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方案g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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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493GB504932009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检测报警设计规范Code for the design of combustible gas and toxic gas detection and alarm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2009-032009-03 发布发布2009-10-012009-10-01 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联合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发布布中华人民共和

2、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公告第第 258258 号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公告报警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93-2009,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0.1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九年三月十九日前言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 124 号文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

3、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针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中的检(探)测点确定、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指示报警设备的设置等问题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石油化工企业使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实践经验,参考欧洲标准 EN50073:1999可燃气体或氧气检测与测量仪器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指南,并征求有关设计、生产、科研和检测器制造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 6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检(探)测点的确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4、,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负责对规范的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款的解释。由建设部授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本规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负责对规范条文的具体解释工作。希望各单位在本规范的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公司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 号;邮编:471003参编单位:北京燕山时代仪表有限公司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上海理研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油诺安电子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

5、人:文科武李苏 秦罗明 裴炳安 王珍珠 吕明伦 朱华兴马振武 潘建新 卿笃安 刘文 王爱中目目 次次前言.1 总则.2 术语.3 一般规定.4 检(探)测点的确定.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6 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附录 A 常用可燃气体、蒸汽特性.附录 B 常用有毒气体、蒸汽特性.附录 C 常用气体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表.规范用词说明.1 1 总则总则1.0.1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人身安全和/或生产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中可燃气体

6、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1.0.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术语2.0.1可燃气体 combustible gas指甲类可燃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2.0.2 有毒气体 toxic gas指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 号中所列的有毒蒸汽或有毒气体,常见的有:二氧化氮、硫化氢、苯、氰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氯乙烯,光气(碳酰氯)等。指可释放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有毒气体的位置或地点。指由传感器和转换器组成,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电子单元。指接收检(

7、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发出指示、报警、控制信号的电子设备。2.0.6 检测范围 Sensible Range指检(探)测器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检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2.0.7 报警设定值 Alarm set point指报警器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2.0.8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指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探)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通常,达到稳定指示值 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通常,恢复到稳定指示值 10%的时间作为恢复时间。2.0.9 安装高度 Vertical height指检(探)测器检测口到指定参照物的垂直距离。2.0.10 爆炸下限 Lower Explo

8、sion Limit(LEL)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爆炸上限 Upper Explosion Limit(UEL)指可燃气体爆炸上限浓度(V%)值。2.0.12 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 15 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允许接触浓度。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

9、间为权数规定的 8 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允许接触水平。指环境中空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某种危险水平,如可致命或永久损害健康,或使人立即丧失逃生能力。3 3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B B、乙、乙A A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的区域内,对可能发生可燃气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的区域内,对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泄漏进行监测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或有毒气体的泄漏进行监测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1 1 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可燃气体浓度可能

10、达到 25%LEL25%LEL,但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2 2 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浓度不能达到浓度,但可燃气体浓度不能达到 25%LEL25%LEL 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3 3 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 25%LEL25%LEL,有毒气体的浓度也可能

11、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有毒气体的浓度也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检(探)测器;4 4 同一种气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应只设置有毒气体检(探)同一种气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应只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测器;3.0.23.0.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有毒气体和可燃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同时报警时,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应优先。气体同时报警时,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应优先。3.0.3 工艺有特殊需要或在正常运行时人员不得进入的危险场所,宜对可燃气体和/或有毒

12、气体释放源进行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并对报警进行记录或打印。3.0.6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3.0.7 国家法规有要求的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型有毒气体检(探)测器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现场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分散或独立的有毒及易燃易爆品的经营设施,如加油站、加气站等,检测报警系统可采用普通电源供电。4 4 检(探)测点的确定检(探)测点的确定4.14.1 一般原则一般原则4.

13、1.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检(探)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选择气体易于积累和便于采样检测之处布置。释放源:1 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动密封;2 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3 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4 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4.24.2 工艺装置工艺装置4.2.1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2m;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14、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m。15m 可设一台检(探)测器,且检(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 7.5m。有毒气体检(探)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 1m。4.34.3 储运设施储运设施4.3.1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2m;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

15、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 1m。4.3.2 液化烃、甲B、乙要求:1 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检(探)测器,且检(探)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5m;2 大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宜设一台检(探)测器;3 汽车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5m4.3.4 液化烃灌装站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封闭或半敞开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检(探)测器的距离宜为 57.5m;30m 应设一台检(探)测器,当四周边长总和小于 15m 时,应设一台检(探)测器;3 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探)测器的距离,宜

16、为 57.5m。4.3.5 封闭或半敞开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易于滞留气体处A类液体的装卸设施,检(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设检(探)测器。15m 范围内,应设一台检(探)测器。4.44.4 其他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其他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4.4.1 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距加热炉炉边 5m 处应设检(探)测器。当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设有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实体墙靠近释放源的一侧应设检(探)测器。4.4.2 设在爆炸危险区域 2 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可燃气体检(探)测器。4.4.3 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的空调引风

17、口、电缆沟和电缆桥架进入建筑物房间的开洞处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有可能进入建筑物的地方,宜设置检(探)测器。4.4.4 可能积聚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或有毒气体的工艺阀井、地坑及排污沟等场所,应设检(探)测器。5 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5.15.1 系统的技术性能系统的技术性能5.1.1 检(探)测器的输出宜选用数字信号、触点信号、420 毫安信号和毫伏信号。5.1.2 报警系统应具有历史事件记录功能。5.1.3 系统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3 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

18、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808 的有关规定;防爆性能应符合现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GB3836 标准的要求。5.25.2 检(探)测器的选用检(探)测器的选用5.2.1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被测气体的理化性质和生产环境特点确定。1 烃类可燃气体可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当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磷、硅、铅、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探)测器;2 在缺氧或高腐蚀性等场所,宜选用红外气体检(探)测器;3 氢气检测可选用催化燃烧型、电化学型、热传导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4 检测组分单

19、一的可燃气体,宜选用热传导型检(探)测器;5 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气体、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6 氯乙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7 氰化氢气体宜选用电化学型检(探)测器;8 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9 碳酰氯(光气)可选用电化学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5.2.3 检(探)测器防爆类型的选用,应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 的要求,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以及被检测气体的性质,选择检(探)测器的防爆类型和级别。5.2.4 常用检(探)测器的采样方式,应根据使用场所确定: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

20、体的检测宜采用扩散式检(探)测器;2 受安装条件和环境条件的限制,无法使用扩散式检(探)测器的场所,宜采用吸入式检(探)测器。5.2.5 常用气体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见附录 C。5.35.3 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5.3.1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1 能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及所连接的其他部件供电;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声光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3 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0100%LEL;4 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 0 300%MAC

21、 或 0300%PC-STEL;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 030%IDLH;5 指示报警设备(报警控制器)应具有开关量输出功能;6 多点式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7 指示报警设备发出报警后,即使安装场所被测气体浓度发生变化恢复到正常水平,仍应持续报警,只有经确认并采取措施后,才能停止报警;8 在下列情况下,指示报警设备应能发出与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a 指示报警设备与检(探)测器之间连线断路;b 检(探)测器内部元件失效;c 指示报警设备主电源欠压;d 指示

22、报警设备与电源之间连接线路的短路与断路。9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以下记录功能:a 能记录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时间,且日计时误差不超过 30s;b 能显示当前报警点总数;c 能区分最先报警点。5.3.2 根据工厂(装置)的规模和特点,指示报警设备可按下列方式设置: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与火灾检测报警系统合并设置;2 指示报警设备采用独立的工业 PC 机、PLC 等;3 指示报警设备采用常规的模拟仪表;4 当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包括DCS、SCADA 等)合并设计时,I/O 卡件应独立设置。5.3.3 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高限

23、)设定值小于或等于 25%LEL;2 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高高限)设定值小于或等于 50%LEL;3 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 100%MAC/PC-STEL,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 200%MAC/PC-STEL 以下。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IDLH;有毒气体的报警(高高限)设定值不得超过 10%IDLH 值。6 6 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6.16.1 检(探)测器的安装检(探)测器的安装6.1.1 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

24、30.6m。检测比空气重的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应靠近泄漏点,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0.6m。6.1.2 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 0.52m。6.1.3 检(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探头的地点与周边管线或设备之间应留有不小于 0.5m 的净空和出入通道。6.26.2 指示报警设备和现场报警器的安装指示报警设备和现场报警器的安装6.2.2 现场报警器应就近安装在检(探)测器所在的区域。附录附录 A A 常用可燃气体、蒸汽特性常用可燃气体、蒸汽特性表 A常用可燃气体、蒸汽特性表序号1物质名称

25、甲烷引燃温度()/组别540/T1沸点()-161.5闪点()气体爆炸浓度(V)下限5.0上限15.0火灾危险性分类甲蒸气密度kg/m30.77备注液化后为甲 A序号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物质名称乙烷丙烷丁烷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壬烷环丙烷环戊烷异丁烷环己烷异戊烷异辛烷乙 基 环 丁烷乙 基 环 戊烷乙 基 环 己烷甲 基 环 己烷乙烯丙烯1丁烯2 丁 烯(顺)2 丁 烯(反)丁二烯异丁烯乙炔丙炔苯甲苯乙苯邻 二 甲苯间 二 甲苯引燃温度()/组别515/T1466/T1405/T2260/T3225/T321

26、5/T3220/T3205/T3500/T1380/T2460/T1245/T3420/T2410/T2210/T3260/T3262/T3250/T3425/T2460/T1385/T2325/T2324/T2420/T2465/T1305/T2/T1560/T1480/T1430/T2465/T1530/T1沸点()-88.9-42.1-0.536.0768.998.3125.67150.77-33.9469.4-11.781.727.899.2471.1103.3131.7101.1-103.7-47.2-6.13.71.1-4.44-6.7-84-2.380.1110.6136.214

27、4.4138.9闪点()气体气体气体-40.0-22.8-3.913.331.0气体-6.7气体-20.0-51.1-12.0-15.62135-3.9气体气体气体气体气体气体气体气体气体-11.14.4151725爆炸浓度(V)下限3.02.11.91.41.11.11.00.72.41.41.81.31.41.01.21.10.91.22.72.01.61.71.82.01.82.51.71.31.21.01.01.1上限15.59.58.57.87.56.76.55.610.4火灾危险性分类甲甲甲甲 B甲 B甲 B甲 B乙 A甲甲 B甲甲 B甲 B甲 B甲 B甲 B乙 A甲 B甲甲甲甲甲

28、甲甲甲甲甲 B甲 B甲 B甲 B甲 B蒸气密度kg/m31.342.072.593.223.884.535.095.731.943.102.593.753.215.093.754.405.044.401.291.942.462.462.462.422.461.161.813.624.014.734.784.78备注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8.48.07.66.07.76.76.66.73611.110.09.09.7129.6100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

29、为甲 A7.17.16.76.07.0序号物质名称引燃温度()/组别530/T1490/T1429/T2430/T2350/T2170/T4190/T4240/T3194/T4385/T2422/T2440/T2365/T2300/T3399/T2426/T2430/T2175/T4207/T3235/T3465/T1230/T3515/T1420/T2465/T465/T1455501/T427/T2450/T425/T2427/T2415/T2390/T321/T2623/T1沸点()138.3146.110.5633.9-23.93510.6-23.7141.163.978.397.21

30、17.0138.082.8108.0-19.421.148.951.756.77679.6156.1118.332.254.46077.2101.7127717.779.731.166.1-23.9闪点()2532-17.8-37.2气体-45-37.2气体251112.82528.932.711.731.6气体-37.8-9.47.2-26.1-17.8-6.7-6.143.942.8-18.9-20-10-4.414.4227.0-2.90-14.4气体爆炸浓度(V)下限1.11.13.62.83.41.92.03.41.56.73.32.11.41.22.01.77.04.02.92.8

31、2.62.51.81.15.45.02.83.12.22.01.72.62.82.32.010.7上限7.06.110037273610.1277.6361913.511.2101219.07360173112.812.5108.11623161611.03.07.3火灾危险性分类甲 B乙 A甲 A甲 B甲甲 B甲 A甲甲 B甲 B甲 B甲 B乙 A乙 A甲 B乙 A甲甲 B甲 B甲 B甲 B甲 B甲 B乙 A乙 A甲 B甲 B甲 B甲 B甲 B甲 B甲 B蒸气密度kg/m34.784.641.942.592.073.362.722.065.821.422.062.723.363.882.72

32、3.301.291.942.592.462.593.233.234.402.722.723.373.623.884.535.173.883.882.973.232.33备注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对 二 甲苯苯乙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基醚乙醚乙 基 甲 基醚二甲醚二丁醚甲醇乙醇丙醇丁醇戊醇异丙醇异丁醇甲醛乙醛丙醛丙烯醛丙酮丁醛甲乙酮环已酮乙酸甲酸甲酯甲酸乙酯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醋酸丁酯醋 酸 丁 烯酯丙 烯 酸 甲酯呋喃四氢呋喃氯代甲烷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33、 A液化后为甲 A2514.311.817.4甲 B甲 B甲 B甲序号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物质名称氯乙烷溴乙烷氯丙烷氯丁烷溴丁烷氯乙烯烯丙基氯氯苯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硫化氢二硫化碳乙硫醇乙腈丙烯腈硝基甲烷硝基乙烷亚 硝 酸 乙酯氰化氢甲胺二甲胺吡啶氢天然气城市煤气液 化 石 油气轻石脑油重石脑油汽油喷气燃料煤油原油引燃温度()/组别519/T511/T1520/T2245/T2265/T2413/T2485/T1640/T1412/T2570/T1260/T390/T6300

34、/T3524/T1481/T1418/T2414/T290/T6538/T1430/T2400/T2550/T2510/T1484/T1520/T1沸点()12.237.846.176.6102-13.945132.283.937.2-60.446.235.081.677.2101.1113.817.226.1-6.57.2115.5-253闪点()-50-20-17.8-9.418.9气体-3228.913.3-17.8气体-3026.75.6035.027.8-35-17.8气体气体2.8气体气体气体爆炸浓度(V)下限3.86.72.61.82.63.62.91.36.27.34.31.3

35、2.84.43.07.33.43.05.64.92.81.74.03.84.01.0上限15.411.311.110.16.63311.17.1161645.55.010.016.017.0635.0504020.114.4127513火灾危险性分类甲 A甲 B甲 B甲甲 B甲甲 B乙 A甲 B甲 B甲甲 B甲 B甲 B甲 B乙 A甲 B甲 B甲 B甲甲甲 B甲甲甲蒸气密度kg/m32.844.913.494.146.082.843.365.044.404.401.543.362.721.812.332.723.363.361.162.722.073.530.09备注液化后为甲 A液化后为甲

36、A液化后为甲 A-500.655.9气化后为甲类气体,下限按国际海协数据285/T3233/T3280/T3200/T3223/T33668651775015080250150300-20.0-2220-202845甲 A3.223.614.146.476.471.20.61.10.60.6甲 B甲 B甲 B乙 A乙 A甲 B闪点按 GB178879 的数据注:1.本表数值来源以 化学易燃品参考资料(北京消防研究所译自美国防火手册)为主,并与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险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J20660-2000、石油化工工艺计算图表、可燃气体报警器 JJG69390 进行了对照,仅调整了个别

37、栏目的数值;移到条文说明中2.“蒸气密度”一栏是在原“蒸气比重”数值上乘以1.293,其密度为标准状态下的。附录附录 B B 常用有毒气体、蒸汽特性常用有毒气体、蒸汽特性表 B 常用有毒气体、蒸汽特性序号123熔点()-199.5-160-85.5-101-13.2-83.6-11.25.5-78-1044沸点()-191.4-13.9-60.4-34.526.177.221.280.1-33.48.35PC-TWAmgm320106PC-STEL mgm330257MACmgm38IDLHmgm3170012345678910物质名称一氧化碳氯乙烯硫化氢氯氰化氢丙烯腈二氧化氮苯氨碳酰氯蒸气密

38、度1.252.841.543.211.161.811.453.620.781.381011430885611009698003600.58156202101030注:数值来源于化验员实用手册、石油化工工艺计算图表、高毒物品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实用指南、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18664-2002。附录附录 C C 常用气体检常用气体检(探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表测器的技术性能表表 C常用气体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表*催化燃烧型检(探)测器热传导型检(探)测器红外气体检(探)测器半导体型检(探)测器电化学型检(探)测器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被测

39、气的含氧要求可燃气测量范围不适用的被测气体相对响应时间检测干扰气体使检测元件中毒的介质辅助气体要求需要 O210%LEL大分子有机物与被测介质有关无Si,Pb 卤素,H2S无无LEL100%无0100%H2无LEL无LEL烷烃中等SO2,NOx,CO2无无LELH2,CO,CH4*较短*中等CO2,氟里昂无无与被测介质有关SO2,NOx,HO2Si,SO2,卤素无较短有无无无无注:*本表数值来源欧洲标准可燃气体或氧气检测与测量仪器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指南EN50073:1999。设计过程中,检(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检(探)测器产品的技术性能确定。移到条文说明中*离子化能级高于所用紫外灯的能级的被测物;*离子化能级低于所用紫外灯的能级的被测物。规范用词说明规范用词说明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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