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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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滦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应急处置 能力,高效有序做好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 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突发地质灾 害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滦州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

2、等与地质作用有 关的地质灾害工作。(四)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各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 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避免和减轻 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要把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减少地质灾害造 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2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 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属地为主的应急救援机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

3、分工,各司 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启动in级应急响应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指挥 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 明显的警示标志;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 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组织力量严密监测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要迅 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滦州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在唐山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 织财政、资规、应急管理

4、、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 处置人员,及时赶赴观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避免抢险 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 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 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启动IV级应急响应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指挥 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 明显的警示标志;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 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组织力量严密监测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紧

5、急情况下,要迅 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滦州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资规、应急管理、住建、 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 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快 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并 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必要时,请求唐山市政府派出工作组,或由唐山市政府请求省应急管理厅、 省自然资源厅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调指导做好突发

6、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 工作。(三)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撤 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六、工作保障(-)应急队伍、资金、物资与装备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组建专常结合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 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 治和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镇(街 道)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日常要坚持有针对性地培训,并定期进 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级政府要适当储备用于突发地质灾害发

7、生后受灾人员安置、伤员医疗救治、工 程抢险等工作必需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供应。(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 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和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 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络,并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三)应急技术保障1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应急管理局和资规局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专家 队伍建设,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2 .地质灾害应急科学研究。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救援方 法、技术的研究。资规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

8、害趋 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 作的支持力度和投资,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四)宣传教育资规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 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以及预防、避险、自救、 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和救灾队伍要定期组织培训I,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应急防治 和救援的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五)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局会同资规局及有关部门,定期对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进行督导 和检查,及时总结经

9、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应急保障责任和相关措施。七、奖励与处罚(一)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依照国家、省、 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二)处罚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法定应急防治和救灾职 责,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截留、挪用应急救灾资金、 物资,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预案管理与更新(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报政府批准后施行。(二)预案更新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政府

10、批准后施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 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 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 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 城市公用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 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

11、重新修复所需 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二)其他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3 .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 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 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 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 理机制。4 .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先进的应急

12、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 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 力,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加强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适时进 行演习,做好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二、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一)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滦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应急管理局主要 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网信办、应急管理局、资规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 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 局、卫健局、气象局、联通公司

13、、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武装部、消防救援大队、 供电公司、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 少有关单位。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小型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部 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地区对地质灾害发生地进行紧急救援;按规定协调消防救援 等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请求唐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派遣地质灾害应急 救援队伍支援;指导镇(街道)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 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工作。(二)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

14、,应急管理局局长担 任办公室主任,资规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应急管理局、资规局分管副 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的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进 展情况;传达贯彻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地质灾害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 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情况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为地质灾害应急救 援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救援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起草文件、简报和其他 材料,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 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滦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

15、作分工宣传部负责指导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做好我市地质灾 害防灾减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发布的 一致性和权威性。网信办负责对涉地质灾害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必要时采取管控措施对网络谣 传等不实信息进行处置。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 导和监督;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易因地震诱 发的地质灾害加强地震监测;组织指挥救援队伍抢救遇险遇难人员;组织指导有 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对地质灾害引发的水灾、森林草原火灾、危险化 学品泄漏及爆炸等灾害事故进行处置;负责指导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及有

16、关部门 做好受灾群众避险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妥善安排临时避难场所,切实保障受灾 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协调保险 公司依法做好农房保险理赔工作。资规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有关资料,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 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救援的措施建议。发改局负责灾后重建项目的安排协调和监督管理。教育局负责协助地质灾害发生地修复损毁的校舍或者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 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工信局负责协调地质灾害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公安局负责协助地质灾害发生地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疏散

17、、转移到安 全地带,情况危机时,可强行组织受威胁人员避灾疏散;负责维护地质灾害发生 地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灾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 必要时对地质灾害发生地和通往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 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财政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并会同相关 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和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地环境监测,提出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 害的建议;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点有关环境资料,监测相关环境变化情况,提出环 境保护意见。住建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气、供暖等生 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力量抢修

18、损毁的供气、供暖等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环卫部门及时做好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排水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 力量抢修损毁的供水、排水等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配合卫健局等部门预防 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交通运输局、火车站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救灾人员和物资的快速运输。水利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水利设施免遭损 毁;组织力量抢修水利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 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人员在地质灾害发生地加强动物疫病的预

19、防、控制和扑 灭工作,加强对动物疫情的监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爆 发流行;组织有关单位就地质灾害对农业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商务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 状况监测,协调商务系统生活必须品的市场供应。文旅局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 游服务设施。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发生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 地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地质灾害发生地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气象局负责提供相关实况资料和天气预报信息,做好地质灾害的气象预报预 警

20、工作。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尽快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保证突发地 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畅通。武装部负责组织调动民兵赶赴地质灾害发生地,组织指挥抢救遇险遇难人 员,协助开展工程抢险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地质灾害发生地,抢救遇险遇难人 员,对地质灾害引发的水灾、火灾等灾害事故进行抢险救援。供电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供电设施隐患进行治理,降低地质灾害影响; 组织力量尽快抢修损毁供电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应急发电设备, 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电力保障。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

21、测、预报、预 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 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资规局要与水利、 气象、应急等部门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各有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信 息系统,及时传送相关信息。2 .信息收集与分析。资规局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 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 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有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二)预防预警行动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资规局要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 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

22、地质灾害防治方 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行政区域内主要 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 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地政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复 查和动态巡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对地质灾 害隐患点每年要进行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 时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3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资局局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 系,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制定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

23、任单位、防 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责 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4 .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资规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突发地 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通过媒体 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政府要按 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 车、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 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当地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避灾的各 项准备工作。(三)地质灾害速报

24、制度1 .险情灾情报告。有关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发现或接报地质 灾害险情,应立即向当地群众示警,同时向资规局报告;地质灾害已经发生并造 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还应立即向应急管理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2 .速报时限要求。资规局接到辖区内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 要在40分钟内电话、1个半小时内书面逐级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同时抄送应 急管理部门;接到特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在20分钟内电话、30分 钟内书面逐级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同时抄送应急管理部门。资规局接到中型及 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滦州市委、市政府和唐山市资规局报告,同 时抄送应急管理部

25、门。应急管理局接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 省级应急管理厅,接到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要在35分钟内逐级 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应急管理局接到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 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滦州市委、市政府和唐山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抄送应 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当出现超出当地政府处置能力的险情时、当地政府迅速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指 挥部办公室提出支援需求和处置方案。市委、市政府对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3 .速报渠道。速报采用传真、信息网络传输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 先电话报告,后补充书面报告。4 .速报内容。突发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

26、包括:险情灾情出现的时间和地 点、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危害对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 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失。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后续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情况有变化的,应在进 一步核实后,将情况续报和核报。四、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突发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 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4个级别:(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在3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

27、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 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 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 险情。因灾死亡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 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 险情。因灾死亡在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

28、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在3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 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五、应急响应(一)先期处置应急管理局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时,按照灾情大小和地质灾害等级向本级政府 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将响应决定通报本级地 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立即按照职 责分

29、工,集结队伍人员,畅通联络方式,做好应急准备。(二)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将应急响应分 为I级、II级、III级、IV级。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启动I级应急响应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 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 职责分工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组织制 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组 织力量严密监测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 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滦州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

30、应急指挥系 统,全力以赴组织灾害的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服从省地质 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贯彻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和指 ZpS O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启动II级应急响应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指挥 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 明显的警示标志;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 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组织力量严密监测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要迅 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滦州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全力 以赴组织灾害的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服从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 挥,贯彻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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