生意缺部分现金,向姚某借款伍万元,并向姚某出具欠据,由中间人赵某姐姐担保,双方约定月利息两分,欠据上未约定还款期限,后赵某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此款,又因为债务太多举家搬迁,至今下落不明,赵某姐姐也因病去世,姚某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持此借条到我院起诉,我院工作人员在立案审查阶段到被告赵某居住地村委会核实情况,被告赵某确实已经下落不明一年多。在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原告能够提供准确的被告住址,但被告因外出下落不明,导致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的,此种情况一般适用公告送达。另一种情况是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不真实、不准确或者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导致

13、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这种情况,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本案属于第一种情况,被告外出下落不明,且有村委会的证明,应该适用公告送达随后作缺席判决的情况。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 案例一 原告陈云虎诉称,被告刘辉因需要周转资金,向原告借款本金169700元。原告于2015年5月27日汇款169700元给被告。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能偿还。被告否认该款项系被告向原告的借款,认为该款项是双方合作放高利贷赚取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

14、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规定,被告对其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故被告主张该款项是双方合作放高利贷赚取的利息,法院不予以采纳。3.仅有转账凭证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原告陈云虎与被告刘辉设立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原告依约支付了借款,但被告刘辉至今尚欠原告借款165900元未能偿还,系属违约行为,故被告刘辉

15、应承担继续偿还本金165900元及依法支付利息的民事责任。因双方对本案借款的利息未作约定,故在原告起诉之前的借款期间内可视为不支付利息,但自起诉之日2015年12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被告依法应按照年利率6%(即月利率5)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2014年1月16日薛永腾通过其银行账户向陈生龙转账180万元。原告主张该转账为其出借给陈生龙的借款,就借款的经过,原告陈述如下:在2014年1月16日下午陈生龙到薛永腾公司向薛永腾借钱,因双方关系较好,而陈生龙急需资金,

16、在借款时只有原被告二人,当时薛永腾自己单独去建设银行转账了180万元,借款期限也只是一两个月,故当时也没有签订借条。被告在庭审时主张,原告代理人的陈述并非客观事实。原告与被告、陈南明合作方石开采项目,原告向被告支付的180万元即为该合作项目的出资款,而非所谓的借款。被告提交了方石开采承包合同书、合作协议书及申请证人许高塔、孙瑞林出庭作证。案例二,仅有转账凭证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案例二,仅有转账凭证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按照合作协议书,该方石开采项目估价450万元,陈生龙作为甲方将该项目4

17、0%份额转让给薛永腾(乙方),薛永腾应将上述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陈生龙。法院认为薛永腾转账给陈生龙的款项并非薛永腾出借给陈生龙的借款,对薛永腾要求陈生龙偿还借款本金180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的诉求不予支持。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4.仅有借据不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

18、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借贷事实是否发生。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 2010年6月15日,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归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原告诉称,2010年2月7日,被告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5万元,约

19、定月利率1.5%,一个月内归还,被告出具了借条。被告辩称,借条确实是被告所写,但原告并没有依约定将钱款借给被告。当时原告需要钱款的时间较紧,与原告协商时已是晚上,银行已关门,而被告第二天一早要去外地办事,双方就约好被告于当日先写好借条给原告,原告第二天到银行转款给被告。但第二天原告并没有转款,被告只好临时以4分的高息向另一朋友温某借款15万元。被告提交了其朋友温某向被告的转帐15万元的单据,并申请了其朋友温某出庭作证。温某在庭上证明被告向其借款时是陈述了原告未及时向其打款,故向其借款的情况。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请。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20、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5.仅有利息的欠条是否应当偿还借款原告:张绍军被告:杨建华被告:金堂公司。金堂公司曾在张绍军处借款,2014年5月10日,该公司给张绍军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张绍军利息25万元整”,后经张绍军催要金堂公司未偿还该款,张绍军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偿还该款及利息。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法院认为,金堂公司、杨建华于2013年3月5日向张绍军借款1200万元,由于金堂公司、杨建华未及时偿还借款本息,张绍军于2014年8月2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该案已经由本院作出(2014)三民初字第91号

21、民事判决,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张绍军的证人张绍波、袁延伟出庭作证称张绍军共出借给金堂公司、杨建华1200万元借款,没有其他借款;该案在判决书中对金堂公司、杨建华所欠张绍军1200万元借款予以认定,判令金堂公司、杨建华向张绍军支付的款项中对该两笔借款的违约金已经计算至2014年5月10日。金堂公司、杨建华辩称所欠其1200万元本金的利率按月利率5%计算,2014年5月10日金堂公司、杨建华向张绍军出具25万元利息欠条一张,原件在张绍军处。法院认为,金堂公司、杨建华已经偿还此25万利息欠条的款项。由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22、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6.依据手机短信付款的责任认定张崇义于2012年5月25日给李泽英发信息,要求李泽英将5万元汇入案外人张某的账户。当天李泽英将5万元打入张崇义指定的账户。现张崇义未将该款归还。李泽英为了证明其诉请成立,向法院提交了手机短信照片、客户回单,并向法院申请向银行调取张某的借记卡交易明细及资料。张崇义对以上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认为短信显示的手机号码虽是本人的,但短信并非本人发出,并且手机短信属于电子证据,没有经过公证,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李泽英与张崇义因公司业务往来而相识,2012年5月25日当天张崇义给李泽英打电话向其借5万元,并告知按照短

23、信内容进行汇款。李泽英将款项汇入账户后,给张崇义打电话确认。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张崇义辩称手机号码被别人盗用,目前互联网上存在非法改号软件,只需花100元即可盗用他人手机随意发出短信。手机是否被别人盗号,原本从电信部门查证的方式还原客观事实,但本案发出短信与取证时间距离久远,致使电信部门无法查明。法院认为手机是私人物品,所有人应妥善保管,在涉案短信是否为非法软件发出,张崇义责任举证证明。但本案中张崇义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手机被他人盗用,因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令张崇偿还李泽英承担5万元的借款。为深入

24、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7.未实名认证微信聊天记录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条件的,可以成为定案证据原告肖金平诉称,被告简时抡因缺乏资金,从2014年12月30日起陆续向原告借款。双方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微信确认,被告尚欠原告人民币66000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及支付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一审认为,微信号(昵称嗳財宥導)于2015年7月13日与原告微信号(昵称快速刻章)在微信平台上互应对方要求进行银行转账,根据银行的个人对账单,该笔转账交易对方户

25、名为简时抡;结合证人郑建国的证言,可以认定微信号(昵称嗳財肴導)使用人是被告简时抡。从简时抡微信号(昵称嗳財宥導)于2015年7月15日,在微信聊天平台上向原告微信号(昵称快速刻章)承认“之前不是还欠你35000,共6万6”的事实,可以认定被告简时抡尚欠原告肖金平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 第二单元 民间借贷主体的认定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

26、人功能案例: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进行笔迹鉴定。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特别提示: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特别提示: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为

27、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是己借款,非己写条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特别提示: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特别提示: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

28、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一 刘某经营服装业务,

29、于2014年1月20日与冉某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由冉某出借人民币150万。当日,冉某向刘某个人账户转账150万,刘某出具借条。在借款期间,刘某突然死亡,冉某主张宣告借款提前到期,遂以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将刘某之配偶陈某提起诉讼。【案情分析】本案150万元是否应归属为夫妻共同债务。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二朱某于2012年5月28日向原告达康公司借款20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原告于2012年5月30日向主某账户转入83万元,并于当日按朱某指定打入刘某账户110万元,当时双方约定7万元为利息。朱某与徐某是夫妻关

30、系。原告起诉朱某和徐某偿还债务。朱某辩称实际借款人为刘某,其只是代为收转款项。徐某辩称朱某是否借款其毫不知情,且该款数额巨大,用于家庭生活明显不符合常理,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院判令,朱某与徐某共同偿还该借款。二审法院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应仅以夫妻共同关系存续为依据,还应考虑款项是否为共同生活所负。本案中借款数额超出夫妻日常事务代理权的事项,应取得一致同意。达康公司也没有让朱某与徐某共同确认债务,不能举证证明该款项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保证人的责任担保方式

31、主要有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必须办理登记,质押必须将动产交付给质押权人。保证必须是书面的保证合同。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十四条:一般保

32、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以案说法:借条上没注明身份的签名是借款人?还是保证人?2015年2月9日,帅甲向陈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陈某现金拾万元整”,帅甲在借款人处签名,下一行又注明“2015年2月9日到2015年8月9日归还”。同时在场的被告帅乙在帅甲还款时间下

33、一行签名并捺印。嗣后,陈某因向被告帅甲、帅乙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被告帅乙以自己只是借款的见证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为由提出抗辩。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2007年8月13日,被告刘某经王某担保向原告陈某借款1000万元,双方约定2个月内还清。被告刘某为原告陈某出具了欠条,注明于10月13日之前还清欠款,被告王某作为保证人在欠条上签名。原告陈某于2008年8月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刘某还清欠款,被告王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被告刘某应当清偿1000万元债

34、务。保证人王某没有约定担保方式也没有约定担保期间,应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但是被告刘某在出具借条时,明确约定2个月内偿还,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截止到2008年4月13 日。而原告陈某直到2008年8月才提起诉讼,并且在庭审中没有提供向担保人王某主张权利的证据,因此,该担保已过保证期,对原告陈某要求被告王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第三单元 债务偿还、利息与违约金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

35、书室育人功能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没写还款期限的情形:第一次催款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欠条的还款期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法院应该怎么判?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写清还款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

36、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但是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算两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利息的法律问题2015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利息有一个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利息有一个新的界定:新的界定:“四倍”四倍是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百分比是指本金的百分比24%、36%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7、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利息的法律问题本金本金本金本金年利率为本金的0%(未约定利息)1、未约定还款时间2、约定还款时间,未约定利息年利率为本金的24%,法院保护并且支持,但是违约金、逾期利息总和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年利率为本金的36%,法院不予保护,已支付的不予追究,未支付的不支持本金本金年利率为本金的高于36%,法院不保护,且强制返还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法定利息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

38、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

39、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第四单元 民间借贷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以案说法我有一个朋友借了我5万元,借期一年,写有借条,但是一年之后,他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我就找到他催要借款,但他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我多次催要此款,他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要紧的是,我现在找不到借条了。我有点担心他会赖账,应该怎么办?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

40、下补救措施: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三人以上,与被证明事项及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二、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二、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41、,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7、录音可以

42、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这时你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43、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注意利用歧义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

44、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留存借条一方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主体身份要确认。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自然人是否成年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具体的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都要书写在借条上,发生纠纷

45、时便于送达最好的是双方互相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数字一定要有大写。数字一定要有大写。可以只写大写的数额,最好是大小写对应,这样就不容易被修改了。举例说“130000元人民币”,尽量不要写成“拾叁万元人民币”,而要写成“壹拾叁万元人民币”,目的也是为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叁万元人民币”。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自书借条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

46、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无法做笔迹鉴定无法做笔迹鉴定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案例:两用借条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室育人功能谢 谢!Make Presentation much more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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