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阅卷、监考等工作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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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阅卷、监考等工作的管理办法 教学治理制度 法学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阅卷、监考等工作的治理方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标准本科教育课程考试治理工作,促进教风和学风建立,依据XX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江财教务字202340号)、XX财经大学一般本科课程考试命题标准(江财教务处字2023 110号)等教学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法学院教学治理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其次条 本科课程考试应当建立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教学系和学院四级治理与监控的机制。 (一)课程负责人应当组织任课教师进展命题、阅卷评卷等工作。任课教师应当依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本治理方法的规定进展命题、阅卷

2、评卷等工作;两位或两位以上教师担当同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课程负责人应当协调该课程的命题、阅卷评卷等工作。 (二)教学系主任应当对归属本系课程的考试命题、阅卷评卷等工作进展组织与治理。 (三)学院应当对归属各教学系课程的考试命题、阅卷评卷等工作进展检查与监视,加强对课程考试命题、阅卷评卷等工作的标准与指导。 第三条 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应当依据课程性质、特点等确定考试形式、组织命题。考试形式包括闭卷、随堂开卷、撰写课程论文、撰写案例报告、撰写试验报告等。 (一)实行闭卷考试的课程,应当依据XX财经大学一般本科课程考试命题标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要求命题。 (二)实行随堂开卷考试的课程,任

3、课教师应当在考试前一周内向学院提交考试申请书,经所在教学系和院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院教学秘书将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状况统一上报教务处。随堂考试的命题应当参照XX财经大学一般本科课程考试命题标准的规定进展,不得少于三种题型。 (三)实行撰写课程论文、撰写案例报告、撰写试验报告等考试形式的,任课教师应当在二周内向学院提交考试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考试目的、考试形式、成绩评定方法、实施方案等内容。 (四)全校公共课程的考试,应当由课程负责人及课程所在系的系主任确定命题小组,命题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三人。 第四条 阅卷工作应当依据XX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第十一条(十一)(十二)项的规定进展

4、。并且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阅卷应当用红色水芯笔、圆珠笔或钢笔等进展,不得用其他颜色的水芯笔、圆珠笔或钢笔; (二)阅卷应当采纳给小题正分并累计相加的方式,不得采纳给小题负分或累计相减的方式; (三)阅卷过程中发生错改、错给分数、累分错误等行为的,阅卷教师应当在错误更正处签名; (四)实行撰写课程论文、撰写案例报告、撰写试验报告等考试形式的,在成绩评定中应当遵照本条规定执行。 (五)教师在阅卷工作中有违反本条(一)(二)项规定行为,或者违反本条(三)项行为对教学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第五条 教师应当依据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展阅卷,不得随便变更;遇有参考答案和评分

5、标准存在较大错误的,由应课程负责人组织协商,统一评分标准。 第六条 阅卷一般应实行集体流水作业进展;有三位或三位以上教师担当同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应当实行集体流水作业进展。 第七条 阅卷工作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当准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处教学信息治理系统;并且应当依据XX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和法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治理规定等教学治理文的要求,准时将试卷、参考答案、答题纸、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提交院教学秘书。 实行撰写课程论文、撰写案例报告、撰写试验报告等考试形式的,任课教师应当准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处教学信息治理系统;并且应当准时将学生提交的课程论文、案例报告、试验报告等材料整理,提

6、交院教学秘书或实践教学秘书并装订成册。 第八条 院教学秘书或实践教学秘书应当依据教务处要求,准时装订课程考试材料并归入教学档案。 学院建立教学档案治理制度。教学档案材料保存期间一般应为6年,重要的教学材料档案应在10年以上。 课程考试材料实行档案化治理,档案保存期间为6年。 第九条 学院依据教务处的要求统一安排监考任务。 监考人员应当具有教师资格。除学院院长(不含副职)外,全部教师都应当担当监考任务,行政人员原则上担心排监考任务。 监考人员不得擅自调整监考任务和请人监考,如有特别状况无法监考的,应向院教学秘书提出书面申请并确定监考人员,经院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监考人员应当仔细履行监考职责,

7、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发短信、上网等。凡因未仔细履行监考职责被有关部门通报批准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 命题与监考补助。对于实行教考分别课程的命题,学院按每份试卷30元的标准赐予补助;监考费补助标准为20元/次。 第十二条 本治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 第十三条 本治理规定由院务会解释。未尽事宜,由院务会打算。 第十四条 附则 1.XX财经大学一般本科课程考试命题标准(江财教务处字2023 110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第八条 命题教师在分析专业人才培育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根底上,确定命题学问点及其分值、题目难度系数等。命题内容应包括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

8、、教师指定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等涵盖的内容。 第九条 确定试题题型。命题教师要依据课程特点设计题型,每门课程题型一般不少于5种。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客观性试题一般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制图题、阅读理解题(指有选择答案的阅读题)、推断题、名词解释题等。主观性试题题型一般为简答题、论述题、阅读理解题、证明题、计算题、作文题、案例分析题、设计题等。 公共英语课程考试应参考国家英语四、六级的题型、题量进展命题和组卷。 第十条 命题教师依据以上命题原则和命题技术标准编制A、B、C三套试题。 (一)试卷总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10分钟; (二)三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5%

9、,不得有相互提示答案的现象,与前两年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 (三)每套试卷中至少有一题考察学生的创新力量(分值不低于8分); (四)有试验的课程的试卷中须有考察学生实践力量的试题。 2.XX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江财教务处字2023 110号)第十一条规定。 (十一)评卷一般应实行集体流水作业的评卷方法。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需严厉仔细,严格根据评分标准进展评定,不得随便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考试(补考)成绩应在考试(补考)完毕后三天内(视状况可作调整)报学院办公室,成绩一经报送,未经组织复审,任何人不得更改。对考试作弊学生的试卷一律以“零”分记,并注明“作弊”字样。 (十二)考试、考

10、察成绩分别按百分制、五级记分制进展评定和记载。 物业经理人: 篇2:经济学院理论教学治理制度 经济学院理论教学治理制度 1、教师授课应按教学规划进展,更改授课内容须经教研室同意,杜绝 “看堂”; 2、教师课前要充分备课,并写好教案,仔细授课,向学生传授有用学问;讲究授课艺术,有效避开困堂现象; 3、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或提前下课小于5分钟,扣课时费20元/节;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0元/节;请假、调课必需提前一天提出,否则不到视为旷工,凡因擅自调课或未请假造成的空堂,一次扣300元; 4、任课教师应维持好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教法不当、内容有误、照本宣科等缘由,造

11、成学生要求更换教师或学生投诉率高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授课资格,直至降薪、停职处理,外聘教师赐予解聘。 篇3:工业经济学校课堂教学治理制度 工业经济学校课堂教学治理制度 1、教师调课需经所在教研室同意,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一经发觉按旷工处理; 2、教师原则上提前3分钟到达任课地点,迟到或提前下课小于5分钟,扣课时费20元/节;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0元/节; 3、请假、调课必需提前一天提出,否则不到视为旷工; 4、教师授课应按原教学规划进展,更改授课内容须经教研组同意,杜绝 “看堂”; 5、因教法不当、内容有误、照本宣科等缘由,造成学生要求更换教师或学生投诉率高,后果自负; 6、教师课前要充分备课,并写好教案,课后要进展小结,讲究授课艺术,力争每节课的最正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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