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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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http:/。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

2、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释释 义义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一、一般释义一、一般释义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华丰动力指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有限、有限公司指山东潍柴华丰动力有限公司,系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Engineus Power指Engineus Power

3、Holding Inc.,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公司,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冠堃创投指上海冠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厦门中科招商指厦门中科招商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之一智德盛指珠海市智德盛银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之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指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指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大信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4、务所报告期指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报告期各期末指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二、专业术语释义二、专业术语释义发动机指又称为引擎, 是一种能够把一种形式的能转化为另一种更有用的能的机器, 通常是把化学能转化为机械能。 通常发动机包含内燃机、电力发动机、涡轮轴发动机等种类内燃机指将液体或气体燃料与空气混合后, 直接输入机器内部燃烧产生热能再转化为机械能的一种热机。 内燃机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工业与民用发动机品种非道路用柴油机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固定动力、发电机组等非道路用机械所配

5、套使用的柴油机大功率柴油发动机指中重型柴油发动机,可以满足中重型卡车、中大型客车、大型工程机械、大型农业机械和发电机组等配套使用的发动机中、重卡指分别为自重614吨的中型卡车、超过14吨的重型卡车的简称,为重要的运输工具商用车指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 包含所有的载货汽车和 9 座以上的客车,主要车型有皮卡、微卡、轻卡、微客,自缷车、载货车、牵引车、挂车、专用车核心零部件指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连杆、凸轮轴等部件机加工指机械加工的简称,是指通过机械精确加工去除材料的加工工艺。包括粗加工和精加工。 粗加工是以快速切除毛坯余量为目的, 在粗加工时应选用大的进给量和尽可能大的切

6、削深度, 以便在较短的时间内切除尽可能多的切屑。 精加工是指从工件上切除较少余量,所得精度和光洁度都比较高的加工过程。气缸体、缸体指发动机的主体,它将各个气缸和曲轴箱连成一体,是安装活塞、曲轴以及其他零件和附件的支承骨架曲轴箱指气缸体下部用来安装曲轴的部位,是容纳汽车曲轴的空腔结构气缸盖、缸盖指用来封闭气缸并构成燃烧室发电机组指由发动机(提供动能) 、发电机(产生电流) 、控制系统组成的发电设备混合能源发电机组指柴油与新能源相结合的混合能源发电机组。 系集太阳能、 风能发电、柴油发电和蓄电池供电于一体的复合电力系统远程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指可以远程管理和监控移动通信基站所需的能源动力的管理系统通

7、信基站指提供移动通信信号的无线发射设备,包括基站收发台(BTS)、基站控制器(BSC)以及动力系统、传输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等通讯铁塔指通信铁塔由塔体、 平台、 避雷针、 爬梯、 天线支撑等钢构件组成,并经热镀锌防腐处理,主要用于微波、超短波、无线网络信号的传输与发射等。 为了保证无线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般把通信天线安置到最高点以增加服务半径, 以达到理想的通讯效果。 而通信天线必须有通讯塔来增加高度, 所以通信铁塔在通讯网络系统中起了重要作用。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通信基站运维指对通信基站的 BTS 和 BSC 设备、动力设备、各类铁塔、机房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8、 维护工作一般分为定期预防性维护检修和故障检查处理两种情况;维护工作以预防为主,通过事前预检,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基站动力设备指发电机组、开关电源、蓄电池组、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空调、防雷接地系统等属于动力专业的设备CAMC指Comprehensive Annual Maintenance Contract 的简写,综合的年度通信基站机组等电源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常规性的运维服务EGR 技术指Exhaust Gas Recirculation 废气再循环该技术将发动机废气引入进气管,降低进入气缸的氧气浓度,控制燃烧速度,从而降低NOx 的生成和排放。SCR 技术指Selected Cata

9、lystic Reduction(选择性还原) ,选择性催化还原NOx, 该技术将浓度为 32.5%的尿素溶液喷入排气管, 分解生成NH3, NH3 和 NOx 在 SCR 催化器内反应生成氮气和水。DOC 技术指Diesel Oxidation Catalyst(柴油氧化催化器) ,该技术使用含有贵金属的催化剂使发动机排气中的 HC、CO、NO 和颗粒表面的可挥发性成份进一步氧化, 从而降低 HC、 CO、 PM 的量, 使 NO部分转化成 NO2。DPF 技术指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柴油微粒滤清器) , 对于后尾气的一个排放处理技术、装置或控制单元除特别说明外

10、,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数值保留 2 位或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5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 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大事项提示:一、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同时担任董事的徐华东、CHUI LAP LAM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

11、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12、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控股股东 Engineus Power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

13、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上海冠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6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14、) 。股东厦门中科招商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智德盛银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陆晋泉、颜敏颖、章克勤、林继阳、黄益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宏霞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5、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16、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华丰动力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7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条件(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条件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17、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公司董事会应当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被触发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回购股份方案, 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18、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回购期限、中止条件等内容。公司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

19、-8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 Engineus Power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增持计划: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连续 15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3 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东应在增持计划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内容。控股股东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

20、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本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增持计划: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

21、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3 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计划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9本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50

22、%。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三)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三)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 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3、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四(四)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23、人员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束措施束措施1、若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若控股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公司有权扣发控股股东该年度及以后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 直至累计扣发金额达到与拟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总额相等的金额。3、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有权扣发该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该年度及以后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每月税后薪酬的 50%,直至累计扣发金额达到与拟增持股份的增持资金总额相

24、等的金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0额。(五(五)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承诺1、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作出如下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 遵守本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 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权的,需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2、公司控股股东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25、股价作出如下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控股股东将遵守发行人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 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发行人股票或发行人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作为发行人股东需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作出如下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遵守本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

26、,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本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其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以上承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1三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27、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8、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届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本公司同时承诺,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

29、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发行人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 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2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 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

30、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若本

31、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单位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华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华东、CHUI LAPLAM 承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发行人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 因发行人首次公

32、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 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3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3、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34、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

35、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津贴 (如有) 及股东分红 (如有) ,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4四、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四、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1、国金证券承诺:、国金证券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

36、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2、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发行人会计师承诺:若因本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按照有关监督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事务所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事务所自愿接受监督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事务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发行人律师承诺:、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

37、核查验证, 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能证明无执业过错的除外。五、公司发行前持股五、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Engineus Power 承诺:承诺: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企业及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 2

38、5%; 且本企业及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华丰动力在首次公开发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5行股票并上市后有送股、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情形的,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但如果本公司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本公

39、司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本公司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将通过华丰动力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且,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5、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

40、企业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华丰动力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所得归华丰动力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华丰动力,则华丰动力有权以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予以抵扣。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有关承诺,相应的约束措施包括:1、由发行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相关责任主体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

41、所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6有。3、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七、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七、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如下: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持续性发展的需要,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前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诉求, 科学研究当前及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货币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准确估计公司当前

42、及未来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一)利润分配的形式(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 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盈利,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未来资金需求计划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2、公

43、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足额的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74、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 10%;5、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44、(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45、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8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

46、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47、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2)公司因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 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48、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司 1/2 以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9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49、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审议时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

50、和透明等。八、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八、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剩余的滚存利润。 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前留存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一)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一)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拟通过大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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