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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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开工作方案为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品质提升的 统一部署,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施工现场 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 好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区 城市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升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的 “颜值”与“气质”,从文明施工“小细节”,彰显城市建 设“大手笔”,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立足发挥“两 点”定位,努力实现“两地”“两高”目标,严

2、格按照城市 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在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外塑形象、内塑 品质”方面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当好提升城市建设施工现 场形象品质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进者、能力素 质的提升者、智慧建设的组织者,推动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 形象品质全面提升,努力使全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把党的十九大精 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大地上。第十二条出入口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进行设置, 不得随意增加进出通道口,不允许将围挡违规改造为临时出 入口。第五章施工道路第十三条 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场内主要道路应进行硬 化或用钢板进行覆盖。路面应平整、坚实,满足载重车

3、辆通 行要求,道路应保持畅通、无积水积泥。采用混凝土或沥青 混凝土硬化时,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in,强度等级C30, 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三80mll1。采用钢板覆盖的,要做好行车 降噪措施。第六章平面布置与材料堆放第十四条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应科学合理规划场地布 置,办公区、作业区和生活区应分开设置。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机具应分类有 序堆码。建筑材料应设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 保管人等重要信息。第七章作业区外立面第十六条 作业区外立面安全网应采用绿色阻燃A级密 目式安全网。安全网应在平面内张紧,栓挂整齐,相邻处搭 接到位,整体外观颜色统一,无明显污染或破损。第十七条外脚

4、手架钢管应进行除锈和涂装。扣件式钢 管脚手架立杆、横杆涂装颜色应为黄色,剪刀撑钢管涂装颜 色应为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盘扣等插扣式脚手架钢管应采 用银色镀锌钢管。第十八条作业区外立面临边防护应选用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图集(DJBT-064)中的防护样式,或使用 其他定型化装配式防护设施。临边防护栏杆应进行除锈和涂 装,涂装颜色应为红白相间或黄黑相间;同一工程的临边防 护栏杆必须选用同一颜色标准。第十九条 高处作业吊篮整体外观颜色应统一,无明显 污染或破损,篮体四周不得加挂其他影响外观形象的物品, 并确保施工安全。第二十条起重设备进场安装前,应进行维护保养、除 锈涂装,确保外观整洁。同一施

5、工现场的起重设备涂装颜色 应统一。第八章扬尘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和临时堆 放的土方,应采用绿色防尘网或仿真草皮进行覆盖。裸露或 堆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进行固化或绿化。防尘网和仿真 草皮材料应阻燃,不得使用污损严重的防尘网和仿真草皮; 同一工程的防尘网和仿真草皮必须选用同一颜色标准。第二十二条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物料,以及48小时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用 绿色防尘网进行覆盖。第二十三条 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撤除和切割等易产 生扬尘的作业时,应使用雾炮等设备进行时时扬尘控制,并 确保各个方位全覆盖。第九章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

6、境排放噪声,应当 符合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应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 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第二十五条 施工作业时间应控制在6: 00-22:00之 间。因施工工艺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施工时间的,必须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第十章建筑垃圾处理第二十六条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在场内应装 袋运输或设置密闭运输通道运输,不得随意放置和高空抛 洒,并做到每日工完场清。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做 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清运。鼓励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减 量和分类处置。严禁在施工现场燃烧废弃物。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的工程,应根 据施工安排

7、计划确定的弃渣清除方案,分期清除施工围捻、 残柱、沉箱、废墩、废渣等施工遗留物。第十一章运输管理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易撒漏材料、垃圾、渣 土等,应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进行运输,防止飞扬、洒落和 流溢,确保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车辆出场前必须进 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第三十条建筑渣土应实行准运证制度,运输车辆应按 规定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按规定线路运输到指定渣场弃 放。第十二章占道施工管理第三十一条 需占道施工的城市建设施工现场,要有经 过审批的交通组织方案,照方案做好围挡设置、材料堆放和 交通引导标志,以及分流线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及安全设施设 置等工作。第三十二条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

8、施工应当规定 修复期限。繁华地段的主干道,应避开交通高峰期,安排在 夜间施工。第三十三条 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持 有占道许可证或挖掘许可证,按照批准的地域、范围、用途、 时限实施占用或挖掘;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期限届满,应及 时撤除障碍物,恢复道路功能。第十三章临时生活设施第三十四条 城市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生活设施包括宿 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盥洗处、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 活动室等。所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节能和消防的要 求。搭设活动房应有防火、防风等措施,结构强度、刚度及 稳定性必须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活动房墙壁和屋顶应采用 保温隔热材料或采用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符合安全、卫

9、生、 通风、采光和防火等要求。第十四章 污水排放管理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组织城市建设施工 现场污水排放。现场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健全的,污水集中经 两级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第三十六条现场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尚不健全,但临近 河道的城市建设施工现场,严禁将生产和生活废污水直接排 入河道。确需排入河道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相 关部门沟通对接,到达相关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 河道。第三十七条生活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应有符合抗渗要 求的带盖化粪池,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第十五章现场视频监控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在城市建设施工现场作业面、 料场、出入口、仓库、围挡或

10、塔吊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 监控部位应无监控盲区。第三十九条 对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m2及以 下的工程,监控点位数量不应少于3个;建筑面积在510万府的工程,监控点位数量不应少于5个;建筑面积在10 万疗及以上的工程,监控点位数量不应少于8个。对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每个工程监控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并应确保 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其他类型的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如无 相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专门规定,应参照执行。第十六章现场扬尘噪声监测第四十条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 至少设置1套扬尘噪声监控设备,实时监测PM10、PM2. 5浓 度和噪声分贝。监控设备应设置在工程施工现场大门主出

11、入 口。扬尘颗粒物采样口高度应设在距地面3. 5m0. 5mo扬尘 噪声数据显示屏应设置在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口显眼位置,接 受周边群众监督。其他类型的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如无相关 市级主管部门的专门规定,应参照执行。第十七章附那么第四十一条实施范围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上 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市水利局有关标准规定,并结 合本标准执行。实施范围内的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参照 本标准执行。具体区域范围由市水利局负责划定。第四十二条 本标准自2018年6月5日起,在全市城 市建设施工现场执行。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城 市提升的新要求,进行局部修订。各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标准,自行出

12、台配套的地方标准(图集)或文件规定。本标准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2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分解序号主要任务牵头单位1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区城乡建委区城管J2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 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 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工程施 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 管理局,区文化委各街43除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市政工 程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 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区区城市管理局各街44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 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形象品 质提升区开展改革委各街45公路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 形象品质提升区交委各街46港口工程

13、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区交委各街4升7国有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 城镇房屋撤除工程施工现场形 象品质提升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各街48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 升区农委各街49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形象品 质提升区文化委各街410其他影响城市形象的建设施工 现场(包括“圈而未建”的待开 发工程)各镇街区城乡?区经济1国土分1 市管理J广新J附件3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指南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 市形象品质提升的统一部署,根据市住建委对建筑工地形象 品质提升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实际情况,特制 定我区建设施工现

14、场文明施工管理指南。一、施工围挡(一)施工围挡总体要求1 .围挡应安全、整洁、美观,并具有专项施工方案。围 挡外侧设置的公益广告、标识标牌应制定整体设计方案,做 到布局协调、整洁美观。鼓励对围挡外立面进行绿化、美化。2 .围挡应连续设置,确保牢固稳定,底部应设置挡浆带 进行封闭。施工单位应建立维护保洁制度,安排专人或专业 队伍,定期对围挡进行清洗、修复或更换,确保围挡整洁美 观。3.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应在明显位置 设置“CCC”标识并注重美观。(二)施工围挡结构形式我区施工围挡按区域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按标准 分为高标准”和“中标准”,重点区域“高标准”、一般区 域“中标准”

15、的原那么进行差异化对待。结构形式主要从市住 建委围挡标准化图集中选取。区推荐采用以下四类围挡结构 形式:A类.砌体施工围挡要求:a、适用范围:适用于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且应优先 选用;但在高切坡、深开挖、深回填区域限制采用;b、施工详图:见市住建委标准图集;c、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标准图集中最高的3.0米。B类.钢结构装配式围挡效果图要求:a、适用范围:城市中心区域、窗口地区等重点区域的 房建工程,也可用于市政线路工程。属“高标准”围挡。b、施工详图:见市住建委标准图集。c、搭设高度:为突显品质效果,iWj度应不小于3米。C类.仿音屏障施工围挡要求:a、适用范围:城市中心区域、窗口地区等重点区域

16、的市政线路工程,需转换的土建施工围挡。属“高标准”围挡。二、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开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整治工作。组 长:副组长:成 员:区发改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信委、区交 委、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文化委、区交巡警 支队、各街镇分管领导,各重点办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刘长春 兼任。主要负责部门间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工作顺 利推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各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为联络 员,定期参加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 问题。三、实施范围及责任分工(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区城 乡建委牵头

17、)(二)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 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区城 管局、区经信委、文广新局等按各自主管职责牵头)(三)除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区城管局牵头) b、施工详图:见市住建委标准图集。C、搭设高度:2. 2米-2. 5米。D类.压型钢板钢结构围挡要求:a、适用范围:非重点区域的市政线路工程、土建施工 工程,属一般区域的“中标准”围挡。b、施工详图:见市住建委标准图集。c、搭设高度:2. 2米-2. 5米。二、施工大门(一)施工大门总体要求1 .车辆进出通道口必须用防锈铁门或伸缩电动门,大门 两侧设立柱,于醒目

18、位置标明工程名称、企业名称,做到美 观、整洁、清晰。2 .车辆进出通道口必须全面硬化处理,配置高压冲洗设 施或自动冲洗设施,设置沉砂井、排水沟;严禁将污水直接 排入市政管网或存在其他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3 .大门一侧应设置门卫室,人员实名制管理出入口系 统,同时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4 .进出通道口必须按照平面布置图进行设置,不得随意 增加进出通道口,不允许将围挡违规改造为临时出入口。(二)施工大门具体做法.车辆进出通道门要求:1.车辆进出通道口必须用防锈铁门或伸缩电动门;1 .大门两侧设立柱,于醒目位置标明工程名称、企业名 称。2 .人员进出通道要求:1.设置人员实名制管理出入口系统,工人打卡

19、进 出现场;.设置门卫室,专人负责值守。3 .大门冲洗设置要求:1.配置高压冲洗设施或自动冲洗设施,设置沉砂 井、排水沟;2.严禁将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存在其他违规排放 污水的行为。三、施工现场道路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场内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或用钢板 进行覆盖。路面应平整、坚实,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道 路应保持畅通、无积水积泥。同时要做到保洁无污染。要求:1.车辆进出通道口必须全面硬化处理;2.道路要定期清扫保洁和晒水降尘。四、外立面脚手架外脚手架应刷于现场匹配色调的油漆,立面安全网应采 用绿色阻燃A级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应在平面内张紧,栓 挂整齐,相邻处搭接到位,整体外观颜色统一,无明显污染

20、或破损。推广使用全钢爬架。五、临边防护临边防护应选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图集 (DJBT-064)中的防护样式,或使用其他定型化装配式防护 设施。临边防护栏杆应进行除锈和涂装,涂装颜色应为红白 相间或黄黑相间;同一工程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选用同一颜 色标准。六、起重设备高处作业吊篮整体外观颜色应统一,无明显污染或破 损,篮体四周不得加挂其他影响外观形象的物品。起重设备 进场安装前,应除锈涂装,确保外观整洁。同一施工现场的 起重设备涂装颜色应统一。七、平面布置与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应科学合理规划场地布置,办公区、作业区和 生活区应分开设置。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机具应分类有序堆 码。建筑材料应设标识

21、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保 管人等重要信息。八、扬尘噪音防治裸露地面和临时堆放的土方采用绿色PE防尘 网进行覆盖或绿化;土石方作业点设置雾炮配套作业;施工 现场大门处设置噪音及扬尘监控设备;(四)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区发改委牵头)(五)公路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区交委牵头)(六)港口工程施工现场;(区交委牵头)(七)国有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城镇房屋撤除工 程施工现场;(区国土局、区房管局按各自职责牵头)(A)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区水利局牵头)(九)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区文化委牵头)(十)其他影响城市形象的建设施工现场(包括“圈而 未建”的待开发工

22、程)。(各街镇、所属园区牵头)四、提升目标按照“一年有变化、两年出形象、三年上台阶”的工作 目标,分2018、2019和2020年三个阶段,开展提升行动:(一)第一阶段目标2018年底前,实现我区城市规划区的所有建设施工现 场,全面按照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详见附 件1)进行施工,辖区内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让人民 群众感受到明显的变化,施工现场形象品质得到明显改善。(二)第二阶段目标2019年,实现我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形象与城 市整体形象相得益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显著提 升。(三)第三阶段目标2020年,实现我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步入国内先进行列,施工现场

23、形象品质实现全面提升。五、工作步骤(一)广泛宣传发动(2018年12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方案的发动、宣传 和宣讲,使本行业对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工作要 求,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二)强化贯彻落实(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1. 2018年12月底之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召集所属 行业建设工程召开一次发动大会,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施工 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进一步落实到城市建设施工现场中。2. 2018年12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市建设施 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开展一场专项整治。城市建设施工 现场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 准进行施工,并切实开展好文明施

24、工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提升行动开展不及时、不主动或不 到位的责任企业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 任落实到位。3. 召开提升行动发动暨文明施工观摩会,按照城市建 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在各行业内打造一个形象品质 示范工地,召开本行业的提升行动发动暨文明施工观摩会。一是“照镜子”,通过观摩示范工地文明施工形象品质,找 准行业、企业施工现场形象品质与标准的差距。二是“压担 子”,通过现场集中统一工作部署和方案宣贯,压实提升行 动属地和主体推进责任,进一步以点带面掀起全区提升热 潮。4. 2018年12月底前,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实际情 况制定长效机制,以后所有

25、的工程做到标准统一,加强组织 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 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六、保障措施(一)强化任务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 升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催促、指导涉及领 域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社 会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工作 中,强化监督执法,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方案 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提交区城乡 建委汇总后报区政府办公室。(三)强化投入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文明施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工作中,要

26、认真研究查找本行业既有文明施工费用计取额度 与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所需企业投入的差距,依法依规对 相关计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四)强化信息沟通区城乡建委总牵头负责全区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 升工作,日常加强巡查,发现施工形象不合格工地及时函告 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并加强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 梳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到信息畅通。(五)强化巡查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督查(巡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及时、 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区政府进行全区通报。各相关 单位要做好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对推进提升行动中好的经 验和做法,要积极进行宣传推广。附件:1.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2 .区城市建设施工

27、现场形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 任务分解.区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指南附件1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 工管理,切实提升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依据市建 筑管理条例、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市城市管 线条例、市公路管理条例、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标准。第二章城市建设施工现场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城市建设施工现场,主要包括:(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二)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 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三)除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

28、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维 护工程施工现场;(四)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五)公路建设与维护工程施工现场;(六)港口工程施工现场;(七)国有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城镇房屋撤除工 程施工现场;(八)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九)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十)其他影响城市形象的建设施工现场(包括“圈而 未建”的待开发工程)。第三章现场围挡第三条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应在外围连续设置全封闭 围挡。围挡应有专项设计方案,做到安全、整洁、美观。围 挡底部应设置挡浆带进行封闭。围挡外侧设置的标识标牌、 公益广告应布局协调、整洁美观。鼓励对围挡外立面进行绿 化、美化。第四条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29、工程施工现场围挡 应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图集(DJBT-062、 DJBT-063)中选用,或由乙级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围挡 顶部应连续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得大于5m)、 警示照明灯。第五条市政维护工程及城市道路占道挖掘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应选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定的围挡形式。第六条 距离交通路口 20nl范围内设置施工围挡的,围挡1m以上局部应当采用通透性围挡,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 车视距。第七条进行管线开挖、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 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m的矮围档 打围。第八条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建立维护保洁 制度,安排专人或专业队伍,定期

30、对围挡进行清洁、修复或 更换,确保围挡整洁美观。施工单位尚未进场的,由建设单 位负责维护保洁。第四章出入口设置第九条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防 锈铁门或伸缩电动门,大门两侧应设立柱,并于醒目位置标 明工程名称和参建企业名称,做到清晰、整洁和美观。第十条 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七牌一图”,即工程 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 牌、现场出入制度牌、安 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第十一条对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出 入口应配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并设置沉砂井、排水沟。设 置了洗车槽的,洗车槽内洗车水应及时更换。严禁将未经处 理的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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