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进“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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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推进“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 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 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要 求,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窗口资源,防止人力浪费,扎实 推进我县“一窗通办”改革规范运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 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

2、、集成服务”,最大限 度方便群众和企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党的十九 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 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督导。调度岗负责对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统筹协调,防止窗口冷 热不均,对正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环节、办理情况进行 全过程监管,对预警、超期件进行调度管理,确保审批事项按 时办结。3 .后台审批窗口:主要承当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工作。依 法对复杂事项进行审查,按时对综合受理窗口分送的申请材 料,作出决定受理、一次性告知、准

3、予许可、不予许可等决 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现场勘验、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的 审查。4 .统一出证窗口:负责建立办件送达台账,根据申请人的 选择,采取邮寄送达或窗口直接领取等方式送达办件结果。第六条人员配备咨询帮办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出证 窗口统一设在政务大厅内,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通过增加编 制、调剂原部门进驻人员、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人员;后台审 批窗口根据具体情况可设在政务大厅内,由部门明确专人组 成,具体设置情况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会商相关部门统一核 定。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七条咨询引导部门应就纳入“一窗通办”服务的事项常 见问题进行梳理,编制答疑手册,便于窗口前台答疑。咨询引 导分为现场咨

4、询、 咨询、网络咨询。接到现场和 咨询 时,对能够及时答复的应当当场给予答复;不能答复的,当场 致电转交部门办理,部门应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咨 询帮办窗口人员及时将问答进行回复。网络咨询每3个小时处 理一次,简单咨询及时答复,复杂咨询转交部门在3个工作日 内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作出答复。第八条收件与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现场、网络、快递等方式 提出申请,综合受理窗口人员根据部门授权,分别履行收件权 或受理权。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应当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分 别作出以下处理:1 .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统一接收和登 记。2 .按照部门提供的审查要点和申请材料标准,对本次申请 是否在受理范

5、围内,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 齐全,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是否一致等 进行核验。3 .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接收,列明接收的材料清单,出具收件通知书受理通知书。4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退回,复杂 事项交由后台审批窗口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材料 并予以退回,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第九条审查与决定由综合受理窗口人员通过综合受理平台 将收件(受理)资料传输至所属部门后台审批窗口,由后台审 批窗口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反应审查决定和办理结果,将 办理结果交给综合受理窗口人员。第十条颁证与送达可由部门后台审批窗口人员制作办理结 果,交由统

6、一出证窗口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送达办理 结果;也可由部门授权,统一出证窗口人员根据后台审批窗口 作出的决定,制作办理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申请人。第十一条材料和办理结果流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电子材料 的,由综合受理窗口人员进行预审后,传输至部门后台审批窗 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纸质材料的,按以下方式进行流 转:1 .可使用电子材料审核的事项,由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将纸 质申请材料转化为电子材料,通过综合受理平台传输至所属部 门后台审批窗口,所属部门每月初到综合窗口领取纸质材料归 档。2 .必须使用纸质材料审核的事项,由综合受理窗口通知所属部门人员当日内到综合窗口领取。第十二条 印章

7、使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统一交 由综合受理窗口保管,行政审批专用章仅限于加盖收件通知 书、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等审批 文书,审批文书统一由综合受理窗口打印、盖章后交到申请人 手中。第四章“一窗通办”事项管理第十三条事项新增部门因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权限下放等 因素,需增加纳入“一窗”的事项,应在正式实施前20日 内,正式函告XX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确 认后,由部门签订授权委托书,编制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做 好事项承接前培训、评估工作,完成事项移交。第十四条事项调整部门事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政策性调 整,应在正式实施前10日内,正式函告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8、 并将调整后的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提供给窗口前台,及时修改 贵州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有需要的可组织业务培训。第十五条 事项取消部门因法律法规调整或其他原因,依 法取消或停止实施的事项,应在取消或停止实施前5日内正式函告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发布取消或停止 实施公告,到期后该事项自行终止办理。第十六条 培训指导部门对纳入“一窗”的事项负有业务 指导和培训义务,对事项要按照“最小颗粒度”原那么,开展事 项拆分的迭代升级工作,制定规范详尽的办事指南,逐一细化 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每个办事材料需注明 名称、数量、介质、样本,用图表和文字在材料例如上标注审 查方法及裁量标准,

9、实现审查要点可视化、傻瓜式。第五章权责划分第十七条事项的综合受理(综合收件)、统一送达工作由 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出证窗口负责,事项的审查、决定(制 证)等工作依然由所属部门后台审批窗口负责。第十八条所有窗口人员要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操作规程提供 服务,实行办件全程电子留痕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追责制 度,加强事项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第十九条按照职权法定原那么,事项局部权限委托给窗口前 台的,不影响申请人和部门的权利义务,部门对授权范围内提 供的服务承当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窗口前台人员应严格按 照授权范围提供服务,擅自超出委托权限或不按授权要求办理 的,由窗口前台人员承当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10、第二十条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应按照部门给出的材料清单和 具体要求收取申请材料,不得随意增减材料或调整要求,未按 既定要求履行收件受理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由综合受理窗口 具体负责人员承当相应责任,部门后台审批窗口人员在规定材 料和要求基础上自行增加的,由部门后台审批窗口人员承当相 应责任。第二十一条各窗口必须严格按照贵州政务服务网办事指 南公布的办理流程时限,开展审批工作,由综合受理窗口调度 岗人员对办理总时限进行整体把控,对即将超期的办件,通过 短信、 等方式进行督导、提醒。窗口人员未按办理流程时 限办理的,根据时限划分,由超时环节具体负责人员承当相应 责任。第二十二条授权部门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不

11、得单方面随意 终止“一窗通办”服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的,由授权部 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方能终止。终止“一窗通办”的服务事 项,部门应在政务大厅内设置专窗提供相关的政务服务。第六章附那么第二十三条本工作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本工作规程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解释。境,整合人力资源,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依托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着力打通业务 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 充分发挥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构建线上线下高度融 合的一体化、智能化、便利化新时代政务服务,让办事群众有 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2、提供有 力保障。(二)基本原那么。1 .统一入口。大厅服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 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省异地通办”以及网上办事(含网上办 事大厅、移动APP应用等)统一入口。2 .统一平台。运用统一综合受理平台,集成网上申报、预 约、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 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材料共享、结果共享。3 .统一标准。实行收件清单标准化,明确收件清单和样 表,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时限。严格按照收件清单收 件,实现事项办理从收件到审批、送达全流程规范运转。(三)工作目标。按照“受审别离”的原那么,实施收件和审批相别离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的“受办”别离运行管

13、 理机制,通过打破部门间条块分割的审批服务方式,实现从“多头找部门” “屡次办理”转变为“一个窗口” “一次办 成。20XX年底除特别复杂和涉密事项以及对场地有特殊要 求的外,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创立全省 首批“一窗通办”示范标杆县。二、主要任务(一)梳理“一窗通办”事项清单。按照“一般事项优 先、无独立审批服务系统的事项优先、收件受理标准化程度高 的事项优先、申请材料全程电子化的事项优先”的原那么,各进 驻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受理、办理的复杂及保密程度进行 逐项梳理,确立“一窗通办”事项。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与各部 门协商,按照申请人能够“照单申请”、综合窗口能够“照单 收

14、件”的要求,由各个部门整理成熟一个事项,移交一个事 项,授权一个事项,稳步推进“一窗式”改革。(牵头单位: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进驻部门;完成时限: 20XX年12月30日)(二)设置“一窗通办”窗口。根据行业分类、部门业务 关联、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联动的实际情况,优化功能布局, 整合重构部门窗口,设置“一窗通办”和“全省通办”受理窗 口,推进事项“受”“审”别离,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 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省异地通办“。结合我县实际,将政务大厅分为“部门一窗” “分类综合一窗”,分别设置为 16个服务区,每个区设立1个以上“一窗通办”窗口、1个以 上“全省通办”窗口或“

15、跨省联办”窗口进行受理和出件。分 别是:公安综合服务区、社保综合服务区、医保综合服务区、 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区、婚姻登记综合服务区、公积金综合服 务区、办税综合服务区、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区、工程建设工程 综合服务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农林综合服务区、文旅新 闻档案民宗烟草综合服务区、教育卫生司法综合服务区、综合 执法经贸统计财政综合服务区、交通应急消防综合服务区、水 电气讯公交邮政公共服务区。政务大厅统一设置“咨询帮办、 综合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窗口。(牵头单位:县营商 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进驻部门;完成时限:20XX 年12月30日)(三)优化通办事项流程。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结合

16、进驻部 门职责、事项类型和工作需要,按照“收件受理、审查决定、 颁证送达、材料和结果流转”的环节,整合部门间的政务服务 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压缩办理时限,变串联为并联,进一步 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标准和规范,制定统一的办事指 南,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各进驻部门要逐一明确细化事 项的材料名称、审核要点、材料来源、材料要求等审查要点。积极推行“多评合一” “多图联审” “联合踏勘” “联合验 收”,实行全流程联审、联办及统一的流程标准。最大限度精 简办事程序和要件,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种“奇葩证 明”,杜绝“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牵头单位:县营商 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进驻部

17、门;完成时限:长期任 务)(四)选优配强窗口人员。保存原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单 位委派的首席代表,将现有进驻政务大厅的正式编制和编外人 员进行优化,抽调现有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窗口前台工作,全部 交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进驻县营 商环境建设局的工作人员除编制、工资保存在原单位外,年度 考核等一并纳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统一管理,优秀等次比例按 实际在岗人数20%核定。“一窗通办”改革由县营商环境建设 局负责制定完善各个服务区域和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 考核评价,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季度排名前三名 且获得“优秀窗口 ”称号的,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 3000元

18、的奖励;对季度综合评比排名前20位的人员分别给予 500元的奖励。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进驻部门;完成时限:长期任 务)(五)规范窗口服务。对纳入“一窗”综合受理的事项, 由前台人员在综合受理平台上收件受理后,推送给部门后台审 批人员在审批系统里审查决定、打证制证,交由综合窗口统一 出证送达;建立“一窗通办”运行管理制度,全面提供证照和 有关资料第三方物流寄递服务,尽可能减少办事跑腿次数,推 动“零跑腿”或“只跑一次”改革工作落实。县营商环境建设 局提供高效、平安、低廉的证照和资料寄递服务。(牵头

19、单 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进驻部门;完成时 限:长期任务)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 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 人为成员的“一窗通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 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履行“一窗通办”改革 工作的牵头责任,负责召集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改革工作制度及 相关政策文件,统筹推进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解决改革工 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根据工作实际和岗位设置统一调度安排,保证“一窗通办”改革落地见 效。(二)压实工作责任。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一窗 通办”改革任务的第

20、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 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编制审 查要点、制定答疑手册,签订授权委托书,加强内部协调配 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一窗通办” 改革顺利推进和规范运行。(三)协同部门联动。“一窗通办”改革工作涉及部门 多、时间紧、任务重,各进驻窗口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积极做好改革窗口调整、人员管理、业务培 训、业务衔接等工作。政务服务大厅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负 责“一窗通办”区域工作人员的管理,抓好工作纪律、工作作 风,做到规范化办公、高效率办事,积极推进“

21、一窗通办”工 作有序开展。(四)强化检查催促。县政府对“一窗通办”改革落实情 况进行督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督查内容和工作台账纳入年度 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行 职责、工作滞后的部门将予以通报。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 作扎实有效开展。附件:1. XX县“一窗通办”改革工作规程2. XX县“一窗通办”改革窗口设置配置表(分类综合一 窗)XX县“一窗通办”改革窗口设置配置表(部门一窗)附件1: XX县“一窗通办”改革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22、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 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 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 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扎实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 站式”服务功能,方便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特制订本工作规 程。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一窗通办”服务,是指按照“前台综 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施的政务服务模 式。包含咨询帮办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后台审批窗口、统一 出证窗口,主要承当咨询答疑,依申请收件或受理、电子扫 描、资料流转、后台审批、全流程管理调

23、度、证照制发等工 作,并接受申请人的评价。其中,“窗口前台”是指咨询帮办 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出证窗口。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进驻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工作人 员,及纳入“一窗通办”综合受理事项所涉及的部门。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县政务大厅“一窗通办”服务与运 行管理。第二章窗口及岗位设置第五条窗口设置1 .咨询帮办窗口:下设咨询岗和帮办代办岗,咨询岗负责 做好政策宣传、资料发放、提供空白文本、引导填写表单,处 理现场、 和网络咨询,指导办事人员通过自助叫号机取 号,引导申请人到相对应的窗口办理业务。帮办代办岗负责依 申请免费提供代办服务。2 .综合受理窗口:下设综合受理岗和调度岗,综合受理岗 主要承当现场申请、网上申报的收件或受理工作,出具相应的 审批文书,现场申请信息录入,将纸质申请材料扫描转化为电 子材料后,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平台”(以下简 称:综合受理平台)传输至相应部门,对审批事项全流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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