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

上传人:pei****hi 文档编号:839411 上传时间:2019-07-29 格式:PDF 页数:80 大小:1.3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0页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大全(2015版).pdf(8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15版)劳动争议实务操作手册劳动法库荣誉出品关注劳动法库,微信扫一扫:学习资料 注意保存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最高法院劳动争议 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汇编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汇编 (2015 版) 劳动法库荣誉出品 仅供个人研究学习 微信公众号:Laodongfaku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目 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 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与傅元宗劳动争议案人民法

2、院是 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 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 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 据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 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 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

3、动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 行政行为的答复 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 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 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 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 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 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

4、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 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丁辉、陈建与中国银行安徽省 分行限期调离纠纷案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 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 的答复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2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仰海水与北京市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5、之间是否为劳 动合同关系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 实劳动关系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无照驾驶无证车辆在上班途

6、中受到机动 车伤害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伤 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 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 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理解和适用问 题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固定居所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是否属于“上下班途 中”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 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

7、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 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 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 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关 问题的答复(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焦作爱依斯万方公 司诉焦作市劳动局工伤认定案件的请示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

8、权作出强制企业支付工 伤职工医疗费用的决定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40 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28 号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 号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3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1988 年 10 月 19 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研 198843 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请示”收悉,

9、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 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 法(经)函198953 号 劳动部: 你部劳力函字19881 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

10、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4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一、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 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 国务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

11、 不应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也不应含有撤销或者维持仲裁决定的内容。 三、劳动争议当事人按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或者仲裁机关的仲裁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执行程序办理。在执行中,对于企业拒绝给职工安排工作并且不发工资或者不给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可按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通知银行或者信用社扣划应付的工资和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必要时可责令企业赔偿该职工的实际损失。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日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5 劳动法库出品

12、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与傅元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与傅元宗 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1991民他字第 2 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91青法经字第 2 号关于青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青海商检局)与傅元宗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青海商检局与傅元宗之间签订的关于傅元宗接受系统外招聘的协议 ,不是劳动合同,不能适用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该局与傅元宗之间发生的傅是否已辞去公职的争议,也不是劳动争议,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

13、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法民字1993第 6 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号关于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追索退休金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职工退休后虽然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但他们过去在岗位上履行的劳动义务仍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条件, 而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6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且其退休金的计算也需

14、要企业提供依据。据此,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因追索退休金而与企业行政发生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并参照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对仲裁不服, 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受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法发199329 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审判庭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从

15、通知下发之日起, 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受理。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八日法(研)复号批复第一条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暂由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受理的规定予以废止。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7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4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研字199212 号关于审理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并后的经济纠纷案件是否适用国

16、发199068 号文规定的请示 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歇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视同歇业后,其债务承担问题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企业开办的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实际上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开办的企业已经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虽与注册资金不符,但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七)项或其它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并且具备了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法人资格。但如果该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

17、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开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8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办企业应当在该企业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开办的企业虽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但实际没有投入自有资金,或投入的自有资金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七)项或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 以及不具备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 应当认定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法人承担。 二、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 对虽然领取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但实际上并不具备

18、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据已查明的事实,提请核准登记该企业法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吊销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该企业的法人资格可不予认定。 三、从本批复公布之日起,本院法(经)发199110 号通知第六条规定及法(研)复198733 号关于行政单位或企业开办的企业倒闭后债务由谁承担的批复第二条: “如果企业开办的分支机构是公司,不论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根据国发1985102 号通知处理”的规定,即行废止。 此复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9、) 9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的函 (年月日) 劳动部劳动关系和监察司: 你司 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先予执行 的函收悉。经研究认为: (一)同意你司根据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对涉及到职工生活保障、工伤医疗保障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经过初步审理后, 确属紧急情况的可以比照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中的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的形式, 裁决企业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或因工负伤急需的医疗费。但此种裁决与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是不同的。(二)企业对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不

20、服的, 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赋予企业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权利。该裁决生效后,如企业不执行,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建议明确规定适用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以防任意扩大。 以上意见,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10 号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0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

21、院()豫法执请字第号关于郑劳仲复裁字()第号复议仲裁决定书能否作为执行依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仲裁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提请再次裁决的权利, 但这并不排除原仲裁机构发现自己作出的裁决有错误进行重新裁决的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自己作出的仲裁决定书有错误而进行重新仲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违背一裁终局制度,不应视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对李双凤申请执行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郑劳仲复裁字()第号复议仲裁决定书一案,应予立案执行。如被执行人提出申辩称该复议仲裁决定书有其他应不予执行的情形, 应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认真审查,慎重处理。

22、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 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1996 年 11 月 22 日 法复199617 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167 号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1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的, 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

23、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 (1998 年 3 月 25 日)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 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应由法院主管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因拖欠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用人单位认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在收支、 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中的具

24、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既不履行义务又不依法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可以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2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 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答复

25、的答复 1998法行字第 1 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处理劳动监察指令书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意见,即: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不属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

26、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已于1998 年 6 月 8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991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1998 年 9 月 9 日起施行。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3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852 号“关于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

27、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李迎春律师提示:本批复已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抵触!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28、(2000 年 4 月 4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108 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8 号 为正确适用法律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对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问题解释如下: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4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间而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自起诉期间届满之次日起恢

29、复法律效力。 第三条 因仲裁裁决确定的主体资格错误或仲裁裁决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的复函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的复函 (2002民四他字第 16 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2鄂民四他字第 7 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本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此类案件应由海事法院受理。船员劳务合同包括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不

30、同于一般的劳务合同纠纷。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5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用的给付请求,属于第一顺序的船舶优先权请求。此类案件是极具专业特点的海事案件,应当由海事法院审理。有关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向海事法院起诉的,不受本院(法释199824 号)文规定的必须经过仲裁程序的限制。海事法院应当受理。同意武汉海事法院对此问题的意见。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31、法院关于关于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11 号 (2003 年 1 月 9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263 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涉及工会经费和财产、 工会工作人员权利的民事案件,维护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有关法律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工会组织的有关案件时,应当认定依照工会法建立的工会组织的社团法人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32、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6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建立工会的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业,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 第二条 根据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确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 副主席或者委员延长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当自上述人员工会职务任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延长的期限等于其工会职务任职的期间。 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个人严重过失” ,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四)项规定的情

33、形。 第三条 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依照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由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人民法院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受理工会提出的拨缴工会经费的支付令申请后,应当先行征询被申请人的意见。被申请人仅对应拨缴经费数额有异议的, 人民法院应当就无异议部分的工会经费数额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工会经费的案件中, 需要按照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全部职工” 、 “工资总额”确定拨缴数额的, “全部职工” 、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级工会向人民法院

34、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要求企业、事业单位拨缴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7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工会经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基层工会要求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作为共同申请人或者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第六条 根据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参照违反和解除劳

35、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 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第八条 工会组织就工会经费的拨缴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纳申请费; 督促程序终结后,工会组织另行起诉的,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用。 二 00 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8

36、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法释200313 号 (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 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 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37、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19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38、(法释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已于年月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应如何起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39、) 20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算。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 (2006 年 6 月 13 日, 【2004】民立他字第 47 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皖民一他字第 19 号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以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请起诉原单位法院是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

40、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006 年 6 月 13 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丁辉、陈建与中国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丁辉、陈建与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限期调离纠纷案的请示的答复安徽省分行限期调离纠纷案的请示的答复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21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2005 年 6 月 7 日,2004民监他字第 6 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丁辉、陈建与中国银行安

41、徽省分行限期调离纠纷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对丁辉、 陈建作限期调离处理是对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双方对此发生的争议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 2 条第 3 项和第 6条第 1 款的规定,对于因限期调离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对劳动者工资等问题作出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法发20094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

42、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22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二九年七月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法发200941 号 受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当前,因企业经营困难、亏损、欠薪和关闭等原因引发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大幅攀升,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

43、的挑战。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就人民法院在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 提出以下意见。 1、努力做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关系矛盾本质上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双方是对立统一体和利益共同体, 具有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既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努力做到双方互利共赢,对于在当前形势下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积极促

44、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23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要尽量维护劳动合同的效力, 慎重简单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来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既要鼓励、规范企业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又要倡导职工理解企业确因经济困难所采取的合理应对行为。要积极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通过缩短工时、轮岗培训、暂时放假、协商薪酬等多种措施,有效稳定劳动关系。 3、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与国家相关政策。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不仅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还要充分考虑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45、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要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原意和宗旨,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服务大局、应对危机的职能作用。对于历史遗留的劳动问题,要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方针政策处理。 4、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功能作用。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全过程中,要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方法,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做到案结事了。同时还要注意调解程序的正当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的矛盾和隐患, 使诉讼调解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力争案件处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 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 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主

46、动地邀请企业工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调解,促成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要充分尊重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基础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促进人民调解制度更加有效地发挥预防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大全(2015) 24 劳动法库出品 微信号:Laodongfaku 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 6、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机制。要通过正面宣传教育, 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守法的自觉性; 积极采取措施, 创新对策,引导劳动者合法、

47、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要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创建和完善劳动争议多方联动解决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全力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有序运行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7、妥善处理因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索经济补偿引发的纠纷。在审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时,既要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和辞职权,又要尊重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要引导劳动关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既要防止劳动者不诚信的辞职行为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又要避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劳动争议经济补偿纠纷案件时,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准确把握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合理确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和方式。 8、妥善处理因拖欠基本工资和追索加班费引发的纠纷。要从充分保护劳动者生存权利的角度出发, 依法及时处理因拖欠基本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党政司法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