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专业资料-文本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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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 CPA 税法笔记钟方源四种题型(题量与分值基本固定):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合计24 题14 题4 题2 题24 分21 分24 分5 分31 分题量分值 客观题38 题、45 分主观题6 题、55 分44 题100 分5 分教材结构框架内容章次第一部分税法总论第 1 章流转税法(2 章:增、消)第 2、3 章所得税法(2 章:企业、个人)第 4、5 章第二部分税收实体法:(分为 10 章、三类、18 个税)其他税法(6 章:14 个税)第 611 章第三部分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第 12 章税收征管法第四部分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法制(分为 2 章)税务行政法制第 13、14章第

2、一章 税法总论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知识点 1 1】税法与税收【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及内涵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2.税收的内涵:(1)税收本质分配关系;因为财政收入是一种分配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再分配关系(2)国家课税的依据政治权力(一般分配基于生产要素);凭借的是政治权力,体现强制性(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体现无偿性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因为它是一种法,必然要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因为它是一种法,必然调整的是权利义务关

3、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体现为法律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1)义务性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这一特点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2)综合性内容包括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3.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是经济范畴;税法是法律范畴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知识点 2 2】税收法律关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

4、成三方面 内容 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三个部门组成,财政不直接征税,但它制订法律文件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意思是中国居民、中国管辖区内即可征税。注意是“兼”,不是“或”,二者可同时成立,也可只成立一项(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义务,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客体 征税对象(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税法的灵魂、实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

5、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知识点 3 3】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性质上属于公法。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解析】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即宪法是立法机关制定税法并据以向公民征税以及公民必须依照税法纳税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税法带有明显的

6、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保障关系刑法与税法调整的范围不同:区分违法与犯罪; 两者也有一定联系:违反税法情节严重的,给予刑事处罚。【说明】2009 年 2 月刑法修订后,第 201 条以“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仍使用“偷税”。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区别:(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2)行

7、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二节 税法原则分为两类,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知识点 1 1】税法基本原则【考情分析】重要考点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基本原则:税收法定、税法公平、税收效率、实质课税 适用原则:法律优位、法律不溯及既往、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 一、税收法定原则核心基本原则基本原则里面的核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一)含义: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

8、予以明确。(二)内容: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税务合法性原则。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征税的各个要素规定应尽量明确。2.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 执法角度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使纳税得以程序化;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1.内涵: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

9、负不同。 2.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三、税收效率原则1.经济效率: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2.行政效率: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四、实质课税原则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如】核定征收、特别纳税调整。【知识点 2 2】税法适用原则【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内容 要点 法律优(1)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位 原则 (2)作用:主要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体现在税法发生冲突

10、,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 (关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1)含义: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2)目的: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该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限制(2)应用: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打破等级

11、限制) 特别法普通法,否则就没必要专门制订特别法了。注意:“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与法律优位原则存在一定的冲突” 这个表述居然是正确的。姑且可以理解为“上位法改起来比较麻烦所以就没动”。 通常的话,特别法是一般法的细化,一般不存在不冲突。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实体法以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务为准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1)含义: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2)目的: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该原则规定即使对纳税金额产生了分歧,也必须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才能依法申请行政

12、复议补充: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原则:指一国政府与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经本国最高权力机关确认后,即具有高于国内所有税法的效力。这是各国普遍承认并在有关税法中予以明确的税法适用原则,我国也不例外。这一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是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重叠,减少重复课税,避免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的冲突所必需的。第三节 税法要素【知识点】税法构成要素【考情分析】重要考点税法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税法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 (2)税法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 (3)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

13、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 (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3.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关系:二、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概念 含义 与课税对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税目 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

14、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注意,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不是征税对象本身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广度; 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需要 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税基 (计税依据)计算税额的基数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象量的规定 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比如一平方米土地税额=税基*税率三、税率1.含义: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体现征税深度。 税率=税额/征税对象2.我

15、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税率形式 含义 形式及应用举例 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如车辆购置税) 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建税)幅度比例税率(如契税) 累进税率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 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超额是按数额的绝对大小来分若干等级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超率是按数额的相对大小即相对率来分若干等级 超倍累进税率。我国没有采用。超倍只是用基数的倍数关系来划分,基数是绝对值时实际上 就是超额;基数是相对数时实际上就是超率。全额累进税率。是提高后对全部数额按该对

16、应 级别的税率征税。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比如一辆汽车、一平方米土地,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提示】有的税种采用两种税率形式。累进税率应用举例: 四、纳税期限: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税法规定的缴纳时限不包括“申报期限”相关的三个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界满之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3 个纳税时间的关系: 例如:20

17、18.3.12 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 100 万元、增值税 17万元。第四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知识点 1 1】税收立法一、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公平原则3.民主决策的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现状1.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即包括全部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地方税税法的制定、公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施行。3.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

18、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和调整税率的权力。4.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5.经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也可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一些税收征收办法,还可以在全国性地方税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税率或税额。最低只能授权到省级,不能再层层下放三、税收立法机关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9、授权立法 (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授权给国务院,虽然不能叫法律,但是在执行上和效力上,是法律级次的 暂行 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税收法规 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性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不带“法”字,不带“条例”二字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税收规章 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办法、细则、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注,“条例”有可能是税收法规,也有可能是税收法律;“

20、细则”不一定就是税收规章,也有可能是税收法规。最好具体的分别记一下留个印象。四、税收立法程序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立、改、废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 3.通过和公布阶段:税收法律通过国家主席令发布实施。税收行政法规通过国务院总理发布实施。注意,公布也算税收立法程序的阶段。实际上可以说一共是四个阶段。【知识点 2 2】我国现行税法体系【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法

21、分类划分标准税法分类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 税收基本法目前国内还没颁布,不属于我国现行税法和税收普通法 税法的职能作用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法征收对象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行使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二、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1.税收实体法体系 (1)我国目前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2)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我国税收实体法共有 1818 个税种。 商品和劳务税类 (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主 体 税 所得税类(直接税) 纳税人和

22、负税人一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非 主 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 包括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体 税这里按征税对象不同来划分,不同教材分法不同 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2.税收程序法体系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不存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这个东西(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2)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23、。【总结】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 税收执法【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收执法【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税收执法权范围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其他税务管理权,如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二、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2018-3-13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国地税合并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

24、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的所得税)等 银行总行缴纳的印花税也是国税征收;中央企业的所得税是交国税的地税局系统 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环境保护税 海关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系统 记法:1、国税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这种大的税收。银行、保险公司因为是国家纵向管理的,所以缴纳的税由国税征收。注意,非重点税中,只有车辆购置税是国税征收的。2016 年新增特例:证券交易

25、印花税由国税征收,归中央政府。2、海关系统,顾名思义,关税和进口环节的税肯定归它管(出口是退税的,所以一般只考虑进口)。船舶航行一般是跨国的,因此船舶吨税也是海关征收。3、个人所得税及其它小的杂税由地税征收。4、城市维护建设税是跟主税走的,不能说肯定交国税也不能说肯定交地税。三、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消费税、海关代征的税都归中央;然后非重点税只有车辆购置税全归中央。消费税都是宰有钱人家的,所以归中央收。(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环境

26、保护税。都是非重点税(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3 大税 3 小税: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小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印花税3 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 小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因为城建税是跟着主税走的,所以也是共享收入的、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其他归地方)【提示】2018 年 3 月 13 日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不属于教材收录的政策时效范围内。第六节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知识点】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考情分析】一般考点

27、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CPA 教材只列出了部分,用常识知道就行了征纳双方 义务 权利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分离、相互制约;为检举人保密;回避制度等 10 项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依法接受税务检查。代扣是扣完钱再把余下的钱给纳税人

28、;代收是帮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收取 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纳税程序;要求税务机关保守商业秘密;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论、请求国家赔偿;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等 5 项权利 【知识点】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考情分析】新增考点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涉税业务内容、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29、实施监管内容如下: 项 目 内 容 涉税业务 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监管内容行政登记管理;机构及人员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制度;执业情况检查;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第七节 国际税收关系【知识点 1 1】国际重复征税【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一、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划分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两大原则 三种类

30、型 含义 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权 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居民管辖权(时间、住所)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属人原则 公民管辖权(国籍) 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解析】居民、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团体、企业或公司。 二、国际税收国与国之间的关系1.含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

31、分配关系。2.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三、国际重复征税(一)含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狭义:指不同主体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重复征税,它强调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都具有同一性。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即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广义:指不同主体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范围还要包括由于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非同一性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二)类型:3 种1.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如境内

32、总公司、境外分支机构;如总分公司在不同国家,总分公司属于同一公司,其共享收益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如境内母公司、境外子公司;如母子公司在不同国家,母子公司属于不同公司,其共享收益的行为属于经济行为。由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对利润和股息的国际重复征税属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3.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各国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 各国复合税制导致的重复征税(三)成因与形式 项目 要点 1.产生的前提条件 2 个: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2.产生的根本

33、原因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产生的形式: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 甲国 乙国 (1)居民管辖权 (1)居民管辖权(2)公民管辖权 (2)公民管辖权 (3)地域管辖权 (3)地域管辖权 (如:劳务报酬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地域与地域之所以可能重叠,是因为各国对于地域的界定可能不同【知识点 2 2】国际税收协定【考情分析】一般考点 一、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二、国际税收协定的目标1.基本任务: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即通过采取一定的措

34、施(如免税法、抵免法等)来有效地处理对跨国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的双重征税问题;2.实行平等负担的原则,取消税收差别待遇;3.互相交换税收情报,防止或减少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三、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1.协定适用范围2.基本用语的定义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我国用的是抵免法,在国外缴过的部分回国后不用再缴纳5.税收无差别待遇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四、国际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一)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事务的人为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减轻或延迟其纳税义务的行为。(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简称 BEPS),是指

35、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我国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合作伙伴身份因为我国不是其成员国参与了 BEPS 行动计划。第二章 增值税法(一)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 20 分以上。增值税前言:【提示】这部分内容不是考试要求,只是对更好理解增值税法而进行的知识性介绍。何谓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

36、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销项税额,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扣税法)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增值税原理注意掌握增值税征税的原理。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相对税率,不重复征收(2)普遍征收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各环节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间接税)(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和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相关)(5)实行比例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每个环节计算增值税都不能含它本身我国增值税历程1979 年开始在部分

37、城市试行生产型增值税;1994 年,在全国范围对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2017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91 号),正式结束了营业税的历史使命。第一节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知识点 1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考情分析】非常重要考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征税范围 项目 注意事

38、项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1.服务项目划分 以便确定税率2.征税范围中有免税项目,可结 合“第九节 税收优惠” 特殊规定 一、特殊项目二、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三、混合销售行为 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应用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有偿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批发、零售、货物流转的各个环节道道征收。在每一个环节都叫销售;如果是使用权转让,那是租赁,现在营改增后也交增值税了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二、销售劳务给别人生产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原料是委托方提供的受托方:按委托方

39、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提示】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三、销售服务劳务 2 项,服务 7 项,一共 9 项。原来就交增值税的叫劳务,营改增的叫服务。但后来由于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销售叫服务不合适,所以统称应税行为服务包括 7 项,它们是: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提示 1】不同的服务项目适用税率不同,为便于区分在此做出标识(截至 2018 年 5月 1 日前)。【提示 2】有些业务易混淆,注意区分。具体征税范围如下:服务具体项目具体内容 (1

40、)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不是公园那种索道,是诸如作为交通运输的跨江跨河索道及其他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这种租实际上是只为特定客户进行服务,而且配备人员、维修服务和承担其它费用。要和光租区别开来,光租只租船舶,不配备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光租税率是 17%。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提示 1】程租、期租业务:运输工具操作人员和干租区别开。干租是只租运输工具,不配备人员和服务,干租只是动产租赁。干租税率是 17%。【提示 2】有别于光租、干租(只租赁运输工具) 【提示 3】

41、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需纳税 1.交通运输业 【11%】 (4)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1)邮政普遍服务 该项目前免税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2)邮政特殊服务 该项目前免税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2.邮政业 【11%】 (3)其他邮政服务 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基础电信服务固网固定电话网、移动网、互联网等【11%】 3.电信业 增值电信服务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提供服务;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6%】 利用基础设施增加的服务

42、,比如手机短信服务(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提示】包括出租建筑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属此项;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工程监理等不属于此项 (2)安装服务 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3)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4)装饰服务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4.建筑业 【11%】 (5)其他建筑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等只要配备人员,就是等同服务而不是简单的租赁设备(1)贷款服务 存款的利息

43、不征增值税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该业务是要经过央行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 【提示 1】融资租赁属于现代服务(6%6%) 【提示 2】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此项征税 这个虽然叫投资,但是实质是贷款而不是投资,因为投资一般是要共担风险和利润的【提示 3】不征收增值税:(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保本收益产品纳税 6%);(2)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未到期转让,差额纳税 6%) 这个业务实质上是投资(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

44、金结算、资金清算等(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中,一年期以上,而且具有返还性的业务免征增值税5.金融 服务 【6%】(注意:结合不征税和免税规定) (4)金融商品转让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等的所有权【提示】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1)研发和技术服务【6%】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等) (2)信息技术服务【6%】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6%】 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 【提示】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

45、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这类服务以前在营业税里面属于场地租赁,但是现在属于 6%的文化创意服务增值税。这是因为考虑到以前在营业税,它的税率是5%,现在如果归为现代服务租赁的话,增值税会一下子增加到 11%,11%的税率太高群众吃不消。(4)物流辅助服务【6%】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1)形式上: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2)范围上:包括动产、不动产(5)租赁服务 【11%11%、17%17%】 (3)经营租赁中包含: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只租运输工具 将

46、不动产或飞机、车辆等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6)鉴证咨询服务【6%】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如:技术咨询、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7)广播影视服务【6%】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 服务 6.现代服务(9 项)现代服务业都是和科技、商务、国民经济有直接关系的。记忆方法:一般的是6%,涉及到租赁的是11%、17%(8)商务辅助服务【6%】 大部分代理、中

47、介都是属于商务辅助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如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例如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如: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活动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9)其他【6%】 如: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文艺表演、提供游览场所等 【提示】如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

48、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提示】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注意,酒店可以开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消费者抵扣,但是开不出餐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7.生活服务(6 项)【6%】 (6)其他如: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 销售服务中注意事项易混淆业务划分:【易混业务 1】运输服务与收派服务;运输业 11%,收派是指的同城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业里面的运输辅助业务 6%【易混业务 2】融资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易混业务 3】不同行业的代理业务:邮政代理邮政服务(11%);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等现代服务中经纪代理服务(6%)。四、销售无形资产【6%6%或 11%11%】1.销售范围: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使用权转让。2.无形资产范围: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如公共事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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