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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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项目区周围植被 进场道路 项目区东侧绿化情况 项目区东北侧绿化情况 项目区附近的雨水管网 项目区附近的污水管网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报批稿)稿)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8 年年 11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国家环境保护部部制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

2、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

3、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戴卓成 联系人联系人 戴卓成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巴江商业中心东区 1-14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5877920093 传真传真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652200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石林县石林风景区旅游服务中心区 立项审批立项

4、审批 部门部门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石发改201815 号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及代码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占地面积面积 (m2) 67070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 (m2) 26828 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 41000 其中: 环保投资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万元) 472.0 环保投资占总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1.15 评价经费评价经费 (万元)(万元) / 投产日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4 月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石林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

5、东南部石林彝族自治县境内,距昆明约 96公里,具有很好的旅游区位优势和发展条件,基于石林景区丰富的自然名胜资源,石林地区的发展必须促进旅游经济逐渐转型,成为高层次的休闲度假经济模式,但相应的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为此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在石林风景区旅游服务中心区建设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提高石林风景区的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人性化的方式满足游客需求,提升石林景区整体形象,以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石林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推动石林经济建设发展,为拓展石林旅游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6 年 8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帝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

6、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通过了专家审查,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2017 年 11 月 20 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县行政中心 456 会议室审议通过了该建筑设计方案,规委会会议纪要详见附件;根据该方案设计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阿诗玛故居、土司府、民俗客栈和商业区,总用地面积 67070 平方米,建筑面积 66060.22 平方米; 2017 年 7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石林旅游服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2 于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入园的批复,详见附件; 2017 年 8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

7、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的土地证,详见附件; 2018 年 3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委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详见附件; 2018 年 3 月 26 日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石林风景名胜区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意见,并委托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核发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18 年 4 月 4 日,建设单位取得了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详见附件; 2018 年 8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本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根

8、据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7 年、国务院批复实施) 、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2007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 、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04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及主管部门(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的选址审查意见,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地处石林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和中国云南省昆明市石林世界地质公园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属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区中心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区。2012 年,按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在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的指

9、导下,结合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和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详细规划,并取得国务院的批复,具体落实石林旅游服务中心区的开发建设,确定规划区的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规划区 C35(F-6-5)地块,该地块属于民族表演用地,现阶段已取得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项目属于文化旅游项目,且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已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项目取得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取得了云南省住

10、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本项目的选址意见和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的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符合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国务院3 令 253 号)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昆明理工大学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有关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稿) ,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由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现

11、场勘查,下午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稿)的技术评估会,并形成了技术评估会议纪要, 之后在会议纪要的基础之上, 核实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行成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以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1.2 建设内容及建设内容及规模规模 1.2.1 建设内容及建设内容及规模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707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66060.22 平方米, 容积率 0.7,绿地率 40%,建筑密度 30%,非机动车停车位 931 个,机动车停车位 376 个(其中地上 58 个,地下 318 个)

12、 。主要建设内容为阿诗玛故居、土司府、民俗客栈、演艺中心和商业区(商业经营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报告表仅对商业进行污染物估算,并提出原则性对策措施) 。 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1-1,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2。 表表 1-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项目 建筑 类型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筑面 积(m2) 基本特征 功能 主 体 工 程 演艺中 心 地下 1814.04 布置于地下-1F, 建筑高度 5m, 位于 阿诗玛娱乐广场地下,建筑面积为 1814.04m2,共设置 500 个观众席, 主要用于民族歌舞表演; 民族 歌舞 表演 阿诗 玛故 居 地上 169.98 位于项目区

13、中西部,共计 1 栋,编 号为 13#,建筑层数为 1 层,建筑高 度 4.5m,建筑面积 169.98m2,主要 用于展览阿诗玛文化,供游客观赏, 配套建设有阿诗玛故居广场和娱乐 广场(阿诗玛雕塑) ; 游览 土司 府 地上 2960.17 位于项目区中南部,共计 1 栋,编 号为 14#,建筑层数为 3 层,局部两游览 4 层,建筑高度 10.8m,建筑面积 2960.17m2,主要用于展览土司文化 供游客观赏,配套建设有土司府广 场; 民俗客 栈 地上 7417.36 位于项目区西南部,共计 16 栋,编 号为 15#30#,建筑层数为 3 层,建 筑高度 10.8m,每栋民俗客栈设置一

14、 个餐厅,民俗客栈共设置床位 120 个; 住宿 地上特 色商业 区 地上 35771.49 位于项目区北部,共计 12 栋,编号 为 1#12#, 建筑层数为 2-3 层, 建筑 高度 9.6-13.8m,主要为民族特色产 品销售和餐饮,其中餐饮区面积为 6240.0; 商业 地下商 业 地下 6223.42 布置于地下-1F,建筑高度 4.5m,主 要布置在演艺中心周围和项目区西 北部,建筑面积为 6223.42m2,主要 为民族特色产品销售; 商业 辅 助 工 程 管理 用房 地上 150 布置于 2#商业楼 1 楼,为物业管理 用房,建筑面积 150m2; 管理 用房 消防 用房 地上

15、 100 布置于 4#商业楼内,为消防控制用 房,建筑面积 100m2; 消防 配电 房 地上 200 布置于 4#商业楼内,为配电用房, 建筑面积 200m2; 配电 公厕 地上 180 分别位于 2#商业楼;6#商业楼;9# 商业楼,共 54 个蹲坑,总面积 180m2; 公厕 景观 水体 地上 - 景观水体位于 1#商业楼西侧,土司 府的北侧共 4 个块,面积约 800m, 池深设计 0.8m,水深 0.5m,景观补 水来源于自来水; 景观 水体 非机动 车位 布置于土司府及广场地下,建筑面积 1860.23m2,非机 动车位 931 个; 停车 地下机 动车位 布置于土司府及广场地下,

16、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 11073.76m2,共设置地下车位 318 个; 地上机 动车位 布置于民俗客栈两侧和土司府广场东侧,共设置地上机 动车位 58 个; 石林 大沟 改道 工程 石林大沟(断面尺寸为 B=2.0m,H=1.4m,现状过水深度 0.6m, 坡度 0.3/610=0.49%0,过水流量 0.81m3/s)从项目区中部穿过, 规划方案对此沟渠进行改建,新建石林大沟采用直径 1.3m 钢筋 承插管, 截面面积为 2.06m2, 采用无压过水方式, 过水深度 0.87m, 过水断面 0.94m2,坡度 0.3/553=0.54%0,可过水流量 0.82m3/s, 大于现石林大沟沟渠

17、过水流量 0.81m3/s,满足要求;在弯管处设 置 1.5*1.5*1.5 的检查井, 在直线段每小于 40 米设置一个检查井;5 为了防止淤泥进入管道, 在大沟进水口处设置 2.0*2.0*1.5 的沉淀 池,容积为 6m3; 公 用 工 程 供水 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水源,项目区内管网供水;绿化 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及冲厕用水使用再生水; 供水 供电 采用市政供电,4#商业楼内布置配电用房; 供电 雨水 利用 系统 项目雨水利用拟采用雨水入渗及直接利用的综合处置 办法,即广场、人行道处考虑雨水入渗,即在人行道路 及广场铺设透水砖或植草砖,就地将降落雨水渗透,减 少此范围内表面径流; 雨水 排

18、水 雨水:雨水: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利用系统,剩余 的流入项目区西北侧景区入口专用道路雨水管网, 最终 进入巴江河; 污水:污水: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它经 过化粪池处理后的部分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再生水处理 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 中的道路清扫、 冲厕和城市绿化标 准中最严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冲厕用水和 道路洒水等,其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 (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A 等级标准后,排 入景区入口专用道路污水管网, 经西石一级公路污水管 网、生态总园污水管网、石林大道污水管

19、网,最终进入 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排水 通风 本次环评要求拟建项目的地下停车场应做好地下车库 排气换气,优化地下停车场机械送排风系统排风口布 局,远离人群密集区、居住区、办公楼,将排风口设置 于绿化带中,并高出地面高度 2.5m; 通风 环 保 工 程 废水 管网:管网:新建雨污管网,并与市政管网连接,并设置中水 回用管网; 隔油池:隔油池:商业餐饮隔油池总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26m3 (共设置 4 个) ,民宿客栈餐饮区隔油池总的有效容积 应不小于 1m3(共设置 4 个 ); 化粪池:化粪池: 民宿客栈区化粪池总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8m3 (共设置 4 个 );商业区化粪池总的有效容积

20、应不小于 243m3(共设置 4 个) ; 演艺中心化粪池有效容积应不小 于 2.5m3; 再生水处理站:再生水处理站:新建再生水处理站一座,位于项目区西 北侧,为地埋式,处理规模为 162m3/d,采用“格栅 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 艺; 排污口:排污口:设置废水排污口 1 个,位于项目西北侧景区入 口专用道路处; 污水处 理 固废 设置若干活动式垃圾收集桶; 固废 收集 废气 商业区餐饮和民俗客栈餐厅内设置油烟净化设备, 油烟油烟6 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外排。油 烟排气口须高于自身建筑物1.5m; 处理 噪声 水泵、通风设备设备减震防噪; 噪声 绿化 绿

21、化面积为 26828m2,绿地率 40%; 绿化 表表 1-2 项目项目经济经济技术指标表技术指标表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合计合计 单位单位 备注备注 一一 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67070 m2 其中其中 1 特色商业区 45125.06 m2 2 演艺中心 1814.04 m2 500 座 3 民俗客栈 7417.36 m2 二二 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66060.22 m2 三三 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 46949.00 m2 计容 其中其中 1 特色商业区 35771.49 m2 2 阿诗玛故居(商业) 169.98 m2 3 土司府(商业) 2960.17 m2 4 民俗客栈 74

22、17.36 m2 5 物业管理用房 150.00 m2 6 配电房 200.00 m2 7 消防控制室 100.00 m2 8 公厕 180.00 m2 四四 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19111.22 m2 不计容 其中其中 地下商业面积 6223.42 m2 演艺中心地下面积 1814.04 m2 非机动车库 1860.23 m2 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11073.76 m2 五五 容积率 0.70 0.7 六六 绿地率 40% 40% 七七 建筑密度 30% 30% 八八 非机动车位 931 个 九九 机动车位 376 其中其中 地上停车位 58 地下停车位 318 1.2.2 服务人口

23、服务人口 (一)住宿人员 本项目民俗客栈共设置床位 120 个,根据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详细规划 ,风景区的酒店床位规模宜控制在 6000 个床,项目床位数(120 床)占了总数 6000 个床位的 2%,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现阶段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共设置有 4256 个床位,项目规划有 120 个,符合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7 务中心区详细规划的要求。 (二)管理人员 本项目管理人员共设 10 人。 (三)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管理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为 8h,每天三班制,年工作日为 365 天,均不在物业用房内食宿。 1.2.3 规划用地、规划布局规划用地、规划布局 项目位于石

24、林旅游服务中心区, 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详细规划于2012 年 5 月 9 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批复。 根据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详细规划 ,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 C35-F-6-5 地块,该地块属于民族表演用地,该地块属于民族表演用地,现阶段已取得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项目属于文化旅游项目,且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已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项 目 取得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 取得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本项目的选址意见和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的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因此项目

25、规划用地性质符合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详细规划。 1.3 专项规划设计专项规划设计 1.3.1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项目区内部设置车行道路宽6m,为环形车道,共设3个出入口(项目西北侧为入口广场、东侧机动车出入口及东南侧为电动车出入口)。 1.3.2 给水给水 (1)水源水源 生活及消防用水以市政自来水为给水水源, 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一根 DN200 给水管供本工程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2)生活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 生活用水以自来水为给水水源,在自来水总进水管上设水表计量,生活给水由变频调速给水泵组加压后供至各用水点。 1.3.3 排水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 雨水拟采用

26、雨水入渗及直接利用的综合处置办法,即地面停车场、广场、人行8 道处考虑铺设透水砖或植草砖,就地将降落雨水渗透,其余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项目西北侧景区入口专用道路雨水管网,最终进入巴江河。 项目产生的废水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回用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和公共卫生间的冲厕用水,其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A 等级标准后,排入景区入口专用道路污水管网,经西石一级公路污水管网、生态总园污水管网、石林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1.3.4 消防消防 (1)消防系统设计消防系统设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27、50016-2014)要求,项目应按规范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 (2)消防水源消防水源 本工程消防用水以市政自来水为给水水源,自来水水压约 2 公斤。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两根 DN200 给水管,供本工程生活用水和室外消火栓消防用水。 1.3.5 电力、电信电力、电信 (1)负荷等级及电源负荷等级及电源 从市政或附近变电所引来 10KV 高压电源供电,电缆埋地引入新建变电所,由变电所采用放射,树干式供电引电缆至各栋动力配电箱等。 (2)线路铺设线路铺设 线缆穿管埋地通过道路时埋深不小于 0.5 米,施工中缆线与其他管道交叉、平行时,需按国家有关规范处理。 (3)电话通讯系统电话通讯系统 弱

28、电机房内设数字程控总交换机,信号用光纤从电信接入,各建筑间采用光纤连接,室内布线采用铜缆,在综合布线系统中实现。根据使用要求在需要设电话的房间设置电话终端插座。 1.4 施工组织施工组织 1.4.1 施工条件施工条件 (1)交通运输交通运输 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交通便利可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9 (2)施工营地施工营地 本工程在项目区东北侧布设一块施工营地,作为部分现场办公及监理需求,方便于施工管理人员及保安等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 依托项目北侧的狂欢之都解决,项目区内每晚留守 10 人看守场地。施工人员使用旱厕。 (3)施工出入口施工出入口 本项目施工期外部交通主要利用项目区

29、北侧的市政道路,为了便于施工,主体设计在项目区北侧于市政道路交汇处布设 1 个施工期出入口,作为施工期出入通道, 该出入口后期将作为永久出入口,施工期出入口与外部道路采用缓坡的形式衔接。 1.4.2 施工时序施工时序 石林大沟改道工程和项目同时实施。 项目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基础开挖清理基础砼浇筑/管道安装框架柱、梁、板、屋盖混凝土浇筑砖墙垒砌电气管线敷设及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入室。 1.4.3“三场三场”设置设置 (1)取土场取土场 根据项目的土石方平衡,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 (2)弃土场弃土场 A、临时表土堆场 项目区原状地表土质较差且土层较薄,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因此本项目不设置临时表土堆

30、场。 B、弃土场 本项目开挖产生弃方 6.1 万 m3,运输到石林旅游服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设置的弃土场堆放,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 (3)施工材料及堆场施工材料及堆场 项目建设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为钢材、水泥、砂石、木材等,其中水泥、木材、钢材均可直接在石林县内购买, 建设所需砂石料从石林县内合法的就近砂石料场购买,本项目不设专门砂石料场,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 在工程建设期间需将部分建筑材料等堆放于项目区占地内,根据咨询业主及相关资料分析,本工程建设期施工材料堆场共计布设 1 个,位于项目区北侧中部,10 该施工材料堆场主要用于堆放施工期间的施工材料,如施工用的沙石、木材等。 1

31、.5 工程投资及施工进度工程投资及施工进度 项目总投资 41000 万元,资金筹措为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建设工期为 2018 年 8 月2020 年 4 月。 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进度计划如下: 2018 年 8 月,前期报批工作; 2018 年 9 月-11 月,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 2018 年 12 月2020 年 3 月,完成主要工程施工; 2020 年 4 月,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1.6 环环保投资情况保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41000 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 472.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5%。环保投资一览表详见表

32、 1-3。 表表 1-3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情况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单位:万元 时间时间 区段区段 项目项目 投资投资 运营维运营维 护费用护费用 施 工 期 废水 沉淀池(容积 120m3) ; 20 0.2 临时管网(长 255 米,直接 200mm) ; 生活污水沉淀池(容积 1.5m3) ; 废气 车辆清洗池1个(容积32m3) ,土工布覆盖 3000m2; 12 1.2 施工建筑物立面的防尘草席及安全网; 5 四周围墙、 临时挡墙围护措施, 洒水抑尘、 材料遮盖等所需设施等; 10 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清运; 20 / 噪声 设备减震、低噪声设备等; 2 / 生态 加

33、强宣传教育、设置标识牌、修建绿化隔 离带 12 / 运 营 期 噪声 水泵减震防噪,并设置专用的水泵房; 1 0.1 废水 再生水管网、再生水处理站(162m3/d,地 埋式,采用“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 化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 ; 180 0.2 化粪池:民宿客栈区化粪池总的有效容积 应不小于 8m3(共设置 4 个 );商业区化粪 池总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243m3(共设置 4 个) ; 演艺中心化粪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2.5m3; 60 0.2 隔油池:商业餐饮隔油池总的有效容积应 不小于 26m3(共设置 4 个) ,民宿客栈餐0.2 11 饮区隔油池总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1m3 (

34、共设置 4 个 ); 新建雨污管网,废水排污口 1 个; / 废气 民宿客栈餐厅和商业餐饮区设置烟气管 道;地下室抽排风系统; 10 / 固废 活动式带盖垃圾收集桶若干; 带盖泔水收 集桶若干; 4 0.5 绿化 绿化 26828m2; 127.2 / 生态 设置范围标志、加强施工占地植被恢复 6 0.2 小计 / 469.2 2.8 总计 / 472.0 1.7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石林县石林风景区旅游服务中心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还未开工建设,土地附着植被以及次生植被为主,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在大风天

35、气下扬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拟建项目周边为石林黑松岩酒店、石林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景区接待区、狂欢之都、石林旅游服务区电瓶车站、斗牛场、石林旅游服务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期、运动员公寓和景区停车场,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汽车尾气,该区域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完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汇入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2 二、二、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 2.1 自然环境简况 (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环境简况 (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1.1 地理位置地理

36、位置 石林彝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昆明市东南部,属昆明市所辖的远郊县距昆明 78 公里,全县国土面积 1719 平方公里,东部和南部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弥勒县接壤, 北部与曲靖市陆良县接壤, 西部和西北部与昆明市宜良县毗连。 本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石林旅游服务中心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 1025827.54“,北纬 251631.49“。项目西侧紧邻景区售票处与电瓶车停车场,北侧紧邻石林景区电瓶车专用车道,交通便利。 2.2.2 地形、地貌、地质地形、地貌、地质 石林彝族自治县地质构造处于走向近南北的构造带,主要构造形迹为二条大断裂,并伴有次级断裂及少量褶皱。主要

37、为:1)麦地庄大叠水禄丰村断裂;2)路美邑石哑山路龙断裂;3)大叠水大荞地不对称向斜。上述断裂构造为流域区内的主干构造,岩层走向受构造线的控制,而多呈北北东方向,在主干断裂两侧有多条与之斜交的次级断裂,组成“多”字型构造形迹。石林地处滇东高源腹心,地面起伏和缓,切割较轻。山脉统属云岭余脉,沿县境东西两侧向东北展布延伸,整个地势自东向西呈阶梯状倾斜。全县平均海拔 1737m,约 80%的地区处于海拔 16652150m 之间。境内岩石主要是古生代可溶性碳酸盐沉积岩,由于受长期自然风化和雨水溶蚀,形成了以“石林”和溶洞为代表的典型喀斯特地貌。全县地貌类型主要有山地、山间、盆地(坝子) 、浅丘、低谷

38、河槽四种。其中山区半山区约占全县总面积的 69%,浅丘区约占 15.2%,坝区约占 14.7%,低谷河槽约占1.1%。 石林旅游服务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区,项目区属丘陵区缓坡地带,为石灰岩分布区,局部喀斯特地貌明显。建设场地坡面总体上由南向北缓倾,地形相对平缓,地势较开阔。 2.2.3 气候气候、气象、气象 石林县气候属亚热带低纬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干湿分明”的特点。石林境内的太阳辐射因地形地貌而有所差异:缓丘平坦区(北大村一带) ,太阳辐射年总量在 135 千卡/cm2136.8 千卡/cm2;其他起伏缓13 丘地的太阳辐射年总量为

39、134.6 千卡/cm2135.01 千卡/cm2。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318 小时,日照率 53%,无霜期 254 天。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次主导风向为南风,平均风速为 3.13m/s。 年平均温度 15.5,最热月为 7 月,平均气温 20.8;最冷月为 1 月,平均气温 8.2。多年平均降水量约 967.9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 2097.7mm。雨季降水量占全年年降水量的 80%88%;旱季降水量仅占 12%20%,境内平均湿度 75%。 2.2.4 水文水文、水系、水系 石林县境内水利资源丰富,有巴江、南盘江、普拉河、大可河四条主要河流;有月湖、长湖、圆湖等 83 个天然湖泊及大小

40、龙潭泉眼 54 个,地下暗河 9 条。 项目区最近的地表水为项目区中部的石林大沟(泄洪渠) ,石林大沟流入双塘子水塘、双塘子水塘汇入绿芳塘水库。 绿芳塘水库总库容 201.7 万 m3,蓄水主要通过巴江河北大村河闸引水;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的情况说明,绿芳塘水库功能是改善和提升石林景区水环境,保障景区周边的生态用水,同时为石林旅游服务区提供产业用水,即水体功能为生态景观用水。 双塘子水塘总容积 15.1 万 m3,蓄水主要来自石林大沟泄洪,根据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石林双塘子水景观的说明,双塘子水塘功能为景观用水。 石林大沟全长 1.9 千米,用于区域泄洪,汇入双塘子水塘,属于季节性沟渠

41、。 2.2.5 土壤和土壤和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 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土壤普查资料,石林彝族自治县共有 5 个土类、8 个亚类、13 个土属、48 个土种,主要土壤类型有黄棕壤、红壤、紫色土、冲击土和水稻土。其中红壤的面积最大,为 2070507 亩,点总面积的 80.02%。土壤除受水平地带性分布规律的影响外,还呈现出明显的垂直分布。一般海拔 16501700m 为红壤,17001800m 为黄棕壤,18002200m 为棕壤。该县土壤由于石漠化发育严重,植被一般,因而土壤有机质含量不高。 根据相关资料,并结合实地调查,项目区的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土。 石林县属于云南高原亚热带植被区,由于地形复杂

42、,自然植被的分布也相应呈明显的垂直带谱状。境内自然植被分为三种:以乔木为主的森林、灌木林、草本植物构成的草被。海拔 1800m 以上山区自然植被以森林为主,海拔 1800m 以下的半14 山区、浅丘区、坝区和低谷河槽区除人工林外,多为灌木林、疏林、草被。森林类型为半湿性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目前多数为次生云南松、华山松与多种栎类阔叶树组成的混交林。现有树木主要有云南松、华山松、栎类、桤木、油杉等,灌木主要有楠烛、乌桕、杜鹃、野山茶、山刺槐等。全县有林地 899.16km2,森林覆盖率为 42.7%,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石林镇、长湖镇、圭山镇等地。 石林县缺乏大型兽类及鸟类,以小型哺乳动物、常见鸟类

43、为主,小型哺乳动物主要为啮齿类动物,如松鼠、家鼠等,鸟类主要有麻雀、乌鸦、燕子等。 项目所在地受人类活动影响,原生植被已经不复存在,以杂草、人工植被为主,动物主要为家鼠等,项目区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和地方特有种。 2.2.6 石林风景名胜区概况石林风景名胜区概况 (一)(一)石林风景名胜区规划石林风景名胜区规划 1、石林风景名胜区规划内容 根据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云南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可知,石林风景区的景区保护可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 (1)特级保护区是全面体现石林喀斯特地质、地貌、遗迹和天然名胜的区域。本区域主要的石林喀斯特特征是石

44、林形态丰富,造型多样,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既有分割完好的单体,也有组合特别的集合体,剑状、塔状、蕈状形态交相辉映,以剑状为主,石林高度 10 至 20 多米不等。部份石柱高度大于 34 米。石林呈簇状、窝状、带状分布。石柱保留有丰富的溶痕,发育特征和发育遗迹保存完好。本区域受旅游活动及其它人类生产活动影响较少,环境多处于自然状态,有灌丛、草被、次生林带,植被覆盖率较高,野生动物较多。特级保护区总面积 44.96平方公里。 特级保护区即核心保护区是石林风景名胜区原生石林喀斯特地貌、生态保护较好的区域,区域内规划要求严格维护其自然的原生系统形态,对核心保护区域进行严格的封闭性保护,严格保

45、持森林植被、地形地貌的原生状态,精心维护其生物的珍稀性、多样性、完整性,禁止一切人工建设活动,严禁开山采石、砍伐林木,对区内的云南松林, 应在严谨科学的指导下, 循序渐进的进行原生树种的替代性种植。区内严禁非法捕猎;严禁向区域内自然水体排放未经处理和处理不达标的污水。针15 对特殊客源群体的科普考察活动应严格限制其规模,禁止机动车、畜力车等一切车辆驶入本区域,对进入景区的道路入口应严格管理。 (2)一级保护区是主要体现石林喀斯特地质、地貌、遗迹和天然名胜的区域,包括石林形态丰富、景观组合较好,在石林喀斯特地貌中具有很高的价值但现状已开辟为游览区域的石林地貌区域,以及一些以石林岩丘、石林坡地为主

46、,石柱形态较单一,以棒状、不规则状为主,石柱高度 510 米不等,石林表面溶痕简单或呈蚀余状,但发育条件和发育遗迹保存较好,石林区域内林被稀少,有稀疏灌丛和草被、耕地。一级保护区总面积 62.10 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应加强对石林喀斯特地貌景观的本体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必须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游览服务设施,但应注意不得对地形、地貌环境景观造成破坏。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旅游机动车辆不能进入本区域。对现状的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应加强景观绿化建设,区内村庄、居民点应严格限制发展,区内农田应逐步退耕还林,严禁砍伐林木、严禁采石、捕猎、放牧等活动,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3)二

47、级保护区是除特级、一级保护区以外的石林残丘、石芽原野、溶丘洼地的区域。区内主要为石林残丘、石芽原野、溶丘洼地。为石芽及残余状石柱分布区,石柱形态不规则,石柱表面缺少典型溶痕,石芽与残存的石柱为不同阶段的产物。区内有次生林地及稀疏灌木,同时存留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及村落居住区,二级保护区总面积 107.21 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禁止砍伐林木、开山采石,区内可以建设与旅游相关的建设设施,可以安排旅宿设施,但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严格审批,避免建设性破坏,应加强现状区内交通沿线的景观绿化,进入本区的机动交通应严格管制,不得对景区产生干扰,区内村庄居民点应控制发展,减少对景区环境的破坏。 (4)三级

48、保护区是除特级、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环境保护协调区域。区域内局部分布有小区域石林喀斯特地貌,石林镇、北大村、维则三个乡镇及其他村落居住区、林地、灌丛、耕地。 三级保护区应加强绿化及环境建设,对区内的采石、砍伐林木、开山取土应严格加以控制,已采石场应覆土填埋,已建水泥厂、化工厂等项目应在规划期内逐步拆除、搬迁,根据喀斯特地貌景观的特殊性,应严格防止对水体、水源、暗河和大16 气的污染,结合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种植结构,区内农田应限制化学肥料的使用,避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破坏。 2、建设项目区域级别划分 本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游客服接待中心区,根据云南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200

49、32020)及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本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本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二)(二)地质公园地质公园 1、中国云南省昆明市石林世界地质公园内容 云南石林地质公园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境内,位于北纬 2438 2458N;东经 1031110329E;距云南省首府昆明市中心 78 公里,海拔 1600m 2203m。1982 年,石林被列为中国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2 年被列为中国首批国家地质公园;2004 年 2 月 13 日,石林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首批世界地质公园。 石林世界地质公园于 2004 年正式揭牌开园。根据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综合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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