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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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33 页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操作规程营业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加强代办股份转让业务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 公司法、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试点办法、 关于改进代办股份转让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关于股份转让账户与深市主板账户合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所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是指券商以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

2、务。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所转让的股份包括原 STAQ、NET 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以及退市上市公司的股份。第三条 公司开展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投资者参与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第二章第二章 证证券券账户账户相关相关规规定定第五条 投资者可以通过开立深圳市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A 股账户”)或深圳市场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以下简称“B 股账户”)参与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若投资者持有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的,可以继续使用,账户号码不变。第六条 中登深圳分公司已停止开立原股份转让账户,并

3、将原股份转让账户与深市主板账户合并。第 2 页 共 33 页中登深圳分公司账户合并后各账户适用范围如下表所示:投资者类别合并前账户名称合并前适用范围合并后账户名称合并后适用范围A 股账户A 股、基金、债券、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股份转让账户代办转让 A 类股份、代办转让 B类股份、报价转让股份A 股账户A 股、基金、债券、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代办转让 A 类股份、代办转让 B 类股份、报价转让股份境内个人投资者B 股账户B 股B 股账户B股、代办转让B类股份A 股账户A股、基金、债券、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境内机构投资者股份转让账户代办转让 A 类股份、报价转让股份A 股账户A 股、基金、债券、

4、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代办转让 A 类股份、报价转让股份B 股账户B 股境外投资者股份转让账户代办转让 B 类股份B 股账户B 股、代办转让B 类股份第七条 原股份转让账户的挂失换新号、合并、注销、账户资料变更、查询等业务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和实时开户业务指南,通过实时开户系统办理,应特别注意:(一)投资者的原股份转让账户可以与其主板账户合并,合并后只能保留主板账户,注销原股份转让账户;(二)投资者申请补打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境内投资者补打 A第 3 页 共 33 页股账户卡,境外投资者补打 B 股账户卡;(三)投资者挂失原股份转让账户换新号的,境内投资者换 A 股账户,境外投资者换 B 股账

5、户;(四)投资者的原股份转让账户或主板账户注销时,需检查该账户是否持有主板、代办转让或报价转让股份,如持有任一种类证券则不能注销。第八条 原股份转让账户适用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实时开户业务指南、 新增休眠账户管理业务操作指引、 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申报业务指引等有关证券账户管理的规定。第九条 深圳证券账户的开立、资料查询与变更、挂失、补办、合并以及注销等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时开户业务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营业部柜台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第三章第三章 代代办办股份开股份开户户第十条 投资者申请参与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时

6、,营业部应按照华安证券客户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指导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只有风险等级为进取型或激进型的投资者,才可以参与代办股份转让业务,风险等级属于进取型以下的投资者,营业部除充分揭示风险之外,还须向客户提示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要求客户签署客户产品风险不匹配确认声明(附件一),方可为其办理参与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第十一条 已在营业部开立深圳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的投资者,申请参与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的,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到营业部亲自办理,营业部应指导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附件二)及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附件三),然后为投资者开

7、通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权限。第十二条 申请参与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的投资者尚未在营业部第 4 页 共 33 页开立资金账户的,营业部应先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为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没有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还需同时为投资者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然后指导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及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并为投资者开通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权限。第十三条 持有原股份转让账户的投资者申请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须先开立资金账户。(一)若投资者在营业部没有开立资金账户,按以下程序办理:1、指导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及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并要求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原股份转让账户卡;2、营业部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为投资者

8、开立资金账户,再为投资者添加原股份转让账户。(二)若投资者在营业部已开立资金账户并申请将原股份转让账户添加到原资金账户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指导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及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并要求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原股份转让账户卡;2、营业部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将原股份转让账户添加到原资金账户中。第十四条 投资者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第十五条 投资者可向营业部申请将原股份转让账户卡换成同号码的深市主板账户卡,换卡免费。境内投资者的原股份转让账户挂失换新号、合并、注销、账户资料变更、查询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同 A 股账户;境外投资者的

9、原股份转让账户挂失换新号、合并、注销、账户资料变更、查询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同 B 股账户。第十六条 代办股份开户完成后,营业部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将投资者提供或签署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开户资料、影像资料、 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以及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归档并扫描上传。第 5 页 共 33 页其他有关账户的业务也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将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开户资料留存归档并扫描上传。第十七条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的挂牌公司为非上市股份公司,具有高风险性,营业部须在营业场所将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予以公示,并以广播、现场解释和答疑以及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向投资者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

10、可能产生的风险。第四章第四章 代代办办股份确股份确权权第十八条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股份确权业务由主办券商和代办券商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的重新确认由主办券商负责;股份的登记和托管由主办券商将数据交中登深圳分公司进行。第十九条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的重新确认需投资者到营业部办理确权手续,主办券商汇总所有确权成功的股份,并送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第二十条 根据股东性质、是否需办理过户以及股份类别的不同,股份转让公司股份确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个人投资者办理的无需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二)机构投资者办理的无需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三)个

11、人投资者办理的无需过户的 B 类股份确权;(四)机构投资者办理的无需过户的 B 类股份确权;(五)个人投资者办理的需要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六)机构投资者办理的需要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七)个人投资者办理的需要过户的 B 类股份确权;(八)机构投资者办理的需要过户的 B 类股份确权。第二十一条 个人投资者办理无需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非上市公司股份确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四)第 6 页 共 33 页;(二)股东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三)深圳 A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以及股东身份证件

12、、深圳 A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审核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十二条 机构投资者办理无需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只有复印件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七)深圳 A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以及法人营

13、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深圳 A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第二十三条 个人投资者办理无需过户的 B 类股份确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股东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以前使用护照开户的投资者还需提供护照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三)深圳 B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留存申请表,以及身份证件第 7 页 共 33 页(以前使用护照开户的需要留存护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深圳B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审核代办人身份证件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

14、印件。如果代办人无法提供股东的身份证件原件,可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下机关认可的文件是有效的:国内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我国司法部认可港澳地区律师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我国外交部驻港澳地区特派办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台湾海基会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十四条 机构投资者办理无需过户的 B 类股份确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深圳 B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四)董事会、董事、主要股东或有权人

15、士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留存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和申请表,以及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并能证明该机构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深圳 B 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第二十五条 个人投资者办理 A 类股份确权,需要过户的仅限于以下几类:遗产继承、出国定居赠与、法院裁决、出资证明;对曾挂牌的遗留公司,还包括经公证的协议转让。个人投资者办理需要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遗产继承1、 申请表;第 8 页 共 3

16、3 页2、继承公证书;3、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4、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5、继承人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继承公证书,以及继承人身份证件及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的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审核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二)出国定居赠与1、 申请表;2、赠与公证书;3、赠与方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注销证明及复印件;4、受赠方身份证件及复印件;5、受赠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6、赠与方深圳股

17、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赠与公证书、赠与方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注销证明,以及受赠方身份证件、赠与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受赠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审核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法院裁决1、 申请表;2、协助执行通知书;3、裁定书;4、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5、裁决后股份持有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第 9 页 共 33 页6、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

18、存申请表、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和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以及裁决后股份持有人身份证件、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四)出资证明1、 申请表;2、原挂牌交易场所的托管券商出具加盖公章的出资证明(附件五)以及加盖公章的交割单,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并承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3、实际出资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原持有人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5、实际出资人的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6、实际出资人的承诺书(附件六)。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出资证明、交割单、承诺书,以及实际出资人的身份证件、深圳股账户卡或原

19、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审核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经公证的协议转让1、 申请表;2、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书,协议书内应申明过户原因,声明该股份属受让方,并承诺承担因过户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协议书有投资者签名并按手印,并须经公证处公证;3、受让方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转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5、受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转让协议书,以及受让方身份证件、转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第 10 页 共 33 页股份转让账户卡、

20、受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审核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十六条 机构投资者办理 A 类股份确权,需要过户的仅限于以下几种:经公证的协议转让、原法人机构已变更名称、原企业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歇业、法院裁决、出资证明。机构投资者办理需要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经公证的协议转让1、 申请表;2、经公证处公证的转让协议书,协议书应申明过户原因,并承诺承担因过户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3、经年检的受让方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只有复印件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1、4、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8、转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9、受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转让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表、以及受让方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转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受让方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二)原法人机构已变更名称、合并、分立、兼并、重组的1、 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关于该法人机构

22、变更名称的证明和变更名称后的法人承诺承担原法人债权债务的证明文件;第 11 页 共 33 页3、经年检变更名称后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只有复印件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8、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关于该法人机构变更名称的证明和变更名称后的法人承诺承担原法人债权债务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

23、代表人身份证件、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三)原企业因已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歇业,而无法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办人员还需审核如下资料: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关于法人机构已破产或注销的证明;2、原持有人的股东与现持有人签署的转让协议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原持有人股东的名单、股东应在协议书中申明过户原因,并承诺承担因过户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或法院裁决书、破产清算小组或上级主管单位文件、证明,破产清算小组或上级主管单位应在文件或证明中承诺承担过户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3、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4、现持有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果

24、现持有人是机构投资者,还需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只有复印件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关于法人机构已破产或注销的证明、原持有第 12 页 共 33 页人的股东与现持有人签署的转让协议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原持有人股东的名单或法院裁决书、破产清算小组或上级主管单位文件、证明,以及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若现持有人是机构投资者,还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年

25、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若现持有人是个人投资者,还需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四)法院裁决1、 申请表;2、协助执行通知书;3、裁定书;4、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5、裁决后股份持有人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有复印件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9、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0、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和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法

26、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裁决后股份持有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五)出资证明1、如果实际出资人是个人投资者,经办人员审核以下材料:(1)申请表;(2)原交易场所的托管券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出资证明以及加盖公章的交割单,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并承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第 13 页 共 33 页法律责任;(3)实际出资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5)实际出资人的承诺书。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出资证明、交割单、承诺书,以及身份证、深圳

27、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审核代办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如果实际出资人是机构投资者,经办人员审核以下材料:(1)申请表;(2)原交易场所的托管券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出资证明以及加盖公章的交割单,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并承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有复印件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8)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

28、9)实际出资人的承诺书。经办人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留存申请表、出资证明、交割单、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深圳股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的复印件。第二十七条 个人投资者办理的需要过户的类股份确权,主要是指因遗产继承、出国定居赠与、法院裁决、有效的转让协议、出资证明或境外托管银行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过户,经办人员需根据第二十第 14 页 共 33 页五条个人投资者办理需要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时的有关规定审核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并留存相关材料。第二十八条 机构投资者办理的需要过户的类股份确权,主

29、要是指有效的协议转让、法院裁决或出资证明等,经办人员需根据第二十六条机构投资者办理需要过户的 A 类股份确权时的有关规定审核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并留存相关材料。第二十九条 营业部检查和审核投资者提供或填写的上述资料无误的,在交易柜台系统中进行确权操作。第三十条 投资者确权登记的股份在未进行确权数据处理之前(一般为下午 3:00 前),投资者可以申请撤销股份的确权登记。投资者确权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2 日)可以查询客户确权的结果。第三十一条 其他券商持有股份转让公司股权的投资者,如果尚未进行股份确权,可以在营业部办理确权业务。确权时,营业部需为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有关代办股份开户事项按照本操作

30、规程第三章规定办理,同时要求投资者提供原券商打印并加盖所在营业部业务印章的股份对账单。第三十二条 投资者办理代办股份确权时,营业部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将投资者提供或填写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申请表等相关资料留存归档并扫描上传。第三十三条 确权凭证资料由营业部集中统一保管。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确权凭证资料复印件放入开户资料中,原件按确权日期顺序分开装订,个人投资者每本 100 户、机构投资者每本 50 户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营业部名称、起止时间,注明册数,永久保管。第三十四条 代办股份确权的收费标准执行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进行调整。(一)不需过户1、A 类

31、股份,个人投资者:10 元/每笔;机构投资者:30 元/每笔。第 15 页 共 33 页2、B 类股份,按上述标准收取人民币,或根据确权开始第一天国家外管局当天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成美元收取。(二)需要过户除按上述标准收费外,还须向过户双方各收取手续费和印花税:1、A 类股份,转让股数转让价格0.3%(手续费)+转让股数转让价格印花税率。2、B 类股份,转让股数转让价格0.4%(手续费)+转让股数转让价格印花税率。没有转让价格的按面值计。第五章第五章 代代办办股份股份转让转让第三十五条 营业部接受投资者委托办理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投资者委托指令以集合竞价方式配对成交。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可以采用柜

32、台委托、网上交易等委托方式进行委托。第三十七条 营业部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投资者的限价委托,但不得接受全权委托。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限定价格,要求券商营业部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入股份、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股份的委托。第三十八条 投资者委托卖出的股份必须是其股份账户上实有的股份,不得进行融券委托。投资者委托买入股份必须以其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进行融资委托。第三十九条 股份转让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该公司股份每周转让五次,转让日为每周一至周五:(一)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三)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第 16 页

33、 共 33 页每周转让五次的股份的证券简称后标注有数字“5”。第四十条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或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该公司股份每周转让三次,转让日为每周一、周三和周五。每周转让三次的股份的证券简称后标注有数字“3”。第四十一条 股份转让公司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该公司股份每周转让一次,转让日为每周五。每周转让一次的股份的证券简称后标注有数字“1”。第四十二条 代办股份转让委托申报价格不能超过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前次成交转让价的上下 5%。第四十三条 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

34、性集中竞价方式配对成交。第四十四条 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依次是:(一)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二)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1、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2、与该价位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三)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离上一个转让日成交价最近的价位作为转让价。第四十五条 代办股份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转让日的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转让期间遇法定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暂停转让服务业务。第四十六条 代办股份转让委托单位为“手”,1“手”等于 100 股。申报

35、买入数量应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第四十七条 代办股份转让委托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A 类为 0.01 元人民币;B 类为 0.001 美元。第 17 页 共 33 页第四十八条 代办股份转让交收时间为:A 类为 T+1 交收;B 类为 T+3 交收。第四十九条 营业部应妥善保管投资者的委托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 20 年。第六章第六章 代代办办股份股份转转托管和非托管和非转让过户转让过户第五十条 投资者确权托管在营业部的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申请转出,托管到其他具有主办券商资格的券商。第五十一条 投资者办理代办股份转托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账户卡

36、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以及股份转托管申请表;投资者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第五十二条 营业部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参照深圳证券账户转托管手续在交易柜台系统中办理代办股份转托管手续。第五十三条 代办股份转托管收费按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境内户每户收取 30 元人民币,境外户每户收取 4 美元。第五十四条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非转让过户包括股份的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及强制执行等过户形式。第五十五条 投资者申请办理因继承而发生的股份非转让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继承公证书;(二)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三)继承人身份证、深圳

37、证券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四)股份托管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所涉股份冻结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五十六条 投资者申请办理因职工股赠与而发生的股份非转第 18 页 共 33 页让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赠与公证书;(二)赠与方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注销证明及复印件;(三)受赠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当事人双方深圳证券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五十七条 投资者申请办理因财产分割而发生的股份非转让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经婚姻

38、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三)双方当事人的深圳证券账户卡或原股份转让账户卡及复印件。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依据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要求对投资者持有的股份进行强制过户的,应出具介绍信、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人员工作证,由营业部按有关法律法规查验证件、法律文书无误后,予以办理。第五十九条 营业部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参照深圳证券账户非转让过户手续在交易柜台系统中办理代办股份非转让过户手续。第六十条 营业部办理代办股份非转让过户业务,按“所涉股份上一转让日收市价股份转让手续费率股数”的标准向当事人双方分别收取手续费,并按“所涉股份上一转

39、让日收市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股数”的标准向当事人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则则第六十一条 本操作规程由经纪业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六十二条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 19 页 共 33 页附件一:客户产品风险不匹配确认声明客户产品风险不匹配确认声明客户姓名 证件号码 客户风险评级保守型 稳健型 积极型 进取型 激进型产品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确认声明:本人(机构)理解并接受贵公司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及产品风险评级的方法及结果的作用。根据本人(机构)实际情况,本人(机构)对超出本人(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产品予以确认,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由此

40、引起的一切损失及风险与贵公司无关。客户签章:年 月 日第 20 页 共 33 页附件二: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尊敬的投尊敬的投资资者:者:鉴于代办股份转让投资风险较大,为了您更好地了解代办股份转让的投资风险,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请认真仔细阅读。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1、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中的“股份转让公司”并非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而是根据试点办法的规定,委托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进行股份转让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投

41、资者在从事股份转让业务之前,请认真阅读试点办法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则。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与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存在很大差别,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代办股份转让有关业务规则。3、股份转让公司的挂牌条件与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存在很大差别。公司申请其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委托股份进行代办转让,须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主办券商推荐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4、根据规定,主办券商对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但主办券商对其信息内容不进行实质性审核,对股份转让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42、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公司仅为投资者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不对股份转让公司的经营第 21 页 共 33 页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实质性审核。股份转让价格可能因股份转让公司亏损等原因造成巨大波动,股份转让公司也可能因破产而导致股份被终止转让,对此投资风险,投资者应予以特别关注。二、二、风险风险揭示揭示1、宏观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股份转让价格的波动。2、政策风险: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的一项探索性、试验性的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则存在较大的不

43、确定性,由此可能会引起股份转让价格的波动。3、经营风险:由于股份转让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或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股份被暂停转让或终止转让。4、技术风险:由于成交撮合及行情揭示是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系统来实现的,系统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由此造成委托、交易系统的故障。若您选择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则有可能因为通讯及电脑系统等原因使您的划款指令不能及时被执行;若您选择互联网交易方式,可能会由于网络条件所限制,委托指令、揭示价格及其他转让信息出现中断、停顿

44、、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5、不可抗力因素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股份转让系统的瘫痪;证券营业部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股份转让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第 22 页 共 33 页6、退市公司风险:退市公司资产质量一般较差,均已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严重资不抵债,基本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投资风险大。本本风险风险提示提示书书并不保并不保证证揭示代揭示代办办股份股份转让转让的全部投的全部投资风险资风险。在您。在您进进入代入代办办股股份份转让转让投投资资前,前,请务请务必必对对此有清醒的此有清醒的认识认识。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股份

45、转让风险提示书,理解所提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给本人造成的损失。 投投资资者(者(签签名):名):年年 月月 日日附件三: 编编号:号: 第 23 页 共 33 页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甲方(投资者): 乙方: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第一章 双方声明双方声明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1、甲方依法具有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

46、证券投资资格之情形。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甲方保证被确权的股份为其真实所有。4、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认真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充分认识到代办股份转让存在的投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5、甲方已详细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它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相关规则。6、甲方承诺不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行为,违反者承担相应责任。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8、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免责条款,并愿意受所有条款之约束。甲方保

47、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第 24 页 共 33 页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且已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2、乙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第二章第二章 开开户户第三条 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8、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补充通知的规定,开立深圳A股或B股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合格后,为投资者开立深圳A股或B股账户。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办股份转让,应按照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由乙方为其开设资产账户;甲方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由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若甲方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开设资产账户时需要提交: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预留印鉴。第六条 若甲方为境外法人投资者,开设资产账户时需提交:境外注册商业登记书及复印件,董事证明文件(须为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机构授权委托书(须盖章签名)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董事)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第七条 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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