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无人机防御系统技术规范书v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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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无人机防御系统技术规范书海南电网公司办公室2022年10月目录目录21. 总则11.1 一般要求11.2 投标方职责21.3 招标方职责22.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33. 项目概述33.1 项目背景33.2 项目目标33.3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功能要求34. 建设要求5服务内容要求55. 其他要求55.1 投标人资质55.2 项目进度65.3 安装调试65.4 测试65.5 评审与验收75.6 售后服务85.7 技术资料和文件115.8 安全及保密要求111. 总则1.1 一般要求1.1.1 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本技术条款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1.2 本技术规范书主要描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

2、司2022-2023年反恐重点目标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要求的有关事项。1.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服务,认真阅读,逐条准确回答和陈述,必须清楚地说明是否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项具体要求。1.1.4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技术方案及报价,技术方案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的主要要求,否则将被认作没有回答。投标方认为需特殊说明的部分,应附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因评标理解不同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1.1.5 如果投标方认为本技术条款所描述技术要求等存在不合

3、理性或不明白的,可在响应原要求后陈述相关建议。1.1.6 投标方也可提出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且技术先进、成熟、价格合理的其他建议,供招标方选择。1.1.7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完整的服务、工作产品,满足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所有工作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1.1.8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标准执行。1.1.9 如果因为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产品、服务,投标方应明确说明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1.1.10 投标方应保证为今后招标方开发的或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开发的其他工作产品提供可靠的性能和兼容性。1.1.11 投标方应对本

4、次投标所有文件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公布或泄漏招标项目的有关信息。1.1.12 招标方保留技术规范书修改的权利,可以提出变更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签订的技术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13 在不超出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下,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提出的所有细化要求予以满足。1.1.14 投标方技术方案的详细要求见招标书的商务部分。投标方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具有全部技术方案的优盘文件壹份。所有计算、说明、图纸文件、手册等使用国际单位制。1.2 投标方职责1.2.1 负责合同内所需服务、工作产品的方案设计,并根据招标方需求细化。1.2.2 负责项目的现场验收。1.2.3 合同期内为招标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1

5、.2.4 负责对招标方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提交详细的培训资料和视频。1.2.5 负责提供合同内软件的备份。1.2.6 列出需招标方提供的数据、资料详细清单。1.2.7 负责提供设备、服务、工作产品的所有文件资料和技术资料。1.2.8 负责最终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的准确性。1.2.9 保证提供的所有服务、工作产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完全满足合同要求。1.2.10 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协议书外,投标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1.2.11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人的外构件在内)均应符合协议书的规定。若招标人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1.2.

6、12 投标人应遵守本协议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 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1.2.13 投标方提供的任何固件和软件不得存在漏洞和后门。1.2.14 投标方所提供固件和软件的原制造商应提供补丁支持。1.2.15 投标方或投标方所提供固件和软件的原制造商发现缺陷,应在发布补丁程序后一周内向招标人提供补丁程序。1.3 招标方职责1.3.1 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参数及图纸。1.3.2 确认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服务和工作产品的文件资料和技术。1.3.3 提供满足投标方开展工作的环境条件。1.3.4 负责向投标方解释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1

7、.3.5 参加相关联络会。1.3.6 配合投标方完成项目工作,并组织验收。1.3.7 负责提供投标方办公区域的活动场地。2.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本项目的工作应遵循以下标准和文件要求:标准号-年份标准名称GA-1800.1-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部分:电网企业无人机防御系统的要求国反恐办发【2018】88号关于加强反恐怖重点目标无人机防御工作的通知2021-23号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发文:关于无人机无线电主动防御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3. 项目概述3.1 项目背景为落实国家反恐要求,需要对变电站部署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电力系统的立体安防形势异常严峻,采取必要的无人机防御手段是十分重要

8、的。因此在构建无人机一体化防御系统,及时探测发现黑飞无人机,通过适当手段进行驱离、防范控制,实现对电力系统重点设施的智能防护,具备重大现实意义,提升治安反恐防范达标,确保变电站的稳定运行。3.2 项目目标采购固定式反无人机防御系统(无人机导航诱骗单元、无人机频谱探测装备、无人机管控平台软件)和便携式反无人机防御系统。采购清单及设备技术参数、功能要求3.2.1 采购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套)备注1固定式无人机导航诱骗单元套/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服务,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配件及备品备件。2无人机频谱探测装备套/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服务,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配件及备品备件。3无人机管控平台软件套/提

9、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服务,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配件及备品备件。4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套/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服务,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配件及备品备件。3.2.2 设备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及主要功能一基站式无人机导航诱骗单元1、主动防御距离:大于500米、小于1000米且500米以内可调(360度、无遮挡的情况下,不低于500不大于1000);2、等效全向辐射功率:10 mW(EIRP,单通道,在设备最大有效作用距离工作情况下);3、系统仅限采用对GPS和GLONASS信号诱骗,不能对北斗实施诱骗;常态化主动防御定向干预设备(仅限采用导航诱骗技术,严禁采用压制干扰技术);4、能防御无人机机

10、群(同时驱离不同品牌无人机不少于5架)5、系统可通过管理控制软件对输出功率进行调节,通过调整信号输出功率,放大或缩小系统防御信号覆盖的范围。6、主动防御信号类型:实时产生GPS L1、GLONASS L1频点诱骗信号,但不产生BDS B1频点诱骗信号;其所模拟的卫星信号在星历、时间、位置同步;7、工作频率:1575.421.023MHz;1602.0 MHz +N562.5kHz511kHz(N取-76),信号带宽不超出要求的频率范围;8、频率容限:210-69、杂散发射功率:-36dBm(30MHz-1GHz);-30dBm(1GHz-26.5GHz)10、电源:220V交流电;11、启动时

11、间:10min12、防护等级:IP6513、电磁辐射:0.4W/m214、工作温度:-40至+70(宽温系统)15、驱离无人机的响应时间10s16、设备可24小时持续工作,无需人员值守(信号持续发射时间24小时)19、产品须获得国家权威的防爆认证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20、提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国家无线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出具的电磁辐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必须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

12、理因素中的相关要求。22、具有国家认证许可的相关测试机构出具的整机防雷检测报告。23、系统的应用不得对周边重要设施产生有害干扰;系统应用应有保障措施,不得对电力系统授时产生影响。二无人机频谱探测装备1、无源探测,在探测状态下,不主动发射无线信号。2、探测频段:100MHz6GHz。3、能探测大疆无人机、穿越机、WIFI无人机、数传模块、模拟图传模块等。4、探测半径:3km5km(根据环境和机型的不同会存在一定差异)。5、探测角度:水平方向:0360,俯仰方向:-6090。6、同时探测无人机数量:10种(5个厂家)7、探测成功率:99%8、探测虚警率:1架次(持续探测24小时)9、探测灵敏度:-

13、105dBm10、具有组网功能,能任意选择已接入的至少3台探测装备进行组网,并对目标无人机进行定位11、探测信息显示功能,支持显示设备探测到的无人机厂家、型号、频率、实时带宽等参数信息12、具有短信推送功能,探测到无人机时,平台能向预设手机号发送短信推送无人机入侵信息13、信号解调功能:系统应能对采用BPSK、QPSK、8PSK、16QAM、GMSK、FM、AM等调制方式的信号进行解调。14、具有(黑)白名单功能15、具有帮助中心专栏,应包含功能使用教程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16、工作温度:-40+6517、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

14、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产品名称,型号与所投产品一致)三无人机管控平台软件1、支持在线或离线高德、腾讯等电子地图2、ADS-B功能:系统应具备ADS-B模块管理功能,能获取并在平台界面地图上显示周边民航的实时飞行态势。3、导航诱骗联动:系统应能联动导航诱骗设备,在探测到无人机后,联动导航诱骗设备自动对入侵无人机进行处置。4、频谱监测功能:系统应能对周边环境内的无线电信号频谱进行监测,并通过波形图和瀑布图显示监测到的频谱数据。5、无人值守功能:系统应具有无人值守功能,在探测到无人机后可联动反制设备自动发射干扰信号,对无人机进行处置。6、无人机跳频信号跟踪功能:当

15、探测设备探测到的无人机工作频段切换时,平台应能自动跟踪工作频段切换后的无人机信号,并将其归并显示为同一条轨迹。(便于管理无人机入侵时数据库精准识别)7、一键复位功能:系统应能通过复位键一键复位并清除平台界面上的飞行轨迹。8、多用户管理:系统应支持多用户同时登入,并给不同用户赋予不同权限。9、多设备组网:系统应支持多台探测设备、反制设备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进行组网,并在平台界面上对联网的设备进行统一管理。10、统计分析功能:系统应能按时间维度显示无人机的入侵数据;能通过图形化的形式分析显示无人机入侵时间、机型、频段等分布信息;并能通过热度图的形式分析显示无人机的入侵偏好区域。11、探测信息显示功

16、能:支持显示设备探测到的无人机厂家、型号、频率、实时带宽等参数信息12、时域信号录制功能:能设置传输带宽、录制时间等录制参数并录制时域信号13、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四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1、作用距离:不小于500m(无遮挡情况下,360度);2、信号发射功率:10dBm(mW)(EIRP,单通道,在设备最大有效作用距离工作情况下);3、系统仅限采用导航诱骗式干扰工作原理,严禁采用压制干扰技术;4、能防御无人机机群(同时驱离不同品牌无人机不少于5架)5、系统可通过管理员

17、账号对输出功率进行调节,通过调整信号输出功率,放大或缩小系统防御信号覆盖的范围。6、工作频段:仅限GPS L1、GLONASS L1;7、工作频率:第1信道(1575.0-1575.9)MHz;第2信道(1598.2-1605.9)MHz8、频率容限:210-69、杂散发射功率:-36dBm(30MHz-1GHz);-30dBm(1GHz-26.5GHz)10、主机重量:30kg;11、主机几何尺寸:540mm(长)*266mm(宽)*382mm(高);12、电源:自带电池供电不少于12小时;支持110V-220V;13、启动时间:10min;14、防护等级:IP65;15、电磁辐射:0.4W

18、/m216、功耗:75W;17、工作温度:双模可切换工作:电源模式:-40至+70电池模式:+5至+4018、驱离无人机的响应时间10s19、设备可24小时持续工作,无需人员值守(信号持续发射时间24小时)20、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所投产品的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21、国家权威的防爆认证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2、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3、石油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9、(PCEC); 4、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防爆等级:高于等于Ex nA IIC T6 Gc 22、提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依据工信部联无函(2021145号 )及国反恐办发(202123号)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满足公安部组织撰写的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反无人机无线电主动防御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各项要求;23、提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国家无线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24、系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出具的电磁辐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必须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

20、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的相关要求。25、系统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许可的相关测试机构出具的整机防雷检测报告。4. 服务要求序号服务项目内容描述1软件支持服务远程支持服务:提供1年7*24技术工程师电话、电子邮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软件升级免费支持服务;现场应急支持服务:提供1年7*24技术工程师根据客户故障情况现场应急支持服务; 2安装部署服务应招标方的要求、提供现场安装支持服务。4资料提供应招标方的具体要求,提供电子资料说明5. 其他要求5.1 投标人资质5.1.1 投标人必须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履约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相应的

21、资格和能力。5.2 项目进度5.2.1 本技术规范书所有内容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甲方如对部分站点的设备安装有其他时间要求,投标方应满足。5.2.2 投标方必须响应并承诺下列要求:投标方应在建议书中根据招标方要求的设备和产品的交付日期,提出详细的项目进度表及工作组织安排,合同签订时将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进度。5.3 安装调试5.3.1 投标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所投标产品原制造商的安装和调试服务。5.3.2 到货验收通过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产品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5.3.3 投标方在实施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实施计划表,并提交招标人项目负

22、责人审核。项目安装调试工作须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表进行。5.3.4 提供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和设备, 通用工具由招标人协助解决5.3.5 修复在实施工作中发现的合同产品相关的故障和缺陷,确保系统稳定、可靠运行。5.3.6 必须按照招标人相关标准做信息安全加固。5.3.7 投标方须负责无人机防御系统API接口调试实施工作。5.4 测试5.4.1 投标人须制定测试方案,详细说明合同产品相关的测试项目、测试标准、测试计划、测试条件、测试方法、测试步骤、测试结果等内容。测试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5.4.2 在整体软硬件平台的联通、联调工作完成后,协助招标人按照测试方案进行测试。5.4.3 如果在测试中发

23、现合同产品相关问题,投标人须对其缺陷或缺点进行修正,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5.4.4 测试完成后,整理并向招标人提交测试记录。5.4.5 其余要求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确定。5.5 评审与验收5.5.1 验收分为:到货验收和终验。5.5.2 所有验收工作由招标人组织进行。5.5.3 到货验收需包含安装验收内容,具体要求由合同的双方协商确定。5.5.4 到货验收(1). 合同的产品(含有关软件等)和技术文件到达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招标人、投标人共同进行到货验收。如投标人届时不派人到场,则到货验收结果以招标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到货验收结果。(2). 双方对合同产品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

24、签字。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 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3). 设备安装加电后各项功能参数、指标及性能参数、指标与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一致。(4). 为了保证货物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5). 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投标人须按合同要求更换或是补足与合同不符的或是短缺的产品,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保险费、运输费等)。(6). 所进行检查的结果符合合同中的规定时,由招标人

25、、投标人共同签署到货验收报告。(7). 其余要求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确定。5.5.5 终验(1). 投标设备通过到货验收后进入试运行阶段出现的合同产品相关的一切技术故障和功能缺陷,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如果出现重大合同产品相关的技术故障和功能缺陷,则在问题解决后重新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阶段。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 试运行阶段,投标人须对所有采购的设备进行测量和分析,内容包括系统的连通性、性能、冗余度以及安全性等,并将相关内容列入终验报告。测量过程中须无重大故障和功能缺陷,否则重新测量。(3). 系统通过到货验收试运行3个月后,过程无重大故障和功能缺陷出现可申请终验。投标人须撰写并向招标人提交

26、终验申请书和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内容/项目、验收方法、验收标准等。终验申请书和验收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4). 验收申请书和验收方案通过后,投标人须协助招标人按照终验方案进行终验。(5). 若由于合同产品原因导致验收内容/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无条件解决相关问题,并重新提交终验申请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6). 若验收内容/项目均达到验收标准,则终验通过,投标人须撰写并提交终验报告,并将所有的试验记录以及最后的系统配置的有关资料整理移交招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签署终验报告。(7). 自投标人、招标人双方签署终验报告之日起,合同产品进入质保期。(8).

27、其余要求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确定。5.6 售后服务5.6.1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需针对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详述。5.6.2 保修期时长1年;投标人为第一响应方,在保修期开始时向招标人提供联系方式。5.6.3 投标人须为合同产品(除特殊要求)免费提供1年7*24小时原制造商技术支持和上门维修服务,对可能由设备引起的故障,导致设备所承载的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乙方应免费提供原制造商技术支持和上门故障定位及排除服务,包括人工、配件(选项备件)、交通等任何费用全免。5.6.4 当系统发生故障时,须对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故障排除。在进行故障处理时应提供详细的故障处理

28、方案,该方案必须经招标人评审通过。5.6.5 合同产品出现故障,且无法短时间内修复,供方应免费提供备用设备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故障修复为止,备用设备须在2周内到达现场投入使用。5.6.6 各合同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资料和维护维修资料,除此之外,进口设备须提供外文资料及对应的中文资料。5.6.7 应在保修期内免费纠正或替换任何与合同规定功能有偏差的软硬件设备。用来替换的设备的功能和性能等方面,须高于或等于原设备。对于以上设备替换,投标人承担所有费用,相关设备资料免费提供给招标人。5.6.8 在系统频繁出现故障、或遇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提高系统维护等级的情况下,应招标人要

29、求,应提供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及时处理各类故障。5.6.9 一旦发现系统运行不稳定,而与合同产品有关,须免费提供合乎原制造商规定的合同产品的更新或版本升级,或对系统进行维修、维护,直至问题得到解决。5.6.10 免费进行必要的软件更新和版本升级。当招标人准备对合同产品进行升级或扩容时,须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相关方案。5.6.11 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产品相关的新技术的日常技术咨询服务。5.6.12 当招标人的机房环境发生变化时,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服务。若须购买新设备,投标人应提前向招标人做出说明和建议。5.6.13 系统发生搬迁时,投标人须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支持,免费提供合理、可行的搬迁技术方案给招标人并保证搬迁后系统的正常运行。5.6.14 投标方应根据最新国标规范,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符合国标的最新设备,并负责升级、更换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流、安装调试配件、施工等所有费用。5.6.15 投标人须认真、详细填写保修期内技术支持和服务报价表,并随投标文件提交。保修期内技术支持和服务费计入投标总价。5.7 技术资料和文件5.7.1 投标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应能满足招标方进行维护和进一步完善的需要。5.7.2 提供的图纸应符合标准规格。5.7.3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并提供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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