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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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讲讲 义义 最高人民法院民最高人民法院民X X庭庭 XXXXXX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24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 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3专题一、公司法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 (一)起草步骤 n 历时较长历时较长 2005年及以前:公司法司法解释(年及以前:公司法司法解释(

2、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2007年:解释三申报立项,决定零售式地推出公年:解释三申报立项,决定零售式地推出公 司法司法解释司法司法解释专题一、公司法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 (二)起草背景 1、应对公司诉讼形势、应对公司诉讼形势 公司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公司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公司法公司法规定相对简略,其中很多疑规定相对简略,其中很多疑难问题需要统一的明确难问题需要统一的明确 (如:隐、显名股东问题,债权人的保(如:隐、显名股东问题,债权人的保护问题,非货币财产出资到位的判定标准护问题,非货币财产出资到位的判定标准问题等)问题等)专题一、公司法专题一、公司法解释

3、三起草中的一些问题解释三起草中的一些问题 2、把握商法、把握商法规律,律,强化公司法理念化公司法理念 【李某要求公司给付股利案李某要求公司给付股利案】李某是宏李某是宏飞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原始股年)原始股东,出,出资10万元,持有万元,持有10%的份的份额,担任,担任该公司副董事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李某以年李某以60万元将所持份万元将所持份额转让给天地公司,宏天地公司,宏飞公公司考司考虑李某的李某的贡献,并献,并奖励李某励李某40万元,李某共万元,李某共获得得100万元。其向宏万元。其向宏飞公司出具了收条,公司出具了收条,载明明“与宏与宏飞公司的所公司的

4、所有有经济往来均往来均结清清”。后来,李某。后来,李某认为在其任在其任职期期间公司公司隐瞒利利润,在自己出,在自己出卖持份前公司至少有持份前公司至少有2000万元利万元利润被被隐瞒,所以按照自己的持份比例,自己至少,所以按照自己的持份比例,自己至少还应从宏从宏飞公公司司获得得200万元的利万元的利润,其遂,其遂请求宏求宏飞公司公司给付付200万元的万元的利利润。专题一、公司法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焦点一焦点一焦点一公司相关会计资料是否隐瞒利润公司相关会计资料是否隐瞒利润焦点二焦点二焦点二李某是副董事长,是否应当知道李某是副董事长,是否应当知道公司隐瞒利润

5、公司隐瞒利润焦点三焦点三焦点三李某出具的收条,是否表明李某李某出具的收条,是否表明李某已放弃所有权利已放弃所有权利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张某某请求确求确认董事会决董事会决议无效案无效案】张某是某有限公司的某是某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理,该公公司召开董事会,以司召开董事会,以“张某擅自以公司某擅自以公司资金炒股造成公司重大金炒股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失”为由,决由,决议解解除除张某的某的总经理理职务。张某不服,主某不服,主张其用其用资金炒股征得了所有董事(包括董金炒股征得了所有董事(包括董事事长)同意,所以其并无)同意,所以其并无过错,故董事,故董事会的解会的解职决决议没有事没有事实依据,依据

6、,应予撤予撤销。法院法院应如何裁判?如何裁判?专题一、公司法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 3 3、公司法系列司法解释中的一部分、公司法系列司法解释中的一部分u很多问题学理研究及司法实践经验都不成熟,很多问题学理研究及司法实践经验都不成熟,还需要探索,需要取得共识(比如法人格否认还需要探索,需要取得共识(比如法人格否认的统一规范)。的统一规范)。u大的司法解释在大的司法解释在 技术上存在一些困难技术上存在一些困难 (三)目前的定位 各方意各方意见折中折中的的结果果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情况解释解释解释解释三三三三

7、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等意见工商总局等意见学者意见学者意见 法院系统意见法院系统意见 (四)解释三的总体特点 1 1、坚持了商法的外持了商法的外观主主义原原则u 发起人在公司起人在公司设立立过程中程中签订的合同的的合同的责任承任承担担问题(2、3)。)。u 出出资不到位不到位时,债权人要求名人要求名义股股东对公司公司债务承担承担补充充赔偿责任的,名任的,名义股股东不得以自己不得以自己仅为名名义股股东进行抗行抗辩(27第第1款)。款)。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问题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问题 2 2、遏制公司参与者的不、遏制公司参与者的不诚信

8、行信行为,尽力落,尽力落实资本本维持原持原则(8 8、9 9、1010、1111)从正面:从正面:设定出定出资到位的判断到位的判断标准准 从反面:从反面:规定出定出资不到位的股不到位的股东既既对公司承担公司承担继续出出资的的责任、任、还可能可能对债权人承担人承担补充充赔偿责任,任,而且而且还可能可能导致股致股东权利被限制或股利被限制或股东资格的格的丧失。失。另外:另外:专门界定抽逃出界定抽逃出资和帮助抽逃出和帮助抽逃出资,并,并设定了相定了相应的的责任(任(12、15)3 3、尊重公司自治、尊重公司自治 对有限公司以股有限公司以股东会决会决议解除未出解除未出资股股东资格、格、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对

9、未出未出资部分的股份另行募集等公司自治措部分的股份另行募集等公司自治措施予以司法上的施予以司法上的认可(可(6、18第第1款)款)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问题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问题 4 4、妥善平衡公司参与者、妥善平衡公司参与者间的利益的利益 对名名义股股东与与实际出出资人法律地位的界定人法律地位的界定及利益的保及利益的保护(2525、2626、2727、2828)。)。未尽出未尽出资义务的股的股东对债权人人责任范任范围的的限定等(限定等(1313第第2 2款,款,1414第第2 2款)。款)。5 5、明确和、明确和强化了董事的化了董事的义务和和责任任 公司增公司增资

10、时资本不到位的,董事可能承担本不到位的,董事可能承担违反勤勉反勤勉义务的的责任(任(1313第第4 4款);款);股股东抽逃出抽逃出资的,的,协助的董事要承担助的董事要承担违反反忠忠实义务的的责任(任(1414第第2 2款)。款)。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问题专题一、公司法解释三起草背景及相关问题前提性问题(一)解释(三)中资本规则的出发点:资本(二)资本三原则的理解u1、资本确定原则u2、资本不变原则u3、资本维持原则(三)资本三原则的核心及相互关系:以注册资本为核心和基础,资产的实际变化以注册资本为标准并受注册资本制约和管控的理念和逻辑。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专题二、非货币

11、财产出资的问题延伸性问题对抽逃出资条文的理解u解解释三三 12 12:公司成立后,公司、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人以相关股东的行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害公司权益益为由,由,请求求认定定该股股东抽逃出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予予以支持。以支持。(一)将出(一)将出资款款项转入公司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后又转出;出;(二)通(二)通过虚构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出;v.s v.s 股股东出出资后,又以借款的名后,又以借款的名义从公司从公司账上划走上划走 资金;金;(三)制作虚假(三)制作虚假财务会会计报表虚增利表虚增

12、利润进行分配;行分配;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 (四)利用关(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交易将出资转出;出;v.s 股股东出出资后后,股股东或或者者公公司司将将该出出资或或者者财产用于清用于清偿其关其关联企企业等特定等特定债权人的人的债务;(五)其他未(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抽回的行为。v.s 公司收公司收购股股东的股份,未按法律的股份,未按法律规定定处置置购回的股份;未提取法定公回的股份;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分配利金即分配利润;未弥;未弥补上一年上一年亏损即分配利即分配利润。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专题二、非货币

13、财产出资的问题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包括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一)可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形态可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形态 股权(释三股权(释三11);(债权););(债权);(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公司登记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二)非货币财产的评估(二)非货币财产的评估 解释三解释三9;16(三)非货币财产出资到位的判断(三)非货币财产出资到位的判断 两个误区;解释三两个误区;解释三10、11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专题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四)土地使用

14、权出资中的特殊问题(四)土地使用权出资中的特殊问题(8)1、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问题 2、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五)以他人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五)以他人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问题(7第第1款)款)另:解释三另:解释三7第第2款,款,“以贪污、侵占、挪用等犯以贪污、侵占、挪用等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取得股权的,追究违法犯罪行为时,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取得股权的,追究违法犯罪行为时,应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应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一)拓宽责任主体范围(一)拓宽责任主体范围u公司法:两种公司法:两种连带责任:任:u解解释三:三:1、将

15、、将发起人起人连带责任任扩张到了有限公司(解到了有限公司(解释三三13第第3款前段),即:有限公司股款前段),即:有限公司股东如果未尽出如果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股起人股东与与该股股东承担承担连带责任;任;2、增、增资过程中,因程中,因为董事、高管人董事、高管人员有催收有催收资本本的的职责,所以如果股,所以如果股东未尽出未尽出资义务,董事、高管,董事、高管人人员应承担承担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应的的责任(解任(解释三三13第第4款)。款)。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3、股、股东抽逃出抽逃出资时,协助股助股东抽逃

16、出抽逃出资的其他股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人、董事、高管人员或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人应承担承担连带责任(解任(解释三三14第第1款)。款)。4、第三人代、第三人代垫资金金协助助发起人起人设立公司,立公司,验资成成立后立后发起人抽回起人抽回资金金偿还第三人的,在不能第三人的,在不能补足足出出资时,第三人,第三人应与与该发起人承担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解任(解释三三15)。)。5、有限公司未尽出、有限公司未尽出资义务的股的股东转让股股权后,受后,受让股股东可能与出可能与出让股股东承担承担连带责任。任。请求求权人是公司或人是公司或债权人,不包括其他股人,不包括其他股东(解(解释三三19第第1、2款)。款)

17、。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二)拓宽请求主体的范围(二)拓宽请求主体的范围 解解释三三对股股东未尽出未尽出资义务或抽逃出或抽逃出资时,行,行使使诉权主体主体进行了明确和拓行了明确和拓宽:u第一,明确了公司可以行使(解第一,明确了公司可以行使(解释三三13第第1 款)。款)。u第二,其他股第二,其他股东可以行使可以行使诉权,要求,要求该股股东 或或其其他他发起起人人全全面面履履行行出出资义务(解解释三三13第第1款款),或或者者要要求求抽抽逃逃出出资的的股股东或或协助助人人员返返还出出资本息(解本息(解释三三14第第1款)。款)。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

18、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 第三,第三,债权人可以行使人可以行使诉权u在未尽出在未尽出资义务情况下,情况下,债权人可要求:人可要求:未未尽尽出出资义务的的股股东在在未未出出资本本息息范范围内内对公公司司债务不不能能清清偿的的部部分分承承担担责任任(解解释三三13第第2款款);公公司司发起起人人与与该股股东一一起起承承担担连带责任任(解解释三三13第第3款款);未未尽尽勤勤勉勉义务的的董董事事、高高管管承承担担相相应的侵的侵权责任(解任(解释三三13第第4款)。款)。u 在抽逃出在抽逃出资情况下,情况下,债权人可要求:人可要求:抽逃出抽逃出资的股的股东在抽逃范在抽逃范围内内对

19、公司公司债务不能清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的部分承担责任(解任(解释三三14第第2款);款);协助抽助抽逃出逃出资的其他股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承控制人承担担连带责任(解任(解释三三14第第2款)。款)。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批复的前提批复的前提是企业法人是企业法人被撤销、歇被撤销、歇业的或者视业的或者视同歇业同歇业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股东对债股东对债权人责任权人责任责任基础责任基础与与94年年4号批复的号批复的关系关系特别说明特别说明一次性责任一次性责任有限责任有限责任补充责任补充

20、责任法人格否认?法人格否认?代位权说?代位权说?股东侵权说股东侵权说?(三)时效(期间)的限制(解释三(三)时效(期间)的限制(解释三2020)u未尽出未尽出资义务或抽逃出或抽逃出资的股的股东,不得以,不得以该义务已已经过诉讼时效抗效抗辩公司、其他股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或公司债权人。人。u债权人的人的债权已已经过诉讼时效,就是主效,就是主债权已罹于已罹于时效,股效,股东可以用可以用该诉讼时效抗效抗辩债权人。人。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 (四)股份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的另行募集(四)股份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的另行募集(解释三(解释三6 6)u 认股人到期未

21、股人到期未缴纳,发起人催起人催缴,逾期仍不,逾期仍不缴纳,发起人另行募集。因延期起人另行募集。因延期缴纳造成造成损失,失,认股人股人对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任。u注意:注意:这一一规则只可能适用在采取只可能适用在采取发起起设立方式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首期股款立的股份公司首期股款缴纳、以及定向募集、以及定向募集设立公司的股款立公司的股款缴纳情形。情形。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 (五)股东权利限制规则(解释三(五)股东权利限制规则(解释三1717)u股股东未尽出未尽出资义务或抽逃出或抽逃出资,公司可通,公司可通过公司公司章程或股章程或股东会决会决议,对其表

22、决其表决权、利、利润分配分配请求求权、新股、新股优先先认购权、剩余、剩余财产分配分配请求求权等股等股东权利利进行相行相应限制。股限制。股东起起诉请求求认定限制无定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u第一,适用于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第一,适用于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u第二,不限于未履行,未全面履行也可以。但其第二,不限于未履行,未全面履行也可以。但其限制要限制要“相相应”。u第三,通第三,通过章程和股章程和股东会决会决议均可。均可。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u 第四,第四,该限制无需限制无需请求法院确求法院确认。u 第五,限制的第五,限

23、制的对象包括象包括“等等”。u 第六,被告第六,被告应当是公司,当是公司,诉讼标的的应当是公司当是公司作出的作出的该行行为或股或股东会决会决议。(六)股东资格解除规则(解释三(六)股东资格解除规则(解释三1818)【原稿条文原稿条文】有限公司通有限公司通过股股东会决会决议解除未履行解除未履行出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或者抽逃出资的股的股东资格的,可以向人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相关股求解除相关股东资格。人民法院格。人民法院应当当责令被告股令被告股东在指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返或者返还出出资;被告股;被告股东逾期未履行逾期未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判决解除被告股

24、判决解除被告股东资格。格。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 【目前条文摘目前条文摘录】公司以股公司以股东会决会决议解除股解除股东 资格的,格的,该股股东请求确求确认解除行解除行为无效的,法院无效的,法院不支持。不支持。u第一,第一,仅适用有限公司适用有限公司 u第二,只是第二,只是对未履行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的股东才可以才可以实施施u第三,公司第三,公司应通通过股股东会决会决议解除,决解除,决议应当符合当符合该公公司章程司章程规定的决定的决议程序程序u第四,公司第四,公司应当先催告股当先催告股东缴纳出出资或返或返还出出资u第五,

25、法院判决第五,法院判决时应当当释明,公司明,公司应当及当及时减减资或由他或由他人人缴纳u第六,在减第六,在减资完成前或新股完成前或新股东资本到位前,本到位前,债权人仍可人仍可起起诉要求原股要求原股东依照其他依照其他规定承担定承担赔偿责任。任。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专题三、督促股东充实资本的制度设计 股股权 “名、名、实分离分离”就是指股就是指股权在相关在相关书面文面文件上被件上被记名的状名的状态与股与股权投投资权益的益的实际被享有的状被享有的状态不一致的情况。不一致的情况。u造成造成“名、名、实分离分离”的三种原因:的三种原因:1、隐名、名、显名股名股东情形的名情形的名实分离分离

26、2、股、股权转让后后 (尤其是(尤其是签订该股股权转让合同后)未及合同后)未及时办理相理相关文件的关文件的变更登更登记而形成的名而形成的名实分离分离 3、冒名登、冒名登记的情形的情形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一)关于隐名、显名股东的情形(一)关于隐名、显名股东的情形u 1 1、对隐名股东保护的司法态度:、对隐名股东保护的司法态度:一律不保一律不保护 VS 适度保适度保护(依法保(依法保护隐名股名股东的合同法中的地位)的合同法中的地位)u 2 2、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进行了界定:、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进行了界定:形式:通形式:通过合同合同约定

27、形成的(直接地定形成的(直接地约定)定)内容:内容:实际出出资人出人出资并享有投并享有投资权益(主要益(主要是收益是收益权,也包括表决,也包括表决权等),名等),名义出出资人人为名名义股股东(即在相关文件上(即在相关文件上记名)。名)。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可能出可能出现的的纠纷:1 1、就该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通常是名义股东主、就该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通常是名义股东主张合同因规避法律而无效)。张合同因规避法律而无效)。u解解释三三的的立立场:根根据据合合同同法法第第52条条的的情情形形来来判判断断合合同效力。同效力。u如何判断效力性如何

28、判断效力性规范?范?(1)该规范必范必须是是对合同效力合同效力进行行评价;价;(2)如如果果不不使使合合同同无无效效,则不不能能实现该规范范的的目目的的,这样的的规范才是效力性范才是效力性规范。范。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2 2、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u名名义股股东以以相相关关文文件件上上的的记载来来主主张自自己己是是完完全全的股的股东,实际出出资人不人不应享有投享有投资权益。益。u诉讼时效效问题 请求分割股求分割股权的的诉讼时效:如果合同未效:如果合同未约定分割定分割时间,则以名以名义投投资人人实际提出起算。提

29、出起算。请求支付利求支付利润的的诉讼时效效:以名以名义股股东从有从有限公司限公司实际获得利得利润之日起算。之日起算。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3 3、实际出资人欲进入公司内部时发生的争议、实际出资人欲进入公司内部时发生的争议 经其其他他股股东过半半数数同同意意(参参照照公公司司法法第第七七十十二二条条)此此时其其他他股股东不不存存在在优先先购买的的问题,不不同同意意的的也也不不需需购买相相应的股的股权。4 4、名义股东未经同意处分股权时发生的争议、名义股东未经同意处分股权时发生的争议 通通常常的的争争议就就是是实际出出资人人主主张处分分行行为

30、无无效效,而第三人(比如受而第三人(比如受让人)主人)主张有效。有效。按照按照物物权法法第第106条的条的规定来定来处理。理。5 5、债权人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责任时的争议、债权人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责任时的争议(解释三(解释三2727)u (1)债权人起人起诉时,名,名义股股东不能以不能以仅为名名义股股东进行抗行抗辩,其承担,其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任后可以向实际出出资人追人追偿u (2)债权人能否起人能否起诉实际出出资人,要求履行出人,要求履行出资义务?(个人(个人观点:不能。)点:不能。)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二二)股股权权转转让让后后(尤尤其

31、其是是签签订订该该股股权权转转让让合合同同后后)未未及及时时办办理理相相关关文文件件的的变变更更登登记记而而形形成的名实分离(解释三成的名实分离(解释三2828)u常常见的是的是转让股股权给受受让人后没有及人后没有及时办理登理登记,原股,原股东又将股份出又将股份出卖给第三人,受第三人,受让人人请求求认定定处分行分行为无效。无效。u参照物参照物权法第法第106条的条的规定定处理。不要求第三人理。不要求第三人已已经取得登取得登记记载。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三)冒名登记的情形(三)冒名登记的情形u1、界定:被冒名人一定要不知道被冒名的情况。、界定:被冒名人一定要不知道被冒名的情况。u2、被冒名登、被冒名登记的人不承担的人不承担补足出足出资责任。任。应由冒由冒名人承担。名人承担。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专题四、股权名、实分离情形下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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