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观方面案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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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本章主要阐述了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及特本章主要阐述了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及特征,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危害行为的征,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危害行为的概念、特征和表现形式,危害行为的对象的概念、特征和表现形式,危害行为的对象的含义,危害结果的含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含义,危害结果的含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及特征,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概念及特征,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重点难点重点难点】重点是掌握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概念,重点是掌握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概念,明确它们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掌握不作为明确它们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掌握不作为形式犯罪的特点。了解刑法因果关系的基本形

2、式犯罪的特点。了解刑法因果关系的基本观点和基本问题。观点和基本问题。第第1页/共共55页第一节第一节 犯罪客观要件概述犯罪客观要件概述2.特征:特征:(一)以客观事实为内容。(一)以客观事实为内容。(二)法定性:构成犯罪的各种客观要件必须是刑法规范(二)法定性:构成犯罪的各种客观要件必须是刑法规范明文规定和包含的。明文规定和包含的。(三)说明行为对法益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三)说明行为对法益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四)是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客观因素。(四)是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客观因素。(五)以危害行为为犯罪构成的核心要素。(五)以危害行为为犯罪构成的核心要素。1.概念概念犯罪客观要件,是指

3、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一、犯罪客观要件的概念及特征一、犯罪客观要件的概念及特征第一节 犯罪客观要件概述第第2页/共共55页二、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二、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一一)犯罪客观要件与犯罪客观要件要素。犯罪客观要件与犯罪客观要件要素。前者与犯罪主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前者与犯罪主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并列。而犯罪客观要件要素是前者的组主观要件并列。而犯罪客观要件要素是前者的组成部分,是下位概念。成部分,是下位概念。(二二)犯罪客观要件要素:危害行为

4、、危害结果、行犯罪客观要件要素: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对象、行为时间、行为地点、行为方法(手段)。为对象、行为时间、行为地点、行为方法(手段)。第一节 犯罪客观要件概述必要的客观要件要素必要的客观要件要素危害行为危害行为选择的客观要件要素选择的客观要件要素特定的手段、时间、地点等特定的手段、时间、地点等危害对象危害对象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第第3页/共共55页三、犯罪客观要件的意义三、犯罪客观要件的意义(一)定罪意义(一)定罪意义1、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2、有助于区分此罪与彼罪(、有助于区分此罪与彼罪(如财产犯罪如财产犯罪)3、有助于区分基本的犯罪形态和修正的犯罪形态、有助于区分

5、基本的犯罪形态和修正的犯罪形态(二)有助于正确量刑(二)有助于正确量刑(三)有助于正确认定犯罪的主观方面(三)有助于正确认定犯罪的主观方面如数额犯中的数额如数额犯中的数额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和共同犯罪态和共同犯罪第第4页/共共55页(一)行为的含义:(一)行为的含义:在我国刑法中,行为在三种意义上使用:在我国刑法中,行为在三种意义上使用:1、最广义的,泛指一般行为。刑法第、最广义的,泛指一般行为。刑法第12条(溯及力,包条(溯及力,包括的可能是犯罪行为,也可能不是犯罪行为)。括的可能是犯罪行为,也可能不是犯罪行为)。2、广义的,指犯罪行为。包括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广义的,指

6、犯罪行为。包括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刑刑法第法第13条。条。3、狭义的,仅指作为犯罪客观要件要素的危害行为,不、狭义的,仅指作为犯罪客观要件要素的危害行为,不包括主观方面。包括主观方面。一、危害行为的含义与特征一、危害行为的含义与特征第二节第二节危害行为的概念危害行为的概念第第5页/共共55页(二)(二)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1、有体性:客观上人的身体动静、有体性:客观上人的身体动静。2、有意性: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有意性: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3、有害性:对社会有危害。

7、、有害性:对社会有危害。(评价标准因地域、时间的(评价标准因地域、时间的差异而不同)差异而不同)第二节第二节 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排斥无意识或无意志的行为:(排斥无意识或无意志的行为:(1)人在睡梦中或者精神错乱状态)人在睡梦中或者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下的举动。(2)人在不可抗力下的举动。如消防队员在赶往救火)人在不可抗力下的举动。如消防队员在赶往救火的途中,突然遇到泥石流,赶往救火地点的公路被毁,无法抵达救的途中,突然遇到泥石流,赶往救火地点的公路被毁,无法抵达救火现场。消防队员不救火的行为就不是这里的危害行为,而是不可火现场。消防队员不救火的行为就不是这里的危害行为,而是不可抗力下的举动。

8、(抗力下的举动。(3)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下的举动。)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下的举动。言论是否是行为?言论是否是行为?言论有时不仅仅是思想的流露,而是可以伴随人言论有时不仅仅是思想的流露,而是可以伴随人的身体的其他动作,外化为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对社会或他人造的身体的其他动作,外化为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一定损害,如煽动分裂国家、诬告陷害、做伪证、侮辱、诽谤等成一定损害,如煽动分裂国家、诬告陷害、做伪证、侮辱、诽谤等言论。所以刑法将严重危害社会的言论也规定为犯罪行为。言论。所以刑法将严重危害社会的言论也规定为犯罪行为。第第6页/共共55页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被告人张某晚上经常做噩梦。某日

9、晚,张某被告人张某晚上经常做噩梦。某日晚,张某又梦到自己被一头恶狼追咬,被狼追上后不得不又梦到自己被一头恶狼追咬,被狼追上后不得不奋力与之搏斗,最后竭尽全力扼住狼颈才将其制奋力与之搏斗,最后竭尽全力扼住狼颈才将其制服。第二天清早醒后,发现其妻已经死亡,急忙服。第二天清早醒后,发现其妻已经死亡,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验证,其妻系外力扼住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验证,其妻系外力扼住脖子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凶杀为张某本人。脖子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凶杀为张某本人。试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试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第第7页/共共55页 刘某与邻居孙某长期不和,双方经常因鸡毛刘某与邻居孙某长期不和

10、,双方经常因鸡毛蒜皮之类的小事而争吵甚至厮打,仇怨日深。由蒜皮之类的小事而争吵甚至厮打,仇怨日深。由于孙某人高马大,刘某却是一介老妪,体力相差于孙某人高马大,刘某却是一介老妪,体力相差悬殊,故不敢与孙某角力。但刘某笃信鬼神,认悬殊,故不敢与孙某角力。但刘某笃信鬼神,认为只要自己早晚求神拜佛,必能得神灵助佑,于为只要自己早晚求神拜佛,必能得神灵助佑,于是决定借助神力杀死孙某。她在自家摆设香案,是决定借助神力杀死孙某。她在自家摆设香案,早晚祈祷,请求圣帝显灵将孙某杀死,以解自己早晚祈祷,请求圣帝显灵将孙某杀死,以解自己心中之恨。又制小布人一个,背书孙某名字,并心中之恨。又制小布人一个,背书孙某名字

11、,并以针扎布人胸口,期望以此手段杀死孙某。事有以针扎布人胸口,期望以此手段杀死孙某。事有凑巧,孙某不久竟真染怪病身亡。刘某高兴之下凑巧,孙某不久竟真染怪病身亡。刘某高兴之下就将自己所做之事告知他人,结果孙某家属得知,就将自己所做之事告知他人,结果孙某家属得知,于是孙某家属报告公安机关,要求以故意杀人罪于是孙某家属报告公安机关,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将刘某绳之以法。将刘某绳之以法。试分析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试分析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刑我国刑法中的迷信犯)法中的迷信犯)第第8页/共共55页2013年年6月月21日,在日,在南京江宁南京江宁某小区,社某小区,社区民警强行打开一个区民警强行打开

12、一个住户的房门,房里恶住户的房门,房里恶臭扑面而来,两个孩臭扑面而来,两个孩子,一个子,一个1岁,一个两岁,一个两岁,已经死亡。后经岁,已经死亡。后经法医鉴定,这两个孩法医鉴定,这两个孩子是饿死的。子是饿死的。南京江宁两女童饿死家中,尸体高度腐烂第第9页/共共55页 依据南京市检察院查明的事实,犯罪嫌疑人乐某出生于依据南京市检察院查明的事实,犯罪嫌疑人乐某出生于1991年,今年年,今年22岁。岁。2011年上半年起,乐某和男朋友李某共同居住在南京市江宁年上半年起,乐某和男朋友李某共同居住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泉水社区某新村,两人共同抚养两个女儿,一个孩子区麒麟街道泉水社区某新村,两人共同抚养两

13、个女儿,一个孩子1岁,一个孩子岁,一个孩子2岁。岁。2013年年2月,李某因为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乐某便成为两月,李某因为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乐某便成为两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4月下旬,李某为两个女儿预留了少量的月下旬,李某为两个女儿预留了少量的食物和水,将两个孩子留在家中,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食物和水,将两个孩子留在家中,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门后,锁上大门离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门后,锁上大门离家。6月月21日,社区民警日,社区民警发现两个幼儿死在家中,因此案发。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发现两个幼儿死在家中,因此案发。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械

14、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因脱水、饥饿、疾病等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因脱水、饥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因素衰竭死亡。检察机关认为,乐某明知两个孩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在无检察机关认为,乐某明知两个孩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到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到6月月21日案发都没有回家,日案发都没有回家,导致她们死在家中。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乐某的刑事责导致她们死在家中。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乐某的刑事责任。任。2013年年9月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乐燕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乐燕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

15、刑。她没有提起上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她没有提起上诉。第第10页/共共55页1.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义务。它是与行而不履行该义务。它是与作为相对应的另一基本形式。作为相对应的另一基本形式。2.从表现形式上看,不作为从表现形式上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身体动作。从违反是消极的身体动作。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上看,不作法律规范的性质上看,不作为违反了某种命令性法律规为违反了某种命令性法律规范。范。当为而不为当为而不为1.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作为是

16、危害危害行为。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2.从表现形式上看,作从表现形式上看,作为是积极的身体活动。为是积极的身体活动。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看,作为直接违反了禁看,作为直接违反了禁止性刑法规范。止性刑法规范。不当为而为不当为而为(一)作为(一)作为(二)不作为(二)不作为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第第11页/共共55页1.概念: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概念: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行为。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2.从表现形式上看,作为除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特

17、征之外,从表现形式上看,作为除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特征之外,还必须表现为身体活动的积极举动,身体的静止不可能实还必须表现为身体活动的积极举动,身体的静止不可能实施作为犯罪。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看,作为直接违反了施作为犯罪。从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看,作为直接违反了禁止性刑法规范禁止性刑法规范(不当为而为)(不当为而为)(一)作为(一)作为3、作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作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1)利用自己身体的作为)利用自己身体的作为(2)利用物质性工具的作为)利用物质性工具的作为(3)利用自然力的作为)利用自然力的作为(4)利用动物的作为)利用动物的作为(5)利用他人行为的作为)利用他人行为的

18、作为第第12页/共共55页(二)不作为(二)不作为1.概念: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概念: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义务。它是与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义务。它是与作为相对应的另一基本形式。作为相对应的另一基本形式。从表现形式上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身体动从表现形式上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身体动作。从规范违反的法律性质上看,不作为违作。从规范违反的法律性质上看,不作为违反了某种命令性法律规范。(反了某种命令性法律规范。(当为而不为)当为而不为)第第13页/共共55页 2、处罚不作为犯的法理基础、处罚不作为犯的法理基础处罚不作为犯的法理基础的根底是法益保护处罚不

19、作为犯的法理基础的根底是法益保护的思想。的思想。故意杀人、放火等罪的保护法益,一方故意杀人、放火等罪的保护法益,一方面可能是受到积极的侵害行为(作为)的侵害;面可能是受到积极的侵害行为(作为)的侵害;另一方面,当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不予救助的另一方面,当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不予救助的不作为,也会使之受到侵害。不作为,也会使之受到侵害。但是人权保障的思想要求限制不作为犯的处但是人权保障的思想要求限制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罚范围。因为如果把所有的不作为都当作处罚的因为如果把所有的不作为都当作处罚的对象,便会驱使所有的人都去救助法益,法益好对象,便会驱使所有的人都去救助法益,法益好像可以受到保护,但人

20、们日常生活必然陷入无限像可以受到保护,但人们日常生活必然陷入无限的不安与混乱,而且过度限制了国民的自由。所的不安与混乱,而且过度限制了国民的自由。所以,只有那些具有作为义务的人才可能构成不作以,只有那些具有作为义务的人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保证人)。为犯罪(保证人)。尤其需要注意将不作为犯罪尤其需要注意将不作为犯罪与一般公民对于与己无关的危险能阻止而不阻止与一般公民对于与己无关的危险能阻止而不阻止的消极行为严格区别开来。的消极行为严格区别开来。第第14页/共共55页3.成立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须具备的客观条件成立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须具备的客观条件(除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外,还需如下要件):

21、(除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外,还需如下要件):1)行为人)行为人负有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特定法律义务(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特定义务:是行为人在特定的社会生活中,基于某种特定特定义务:是行为人在特定的社会生活中,基于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必须积极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必须积极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2)行为人)行为人能够履行能够履行特定义务。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特定义务。结合行为人的主观能力与客观条件进行判断。(法律不强人所难)能力与客观条件进行判断。(法律不强人所难)3)没有履行没有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了危害结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

22、成了危害结果果。(。(实际上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法益侵害的后果,实际上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法益侵害的后果,即不履行与侵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不履行与侵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第第15页/共共55页(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不是仅指刑法,而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这里的法律,不是仅指刑法,而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狭义)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狭义)、行政法规、条例、规章等。、行政法规、条例、规章等。】(2)职务、业务要求的义务,

23、以及对危险源负有监管、)职务、业务要求的义务,以及对危险源负有监管、控制义务而产生的作为义务。控制义务而产生的作为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若一定的法律行为产生某种特定的积极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该义若一定的法律行为产生某种特定的积极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该义务,以致使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或者威胁,就可以成立不务,以致使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或者威胁,就可以成立不作为形式的危害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通过合同行为为自己设立作为形式的危害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通过合同行为为自己设立一个积极作为的义务一个积极作为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是指由

24、于行为人的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行为人负有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包括合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来源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来源第第16页/共共55页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总结:从上述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可以看出,法益总结:从上述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可以看出,法益状态的变化处于行为人支配领域内时,行为人便具有状态的变化处于行为人支配领域内时,行为人便具有作为义务。作为

25、义务。所谓法益状态的变化处于行为人支配领域所谓法益状态的变化处于行为人支配领域内,意味着在当时的具体状况下,法益的保护(危害内,意味着在当时的具体状况下,法益的保护(危害结果的回避)完全或者主要依赖于行为人。结果的回避)完全或者主要依赖于行为人。至于法益至于法益状态的变化是否处于行为人支配领域内状态的变化是否处于行为人支配领域内,则需要综合,则需要综合考察行为人是否处于能够控制已经发生的危险行为的考察行为人是否处于能够控制已经发生的危险行为的地位,是否对结果发生的危险提供了重大原因,行为地位,是否对结果发生的危险提供了重大原因,行为人与被害人的法律关系,其他人是否具有作为义务等人与被害人的法律

26、关系,其他人是否具有作为义务等因素。因素。行为人偶然遇到了自发的或者他人造成的法益行为人偶然遇到了自发的或者他人造成的法益危险状态时,除非行为人处于保护被害人的法律地位,危险状态时,除非行为人处于保护被害人的法律地位,一般不产生作为义务。一般不产生作为义务。第第17页/共共55页探讨:重大的道德义务能否成立不作探讨:重大的道德义务能否成立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为犯罪的义务来源?l德国刑法第德国刑法第323条条C规定:规定:“在发生意外事故、公在发生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紧急危难时,根据当时的情况要求或能够共危险或紧急危难时,根据当时的情况要求或能够期待行为人救助,尤其对自己并无显著危险而且不期待

27、行为人救助,尤其对自己并无显著危险而且不违反其他重要义务,而不救助的,处违反其他重要义务,而不救助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或罚金。”l法国、意大利刑法也有类似规定法国、意大利刑法也有类似规定l问题:问题:我国刑法是否宜增设见危不救罪?值得研究我国刑法是否宜增设见危不救罪?值得研究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第第18页/共共55页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2年年6月月30日晚,被告人宋某酒后回到自己日晚,被告人宋某酒后回到自己家中,因琐事与其妻李某发生争吵厮打。李某说:家中,因琐事与其妻李某发生争吵厮打。李某说:“三天两头吵,活着还不如死了。三天两头吵,活着还不如死

28、了。”宋说:宋说:“那那你就去死。你就去死。”后李某在寻找准备自缢用的凳子时,后李某在寻找准备自缢用的凳子时,宋某喊来邻居叶某对李某进行规劝。叶某走后,宋某喊来邻居叶某对李某进行规劝。叶某走后,二人又发生吵骂厮打。在李某寻找自缢用的绳索二人又发生吵骂厮打。在李某寻找自缢用的绳索时,宋某采取了放任态度不管不问不加劝阻,致时,宋某采取了放任态度不管不问不加劝阻,致使李某于当晚在其家门框上上吊身亡。经南阳市使李某于当晚在其家门框上上吊身亡。经南阳市卧龙公安分局刑事技术鉴定:李某系机械性窒息卧龙公安分局刑事技术鉴定:李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自缢)。死亡(自缢)。试问: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试问:

29、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第第19页/共共55页 1999年年11月月27日,黄某在长江上捕鱼,突然日,黄某在长江上捕鱼,突然一条用于摆渡的小船因载人过多而倾翻,小船上一条用于摆渡的小船因载人过多而倾翻,小船上的人员尽数落水。由于落水的人员当中有一部分的人员尽数落水。由于落水的人员当中有一部分不会游泳,故生命处于极度危急的状态。这时参不会游泳,故生命处于极度危急的状态。这时参与抢救的人们纷纷要求黄某驾船参加抢救行动,与抢救的人们纷纷要求黄某驾船参加抢救行动,黄某却因为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参加抢黄某却因为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参加抢救落水的人会给常在长江上捕鱼的自己带来灾难,救落水

30、的人会给常在长江上捕鱼的自己带来灾难,因而坚决拒绝参加抢救行动,也不许其他人使用因而坚决拒绝参加抢救行动,也不许其他人使用他的船去救人。结果由于抢救工具不够,最终有他的船去救人。结果由于抢救工具不够,最终有4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溺水身亡。事后应群众强烈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溺水身亡。事后应群众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以不作为犯罪对黄某提起公诉,要求,检察机关以不作为犯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法院该如何判决?法院该如何判决?第第20页/共共55页4.不作为犯罪的分类不作为犯罪的分类不作为与不作为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不作为与不作为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危害行为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后者是指由这是指危害行为的

31、一种基本表现形式,后者是指由这种行为形式实施的犯罪。种行为形式实施的犯罪。由不作为的行为形式实施的犯罪有两种类型:由不作为的行为形式实施的犯罪有两种类型:(1)纯正(真正)的不作为犯)纯正(真正)的不作为犯:只能由不作为形式:只能由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如遗弃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实现的犯罪。如遗弃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2)不纯正(不真正)的不作为犯)不纯正(不真正)的不作为犯:既可以由作为:既可以由作为形式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行为人实际上以形式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行为人实际上以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第第21页/共共5

32、5页5、为正确理解犯罪的作为与不作为问题,应明确:、为正确理解犯罪的作为与不作为问题,应明确:(1)不能把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同故意与过失的划分)不能把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同故意与过失的划分相混淆。前者是危害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后者是行相混淆。前者是危害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后者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心理态度的两种基本形式。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心理态度的两种基本形式。不能认为作为都是故意,不作为都是过失。实际上,不能认为作为都是故意,不作为都是过失。实际上,作为和不作为都是既有故意,也有过失。作为和不作为都是既有故意,也有过失。(2)应该正确认识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的危害程度。)应该正确认识作

33、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的危害程度。不能认为不作为犯罪都比作为犯罪的危害性小。不能认为不作为犯罪都比作为犯罪的危害性小。如在如在颠覆列车案件中,采用不扳道岔的不作为方式与采用颠覆列车案件中,采用不扳道岔的不作为方式与采用破坏铁轨、路基的作为方式相比,二者的危害程度并破坏铁轨、路基的作为方式相比,二者的危害程度并无太大差别。无太大差别。(3)要正确认识研究犯罪的作为与不作为形式的重要)要正确认识研究犯罪的作为与不作为形式的重要意义。二者的行为方式不同,并不影响犯罪的性质。意义。二者的行为方式不同,并不影响犯罪的性质。第第22页/共共55页四、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四、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危害

34、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而不是所有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要素。件要素,而不是所有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要素。如:刑法第如:刑法第340条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第341条第条第2款款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处生动物资源,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处于核心的地位:处于

35、核心的地位:1.无行为就无犯罪无行为就无犯罪2.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共同构成要件要素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共同构成要件要素3.不存在不存在“思想犯思想犯”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三、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第第23页/共共55页第三节第三节危害行为的对象危害行为的对象一、危害行为对象的概念一、危害行为对象的概念是指刑法典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是指刑法典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1、危害行为的对象是、危害行为的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具体的人或物。2、危害行为的对象、危害行为的对象直接或间接的体现刑法所保护直接或间接的体现刑法所

36、保护的法益。的法益。(人是法益的主体,物是法益的物质表(人是法益的主体,物是法益的物质表现)现)3、危害行为对象是、危害行为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的人或物。(作用的内容作用的内容主要是使对象的性质、数量、结构、主要是使对象的性质、数量、结构、状态等发生变化)状态等发生变化)4、危害行为的对象是、危害行为的对象是刑法规定刑法规定的人或物。的人或物。第第24页/共共55页二、危害行为的对象(行为客体)和法益(保护客体)的二、危害行为的对象(行为客体)和法益(保护客体)的联系与区别联系与区别联系:联系:危害行为的对象危害行为的对象法益法益有的犯罪只有一种行为对象,有的犯罪有

37、数种行为对有的犯罪只有一种行为对象,有的犯罪有数种行为对象,这通常取决于行为是侵犯的一个法益还是数个法益。象,这通常取决于行为是侵犯的一个法益还是数个法益。在侵犯数个法益的情况下,其行为对象也必然有数种。在侵犯数个法益的情况下,其行为对象也必然有数种。如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而且侵犯人身权利,其对如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而且侵犯人身权利,其对象除了财物之外,还有人的身体。象除了财物之外,还有人的身体。具具体体体体现现、载载体体依依存存第第25页/共共55页区别区别在刑法中的在刑法中的地位不同地位不同对犯罪性质对犯罪性质的影响的影响犯罪分类犯罪分类的基础的基础是否受侵是否受侵害害法法 益益是

38、犯罪概念是犯罪概念的内容的内容决定犯罪性决定犯罪性质质是犯罪分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类的基础肯定受到肯定受到侵害或威侵害或威胁胁行为行为 对象对象是犯罪构成是犯罪构成中客观要件中客观要件的内容的内容不能决定犯不能决定犯罪性质罪性质不是犯罪不是犯罪分类的基分类的基础础不一定受不一定受到侵害或到侵害或威胁威胁第第26页/共共55页三、行为对象的意义三、行为对象的意义1、区分罪与非罪的意义。、区分罪与非罪的意义。2、区分此罪与彼罪。、区分此罪与彼罪。3、行为对象的不同,影响罪行的轻重,因而影响到、行为对象的不同,影响罪行的轻重,因而影响到量刑。量刑。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罪盗

39、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罪许多犯罪虽不要求特定的对象,但行为人具体选择的许多犯罪虽不要求特定的对象,但行为人具体选择的对象不同或对象的特点、数量等不同,对说明犯罪的对象不同或对象的特点、数量等不同,对说明犯罪的法益侵害程度起一定作用,从而影响量刑。如同是故法益侵害程度起一定作用,从而影响量刑。如同是故意伤害罪,但伤害一般人与伤害孕妇、病人的危害程意伤害罪,但伤害一般人与伤害孕妇、病人的危害程度就不同,因而量刑不同。度就不同,因而量刑不同。第第27页/共共55页一、危害结果的含义与特征一、危害结果的含义与特征 1.概念:概念:是指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造是指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

40、法益所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危险状态。即行为对法益施加作用后已经造成的具体人身伤亡或即行为对法益施加作用后已经造成的具体人身伤亡或者物质的减少、毁损或者其他合法状态的改变的事实情况者物质的减少、毁损或者其他合法状态的改变的事实情况及其实在可能状态。及其实在可能状态。2.特征:特征:(1)危害结果的客观具体性。)危害结果的客观具体性。(2)危害结果的侵害性与危险性。(结果是表明刑法所)危害结果的侵害性与危险性。(结果是表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遭受侵害或者威胁的事实)保护的法益遭受侵害或者威胁的事实)(3)危害结果的因果性。(只有危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才)危害结果的因果性

41、。(只有危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才是危害结果,排除自然力、动物造成的结果)是危害结果,排除自然力、动物造成的结果)(4)危害结果的多样性。)危害结果的多样性。第四节 危害结果第第28页/共共55页二二、危危害害结结果果的的种种类类以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是否是犯罪构成要件要构成要件要素为标准素为标准以危害结果的表以危害结果的表现形态为标准现形态为标准以危害行为与危害以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形结果之间的联系形式为标准式为标准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定罪定罪结果)(结果)(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非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量刑非构成要件要素的结果(量刑结果)结

42、果)物质性危害结果物质性危害结果非物质性危害结果非物质性危害结果直接危害结果直接危害结果间接危害结果间接危害结果第三节 危害结果以危害行为对对象造成以危害行为对对象造成的损害是实害结果还是的损害是实害结果还是危险状态为标准危险状态为标准实害结果实害结果危险结果危险结果第第29页/共共55页具体危险犯:其中的具体危险犯:其中的危险,在司法上以行危险,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紧迫发生侵害结果的紧迫(高度)危险。(高度)危险。抽象危险犯:其中的抽象危险犯:其中的危险不需要司法上的危险不需要司法上的具体判断,只需要以具体判断,只

43、需要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即可。险即可。刑法第刑法第144条规定的销售有条规定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毒、有害食品罪、第103条条煽动分裂国家罪等。是针对煽动分裂国家罪等。是针对重大法益的犯罪,将法益的重大法益的犯罪,将法益的保护防线提前。保护防线提前。刑法第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条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破坏行为应罪中,破坏行为应“足以足以使火车、汽车等发生倾覆、使火车、汽车等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毁坏危险”,既有对危险状既有对危险状态具体内容的要求,又有态具体内容的要求,又有对其程度的要求。对其程度的要求

44、。危危险险犯犯第第30页/共共55页三、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的地位三、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的地位即:危害结果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要素还即:危害结果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要素还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危害结果并非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要素,只是某危害结果并非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要素,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四、危害结果的作用四、危害结果的作用(一)区分罪与非罪(一)区分罪与非罪(二)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二)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三)影响量刑轻重(三)影响量刑轻重第三节 危害结果第第31页/共共55页1说: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是指危

45、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说:是指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是指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张明楷教授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从认定的角度考察张明楷教授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从认定的角度考察是研究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是一般意义上的是研究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是一般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从结局上考察,是研究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因果关系:从结局上考察,是研究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间的因果关系。一、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一、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第五节第五节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其中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引起与被引

46、起的关系。其中的“引起引起”者者是原因,是原因,“被引起被引起”者是结果,而因果者是结果,而因果“关系关系”本身不包括本身不包括原因与结果,只包含二者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只包含二者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第第32页/共共55页二、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特征二、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特征(一)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一)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二)因果关系的(二)因果关系的顺序性。顺序性。(三)(三)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的相对性。相对性。(四)(四)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复杂性一果多因一果多因一因多果一因多果责任事故类过失犯罪案件中责任事故类过失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中第第33页

47、/共共55页三、外国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理论三、外国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理论1.条件说,条件说,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导致结果发生的条件,都认为在理论上可以导致结果发生的条件,都是结果的原因。是结果的原因。“如无前者,就无后者如无前者,就无后者”的条件关系的条件关系就肯定行为对于结果具有原因力。就肯定行为对于结果具有原因力。(缺点是容易扩大(缺点是容易扩大处罚范围)处罚范围)A(条件)(条件)B(条件)(条件)C(结果)(结果)2.原因说原因说,认为在若干个条件中只存在一个或部分原因。,认为在若干个条件中只存在一个或部分原因。主张以主张以某种规则某种规则为标准,从导致结果发生的条件中挑为标准,从导致结果发生

48、的条件中挑选出应当做为原因的条件,只有这种原因与结果之间选出应当做为原因的条件,只有这种原因与结果之间才有因果关系。才有因果关系。3.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当因果关系说,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在通常情,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在通常情况下,某种行为产生某种结果被认为是况下,某种行为产生某种结果被认为是相当相当地场合,地场合,行为与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与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第第34页/共共55页4、客观归责理论、客观归责理论,将因果关系与归责问题相,将因果关系与归责问题相区别,因果关系以条件说为前提,在与结区别,因果关系以条件说为前提,在与结果有条件关系的行为中,只有当行为制造果有条件关系的

49、行为中,只有当行为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而且该危险是在符合了不被允许的危险,而且该危险是在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中实现(或者在构成要件构成要件的结果中实现(或者在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内实现)时,才能将该结果归的保护范围内实现)时,才能将该结果归责于行为。实行客观归责必须具备三个条责于行为。实行客观归责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行为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二件:一是行为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二是行为实现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三是结果是行为实现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三是结果没有超出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没有超出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第第35页/共共55页四、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四、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一)合法则的因果关

50、系(一)合法则的因果关系实行行为合法则(或者符合客观规律必然)地造成了实行行为合法则(或者符合客观规律必然)地造成了结果时,结果就是实行行为的危险的现实化,应当直接结果时,结果就是实行行为的危险的现实化,应当直接肯定因果关系,将结果归属于实行行为。肯定因果关系,将结果归属于实行行为。如如甲开枪打中乙的心脏导致乙死亡,甲开枪打中乙的心脏导致乙死亡,A用绳子勒住用绳子勒住B的的脖子导致脖子导致B窒息死亡,都具有合法则的因果关系,可以窒息死亡,都具有合法则的因果关系,可以直接肯定因果关系。直接肯定因果关系。存在疑问的是以下情形:存在疑问的是以下情形: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无介入因素无介入因素危害结果危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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