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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学院202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医学院202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处级干部队伍建立,进一步改良和完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方法(x人通2023x号)、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人社厅通2023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注意工作实绩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4.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干部 三、 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状况,
2、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个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责任的业务力量;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个人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干部依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三个局部进展: (1)群众测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以各考核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测评会议。群众对处级干部进展量化测评。考核小组分组状况参照遵义医学院2023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
3、处级干部互评。召开全校处级干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展测评。 (3)校领导测评。校领导依据处级干部表现状况对处级干部进展测评。 校领导评价分占民主评议总分的50%;处级干部相互评议分占30%;群众评议分占20%。全部参与测评的人数必需到达应参与测评人数的2/3以上,否则结果视为无效,测评者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3.综合评价 (1)测评完毕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测评结果进展统计,并按学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学院编制教学院系、附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附院编制教学院系分类排名。 (2)学校党委组织部依据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结合今年对各二级院系目标绩效考核
4、、职能部门满足度测评以及处级干部学习、考勤等相关事项状况,对考核对象进展全面分析,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3)学校党委会议争论确定全校处级干部年终考核评议结果。 4.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肯定范围内公布。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申诉。 5.反应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处级干部本人反应。 6.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5%。 7.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贯彻执行学校任务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2)在学校二级院部系目标绩效考核或职能部门满足度测评中,排名后三位的; (3)在工作中因连带责任
5、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期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 (5)其他影响考核的重大事项。 8.有以下状况之一者,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峻问题经审查证据确凿; (3)严峻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峻损失; (4)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5)拒不承受组织安排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 (6)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值理由不参与会议,超过50%以上; (7)有其他不能评为合格等次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于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赐予一次性嘉奖。同时,将考核结果存入处级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培育教育、治理监视、鼓励约束、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详细实施。 七、相关要求 处级干部对比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被考核人意见”意见栏签字。各部门考核小组汇总群众测评成绩后,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年度处级干部的群众测评成绩及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交到组织部干部科。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量化测评得分”一栏经综合考核后由组织部统一填写。 八、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本年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