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肉搜索_中的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研究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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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第 9期兰州学刊No . 092010总第 204期Lan zhouxue kanGenera. l No . 204人肉搜索中的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研究白雪(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上海200234)摘要 文章以人肉搜索现象为视角 , 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 的问题进 行研究 。由于 我国目前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尚待完善, 笔者提出在立法上应该建立全面 的个人网 络信息 保护机 制, 完善侵权 行为发 生后的 刑事 、 民事和行政责任体系。同时 , 应该加强行业自治管理, 构建政府领导下的行业自治模式来保护个人信息。关键词 人肉搜索 ; 隐私权 ;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中

2、图分类号 D9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 1005- 3492( 2010) 09- 0111- 04收稿日 期 2010- 05- 03作者简介 白雪 , 女,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一、 人肉搜索的定义根据谷歌人肉搜索网提供的 定义为 :利用现 代信息科技 , 变传 统的网 络信息 搜索为 人找人 , 人问 人, 人碰人 , 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 社区 活动 , 变枯 燥乏 味的查 询过程为一人提问、 八方回应 ,一石激起 千层浪 , 一声呼 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人 肉搜 索与传 统的搜 索方式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属于纯粹的机器搜索, 而 人肉搜索则依靠网

3、民的力量, 强调 人与人之 间进行 互动 , 旨在从人的身上寻找和搜集信息 , 因而被形 象的称 为人肉 , 与 冰冷的机器相区别。从社会学角 度来看 , 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 首先 ,人肉搜索是一种社会互动形式 , 是信 息化时代人与人交流的方式。在网络这个虚拟社区中 , 人与 人之间的合作与互助与在现实社 会环 境中并 没有 区别 ; 其次 , 人 肉搜索的存在起到了社会 安全阀 的作 用。根据 美国 社会学 家刘易斯 ? 科塞提出社会安全阀的理论 : 一个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冲突, 如果一个社会系统无法有效的处 理敌对情绪, 特别是敌对情绪超过社 会系 统的耐 压能

4、 力时 , 社会 系统就会面临 解体 的 危险。 因此 , 社 会系 统 中必 须 存在 类 似于安全阀功能的制 度, 将社 会 中的 敌对 感 情引 向替 代 对象(或者是为这种转移提供替代手段), 来维护社会系统的稳定和发展。在研究相关人肉搜索的案例后 , 笔者发现人肉搜索具有安全阀这种缓冲和舒缓社会矛盾的功能。目前 , 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 , 人 的价值追 求出现多元化的倾向 , 同时也出 现了 不同 的利益 诉求 , 但 是社会 制度的发展滞后于当今社会的发展 , 法律制度 处在不断 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 , 同时道德 对人 们的 约束力 逐渐 减小 , 人们 在追求不

5、同利益的时候难免会 出现矛 盾冲突。人肉 搜索的存在为人们提 供了 一 种表 达自 身 意志 的 和道 德意 见 的方 式。通过这种方式 , 人们可 以将 平时 积蓄的 敌对、不 满情绪 以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宣泄和消除。%许多网友加入人肉搜 索行列的动 力就是 为了揭 示真相和正义 , 也正是缘于 这一 质朴 的追求 , 一 些公 共事件 的真相被迅速而有力的揭示。如2008年轰动一时的华南虎 照事件。在这一事件中, 照片的真假是依赖民间的努 力和网民的能力判断而出, 而并 非经 过政 府权力 的裁 决 , 并且主 流网民显示出了 相当 的 理性 与成 熟, 他 们用 冷 静的 话语 摆 出事

6、实, 技术性的证明照片真假 , 充 分表现 出了 民间 力量在 网上行使言论 自由 , 在公 共事 件 中发 挥了 舆 论监 督的 作 用。因此, 人们参加公共事务的意 识也 在不断 增强 , 话 语权不 再属于政府 , 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 人们可以充分享有言论 自由 ,组织公共讨论 , 分享公共信息 , 甚至 直接参与 政治生活 , 从而使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领域扩大 ,促进了社会民主的进步。美国社会学家莫顿 认为 , 任何 一社 会现象 对个 人、 社会群体所所造成的后果都有正功能和负功能之分,对 群体的整合与内聚有贡献的就是正功能,而推助社 会群体破 裂的则是负功能。在人肉 搜索中, 信

7、息 可以 在最 短的 时间 内 被搜集, 人们获取 知识 的 途径 被 大 大拓 宽, 互 联 网互 助、 共享的精神亦被充分发扬, 从 而使得互 联网 成为 社会交 往和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极大地强化了人们的社会 关系网。然而,人肉搜索现象也必 然具有一 定的负 功能 , 当信息 的搜集、 发布甚至是某些错误信息的混淆对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造成侵害 , 或者当 网民 的 群体 行 为失 去理 性 的控 制而 演 变为网络暴力, 如上文 所提 到的 案例1和 案例2时,人 肉搜索就必须接受相 关规 制。人肉 搜索对当 事人 的侵 害主要表现在将被搜索对象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网 友在网上或现实生

8、活中针对其行为对其个人进行侮辱或人身攻 击,这无疑对被搜索者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下面 , 笔者 将从个人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 - - - - - - - - - 隐私保护方面对人肉搜索这一行为进行分析。二、 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的定义隐私 ( Privacy)原意表示隐退、 私生活、独 处而不受 干扰。泛指不希望他人知道、 干扰、 涉入的 、 与公 共利益无 关的个人数据资料、个人生活或私人生活领域。现代的隐私 观念包括三种形态 : 一是个

9、 人数据 资料 , 如 姓名、年龄、身 高、 体重、电话、 宗教信仰等等 ;二是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 的生活 , 如日常活动、社交活动、夫 妻生活 以及 其他 不希望 公开 的个人 活动或事情 ; 三是私人生活领域,包括个 人的心理 和生理状况 , 属于个人的物品、 住宅等等。&隐私权是关 于保护 隐私 的权 利。隐私权 这一 概念 起源于美国。 1890年,两位著 名的美国法学教授路易斯?D? 布兰戴斯 (L ouisD. Brandeis)与塞 缪尔 ? D ? 沃 伦 ( Samue l D.W arren)共同在 ? 哈 佛法 律评论 (中 发表 著名 的 ?论 隐私 权 ( The R

10、 ight to Privacy) 。文章指出在任何情况下 , 每一个人都有被赋予决定自己所有的事情不公之于众的权利 , 都有不受他人干涉打扰的权利 , 并 认为 用来保 护个 人的思 想、 情绪以及感受的理念, 就是 隐私 权的 价值 , 而隐 私权 是人格 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 媒体和公众往往侵犯这一标志着个 人私生活的神圣禁地。在 ? 论隐私权 中 (, 两位 学者把 隐私权 界定为生活的权利和不受干扰的 权利。 20世 纪 60年代 , 美国 著名的侵权法专家威廉 ? 普罗泽 (W illiam Prosser)在研究 了两百多个法院侵权案例之后, 发表了著名的? 论隐私 权 (。在这

11、篇论 文中, 他将 隐 私 权侵 权 行为 分 为 4种:盗 用 ( appropriation), 盗用原告姓名、 肖像等 ; 侵入 ( intrusion), 不法 侵入原告的私生活 ; 私事的公 开 ( public disclose of private facts), 不合理 公开涉及原告私生活的事情; 公共误认( false light in publiceyes),公开原告不 实的形象。)目前 , 我国学者对 于隐 私权这 一概 念也有 不同 观点 : 杨立新先生从主体出发, 认为隐私权是公民维护个人 隐私的权利, 其核 心 内 容 是 对 自 己 的 隐 私 依 照 自 己 的

12、 意 志 进 行 支配。?张新宝先生 认为 , 隐 私权 是指 公民 享有 私人 生活 安宁与私 人信息 依法受 到保护 , 不被 他人非 法侵扰、知悉 、 搜 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 人格 权。+总 体而 言, 我国 的隐 私权 概念包含了对隐私的控制权和维护权。在这里 , 笔者认为 应该 区分隐 私和公共 信息这两个概念 , 以解决隐 私权和知情 权的冲 突。公 共信 息的范围通常包括政府信息 , 甚 至包 括相关 官员 的个人 信息 , 公司董事会成员、 管理人 员和 大股 东的个 人信 息, 社会公 众人物信息 , 如体育、影视 界明星 的信 息。以上 人员的 个人 隐私保护门槛显然应低

13、于普通公众的隐私保护标准, 且 不得以个人隐私为借口阻碍公共信息的发布。由于互联网 的迅速发展和普及, 个人 可以拥有 并自由使用网络空间中的所有信 息, 个人 数据一 经进 入网络 , 便 成为所有网络用户共享的资源。由此 ,侵犯个 人隐私的 危险也随之出现。网络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的概念没 有本质区别 : 虽然网络空间是虚拟的, 但是个人在网络中可以自主 确定对自身隐私的控制和维护,如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因此 ,网络隐私权是个人在网络虚拟 空间 中生活 安宁 的权 利和个 人信息不被非法利用、 收集和公开的权利; 同时 , 个人能 够控制和支配个人隐私的使用、 决定 个人 生活和 个人 信息

14、的 现状、目的、 范围等。,笔者在上文列举出的两个案例中,人肉搜索的对象均被直接披露出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姓名、 家庭住址、工作 单位、电话号码甚至恋爱史 等隐私 内容。这 样的 行为 无疑是 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然而 , 在 这类 事件发 生之 后 ,受 害人 却面临着无法找到侵害人的尴尬境地 ,以 至于无法确 定被告。这正是由于人肉 搜索特殊 的八方 回应的搜 索方 式, 单个网友发布的信息也许不足以构成侵害被搜索人隐私的 行为 ,然而将点点滴滴的信息汇集在一起 ,就可 以将其所 有个人信息公布在 网上。 目前 , 我 国 对于 保护 网 络隐 私权 以 及规 制人肉搜索行为的法律尚待完善。下

15、面, 笔者将从确定侵权行为人这一角度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研究。三、 我国目前针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状况(一 )对隐私权的规定我国 ?宪法 (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其中第38条、40条规定了中 华人 民共和 国的 公民人 格尊 严不 受侵犯以及公民通信自由和通 信秘密 受法律 保护。 ?民法通 则 (第五章第四节第101条规定了公民 的人格尊 严受法律保 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关 于民法 通则 若干 问题的 解释 (第 140条规定 :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 , 或者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 的行为。因此, 我国目前的法律中并未 规定 隐私权

16、 这一 权利 , 而是 将公民的隐私归于名誉权的范围进行保护 ,侵 犯公民隐 私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行为。(二 )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2009年 2月 28日, 第十一 届全国 人民 代表 大会常 务委员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修 正 案(七 ) (, 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 或者金融、电 信、 交 通、 教 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 违 反国 家规定 , 将 本单 位在履 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 出售 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 条正是

17、 针对现 在社 会上 存在的 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机关或服务机构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 现象 ,从公法层面上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目前 ,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除 了 ?刑法修正案七( ,我国尚未制定关于保护公 民个 人信息 的法 律, 然而 , 各省 人大及常委会陆续出台 了相应 的地 方性 法规。 早在2008年 初,112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 - - - - - - - - - 广东省公布了?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该

18、条例第 26条明确规定任 何单位 和个 人不得 利用 计算机 信息系统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 人电 子邮 箱地址 和其 他个人 信息资料,同时第十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信 息审 查员, 负责 信 息审 查 工作。 2008年 9月 25日,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山西 省计算 机信 息系统 安全保护条例 (明确规定 , 不得擅 自公 开他 人信息 资料。其 中第11条规定互联网 服务提 供者 和联 网使 用单 位发 现有 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违法信 息的 , 应 当及时 采取 删除、停止 传输等技术措施 , 保存有关 记录 , 并 报告 公安机 关或 者国家 安全机关 ; 发

19、现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行为的,应 当予以制止 , 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 关和 国家 安全机 关查 处违法 犯罪行为时 ,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应当如 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数据 文件和原始 记录。 2009年初 ,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徐 州市 计算 机 信息 系统 安 全保 护条 例 (。在此条例中第十九条也规 定 任 何单位 和个 人未 经允许 , 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 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 同时第十六条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四项义务。-虽然以上列 举的这些地方性法规中并没有明令禁止人肉搜索行为 ,但无疑为这种行为划定了界限: 即未 经当事人允许 , 不

20、得擅自公 布他 人个人 信息 资料。同 时, 也 规定 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 即当 人肉搜 索 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时, 网络服务商负有审查信 息、 删除 信息以 及保 存原始 记录的义务。显然 , 上述地方性法规并没有对个人信息 资料的范畴进行具体规定, 也没有明确规定人 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时的侵权行为人的认定, 而只是从行政法角度规定 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 后的行 政处 罚措 施。根据 我国目 前的法律法规 , 受害人很难通过民事程序获得相应的侵 权损害赔偿。下面 , 笔者拟通过比较美国、 德 国的立法 模式 , 着重讨论人肉搜索侵害隐私权时的民事救济问题。四、 各国立法比较(一

21、 )美国1965年, 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格鲁斯沃德诉康涅狄格州( Gris wold V. Connecticut)一案中 , 首次确立 了一般性的宪法隐私权 ,.美国律师协会于1974年对现存于各级法院判例中的各种侵权行为法规则与 原则 进行 系统化 的整 理和条 文化的表述 , 出台了 ? 美国侵权行 为法 (第 二次 ) 重述 (, 其 中就明确规定了有关隐私权保护 的条文。 在这部 ?侵权 法重述 (中第 652条 D规定了公开他人私生活的行为 : 公开他 人的私生活, 应当承担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责任, 如果 ( 1)在一般人合理看来 , 事项的公开属于高度的侮 辱并且 ( 2)属 于社

22、会 大众无须合法关注的事项。第652条 E 规 定了扭 曲他 人形象 的公之于众的情形 : ( 1)在一般人看来 , 公开的事项对他人形象的扭曲是对他人的高度侮辱 ; 并且 ( 2)行 为人明 知公开 事项是虚假的或对公开事项的虚 假漠 不关心 导致 他人 形象受 到扭曲。现在美国各州都对于政府机构、商业 团体和个 人所拥有的隐私信息进行立法保护。同时 ,美国国 会在一些 比较敏感的领 域,如 儿童信 息、 医疗档 案、 金 融数据 等, 采取分散 立法形式保护个人信息。如 ?消费 者网 上隐 私法 (? 儿 童网 上隐私法 ( ?电子通 讯隐私 法案 ( 等。并 且规 定了 以上 领域 内的

23、相关机构或个人在侵犯个 人隐 私和泄 露个 人信 息时应 承担的法定赔偿数额。在立法之外 , 美国还采取政府领导下的行业自 律模式来规范行业内个人信息 处理 行为。早 在 1995年, 美 国政 府信息基础设施特别工 作组 ( IITF) 下设的 个人 隐私 工作组 公布了 ?个人隐私和国家信息基础设 施: 个 人信 息的 使用和 提供原则 (报告 , 提出了有关个人信息收集、加工、处理、 再利用的基本原则。随后在1997年, 美国政府发布了?全球 电子商务政策框架 (报告 , 其中关于个人隐私的部分占有很大比 重,强调私营企业在保护网络隐私权中的主导作用 , 并且 支持私营企业为此进行自我规

24、 范的努 力。在政 府建 设性 的行业 指引下, 各个商业网站纷纷加入相应的网络隐私认证 计划。这些计划要求商业网站必须通过网络隐私保护合格认证 , 并且在网站张贴隐私认证标示, 遵守认证计划要求的网络 个人数据收集行为规范 , 接受多种形式的管理、 监督。/(二 )德国德国与美国不同, 其主要 采用 统一 立法模 式, 以宪 法中的信息自决权和民法中的人格权为基础 , 统一规范 保护个人数据信息。因此, 德国 的个 人数 据保护 法内 容非常 全面、具体, 包含了立法原则、 监督机 构和损害赔偿等机制。个人数据保护法中规定了完备的个人数据保护的 原则 ,充分体现了信息自决权的宪法内涵 ,包

25、括: 直 接原则 , 原则上应直接向个人数据主体 收集 个人数 据; 更正 原则 , 为了 保护个人数据的内容完整与正确,个人数据主 体有权修 改个人数据, 以使个人数据在特定目的范围内保持完整、正确、及时更新; 目的明确原则 , 收集个人数据源必须基于 明确的目的 , 禁止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超目的范围非法收集、 储 存个人数据; 安全保护原则 , 应采取安全措施保护个人 数据 , 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泄露、 意外灭失和不当使用; 限制 利用原则 , 利用个人数据时应严格限定在收集目的范围内 , 不应作 收集目的之外使用。同时 , 德国在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对个人数据处 理进行监督的监督机构进行了

26、严 格、 系统 的规定 , 对 监督 机构的 组成和人员素质提出了具 体要求。 并且将 个人 数据 的侵权 行为分为行政侵权行为和 民事侵 权行 为。法律 明确 区分这 两种侵权行为发生的损害赔偿, 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责 任原则和赔偿范围。可以说, 德国的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法已 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范本。113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 - - - - - - - - - 五、 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之启示综观美国和 德国的 立法模 式, 考虑

27、 我国的 立法 现状 , 笔者认为就人肉搜索问题, 有以下两点内容值得借鉴。(一 )加强隐私权立法 , 建立完善的侵权责任体系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隐私权法来保护公民的 隐私 ,同时在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上, 仅以地方性 法规的形 式进行规制显然是不够完善 的。因此 , 我 国应该 加强 隐私权 立法 , 建立在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 以后 相关 机构和 责任 人所应 当承担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以及具体规定赔偿方式 和赔偿金额的责任体系。在人肉搜索这一问题中 , 当被搜索对象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个人 名誉 权受 到损害 时, 民事 责任主 体主要应该包括两类。一类是 在网 络上 泄露被 搜索 对象个

28、 人信息的行为人。虽然人肉搜索 的特点是汇集八方信息, 将点点滴滴的信息碎片拼成相 对完整 的信息 体, 但是参 与人肉搜索的成员中必然存在一呼 百应的意 见领 袖。比如铜须门事件中 , 网友锋刃透骨 寒 的 接连发 帖, 使 其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 , 直接影响事件走向。这些行 为人往往提供的是被搜索对象的关键个人信息。因此, 当 人肉搜 索侵犯个人隐私时, 这些泄露个人重要信息的行为人 无疑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第二类主 体是提供网络服务的商业机构 , 主要是网站等媒体。由于网 站的经营者负有保护个人隐私不被非法公布的义务, 因此对 于其所经营网站上网民发表的言论应

29、进行审查 , 当 发现有侵 犯个人隐私以及人身攻击的不 当言论 时应 予以 删除。如 果网站 放任不管 , 而使得被搜索对象个 人隐 私以及 名誉 权受到 侵害 , 网站运营商也应作为共同侵 权人 承担 民事赔 偿责 任以及 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二 )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治相结合我国也应该 借鉴美国的行业自治的管理模式 , 由政府制定相应的指导规则和相应的行业标准 , 商 业网站按 照行业标准行为 并进 行 自 律 管理 , 在技 术 上 完 善个 人 信 息 的 保 护。2009年 1月 1日, 各 大论 坛网 站几 乎同 时 出现 了一 条 名为人肉搜索公约1. 0Beta版 的帖 子,

30、发帖 人叫 做Yule , 该帖子指出 , 制定这一公约是为了加强网络公民的网 络道德意识, 加深人们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 的理解 , 使 人肉搜 索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 并 不断 服 务大 众。 事实 上这 一公 约只是网民们自发的行为 , 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公约 中的内容也大多涉及道德内容和道德评价, 并没有为人肉搜索划定明确的行为界限, 因此 可操作 性并 不强。然 而, 这 一公 约的诞生却意味着网民们对于人肉搜 索问题的 理性思 考和认识, 具有一定的进步意 义。笔者 认为 , 借助 民间或 行业 自治的力量来规范人肉搜索行为 不仅能 够节约 立法和 司法资源, 还能对社会大众进行良

31、 性的 引导 , 有助 于建 设文明 而自由的网络环境。网站按照 行业 标准来 制定 相应 的个人 隐私保护规范 , 网民在浏览网页或者在论坛上发帖时必 须遵守隐私保护规范的相关规定 , 一 旦违 反规定 , 由 网站 或论坛 的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如删除不当言论后通报批评或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其浏览该网站)。在这样一种模式下,人肉搜索行为会得到约束 , 防止其转变为网络暴力。注释# http :/ /www. google . cn /intl/zh-CN /renrou / index . ht m l 。%薛霞 . 人肉搜索现象的社会学思考 J . 中国青年研究.2009( 01 )。

32、& ),/ 郎庆斌 , 孙毅 , 杨莉 著. 个 人信 息保护 概论 M . 人民 出版社, 2008年 12月 (第一版): 7-11 , 11 , 143- 144 。? 杨立新 . 关于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的几个问题 J. 人民检 察. 2000( 01): 26-28 。+ 张新宝 .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 . 群众出版社, 1997 。- 包括 : (一 )确定信息审核人员(二 )防治垃圾信息、 违法信息(三 )限制信息群发、 匿名信息发送(四 )按照国家规定, 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本条例第十九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并保存有关记录。.An ita L.A llen, Richa

33、rd C .Turk ington.美国隐私 法 000 学说、判例与立法M . 冯建妹等译.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 2月。11该公约共有八条, 具体是 : 1. 热 爱祖国 , 热 爱党 , 遵纪 守法 , 互助友爱 , 维护网络和谐; 2.人肉搜索时做到以诚信、安全、公开、公平、公正、 互助的 原则 , 多进行利他性的知识性人肉搜索 ; 3 . 以网 络道德为准绳 , 尽量 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 ; 4.对他人 暴露隐私尽力保护 , 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 5.对于涉及贪污、腐败、 惩恶扬善可以不受第三、四条的约 束; 6.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内容 , 提供信息者对信

34、息真实性负责; 7.文明用语 , 对于恶意人肉搜索行为做到不起哄 , 不传播 ; 有 条件的 情况 下告知 当事 人以 及相 关网站 负责人; 8 . 通过不断努力提高人们对于人肉搜索的正确认识。参考文献 1商建钢 . 网络法 M . 上海 : 学林出版社, 2005年 8月 (第一版 ). 2 皮勇 .网络犯罪比较研究M .北京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 1月 (第一版). 3蒋平 . 计算机犯罪问题研究M . 北京 : 商 务印书出版社, 2000年8月 ( 第一版). 4 谢泽民 . 网络社会学M . 北 京: 中国时 代经济出 版社 , 2002年 5月 (第一版). 5

35、王英民 . 隐私权 法律保护的现状与 未来 000 由人 肉搜索第一案引发的思考 J. 兰州学刊 , 2009( 1 ). 6唐维 .试析隐私权的保护000 以 人肉搜索为视角 J . 法制在线 . 7姜伟 . 当代美国隐私权理论与法律制 度 J. 湖北 广播电 视大学学报 , 2008( 3). 8朱娟 . 作为自发 秩序的人 肉搜索000 哈 耶克二 元秩序 观的进路 N. 法律科学(西北大学学报), 2009( 1). 9董梅 , 李婉平 . 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评价及构想N .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4). 10李葆华 , 王晓敏 . 网络侵权的法经济学分析000 以人肉搜索第一案为例 J. 法制与经济, 2009( 6 ). 11陈闻. 人肉搜索与平民 网络监 督 J. 资治文 摘 ? 管理版 , 2009( 3). 12陈秀芳.试论人肉搜索行为的刑法规制000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草案 ( 为视角 J.法制与社会 , 2008(12).!责任编辑 : 刘旭挺 ?114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4 页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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