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环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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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前言前言 一、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 有机硅材料,是最重要的有机硅产品之一,主要用于纺织、皮革、陶瓷、玻璃、建材、金属铸造、塑料橡胶、化学、制药、食品、航空、汽车、医疗等领域。相比于普通烷烃基橡胶, 有机硅橡胶具有更优异的耐高低温特性, 可广泛用于各个行业中的密封胶,粘结剂,优异的绝缘性也使其成为电线电缆的重要保护材料,同时由于硅橡胶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以及无毒特性,还可用于制备医疗健康行业内的生物假体、医疗器械等。硅油则广泛作为各类行业的添加剂、 消泡剂、 润滑剂使用, 同时也是化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

2、着有机硅材料在各领域应用的不断推广,有机硅材料的产量和需求量稳定增长。 经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拟在潼南工业园东区实施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拟建项目产品包括三类:201甲基硅油;精品201甲基硅油;107硅橡胶。其中: 精品201甲基硅油、107硅橡胶通过外购精品DMC,在合成车间经聚合等工艺后制得,产能分别为1万t/a、1万t/a。 201甲基硅油以硅橡胶的边角料(主要是固态的硅橡胶,如按键用高温胶边角料、模具胶边角料等)为原料,首先进厂后在破碎车间进行破碎,然后在裂解车间经裂解、重排、脱色、过滤制得,产能为1万t/a; 全厂合计产能3万t/a。 本项目已于2018年

3、11月19日在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备案号:2018-500152-26-03-054068)。 二、二、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潼南工业园东区,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新建1座破碎车间、1座裂解车间、1座合成车间、1座灌注车间,并配套建设综合楼、渣库、罐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其他公辅、环保工程,形成年产3万吨有机硅材料的生产能力。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4、例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评价人员对该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整理了建设区域有关的环境资料,详细研究了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掌握了工程生产环境相关因素,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评价等级的判定 根据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成果,判定拟建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

5、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拟建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判定 项目合成车间外购精品DMC进行精品201甲基硅油、107硅橡胶的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中鼓励类、限制类,为允许类。 裂解车间主要回收固态的硅橡胶,如按键用高温胶边角料、模具胶边角料等进行再生利用,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符合其中“

6、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的要求,为鼓励类。 项目位于重庆潼南工业园东区,不属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2018541 号)不予准入类,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潼南区和园区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五、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五、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的产生、治理、排放情况;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3 拟建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噪声以及地下水

7、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环境影响; 涉及的部分原辅料、产品等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需分析生产、储存过程中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程度,完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 废气: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锅炉房、 破碎车间、 裂解车间、 合成车间等。锅炉房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废气(SO2、NOX、烟尘);破碎车间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合成车间废气包括粉尘、有机废气、硫酸雾等;合成车间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其中破碎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1#);裂解车间废气采用“二级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合成车间废气采用“二级碱水喷淋+活性炭吸

8、附” 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3#)排放。另外,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4#)。 无组织废气来源于装置区、罐区、渣库等,项目将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管线及阀件,规范生产管理及操作,定期进行检修,可有效降低无组织废气的逸散量,减少环境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废水: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 采用“沉淀、气浮+生化” 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

9、-2002)一级A标后排入琼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有裂解渣、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滤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滤渣等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裂解渣为一般固废,外运砖厂、建材厂等进行综合利用。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处置后,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 拟建项目的噪声主要由风机、 冷却塔、 搅拌器以及大功率泵等运行时产生,噪声值约 8095dB(A),连续产生。通过建筑物隔声,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能使厂界

10、噪声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4 标准(3 类)要求。 地下水:拟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环境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拟建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生产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琼江。同时该项目生产车间内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故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风险:根据重大危险源判定,拟建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风险识别,潜存的风险为泄漏、中毒、火灾等事故,确定最大可信

11、事故为物料泄漏事故,泄漏的物料挥发至大气可能对附近区域空气造成一定污染,同时可能影响附近人群健康。 拟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850m3事故池,车间、仓库地面等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对管道阀门进行维护、检修;编制应急预案等来降低事故概率和事故影响后果。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六、评价结论六、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潼南区城市总体规划、潼南工业园东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入园条件,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且不在重庆市禁投清单内;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先进,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废水污染物、噪声等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

12、小;项目投产后不会使现有环境质量发生明显的变化;拟建项目潜存泄漏、中毒、火灾等风险,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潜在的环境风险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在完成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本报告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及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5 1 总则总则 1.1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 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

13、查,掌握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同时根据拟建项目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等标准和要求论述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出防治和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通过以上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选址及建设的可行性做出结论,为拟建项目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6月1日施行, 2017年6月27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4)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版) (6)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9)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 (10)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

15、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11)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12)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的批复(国务院国函19985号) (14)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715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6 201681号) (16)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 (16)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

16、17年9月1日起实施) (17)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 (18)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9)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4月2日)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1)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29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3)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17、 (24)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25)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26号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26)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 (27)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渝府发201619号) (28)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6月1日实施) (29)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渝环发201226号) (30)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03149号) (31)关于印发

18、重庆市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渝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7 环发200242号) (32)重庆市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2003年7月) (33)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17252号) (3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 (3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 (渝府发201425号) (36)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

19、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3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 (38)渝府发20138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39)渝府发2015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40)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4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688号) (43)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20、环评2016150号) (4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年8月17日发布) (4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通知(2016年11月3日发布) (46)渝环办2017146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具体执行沿江工业布局距离管控有关政策的通知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8 (4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4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49)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21、5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5号) (5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2018551号) (52)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2018781号) (5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部令第4号) (54)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 (55)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 (56)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 (57)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

22、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号) 1.2.2技术导则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2.3项目文件项目文件 (1)项目备案证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

2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9 1.3 总体构思总体构思 (1) 拟建项目厂址位于重庆潼南工业园区东区, 评价工作将结合开发区区域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入区条件开展评价工作。 (2)评价将对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进行深入的分析,分析工程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水平, 论证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 实用性和经济性。 (3)风险评价是本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评价将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潜存的危险及有害因素,对拟建项目营运期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所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或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应急和减缓措施。 (4)由于重庆潼

24、南工业园区东区已进行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发201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对在已作区域环评的开发区内新建项目应简化环评内容的要求,本评价施工期仅作简要分析。 1.4 评价工作原则评价工作原则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城市和区域发展总体规划; (3)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原则; (4)外排的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5)项目实施后应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1.5 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识别 本评价从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和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两方面进行识别筛选。 1.5.1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环境对拟建

25、项目的影响 (1)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潼南工业园区东区,符合潼南区城市总体规划、重庆潼南工业园区东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入园条件,有利于项目的建设。 (2) 拟建项目充分利用园区现有工程完善的公用工程设施, 一方面节约建设投资,缩短了建设工期,减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有利于项目的建设。 (3) 拟建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 地表水质量、 地下水质量、 声环境质量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1.5.2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对拟建项目工程分析,将其主要排污环节及污染因子列于表1.5-1。 表1.5-1

26、 主要污染环节及污染因子分析 时段 污染源 废水 废气 固体废物 噪声 生态影响 施 工 期 施工人员 COD、SS 生活垃圾 施工机械 石油类、SS 燃油废气、TSP 中、高频噪 声 其它 TSP 中频噪声 水土流失 营 运 期 生产过程 SS 、 COD 、 BOD5、氨氮 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 总烃 裂解渣、废包装、污 水处理站污泥、废活 性炭、废外包装等 设备噪声 员工生活 COD、BOD5、 SS、氨氮 生活垃圾 1.5.3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地区环境对本工程的制约因素分析以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利用矩阵法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见表1.5-2。 表1.

27、5-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工程活动 环境资源 施工期 营运期 施工噪 声 施工扬 尘 施工废 水 施工固 废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运输 自然 环境 环境空气 水环境 声环境 土壤 生态 环境 植被 水生动物 陆栖动物 社会 环境 社会经济 劳动就业 生活 质量 自然景观 公众健康 注 有影响,没有影响,可能有影响 从工程排污特征来看,该拟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本评价主要考虑的环境要素为:环境空气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与固体废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弃物的影响。 1.5.4环境影响评价

28、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1)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烃、硫酸雾。 地表水:pH、COD、BOD5、NH3-N、石油类等。 声环境:环境噪声(等效A声级)。 地下水: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铁、铜、铅、镉、铬(六价)、锰、砷、汞、总磷、石油类、镍、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 土壤: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

29、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三氯甲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 苯并a蒽、 苯并a芘、 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 、 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萘。 (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非甲烷总烃、硫酸雾。 地表水:COD、氨氮。 地下水:COD。 噪声:等效A声级dB(A)。 固体废物:危险固废、一般固废

30、及生活垃圾。 (3)风险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等。 地表水:COD等。 1.6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1.6.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SO2、NO2、PM10、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DB13/1577-2012河北省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硫酸雾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见表1.6-1。 表1.6-1 环境空气质量标

31、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g/m3) 依 据 SO2 年平均 60 渝府发201619号文的规定,拟建项目所在地属2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PM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CO 24小时平均 4 1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硫酸雾 24小时平均 100 环境 影响评 价技 术导则 大气环 境 HJ2.2-2018附录

32、D标准 1小时平均 300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值 2.0mg/m3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877-2012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琼江,根据渝府发199889号文、渝环发(2007)15号和渝府发 2012 4号的规定, 属类水域, 质量标准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具体见表1.6-2。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表1.6-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mg/L) 依 据 1 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GB3838-2002 地表

33、水环境质量标 准表1中的类水域标准 2 COD 20 3 BOD5 4 4 NH3-N 1.0 5 石油类 0.05 (3)声学环境 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发园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0545号)、重庆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渝府发200739号)的规定,拟建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类标准, 具体见表1.6-3。

34、 表1.6-3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类标准 序号 指标 单位 类标准 1 pH值 无量纲 6.5-8.5 13 硝酸盐(以N计) mg/L 20 2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 14 氨氮(以N计) mg/L 0.50 3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15 氟化物 mg/L 1.0 4 硫酸盐 mg/L 250 16 氰化物 mg/L 0.05 5 氯化物 mg/L 250 17 汞(Hg) mg/L 0.001 6 铁(Fe) mg/L 0.3 18 砷(As) mg/L 0.01 7 锰(Mn) mg/L 0.1 19 镉(Cd) mg/L 0.00

35、5 8 挥发性酚类 (以苯酚计) mg/L 0.002 20 铬(六价) (Cr6+) mg/L 0.05 9 耗氧量 mg/L 3.0 21 铅(Pb) mg/L 0.01 10 亚硝酸盐 mg/L 1.0 22 总大肠菌群 / 3.0 11 细菌总数 CFU/mL 100 2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0.3 12 硫化物 mg/L 0.02 24 钠 mg/L 200 (5)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值见表1.6-4。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36、 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表1.6-4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指标 污染物 浓度限值 污染物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第二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管控 值 筛选值 管控值 砷 60 140 1,2,3-三氯丙烷 0.5 5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 (GB36600-2018) 镉 65 172 氯乙烯 0.43 4.3 铬(六价) 5.7 78 苯 4 40 铜 18000 36000 氯苯 270 1000 铅 800 2500 1,2-二氯苯 560 560 汞 38 82 1,4-二氯苯 20 200 镍 900 2000 乙苯 28 280 四氯化碳 2.8 3

37、6 苯乙烯 1290 1290 氯仿 0.9 10 甲苯 1200 1200 氯甲烷 37 120 间二甲苯+对 二甲苯 570 570 1,1-二氯乙烷 9 100 邻二甲苯 640 640 1,2-二氯乙烷 5 21 硝基苯 76 760 1,1-二氯乙烯 66 200 苯胺 260 663 顺-1,2-二氯乙 烯 596 2000 2-氯酚 2256 4500 反-1,2-二氯乙 烯 54 163 苯并a蒽 15 151 二氯甲烷 616 2000 苯并a芘 1.5 15 1,2-二氯丙烷 5 47 苯并b荧蒽 15 151 1,1,1,2 四氯乙 烷 10 100 苯并k荧蒽 151

38、1500 1,1,2,2 四氯乙 烷 6.8 50 1293 12900 四氯乙烯 53 183 二苯并a,h蒽 1.5 15 1,1,1-三氯乙 烷 840 840 茚并1,2,3-cd 芘 15 151 1,1,2-三氯乙 烷 2.8 15 萘 70 700 三氯乙烯 2.8 20 锑 180 360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1.6.2.1废气 具体见表1.6-5。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表1.6-5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标准 污染源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

39、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 依 据 排气筒 高度 (m) kg/h 监控点 浓度 (mg/m3) 破碎车间 排气筒1# 颗粒物 30 15 / 企业边界 浓度限值 1.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裂解车间 排气筒2# 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100 15 / 4.0 硫酸雾 45 1.5 1.2 重庆市大气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50/418-2016) 合成车间 排气筒3# 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100 15 / 4.0 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锅炉房排 气筒4# 颗粒物 20 15 / / / 重庆市锅炉大气

40、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658-2016) 二氧化硫 50 / / / 氮氧化物 200 / / / 臭气 / / / 厂界 20 (无量纲) GB14554-93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 注: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VOCs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非甲烷总烃标准;硫酸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18-2016)限值;锅炉废气执 行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限值。 另外,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机硅树脂不设置“单位产品非甲烷总

41、烃排放量”指标,采用“单位产品氯化氢排放量”指标,本项目原辅料均不含氯,故不设置“单位产品氯化氢排放量”控制指标。 1.6.2.2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系经厂内新建的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标后排入琼江。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间接排放限值, 未规定限值的污染物由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所涉及污染物在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未作规定,故根据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2、。 具体见表1.6-6。 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表1.6-6 拟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标准 pH 69 SS 400 COD 500 BOD5 300 NH3-N 4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基准排水量:2.5m3/t 产品(有机硅树脂) 1.6.2.3噪声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6-7、表1.6-8。 表1.6-7 噪声排放标准 LeqdB(

43、A)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依 据 3类标准 65 55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表1.6-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昼间 夜间 依 据 70 55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7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1.7.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评价因子为 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和硫酸雾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进行判定。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见表 1.7-1。 采用导则推荐的 AERSCREEN 模型,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

44、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为: Pi=Ci/C0i 100% 式中:Pi -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估算模型参数见表 1.7-2。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有组织排放废气(点源)和无组CCEC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织排放废气(面源)主要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见表 1.7-31.7-11。 表 1.7-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表 1.7-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40.8 最低环境温度/ -3.8 土地利用类型 落叶林 区域温度条件 湿润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考虑 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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