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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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XX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治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治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处室和各矿井。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矿井必需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行政治理体系和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治理体系。 三、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应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对安全生产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催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准时消退担心全隐患。技术负责人应对矿长负责,主管技术

2、工作。对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治理、强化监视、强化培训,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治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五、矿井必需全面实行安全目标治理,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建立活动,严格检查、考核、验收和奖惩。 其次节、安全治理 一、矿井必需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井必需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目标治理、安全奖惩、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

3、等各项安全治理制度。 二、矿井必需执行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进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治理实行挂牌跟踪治理制度,并做到工程、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三、矿井必需设置安全治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和装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治理,有权对任何作业场所进展安全检查;有权参加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进展处理;对安全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急的作业场所,有权停顿作业并撤出人员;负责检查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和安全技术培训等。 四、矿井必需对职工进展安全根底学问和工种要求学问的教

4、育培训,并对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进展严格考核。考核不及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矿井主要负责人必需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五、矿井必需加强外来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治理。外来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规定。在安全生产治理中,对外来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的人员要与本企业职工一样,同培训、同治理、同检查、同考核。 六、煤矿井下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需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需经过

5、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七、矿井必需编制安全技术进展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需列入矿财务、供给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必需符合有关规定。 八、矿井必需编制年度灾难预防和处理规划。矿井每年必需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三节设计治理 一、矿井延深水平设计,必需托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按治理权限报公司审查批准。工程竣工后,由原审批单位组织验收。 二、矿井主要生产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工程。按治理权限依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工程竣工后,由审批部门组织验收。 三、采区设计由矿井负责组织编制,按治理权限报

6、公司审查批准。采区移交生产前,由原审批单位组织验收。 四、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矿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五、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简称“三下”)开采时,必需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需按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实行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开采设计。可行性讨论报告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开采设计报公司审查批准。试采完毕后,必需提出试采总结报告,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 第四节现场治理 一、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需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工程,如大硐室开凿、巷道修理、大型设备安装、开门口、过断层等,在开工前都必需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措施无审批

7、,不得现场施工。 二、采掘作业规程必需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执行。技术负责人对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展会审。违反采掘作业规程施工的严格追究采掘区队长的责任。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需编制防治灾难的特地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依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等资料,作为编制采掘工作面规程的依据和内容,合理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治理方法、支护方式。采掘工作面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采掘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纳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作业图表应随条件变化准时修改,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实行。 三、全部工程,都必需有工程质量标

8、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并有记录备查。 巷道失修率一般不超过7%,严峻失修率不超过3%。因巷道、硐室长期失修率造成停产或伤亡事故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全部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和主要车场都必需设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敏捷准时。 五、各级治理人员必需常常深入采掘一线,发觉问题,准时解决。必需执行治理人员下井登记制度,凡遇到问题需要治理人员下井处理而未下井处理,以致发生事故,以及治理人员下井发觉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没有制止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责任,予以处理。 第五节回采 一、严格采煤方法的审批制度。矿井开采必需坚持采纳正规采煤方法。确需改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不具备

9、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需按治理权限上报公司审查批准。 二、回采工作面在投产前,由矿组织各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三、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裂带、过老空、工作面收尾等,必需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分管矿长应组织安监、生产等部门治理人员和区队长在现场指挥。 四、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架应与综采支架相配套,使用其他形式端头支护治理顶板时,必需制定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矿井应制定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顶板监测及矿压预报制度,并仔细执行。矿压观测资料的收集应准时反应,指导生产。 五、为保证工作面支护强度,应做到泵站压力符合规定要求,乳化液

10、配比符合规定,乳化液系统不得有漏液现象。泵站工必需携带浓度测试仪,每班检查乳化液浓度不少于二次,并作好记录。底板松软的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必需加装柱鞋。综采工作面支架推广使用初撑力保证阀,预留压力表插口。严禁使用漏液、损坏、失效的液压支架和支柱。全部支柱必需架设坚固,并有防倒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特别状况下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时,必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六、回采工作面必需建立设备运转及检修制度。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泵站、电气设备等治理责任到人,每天停产检修时间不少于4小时。 七、回采工作面应保证到达“

11、三直两平两顺畅”的要求。遇究竟板松软,过破裂带等状况时,应增设特别支护进展治理顶板。 第六节开拓掘进 一、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门的技术人员编制矿井水平接续、采区接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生产规划,按治理权限上报公司审查批准。 二、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召开采掘平衡会议,解决落实有关问题。尤其要落实“三量”(开拓煤量、预备煤量、回采煤量)有关规定要求,确保生产正常接续。 三、水平、采区和工作面必需根据有关规定实现正常接续。高、突矿井和高承压水矿井,必需有足够的瓦斯预抽时间和疏干放水、物探、隔离及底版加固的时间。 应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程度和工作面、采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建立高产高效矿

12、井为目标,把生产环节改造、改革开拓部署、优化巷道布置作为重要技术根底工作。 开拓掘进应推广机械化作业,推广锚喷支护先进技术。掘进工程质量必需到达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一次成巷。 四、巷道贯穿必需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混乱、爆破着火、崩坏设备、贯穿伤人和冒顶。当两个工作面相距20m、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必需停顿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施工。在此之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需下达贯穿通知单,报告技术负责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施工单位。贯穿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巷道贯穿必需由分管副矿长组织技术、安监、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等部门人员和掘

13、进区、队长分班负责到现场指挥。 五、掘进过断层、集中应力区、冒落带、石门见煤四周的三角区及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在掘进过程中,必需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安监、生产部门人员和掘进区队长到现场指挥。掘进工作面在永久支护之前,必需使用安全牢靠的临时支护或金属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架棚支护的掘进工作面,在爆破前必需对支架进展加固,加固范围和方法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煤巷锚杆支护应加强锚固力的检查,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值的要求。 第七节地质测量及防治水 一、矿井地质测量部门要按有关规定编制各种图纸、台账、原始记录资料等,并做到填绘、修改准时精确,内容齐全。按有关规

14、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填报各类报表、资料及图纸,实行交换图制度,承受监视和检查。矿井生产地质报告810年必需修编一次,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应积极采纳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效率。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如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矿井防治水、地面掌握网测量、航测地形图、大型井巷贯穿测量、岩层移动观测等,应依据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列入年度规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矿井地质测量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为各项工程设计供应精确的地测资料。有关采掘工作面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依据设计要求准时供应。 三、矿井地质测量部门要为井巷施工供应掘进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水害预报和透老空预

15、报书。巷道掘进突然遇到地质构造或突水等特别状况时,地测人员应马上深入现场,依据观测和调查资料准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巷道开门口时,地测人员要提前标定中腰线,掘进中要定期校核,准时延长。 四、矿井地质测量部门要供应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猜测工作面范围内的隐伏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构造以及受水威逼状况,厚煤层综放工作面还要按规定探测煤层厚度。 五、受水害威逼的矿井,应对水文地质与水害状况进展探查,并依据技术论证和评价,制定综合性的治理措施。 六、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治理体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日常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水害隐患定期分析及排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准时提出防治措施,经技术负

16、责人批准后,由安监部门监视实施。防治水工程要编制工程设计,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措工程规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重大的工程必需按治理权限报上级煤炭工业局批准后实施。 七、受水害威逼的区域必需坚持“猜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查清水文地质状况后,提出防范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矿井边界隔离煤柱必需按有关规定留设。未经上级批准,不得随便采动和破坏。变更边界煤柱时,必需编制特地设计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当发觉因开采破坏,煤柱尺寸不能满意规定时,应马上实行措施进展补救,以防淹井危及邻矿。 九、地测部门应对矿区范围内及四周开采、积水状况进展调查、分析,并准时填绘在采掘

17、工程平面图及有关图纸上。开采水淹区域下的煤层或废弃的防水煤柱时,必需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按治理权限报上级煤炭工业局批准后实施。 十、受水威逼矿井必需按规定设置井下的防水闸门和水闸墙等防水隔离设施。防水闸门应有专人治理,要建立健全检查和修理制度,每年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第八节机电治理 加强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治理,必需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 一、主副井提升设备的各个部位及各种爱护必需按规定进展检查和试验。运行中的设备,必需每年进展一次检查,每3年进展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前方可连续使用。每日不少于2-4小时的检查修理时间。主、副井绞车司机和修理人员必需经

18、过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 二、必需安装两套同等力量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风机必需能在10分钟内开动,通风机必需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转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专职司机应每小时将运转状况填入记录簿内。 三、主排水设备的水泵、水管、闸阀、底阀、引水装置、排水用的输配电装置、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需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水泵进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水仓、水沟、沉淀池的淤泥应准时清理,雨季前必需清捞一次。 四、压风机必需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各种爱护装置齐全牢靠。压风机和风包应分开放置,司机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巡察检查设备,作好记录。 五、建立健全设备、电气、防爆、小型电器、电缆、配件、油脂

19、专业化治理制度,做好领取、发放、检验、检查监视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六、机电设备、电缆、线路要实行图牌板或微机治理,做到账、卡、物、图、牌板相统一。设备应实行动态治理,检查人员必需仔细检查井下全部移动设备的安装使用状况。新工作面安装的设备和采后收回的设备都必需进展交接验收,办理手续。设备和配件实行更换制度。严禁将主要设备拆套拆件使用,如特别需要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七、机电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实行专职制。设备维护实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等制度。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专职司机和维护工;小型移动设备必需明确兼职司机或兼职操作人员。已实行集中操作或远距离掌握的设备,必需有专职的维护工

20、。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需按设计和安装规划作业。安装地点的矿建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后,应有机电、安监、生产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试运转,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 八、井下电气设备的过流、漏电、接地安全爱护装置的装设,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电器设备的继电爱护必需按规定进展计算、整定和校验,并保持灵敏牢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九、主要设备,应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展技术鉴定、试验,并提出报告。保持设备性能完好。 十、坚持日常维护保养和规划检修相结合的设备检修制度,推行设备的状态检测、故障诊断,适时检修。主要设备的大修及质量验收,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准时编制设备年、季、月度的

21、大、中、小修规划,落实资金并仔细组织实施。设备停产检修日每年不少于12-15天,主要大型设备每日不少于2-4小时检查修理。综采、综掘设备每日不少于4-6小时的停机检修时间。 十一、必需制定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规划,遵守国家公布的设备更新名目和规定的更新时间,列入年度规划。必需提足用好设备折旧费,保证老、旧、杂设备的更新改造。 十二、分管领导组织机电、规划、财务等部门每年要编制设备大修理规划,费用列入本钱。由机电部门组织实施,每季进展一次检查验收。 第九节矿井运输 一、由机电部门制定架空乘人装置、电机车等装置的运行治理制度,及轨道、矿车、平板车、小绞车的治理方法。运输设备司机必需持证上岗,全部

22、运输设备必需做到:修理有要求、运行有制度、安装有标准、技术有标准、治理有方法。 二、电机车的警铃、闸、连接器和撒砂装置有任何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必需完善信号及通讯装置,三台以上机车设调度并装设机车通讯,行车必需使用红尾灯,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区间加装闭塞信号。 三、井下运输巷道应设置醒目的警标、巷标、路标等各种标志牌。穿插道口应设防止侧面冲撞的装置,主要穿插点及弯道处应设道岔指示器或预警灯。轨道运输上下山必需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上下山运输必需有防跑车装置、跑车防护装置、行人监测装置、人车沿线随时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等齐全的安全设施。上下山和每个穿插路口必需安设声光报警器,

23、斜巷各车场必需装设使用敏捷、有效、牢靠的阻车器。在变坡地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必需设置常闭式挡车装置,该装置应与阻车器联动。井下1.2m以上的运输绞车,必需安装紧急制动闸、工作闸、声光信号和内、外过卷爱护装置等。小绞车必需安装坚固、牢靠,使用期半年以上的要打永久根底。 四、带式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的治理实行修理包机责任制。井下带式输送机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各类安全爱护(打滑、堆煤、跑偏、超温、烟雾、自动洒水)和信号装置,确保灵敏牢靠。井下必需使用阻燃胶带,并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胶带入井前,必需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带式输送机运行的巷道必

24、需保证设备安装、检修必要的断面,行人侧不得小于0.7m,另一侧不得小于0.5m。在带式输送机巷道内每隔50m要设置支管和阀门,在机头、机尾处分别配备不少于25m的胶管,放置不少于两只灭火器和0.2m3沙子;防火水管水源要牢靠,水压要符合使用要求。 五、矿井运输应做到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应有矿井运输系统图、行车记录、主要运输设备的各种图牌板、修理和大修技术记录档案、配件图册、各项运输设备安全装置和关键部位的检查试验记录、电机车制动试验记录和报告等。 第十节矿井通风与安全 一、矿井必需有完整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必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并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合理、牢靠,严禁消失不合理的串联通风、集中通

25、风;转变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必需按规定报公司审批;转变采区或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时,必需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矿井通风力量每季度核定一次,矿井严禁超通风力量生产。 三、随生产进展,不断改善和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必需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矿井每五年进展一次主扇风机性能测定;矿井每三年进展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季度进展一次通风网络系统的综合评价。 四、每年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综合措施,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为采空区的防火供应科学依据,回采工作面完毕后,必需在45天内进展封闭,沿空送巷的掘进巷道,必需实行喷浆堵漏等措施。 五、由矿技术负责人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

26、矿巷道支护状况全面普查,发觉问题,必需准时处理。 六、井下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七、加强局部通风治理,掘进工作面供电实行风、掘供电分开,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需保证正常通风和按规定检查瓦斯,长期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需在停风后24小时内封闭,恢复停风区内通风时,必需预先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抢救队实施,安监、通防部门现场监视执行。 八、回采工作面和煤与半煤岩掘进工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需有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局部通风机必需完好,电气局部必需防爆,井下必需使用阻燃和抗静电的风筒。 十、回采工作面和煤与半煤岩掘进工面必需安设瓦斯电闭锁装置

27、。 十一、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和运输频繁地点设置的风门,应设自动闭锁装置或设专人看管。 十二、必需配齐经过特地培训的爆破工;爆破必需使用水炮泥,炮眼封泥长度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放炮必需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使用毫秒雷管时,最终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十三、矿井有完善的防尘系统;实行各种行之有效的降尘措施,使采掘工作面的粉尘浓度符合规定;按规定设齐隔爆设施。 十四、每年必需编制矿井外因火灾的防治措施。矿井地面必需设置不少于200立方米水量的消防水池及管路系统。进风井口应有防火铁门或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应有严格的防火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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