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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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代码:10128学 号:3 本科毕业论文二 一 三 年 六 月论“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保护贾利君 指导教师:苏丽娜 讲师(法学专业2009级1班 3)摘 要:最近几年网络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搜索引擎“人肉搜索”,这种搜索引擎发展迅速并且常常游走于道德和法律之间,给公民的隐私权益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实践生活中侵犯公民网络隐私的事件频繁发生。本文拟对“人肉搜索”频繁侵犯公民隐私权这一现象进行规范,对我国公民网络隐私权进行更加完善的保护。关键词:人肉搜索;隐私权;规范;网络隐私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肉搜索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被人们广泛的使用。因其所导致的各类网络侵权事件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

2、注,也引发了人们的深思:当人肉搜索侵犯了公民隐私权时应如何抉择?为了解决这一疑问,我们应该了解人肉搜索的内容及其自身特征,研究其与公民隐私权相抵触的部分,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在网络环境下更好的保护公民隐私权。一、“人肉搜索”与隐私权的概述(一)“人肉搜索”的概述1.“人肉搜索”的界定人肉搜索,是指以网络为媒介,有些是通过人工介入的方式收集相关信息,有些是通过与事件相关的人公开或匿名透露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相关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注释:李春杰由人肉搜索谈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2010年第2期,第119页人肉搜索原本也是一种普通搜索方式,之所以给它加上“人肉”之名,是由

3、于它不同于我们所熟知的各类网络机器搜索方式,它加大了人工的介入因素,使人在搜索过程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通常来说,人肉搜索是由一起事件引起的。这起事件有可能是犯罪行为(如交通肇事后逃逸),也有可能是被主流道德观所谴责的行为(如夫妻一方出轨导致另一方自杀),甚至可能只是微博里的几组照片、几段视频 (如猫扑网上的虐猫事件)。事件发生后,与事件有关的人或对事件感兴趣的人,通常会在网络上发表一些帖子、照片,罗列出自己掌握的人物信息,发动广大网友帮助找出该人的具体身份和更多的个人信息。帮忙者通过利用网络、社会关系等多种方式,搜集到更全面细致的相关信息,并最终将这些详细的信息发布在网络上。人肉搜索的

4、整个过程结合了许多媒体形式,如:电视、报刊等媒体形式。已发生的铜须门事件、主播门事件等等几乎所有热门的人肉搜索事件都被这些媒体形式报道过。各种社会形式的介入,使得人肉搜索成为一个庞大的搜索引擎。2.人肉搜索的合法性思考 关于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一方面,网民通过进行人肉搜索可以在网上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同时也可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批评权。网民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他们在互联网上进行人肉搜索的时候,就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就是宪法中规定公民所享有的监督权。尤其是对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政府官员林嘉祥曾被人肉搜索,但这和普通民众如王菲、张殊凡等被人肉搜索的性质根本不同

5、,政府官员本身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属于公众人物,其身份具有特殊性,理应对自己的隐私权做出让步。被搜索的人,他的行为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应让出隐私权接受民众和舆论的监督。这时候人肉搜索就成为网友监督官员贪污腐败行为的有力工具,它能让那些官场腐败行为原形毕露。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又很容易被演变成“网络暴力”。网民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很容易会搜出相关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造成当事人的隐私权被侵犯,并且可能造成当事人被聚众围攻谴责,甚至会侵扰事件当事人的现实生活;更有甚者,有时可能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出现误搜、错搜的情况,伤及无辜第三者。除此之外,在虚拟的网络坏境中,有些人会捏造虚假事实,利用网民的正义感和同情

6、心,发动广大网民对无辜的人进行搜索和谴责,结果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此时的“人肉搜索”就变成了一把邪恶的凶器,对无辜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导致无辜群众的个人隐私被公布,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这就和法律形成冲突。因此,“人肉搜索”作为一个新型的搜索、集聚网络信息的工具,运用好了有利于引导公众监督、揭露社会丑恶现象,培养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运用不当则会破坏社会正常秩序,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一系列权益。(二)隐私权的内涵分析1.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的概念与隐私权的概念是密切联系的。人们对隐私的认识直接决定着对隐私权的界定。关于隐私的概念,学者们普遍认为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他人

7、非法干涉、知悉、搜集、利用等的一种人格权。张新宝私权的法律保护M群众出版社,2004第218页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隐私权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着,各种隐私存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中,隐私权在人们生产生活中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并且受到了广大民众的广泛关注。在我国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自己的私人事情、私人信息等私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所知悉、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王利明人格权法M法律出版社,1997第147页由此可知,隐私权具有以下构成要件:第一,主体是自然人,关于自然人是否是隐私权的唯一主体,这个问题在现今学术界还没有统一定论。笔者认为,隐私权是为保护人的内心世界、情感而

8、产生的一项权利。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没有内心世界和情感的,所以隐私权的主体不应该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权利客体包括三个方面,私人活动,是指一个人从事的所有与社会、单位无关的一切个人活动,最常见的就是个人的家庭生活。个人信息,即一个人所拥有的基本个人资料。如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等。私人领域,就是指一个人的私人空间。比如:手机里的短信、个人日记、个人的背包等。第三,权利的内容包括隐私保密权、隐私支配权、个人隐私使用权、隐私维护权。2.网络环境中隐私权的特征我国学术界将网络环境中隐私权定义为 “公民在网络环境中利用网络而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个人信息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王利明人格权法

9、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624页网络隐私权实质上就是“隐私权的权利范围在网络环境下的进一步延伸,它并不是一种新型的隐私权种类。”刘玥网络法律热点问题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第109页与传统隐私权相比,网络隐私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侵权地点更加广泛。网络隐私权最显著的特点是侵权行为发生在网络环境中,特殊的侵权环境让网络隐私权有了新的扩展和延伸。例如在现实环境中,侵权行为的地点只能是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地点,而在网络环境中,网络的无地域性可以使侵权行为发生在地球上的任何角落里。第二,权利客体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在网络环境中隐私权的客体是网络隐私。由于网络本身具有全球性、互动性、信息资

10、源共享性等特点,使得网络隐私的内容比传统隐私更加丰富 ,网络隐私包含了一些传统隐私没有的东西,并且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网络隐私不仅包括了传统的隐私如姓名、性别、电话号码等等,还包括了关于电子邮箱、聊天工具的帐号、网络私人日志等一些网络中的个人资料。所以,网络隐私权的内容比传统隐私权进一步扩大了。第三,具有广泛的经济价值。传统意义中隐私权的性质只是单纯的人格权,是不可以用经济价值衡量的,隐私不具有财产属性,隐私的商业价值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注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当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成为一种信息资源时,其商业价值就不容忽视,这些个人资料中蕴藏着许多潜在的价值,成为一种有

11、着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商品,并具有广阔的交易市场,网络服务商可以通过对这些个人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交易来谋取经济利益。 第四,隐私权侵权更加隐蔽。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中各种信息能够自由交流,使许多人能轻易获取别人的私人信息并加以侵害。又由于网络用户大多是匿名的,许多的网络用户不知道其他网络用户的身份,权利人想要找出侵权人及其居住地点是很困难的,更无法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有些具备专业水平的网络黑客,他们的侵权手段更加高明,他们设计侵害手段的时候,会给自己预设一些隐藏逃跑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侵权行为甚至可以做到滴水不漏,不留一丝痕迹。二、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的实证分析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在给

12、人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实践带来了许多问题。就像人肉搜索这种新型的搜索引擎,在其诞生以后就引发了诸多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对社会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人肉搜索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一)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的表现 “人肉搜索”是目前世界上较大的搜索引擎之一,其使用者被称为“人肉引擎”。许多网民将人肉搜索视为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各大网站如搜狐、网易等网站都开设了相关的新闻专题,猫扑、珍爱专门为“人肉搜索”提供平台,专业人肉搜索网站如找人网,这些网站都为网名进行人肉搜索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但由于“人肉搜索”自身具有的网络性、自由性、群体性、无组织性、影响

13、力大等特点,使得这种新型的搜索方式在为人们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不便,致使“人肉搜索”侵害隐私权的事件频发。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北京的死亡博客事件,2007年北京31岁的的女白领姜岩,从24楼跳下自杀身亡。其生前博客被贴到网上引发“死亡博客”事件,姜岩在博客里痛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小三,婚姻亮起了红灯。此后,负心汉王菲的各种信息被搜索,导致其被单位解雇,并无法找到其他工作。最后该事件的受害者王菲因私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将大旗网、天涯网、北飞的候鸟三家网站告上法庭,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最终胜诉,该案也成为了我国人肉搜索发生以来的第一个民事案件。死亡博客事件让人们重新认识了人肉搜索。网民们进行

14、人肉搜索原本是出于情感上的正义举动,但由于有些人对人肉搜索的盲目使用,使这种正义举动被转变成了网络暴力,严重的侵犯了本案原告王菲的隐私权。除了死亡博客事件,还有2006年的虐猫事件,那个穿着高跟鞋的时髦女子,在她虐猫的几张照片被上传到网络上以后,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公愤,网民开始发动广大网友对这名时髦女子进行人肉搜索,一些网民自发组织捐款用来缉拿此人。最终,通过网友们对这些照片的背景进行分析并以此为线索进行人肉搜索,终于找到了这名中年妇女,这名妇女身份被曝光以后,遭到了广大民众的强烈谴责,其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虽然在道德上她的行为让人痛恨,但在法律上她的行为并没有违法,相反,她是一个受害者,人肉

15、搜索让她的隐私权受到了极大的侵害。近年来,关于人肉搜索的事件频繁发生,在2006年发生的色情武校事件、2007年的张殊凡事件、2008年的辽宁女事件等等,这些事件的整个过程都有一个相同的模式,即先是网名将与这一事件有关的图片、视频或帖子发布在网络上,经过互联网的传播,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不满、公愤,再通过发动广大网友的力量搜索出事件中当事人的详细个人信息,比如姓名、工作单位等。将搜索出的这些个人信息公布之后,将招来广大网民的谴责、追杀,或直接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骚扰、侵犯,最后,由该事件的当事人来承受由此带来的巨大舆论压力,使当事人的个人生活受到重大影响。由此可见,互联网的传播速度是十分迅速的

16、,人肉搜索的力量也是巨大的,但是如果没有正确的规范和引导这种力量,将会给社会带来难以想象的不良影响。连聪人肉搜索中隐私权的保护D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0521参考文献:1李春杰由人肉搜索谈公民隐私权的保护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第119-121页2高学栋,吴振玉对“人肉搜索”现象的法律思考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8月 第4期:第103页3张新宝私权的法律保护M群众出版社,2004第218页4张秀兰网络隐私权保护研究M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第18页5王利明人格权法M法律出版社,1997第147页6王利明人格权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

17、版社,2005第624页7刘玥网络法律热点问题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第109页8连聪人肉搜索中隐私权的保护D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05219陈俐羽从人肉搜索谈我国公民隐私权保护J. 法制与社会,20080910路野透析“人肉搜索”中隐私权的保护D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052911王丽平人肉搜索与隐私权保护的协调D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0401(二)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的原因“人肉搜索”是近几年产生的一种搜索方式,它给人们生活产生了许多不良影响,有些人滥用人肉搜索,导致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的事件频发,笔者认为造成人肉搜索频繁侵犯公民隐私权有以下几点原因:1.缺乏

18、必要的法律规制互联网具有自由性、开放性等特征,基于这些特征,使得网民在网络上的行为毫无约束,处于一种无组织状态。有的网民进行人肉搜索是为了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有的网名进行人肉搜索是基于自己的好奇心理,还有的人进行人肉搜索纯粹是为了刺探别人的隐私。目前我国还没有保护网络隐私权的专门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我国的立法是滞后的,没有跟上网络发展的步伐,网民在网络上进行人肉搜索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他们很容易滥用人肉搜索,将整个事件扩大化、极端化,从而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由此可知,造成我国人肉搜索侵权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缺乏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2.网民网络道德的缺失在我们现实生活

19、中,人和人之间进行直接交往、沟通,人们往往都比较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而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网民们一般都是用匿名的身份去和人交往,因此有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就敢为所欲为,抛弃了实际生活里的法律与道德,他们把网络变成了自己发泄不良情绪的场所。但这些人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法律与道德是当今社会主要的调控手段,网络环境中的法律与道德是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与道德的延续,各个互联网网站应该提醒广大网民注意自己的道德观念,告诫网民应该时刻遵守网络道德,用良好的道德观来约束自我,充分把握好网络带给我们学习工作中的那些方便、快捷的益处,合理运用网络资源,既要维护好个人的隐私权,也要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从而促使整个网络环境的良

20、性循环,使网民的网络道德意识在今天这个人肉搜索盛行的社会大环境中得到质的飞跃。3.网络经营商的利欲驱使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保护网络隐私权的专门立法,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隐私主要依靠网站经营者、管理者的自律。但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在各种网络暴利的驱使和诱惑下,有一些网站经营商经常违背网络道德,以不合法的手段收集和保存网民的个人资料,将收集的这些个人信息进行汇总、归类,然后再出售给企业谋取利益。还有一些网站经营商为了一己私利,片面追求网站的高点击率,公然发布一些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图片、视频。更有一些网站为了赚取丰厚的利润,在受害人提出关闭侵权内容网站的要求后依然不予理睬,放任侵权行为,最后导致

21、受害人的隐私遭到严重侵犯。网络经营商在网络侵权事件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它们有时完全可以制止一些侵权行为的发生,但许多网络经营商往往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放任网络侵权行为,导致许多人的隐私权遭到侵犯。我国应该加强网站经营商的网络道德培养,让其在网站经营过程中遵守网络道德,为广大网友建立一个优良的上网环境。(三)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的后果人肉搜索是现今互联网上盛行的一种新型搜索方式,正确使用它可以弥补传统搜索工具的缺陷,但要是滥用人肉搜索,很容易对网民隐私权造成侵犯。1.人肉搜索容易演变成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是新型的搜索方式,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立法对其进行监管,这给了一些人钻法律空子的机会,有些人经常滥用

22、人肉搜索。由于网络的自由和开放等特点,一些网民通常会在网络上发布一些吸引人们眼球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内容会涉及一些敏感话题或道德问题,往往会产生一声呼唤激起万颗真心的效果,很快就会有众多的热心网友参与进人肉搜索中,形成一股舆论合力。但是有的网民由于对整个事件没有详细了解,仅凭自己初步判断和主观冲动就参与进来,他们搜索出的信息很可能背离人肉搜索的初衷,对人肉搜索事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而且有的网友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人为了满足个人私利,故意捏造虚假事件,隐瞒事件真相,使部分无辜民众被人肉搜索侵害。随着被搜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网友们在网上的正义声讨可能会发生转变,逐渐转向对当事人的

23、现实生活进行干预,将网上的愤怒发泄在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中。一些被正义冲昏头脑的人,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粗暴干涉,完全忽视了当事人享有基本人格权利,将人肉搜索演变成了一场网络暴力。 近些年来,人肉搜索行为转变为网络暴力的现象频繁发生,如死亡博客事件,铜须门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等等,一旦谁成为被“人肉”的对象,与其相关的个人资料如姓名、联系方式、居住地点等均会被公布出来,甚至连亲戚朋友也会被牵扯出来。其对事件当事人及其家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有时都无法控制,给这些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所以网民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该掌握一个合适的“度”。2.滥用容易引发网络上的道德危机道德是一种社会规范,在很久以前就存在于

24、人类社会中,至今对我们社会生活仍有着很大影响。近些年我国的人肉搜索事件频繁发生,而国内目前针对人肉搜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网民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全凭道德去约束,这使得由人肉搜索引发的网络道德问题越来越引起广大民众的重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法律与道德等因素的制约,人们在互相交往过程中都很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网络道德的忽视、法律的缺失,使人们在网络上豪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肆意妄为,经常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随意辱骂、攻击他人,将许多在实际生活中不敢做的事情都发泄在了网络上。人肉搜索在目前我国的这种网络环境下,经常被一些网友滥用,导致了许多起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死亡博客事件

25、的当事人王菲因人肉搜索受到恐吓骚扰,工作被辞,无法正常生活;最毒后妈事件的后妈陈某个人信息隐私权、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开车女子打人事件的女当事人家庭住址、QQ消息、工作单位、三围等个人隐私被曝光,女子不堪忍受欲轻生。滥用人肉搜索导致的这些侵权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规范,会让人们对人肉搜索中的网络道德失去信任,引发网上的道德危机,长期发展下去,将会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不利于我们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三、“人肉搜索”中隐私权保护的制度构建人肉搜索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尤其是给公民隐私权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笔者通过对人肉搜索进行认真分析,为我国隐私权

26、保护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构建。(一)网民要从自我做起1.网民应该树立法律和责任意识在我国,由于人们长期受到传统法制观念的影响,加上现实社会法律宣传和教育的投入欠缺,使得人们的法律和责任意识浅薄。这也导致了近年来人肉搜索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频繁发生。许多网民在进行人肉搜索时没有考虑自己行为的法律责任,盲目的参与人肉搜索,结果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益的侵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网民应该树立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树立责任意识,要有承担社会责任的勇气,敢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使网民在进行人肉搜索时既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又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益。2.网民

27、应该提高自己的网络道德网民作为人肉搜索的主要参与者,其在网络上的行为应该遵守网络道德。尽管网络具有虚拟的成份,但我们仍然应该遵循人们最基本的道德观,现实社会中的那些传统观念、伦理道德在网络中都应该得到弘扬和继承。网民在保护自己网络隐私的同时,也不应该侵犯别人的网络隐私权。我们应该倡导网民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加深对人肉搜索这一搜索引擎的正确理解,并促使人肉搜索走上科学合理的发展道路。前几年有些网友制定了关于遵守网络道德的公约,希望通过这些措施促使网民合理使用人肉搜索,规范我国网民的网上搜索行为。网友的这些行为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推广的,只要我们网民朋友都能团结一致,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

28、人肉搜索得到良性发展指日可待。3.网民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网民在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有许多都涉及到网民的隐私,这些个人信息有许多都是网民自己在注册个人用户或填写验证信息等过程中不经意公布出去的,如果这些个人信息落入心怀不轨之人手中,网民的个人信息隐私就很危险,隐私权益就很容易受到侵犯,所以,网民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使用网络资源的时候,要保持警惕,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什么应该公布、什么不应该公布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自己进入的各类网站也要有一定的识别,在和一些陌生网友聊天时要保持谨慎,不要随便透露你的个人信息。(二)加强行业自律法律具有滞后性,总是滞后于社会实践的发展,我们现实社会中的许多社会活动都

29、缺乏法律的有效规制,人肉搜索如果一味的指望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将永远得不到有效规范。大量的实践表明,互联网行业作为人肉搜索的主要参与者,其在人肉搜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今天,存在许多不足,各网站自律意识低,行业管理不完善,漏洞百出,要实现对人肉搜索的有效规范,加快我国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的构建势在必行。对于互联网行业的自律机制,许多国家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在美国,各个州的经贸部门鼓励各网站服务商制定在线隐私的政策,将在线隐私政策实施的具体办法规定在法律上,并成立一个互联网自律组织对其政策的执行进行专门监管,这些方法对美国网络行业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我国互联网行业在2001年成立了国内首个互联网自律

30、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该协会在成立后第二年就制定了一部公约,这部公约主要是规范网络参加者的内部行动,对网络服务商和网络使用者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但由于该公约所规定的主要内容不够具体、范围过于狭窄,对网民隐私权的保护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也有待进一步考证,其作为目前我国网络行业规模最大的自律组织,都没有设立保护网民隐私权工作的专门委员会,这个组织明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所以,我国在网络行业自律方面能借鉴美国的成功模式。我国应该不断的去完善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逐步使人肉搜索这种搜索方式得到合理的规范。目前,我国的各大网站在这方面都采取了很多办法,许多的网站服务商推出自律条约或规章制度来保护网络使用者的

31、个人信息,以取得网络使用者的信任。在法律保护网民隐私权益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下,创建自律组织,加强网络行业自律可以更好的推动我国网络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我国对“人肉搜索”中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完善目前我国立法对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的保护存在着许多不足,仅在民事立法中对隐私权保护有规定,对此,我国应该在完善民事立法的前提下,制定专门的隐私权保护单行立法,并且制定相应的行政立法,对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和破坏社会秩序的“网络暴力”,在必要的时候,将其纳入刑法规制,通过构建全新的隐私权保护立法体系,实现对人肉搜索全方位的法律规制,从而使公民隐私权得到全面完善的法律保护。1.完善隐私权的民法保护当前,我国的民

32、法体系对隐私权的保护非常不利,侵犯公民隐私权特别是通过互联网侵犯隐私权的情形广泛存在。在互联网上发生的侵权行为,由于行为人大多是匿名的,侵权地点也具有不确定性,使得权利人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这种现状对于私权利的保护非常不利。所以,我国应该加快完善民事立法,把公民的隐私权从人格权中独立出来,当成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利加以保护。并且在民事立法中确立隐私权的法律地位,加强公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民众对隐私权的保护和重视程度。2.制定专门立法保护隐私权像人肉搜索这种频繁侵害他人隐私,扰乱他人隐私安全的行为,应该制定专门的立法加以明确保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采取先制定统一立法,再制定相关立法的模式

33、,吸收国外隐私权保护立法的精华,将公民人格权摆在首位,参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先对隐私权进行统一立法,比如制定隐私保护专门法,作为一个概括性的法律来规范人肉搜索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然后根据公民各类隐私的特殊性,在时机合适的情形下制定网络隐私立法、金融隐私立法、财务隐私立法等,建立一个能专门规制人肉搜索侵权行为的法律体系。3规范隐私权保护的行政立法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往往会干涉到公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对被“人肉”者隐私权益保护有很大很直接的关系,所以规范隐私权保护的行政立法很有必要。对于规范公民隐私权的行政立法,一方面,应该启动被“人肉”者隐私审批制度,在行政机关审批的前提下决定是否对被“人肉

34、”者的隐私予以公布及公布隐私的范围。这样既可以使行政机关更好的监管公民隐私又可以使被“人肉”者的个人隐私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应该完善被“人肉”者隐私权侵权行为的行政法律救济制度,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律侵犯被“人肉”者隐私权的行为,应该给予被“人肉”者充分的行政救济权利,对“人肉”者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应该在行政法方面给予相应的处罚,使人肉搜索侵权行为得到全面的行政救济。4完善隐私权保护的刑法规则刑法是最有威力的法律手段,是维护社会安定最后的法律保障,把“网络暴力”这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纳入刑法保护,完善对公民隐私权的刑事实体法保护,是遏制社会中 “网络暴力”事件发生的有效途径。同时,将“

35、人肉搜索”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并入刑法规制,还可以有效补充其他法律规范隐私权的局限性。On the human flesh search PrivacyJia Lijun Guidance teacher: Su Lina lecturer(Law professional Grade 2009 Class 1 3)Abstract:Appeared on the network in recent years a new type of search engine - human flesh search, this search engine has developed rapidly a

36、nd often walk in between morality and law, to citizens privacy interests formed a huge threat. Practice violations of civil life events occur frequently online privacy. This paper intends to human flesh search frequent violations of civil regulate this phenomenon privacy, internet privacy for our ci

37、tizens a more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Key words:Human flesh search; privacy; Specification; online privacy附录: 谢辞:转眼间,大学四年就要结束了,这篇论文是我大学四年学业的浓缩,为了完成这篇论文我查找了大量的资料,精心准备了几个月,完成了论文的第一稿,又经过多次的修改,终于将论文定稿,回顾这几个月的写作过程,我要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苏丽娜老师,从我的论文选题到最终定稿,苏老师都为我悉心指导,每当我遇到不懂不会的地方,苏老师都会不厌其烦的为我指导,让我在写作过程中少走了很多弯路,使我的论文顺利完成,我在此对苏老师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也谢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在我学习生活中给了我许多无私的关心和帮助,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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