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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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南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 的为有效预防和准时掌握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指导和标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削减中毒大事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安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宁南县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宁南县突发公共大事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3 大事分级依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划分为 4 级。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达不

2、到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大事范畴。级:在 24 小时内,县内消灭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0 人及以上,并消灭死亡病例;或死亡15 人含 15 人以上。级:在 24 小时内,县内消灭一氧化碳中毒人数 60-99 人,并消灭死亡病例;或死亡 10-14 人。级:在 24 小时内,县内消灭一氧化碳中毒人数 30-59 人,并消灭死亡病例;或死亡 6-9 人。级:在 24 小时内,县内消灭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29 人,或死亡 3-5 人。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大力开展防控一氧化碳中毒学问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力量,广泛组织、发动公众参

3、与一氧化碳中毒大事预防掌握工作。对可能引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状况准时进展分析、预警,保障公众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安全。1.4.2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防控和应急处理依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治理,分 级响应”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负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重点依靠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依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1.4.3 加强协调 信息共享县人民政府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准时通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争论分析非职业性 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发生缘由和影响因素。对非

4、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准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中毒大事协调气象、卫生、城建、公安、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预警提示, 对已经发生的中毒大事协调联动,乐观处置。1.4.4 反响准时 处置有效加强应急反响机制建设,做好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的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力量, 快速、准时、有效地应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1.5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应急工作。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 由自然气、液化气、二氧化碳、硫化氢等可以致使人体缺氧窒息的气体所造成的中毒大事, 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2 监测、报告和预警2.1 监测与报告县气象局负责开展天气气候变化状况监

5、测,在消灭特定的天气气候条件时,准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卫生局通报,提示留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发生。县人民政府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公安、卫生、气象等相关部门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主动监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部门报告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状况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依据规定履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2.1.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2.1.1.1 责任报告单位2.1.1.2.1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责任报告单位县卫生局指定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监测报

6、告机构县疾病预防掌握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气构。2.1.1.2.2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责任报告单位县卫生局为责任报告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2.1.1.2 责任报告人县卫生局指定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监测报告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气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2.1.2 报告时限和程序县卫生局指定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监测报告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气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觉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应当在小时内尽快向县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报告。县疾病预防掌握中心做好信息的核实、汇总和分析工作,当觉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状况已有构成大事可能

7、,应当在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在小时内尽快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并应马上组织医疗救治,进展现场调查确认,准时实行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状况。县人民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小时内尽快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2.1.3 报告内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依据大事严峻程度、事态进展和掌握状况准时报告大事进程。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的初步判定和拟实行的措施。经调查确认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包括涉

8、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掌握措施等内容。2.1.4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可直接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 提高信息报告的准时性。县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接收到报告信息后,应逐级准时审核信息、确 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依据有关规定报告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应准时审核事 件报告信息的准确性。中国疾病预防掌握中心卫生部国务院突 发公 共卫 生事 件网 络直 报系 统 互 联网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厅省人民政府逐级核实确认可直接上报州疾控中心州卫生局州人民政府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县人民政府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报告系统示意图 、 等其他

9、方式报告中毒状况乡镇卫生院、县及以上医疗机构等2.2 预警县卫生局应帮助县气象局综合卫生、气象和环境等相关的监测信息,结合当地地理和建筑构造特点,依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发生规律,分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预警建议,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公布预警提示。3 应急响应3.1 分级响应机制3.1.1 应急响应原则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时,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分级响应的原则,做 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响。同时,要依据实际状况及大事进展趋势,准时调整应急反响级别,以有效掌握大事,削减危害和影响。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处理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并防止可能 发生的爆

10、炸大事;现场处理实行边抢救、边调查、边核实、边开展宣传教育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掌握事态进展。同时留意加强与媒体沟通,按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公布工作,做到准时、主动、准确和有序。3.1.2 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的提出级: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级:由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部报告。级: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厅报告。级:由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启动或终止

11、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局报告。3.1.3 应急响应措施当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要依据大事的不同分级,相对应地科学、快速、有效地实行应急响应措施,以保障公众身体安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3.1.3.1 县及乡镇人民政府级、级、级响应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综合帮助实施,县及乡镇人民政府在级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应加强组织领导,乐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 参与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处理。依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处理需要,调 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准

12、时、主动、准确地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有效地开展群防群控,提示公众预防一氧化碳 中毒,维护社会稳定。3.1.3.2 县卫生局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组织专家对中毒大事进展争论和评估,提出启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处理级别的建议。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掌握和卫生监视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报告和救治,并在县政府领导下帮助开展有关调查与处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力量; 组织专家对中毒大事的处理状况进展综合评估,包括大事概况、病人救治状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实行的措施、效果评价等。3.1.3.3 县气象局

13、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发生时,负责监视天气气候变化状况,分析将来气象条件的 可能影响,准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并为中毒大事应急处理供给气象保障效劳。3.1.3.4 县环保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发生时,负责监测当地的空气环境状况,并向县人民政府供给监测信息,为中毒大事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1.3.5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现场的治安秩序,查处中毒大事中涉及的违法犯罪 行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卫生部门依法妥当处置与中毒大事有关的突发大事。3.1.3.6 县建设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发生时,负责对中毒患者居住场所进展争论,提出安全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4、等改进的意见。3.1.3.7 县委宣传部、县播送电视局依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统一工作部署,乐观帮助县人民 政府、县卫生局准时公布信息;协调指导闻媒体准时、准确地报道大事的应急处理状况, 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网上信息公布的治理和引导,跟踪舆情,准时对错误言论进展澄清;加 强防控学问、安康教育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 力量。3.1.3.8 县教育局与卫生局亲热协作,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防控措施,防止大事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3.1.3.9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群众供给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医

15、疗救助。帮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3.1.3.10 县固话、移动通信部门负责为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处理供给通信保障工作。3.1.3.11 医疗机构参考救治标准和标准开展病人院前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一般病人分开治理。做好中毒病人的报告。帮助县卫生局开展一氧化碳现场救治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因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而引起身体损害的病人进展救治,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3.1.3.12 县疾病预防掌握中心县疾控中心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疾控人员到 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打算和方案,组织开展对突发大事累及人群的发病状况、分布特点

16、进展调查分析,结合气象等部门供给的资料,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掌握措施。3.1.3.13 县卫生执法监视所开展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状况的督 导、检查。帮助县卫生局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3.1.3.14 预防性的应急反响措施依据县内实际状况,分析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可能性和程度,并做好以下工作:组织做好应急处理预备;加强一氧化碳中毒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监测和预防掌握工作,防患于未然;开展防控学问宣传和安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力量。3.2

17、应急响应的终止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响应的终止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突发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危害源得到有效掌握;发中毒患者消灭连续 3 天达不到大事分级标准的;多数患者病情得到根本掌握或无恶化的可能。县卫生局应依据大事进展状况,组织专家依据终止条件进展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州卫生局报告。必要时恳求州卫生局组织专家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供给技术指导和支持。4 后期绩效评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完毕后,县卫生局应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大事的处理状况进展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大事概况、病人救治状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实行措施

18、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阅历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局。5 保障措施5.1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防控体系保障县人民政府应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建立多部门协调、功能完善、反响快速、运转高效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应急机制,有效防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发生;健全覆 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大事报告信息网络;依据“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立一氧化碳中毒救治基地和救治体系;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完善卫生执法监视; 加强医疗救治和疾病掌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力量。5.2 通讯与信息保障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根底设施和现有资

19、源,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大事应急处理信息能够准时上通下达。5.3 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保障县卫生局依据本地实际状况,依据“平战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治队伍,实施现场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5.4 资金保障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负责解决。5.5 法律保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 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大事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规定,并依据本预案 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5

20、.6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要依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播送、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的防控学问普及教育,指导公众以科 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一氧化碳中毒大事。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学问和卫 生科普学问方面的作用。6 预案的制定本预案由县卫生局制订并负责解释,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7 附则7.1 名词术语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区分于生产场所发生的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事。泛指公 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大事,大事缘由多以燃煤取暖为主,还包括炭火取暖、煤气热水器使用不当、人工煤气泄漏、汽车尾气等。7.2 预案治理和更依据预案的实施状况,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和具有实践阅历的基层同志对预案进展分析、评价,依据工作需要对预案进展修订完善。7.3 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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