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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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研究摘要:青年是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以青年为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良好,这为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发挥领头雁作用创造了充分的条件。通过为村民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市场信息、宣传致富门路、拓展销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拓宽增收渠道,农村青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初显,但仍然遭遇不少瓶颈。为此,要加强关心引导,提升领头雁使命感;加强选树培养,创建领头雁作用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提升领头雁作用动力;落实政策保障,拓展领头雁作用空间;强化配套服务,提升领头雁作用能力。一、问题的提出2004 年以来,中央连续发布 11 个以

2、“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三农”问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重中之重”地位。2014 年中央 1 号文件更是明确指出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迅速发展壮大。据农业部统计,截至 2013 年底,全国种粮大户有 68.2 万户,生猪、肉鸡、奶牛规模养殖户数量占比超过 50%,农机户达到 4192.3 万户,全国共有符合统计标准的家庭农场 87.7 万个,各类农业龙头企业达到近 12 万家,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达到 15.2 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

3、头企业之外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超过 100 万个;截至 2013 年 6 月底,全国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 82.8 万家2。然而,相对于2.58 亿农业劳动者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占的比例仍然很低。在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的农村家庭中,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者开始蜕变为生计型小农3。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经营体系的构建仍然任重道远。青年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背景下,能否利用农村青年精力充沛、思维活跃、创造力强的优势,发挥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是事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围绕上述问题,受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委

4、托,华中农业大学课题组于 2014 年 7 月在湖北省开展了针对 205 位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问卷调查,并对其中 26 位样本进行了个案访谈。以上述调查为基础,本文尝试就青年能否发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青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现状及其作用与瓶颈等问题做出回答,并就如何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二、青年领头雁:何以可能?调查发现,40 岁及以下的青年是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绝对主力,占所有有效样本的 90.6%。以青年为主力的农村致富带头人普遍具有如下特征:1. 学历程度较高,乐于学习新知识在所有致富带头人有效样本中

5、,高中及以上学历者占 75.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 52.4%。与第二次农业普查湖北省农业从业人员学历构成情况相比,致富带头人样本学历优势明显。在工作之余,81.2% 的致富带头人会经常抽出时间“学习充电”。可见,较之普通农业劳动者,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更乐于学习新知识,以提高自身知识或技能水平。2. 非农职业经历丰富,注重工作经验积累在所有致富带头人样本中,89.4% 的人经历过至少一次职业变动。在经历过职业变动的有效样本中,就工作单位而言,37.9% 的人曾经在党政机关、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过;就职业类型而言,21.4% 的人做过私营企业主,14.3% 的人做过专业技术人员,12.5%

6、 的人做过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就工作岗位而言,36.6% 的人从事过市场营销类工作,21.8% 的人从事过客户服务工作;就职业地位而言,45.2% 的人从事过管理工作。可见,农村致富带头人普遍拥有丰富的非农职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这为其回乡创业、迅速转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奠定了坚实基础。3. 市场经营意识敏锐,注重精细化管理一是密切关注国家政策与产业形势。其中,“经常关注国家三农政策”者占 92.8% ;“经常关注本产业发展趋势与行情”者占 91.6% ;“经常关注本产业国内外产品价格变动趋势”者占 78.6%。二是注重质量管理。其中,“在播种前会对土地进行平整和精耕”者占 81.

7、9% ;“在选购种子或原材料时会优先考虑产品质量”者占 91.1%。三是注重成本控制。83.6% 的人“在选购种子或原材料时会综合考虑性价比”。四是注重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和社会关系网络。86.1% 的人“与本产业的采购商、经销商保持着密切的联系”;89.6% 的人“在农产品销售季会主动联系经销商而不是等其上门收购”;79.3% 的人“在工作之余会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以维持社会关系”。五是重视产品宣传与推广。80.7% 的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推广产品或服务”。六是重视产品市场细节管理。82.2% 的人“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分级管理,并将其按不同价格销售”。4. 农业科技应用意识强,善于

8、采借智力资源一是自身农业技术水平过硬。82.8% 的人“较好地掌握了所在农业经营领域的主要技术”,这为其开展农业专业化经营奠定了技术基础。二是对农业技术求知欲强。85.6% 的人“在遇到生产经营难题时会主动查阅信息,摸索解决办法”。三是善于借用农业技术智力资源。81.7% 的人“在遇到生产经营难题时会主动向农技专家请教咨询”。得益于其较高的学历、丰富的非农职业经历与经验、敏锐的市场经营意识和农业科技应用能力,以青年为主力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势头良好,率先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为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发挥领头雁作用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其主要表现为:(1)产业类型多元,地域特色明显。农村致富带

9、头人产业类型多元化特征明显。其中,44.8% 的人主要从事种植业经营,30.6% 的人主要从事养殖业,10.9% 的人主要从事农产品销售加工业,12.3% 的人主要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业。产业类型的多元化有效避免了农业的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有助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农村致富带头人产业分布呈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多数样本在选择农业经营项目时,都考虑到了将农业经营与本地资源优势相结合。如,在竹溪县,XXL(个案 1,按照学术惯例,本文中出现的人名、乡镇名、村庄名和单位名均做了化名处理,以下同)围绕本地特色经济作物做文章,带领村民创办了 YQ 魔芋专业合作社;在“鄂西北苗木花卉第一村”,

10、JT(个案 2)创办了“青年创业基地”,带动本村青年参与苗木花卉种植产业;在“中国脐橙之乡”秭归,DHL带动全村上百户农民改良柑橘品种,使 W 村成为 S 乡最早进行大规模品改的专业村;在“中国名茶之乡”邓村,HZB(个案 7)带动 500 多名合作社社员,建设了标准茶园工程。(2)经营集约化程度高,初具辐射带动效应。在农业经营用地面积方面,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平均用地面积是 165 亩。其中,农业企业平均用地面积为 254.4 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用地面积为 199.6 亩,专业种养大户平均用地面积为 190.3 亩。在辐射带动效应方面,43.1% 的人至少雇用了 5 名固定员工,97.8%

11、的人主要雇用本地农民。可见,致富带头人在促进本地农民就业和增收方面发挥了显著的辐射带动作用。(3)经营资金来源广泛,投资收益状况良好。在创业资金来源方面,多数样本(54.0%)主要靠社会融资。其中,23.7% 的人靠“向亲友借贷”,22.7%的人靠“银行贷款”。在投资经营规模方面,近 5 成样本年营业收入在 50 万元以上,其中,17.2% 的人年营业收入在 500 万元及以上。在投资收益状况方面,86.4% 的人已经实现盈利,88.9% 的人预计会在 2014 年实现盈利。三、青年领头雁:何以可为?以青年为主力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不仅具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素质,而且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他们自

12、觉投身公益、回报社会,并用大量的实践证明他们可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发挥领头雁作用。其主要做法如下:1. 为村民提供农业技术支持调查显示,65.0% 的致富带头人“经常为当地村民提供农业技术支持”,48.5% 的人“经常组织当地村民参加农业培训”。如,ZXL(个案 1)与县魔芋办合作编写魔芋生产技术手册发放给农户,定期在村委会的电教广播里向村民传授魔芋种植要点。GLL(个案 5)为近 200 户蔬菜种植户无偿提供了技术指导。HZB(个案 7)的合作社每年开展两次技术培训,向茶农免费传授种茶、茶园管护技术和精细化采摘技术。2. 为村民提供市场信息调查显示,近 2/3(65.8%)的致富带头人

13、“经常为当地村民提供市场信息”。如,ZYP(个案 17)成立了赤壁市第一个民营农业机械合作社,强化了市场信息服务,使合作社运作逐步走向正轨。HZB(个案 7)的合作社常年免费为茶农提供市场信息服务。3. 向村民宣传致富门路调查显示,63.8% 的致富带头人“经常向当地村民宣传致富门路”。如,ZYP(个案 17)耐心向群众宣传水稻机插秧的好处和优势,在他的推广下,全镇水稻机插秧田块达到 6000 亩,其中集中连片达 1500 亩。WCF(个案 13)免费向村民传授大鲵繁育养殖经验,截至 2014 年 7 月,其合作社累计带动 150 家各地农户和养殖企业养殖大鲵 10 万余尾,户均增收10.5

14、万元。4. 帮助村民拓展销路调查显示,60.1% 的致富带头人“为当地村民拓展了销路”。如,HZB(个案 7)的 JXS 农产品合作社采用“基地+ 农户+ 合作社”的运作模式,组织农户订单式、大批量、定向型生产黄芽茶;他还在三峡茶城设立了销售网点,与邓村绿茶集团签订了购销合同,从而保证了合作社社员茶叶销售渠道的畅通。5. 帮助当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调查显示,49.8% 的致富带头人“帮助当地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如,SXL(个案 4)当选村主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争取到了 160 万元的国家农村建设专项补贴资金,帮助村里修路。6. 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村民拓宽增收渠道如,ZHL(个案 3)的养殖场

15、以本地农民用工为主。他的养殖场及配套的生态茶园,将提供 500 个就业岗位,一年可为本地农民带来工资性收入2000 多万元。四、青年领头雁:作用与瓶颈囿于自身素质、农户响应及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限制,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领头雁作用方面,农村青年仍然任重道远。1. 自身素质有待提高,领头雁“心有余而力不足”(1)缺乏带动农民致富的持久动力。如前所述,作为领头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有强烈的带民致富使命感。然而,在遭遇困难和挫折后,一些人心灰意冷,不再热心公益事业,而是集中精力抓个人发展。更有甚者,极少数人私欲较强,他们竞选村干部、申请领头雁项目并非为了带动村民共同致富,而是为了利用干部身份或领

16、头雁光环在争取惠农补贴项目、涉农工程项目中为个人牟取私利。(2)缺乏思想引领示范的有效方法。2014 年以来,共青团组织通过农村创业精英主题分享会、宣讲会等形式向普通农民分享了致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和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从宣讲内容来看,致富带头人多侧重对奋斗历程的分享,忽视了对成功经验的提炼;多侧重对成功事迹的推介,忽视了对诚信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的宣讲,在传递社会正能量方面力不从心。(3)缺乏农业科技示范的有效方法。在致富带头人群体中,仅有少数人接受过高等教育,其理论水平普遍有限,加之普通农民知识接受能力有限,在农业科技传播过程中,领头雁较少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民传

17、播农业科学技术。另一方面,领头雁自身农业科技水平有限,且缺乏整合、动员高等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专家力量的资源与能力,因而无法充分满足当地农民的科技服务需要。2. 普通农民响应协作不够,领头雁“孤雁难飞”(1)农村空心化严重,留守村民难以胜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需要。近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除少数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主外,许多农村只剩下“386199 部队”。一方面,留守老人身体机能退化、精力不济,难以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要求;另一方面,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偏低,家庭抚育、抚养负担过重,接受新型农业经营理念的思想准备不充分、精力不济、能力不足。在上述背景下,尽管领头雁们开展了大量工作,

18、但效果仍不尽理想。如,2011 年 9 月,XSL(个案 4)从湖北农科院引进了一批美国大葱进行种植,成立了合作社邀请村民一同加入,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我所在的村子已经成了空巢村。年轻人都已经外出打工,加上村中小学被撤并,留守儿童必须到镇上中心小学就读,留守老人也不得不去陪读。而其他农民看不到实实在在的利益,都不愿意和我一起做。”(2)普通农民消极响应与盲目跟风并存,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康发展。一方面,一些农民只看重眼前利益、不注重长远发展,一些农民小富即安、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些农民只关心私人利益、不惜牺牲国家集体公益。如前所述,XSL(个案 4)就任村主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为村里修路

19、。可在修路过程中,“村民对于占用的土地,要求村集体给钱;对修路过程中破坏的农产品,也要拦住施工队强行索要财物补贴。村干部为村民办事,往往既要面对上面的压力和基层政府的困难,更要面对村民的不理解和阻碍”。村民的这些行为让原本对农村充满感情的领头雁感受到无形的阻力和困难。另一方面,一些村民不了解新型农业经营的系统性和复杂性,一旦发现有人靠某个新产业或新品种致富,不经风险评估就一拥而上、盲目跟风,很快造成市场饱和、供过于求。在市场饱和时,一些村民不是考虑如何细分市场、差异化竞争,而是一味采取低价策略、拼命降价,从而使市场竞争陷入无序化,导致产业经营者集体受损严重。如,为使葡萄种植规模化、经济效益最大

20、化,ZGP(个案 18)于 2009 年成立了 FY 葡萄专业合作社,并动员周边 178 户农民加入合作社。通过投入资金、推广技术、统一管理、注册品牌,FY 葡萄远近闻名,葡萄生产水平逐年提高,品质不断优化,农民收入也得到大幅提高。在 ZGP 的示范带动下,近年来,H 县葡萄种植面积迅速扩张。对此,ZGP 既欣喜又担忧。喜的是示范带动出成效,忧的是很多农民盲目跟种,根本没有考虑葡萄销路。他担心随着更多的农民加入葡萄种植行业,H 县葡萄市场很快会出现饱和。由于中小规模种植的农户不具备量产葡萄酒的条件,又很难在短时间内将鲜果销售出去。一旦市场饱和,就会“果贱伤农”。届时,很多跟风种植的果农都会血本

21、无归。3. 政策保障落实难,领头雁“有力无处使”(1)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机制有待理顺。一是农村土地权属不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滞后,农户土地流转顾虑重重;二是农地流转程序规范化程度低,流转关系稳定性差,流转双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农业补贴对象指向模糊,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激励不够,影响农业集约化经营。(2)惠农信贷支持政策落实不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筹措难。自2008 年 3 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以来,我国银行业全面启动商业化转型。在以获利为主要目标的商业银行运作模式下,金融机构在推行惠农信贷支持政策方面普遍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在“使市场在

22、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战略下,单纯依靠金融机构主动让利、扶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亦不切实际。于是,农村青年在带头致富、带民致富过程中难免遭遇政策性信贷资金筹措难的问题。调查显示,66.3% 的致富带头人在其农业经营中遭遇了“经营资金短缺”困难。其主要表现为:其一,信贷程序复杂、信贷抵押物单一、信贷支持额度过低,领头雁产业扩张和示范带动过程中的庞大资金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其二,由于管理失范,极少数信贷机构存在关系贷、人情贷、干股贷,侵占了合法经营户的正当信贷权益。(3)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有待完善,农业经营风险防控难。一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标的范围有待拓展。当前,中央财政支持的种植业和林业保险标的

23、已增至 15 种,畜牧业保险标的也增至 5 种,但对于地区农业经济有重要影响的水果、蔬菜、渔业种植和养殖保险标的的保险,还未纳入中央及省级财政的保险补贴范围;二是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偏低,影响农民投保积极性。如,湖北省水稻保险赔付额仅为每亩 200 多元,不到一亩水稻收益的 1/6。三是中央、省、地、县“配套联动”的保费补贴机制制约了财政困难地区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发展。四是大灾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影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财务稳定,存在因偿付能力不足而损害投保农户利益的隐患。五是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尚未展开,规模经营市场价格风险防控难。五、发挥青年领头雁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1. 加强关心

24、引导,提升领头雁使命感(1)大力开展“回归工程”,鼓励青年领头雁回乡创业、回报家乡。其一,加强信息沟通,引导领头雁关注家乡发展。建议招商部门、共青团组织定期拜访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向其介绍家乡发展变化、创业环境和回乡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其回乡创业;其二,加强乡情关怀,引导领头雁反哺家乡。建议基层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主动为其留守家庭成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亲情化服务引导其回报家乡。(2)大力开展“寻找乡村创富好青年”活动,发挥领头雁示范作用。其一,严格“乡村创富好青年”选树标准。重点选树在诚信创业、带动致富、奉献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发展现代农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创富青年,以传递正能量。其二,积极开展

25、“乡村创富好青年”宣传示范活动。通过新闻报道、制播专题片、开设专栏、召开发布会、事迹宣讲会、创富分享会等形式,宣传“乡村创富好青年”优秀事迹和品质,引导农村青年热爱农村、扎根农村、奉献农村。(3)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鼓励领头雁带动致富。其一,加强诚信教育,鼓励领头雁诚信创业并真心带动农民致富;其二,加强法治教育,鼓励领头雁带动农民合法致富,坚决打击少数领头雁利用国家惠农政策与项目中饱私囊的行为;其三,加强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领头雁积极投身农村公益事业,为村民争取公共福利。2. 加强选树培养,创建领头雁作用平台(1)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雁培养计划。其一,明确培养目标。建议按“每年

26、每个乡镇至少培养 6 名带头人,全省每年至少培养 6000 名带头人,用 5 年时间培养 3 万名带头人,争取村村都有带头人”的目标,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雁;其二,创建培养平台。建议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雁培养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或政府青年工作分管领导为主席,以党委组织部门、财经办(农办)、农业部门、共青团组织、供销部门、科技部门、银监部门、税务部门为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商讨、决定领头雁培养重大事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同级共青团组织农工部,负责日常事务及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其三,完善培养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导师辅导、信贷支持、技术指导、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品牌宣传、

27、基地孵化等方式,为培养对象提供知识、技术、金融、信息、管理、市场等全方位支持与服务。(2)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雁”示范基地创建工程。以各级重点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依托,用 3 年时间扶持创建 30 个省级示范基地、300 个县级示范基地,争取每个市州至少有 12 个省级示范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 2 个县级示范基地;将示范基地“领头雁”优先纳入湖北省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湖北省青年现代农业发展高级研修班和各级团委精英提升计划体系,在政策、技术、金融、市场、信息、管理等方面为其提供全方位支持,扶持其做大做强;指导示范基地在加强思想引领、开展技能培训、推广农业科技、促进交流

28、合作和服务产销对接上充分示范带动作用;要求省级示范基地每年跟踪联系和有效服务农村创业青年不少于 1000 人,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 300 场次;县级示范基地每年跟踪和有效服务农村创业青年不少于 100 人,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 30 场次。3. 完善激励机制,提升领头雁作用动力(1)加强经济激励,提升领头雁带民致富的经济动力。建议按“自愿申请、跟踪培养、评估验收、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资金 6000 万元,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雁省级示范基地 50 万元/ 个、县级示范基地 5 万元/ 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1 万元/ 户的标准,对验收合格、评估达标

29、的示范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给予奖扶。(2)加强政治激励,提升领头雁带民致富的政治动力。建议组织部门将带动致富能力强的青年领头雁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通过组织推荐、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其进入村“两委”班子;建议地方人大、政协将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青年领头雁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对象;建议吸纳青年领头雁担任乡镇团委委员、编制外副书记或村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成员,并在符合建团条件、由领头雁创业的企业或领办的合作社建立团组织。(3)加强道德激励,提升领头雁带民致富的思想动力。其一,大力推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积极营造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的良好氛围;其二,大力推进“寻找

30、乡村创富好青年活动”,鼓励领头雁在个人致富的同时带民致富;其三,借力“中国好人榜”“道德模范”“感动中国”等公益平台,积极推荐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领头雁参与评选,凝聚社会正能量。4. 落实政策保障,拓展领头雁作用空间(1)进一步理顺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机制。其一,加快推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明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之间的权属界限,解除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其二,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引导流转双方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签订流转合同,使双方权益保护有法可依;其三,明确惠农补贴归属,坚持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经营的主

31、体。(2)落实惠农金融优惠政策,突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瓶颈。其一,要积极培育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培育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其二,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担保、信用体系,优化农业金融服务。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农业订单、房屋、农机设备、农产品及其他重要资产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鼓励地方财政或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并允许有一定集体经济实力的村委会或合作社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积极开发农村青年信贷产品,提高农村青年贷款成功率;建立和

32、完善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提高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优惠;简化农业信贷手续,适当降低农业贷款利率,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效率。其三,积极推进金融部门优秀青年干部赴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加强团银合作,提高领头雁培养金融服务效率。(3)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其一,扩大农业保险补贴保费范围。建议在现有 15 个补贴险种的基础上,将水果、蔬菜、渔业保险也纳入保费补贴范围。其二,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建议按生产资料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平均成本确定保险金额赔付标准,提升农民投保积极性。其三,优化农业保险补贴结构。建议在保

33、障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不低于 80% 的前提下,增加省级财政的补贴比例,按10%15% 的标准确定县级财政补贴比例,适当降低基层财政的补贴负担。其四,建立农业风险基金,组建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公司,探索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补贴各地区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亏损,增强农险经营主体抵抗大风险能力。其五,探索免除农业保险经营所得税,按一定比例返还涉农保险营业税和印花税,引导保险公司将免税所得用于扩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积累额,降低保险费率。其六,引导保险公司拓展农业保险产品与服务种类。在加快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和农业巨灾保险

34、等新兴产品和服务,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5. 强化配套服务,提升领头雁作用能力(1)强化技能服务。一是要充分整合科研院所的农业专家力量,推动成立专家服务团,协助领头雁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示范基地,为创业农民提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农业科技服务。二是要充分动员农技工作人员和农村青年致富人协会成员,鼓励其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导师团,协作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工作,向创业农民分享农产品社会化服务、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经济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与技能。(2)强化市场服务。一是本着“政府搭台、农民唱戏”的原则,积极扶持领头雁帮助农民开拓市场,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产供销对接、产

35、品升级及品牌推广服务。二是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扶持领头雁帮助农民学会细分市场,实现差异化竞争,尽量避免同一地区同类产品的恶性竞争。6. 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领头雁作用效益(1)强化领头雁选树管理。严把领头雁选树关,建议严格按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合法致富、公益心强、社会责任感强、带动致富能力强等标准选树领头雁,确保领头雁队伍健康纯洁、积极向上。(2)强化领头雁项目管理。建立领头雁培养管理档案,对扶持领头雁开展的创业致富、带民致富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领头雁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恶意违约、垄断市场、欺诈农民、贪污挪用惠农项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3)强化领头雁绩效管理。建立领头雁绩效考核制度,从示范培训人次、结对帮扶人数、交流活动次数、辐射带动人数、产业带动效益等方面,对领头雁作用绩效进行考核。按照“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的青年致富带头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行领头雁职责的带头人终止项目扶持,并及时补充吸纳新的优秀青年致富带头人。原标题:青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领头雁作用研究基于对湖北省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调查作者:杨少波 田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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