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矫治实施方案(最新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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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实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实施办法施办法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保证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山西省 20XX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晋残联20XX30 号),制定本办法。一、任务目标一、任务目标为全省 350 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救助。二、资助对象条件二、资助对象条件山西籍城乡户口;年龄不超过 17 周岁(1994 年以

2、后出生);具有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活动的、术后效果明显的六类手术指征(马蹄足畸形、膝内翻、儿童脑瘫肢体畸形、膝关节屈曲畸形、臀肌挛缩、小儿麻痹后遗症)的贫困肢 2 体残疾儿童。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三、资助标准三、资助标准由省、市财政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平均每人7000 元的矫治手术费救助。救助标准按省、市(或县)二级机构分别为每人 9000 元和 6000 元进行确定。四、职责分工四、职责分工(一)残联省残联 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分解下达救助指标;审核确定手术定点医院,分配救助对象编号号段;检查督导项目进展情况;监管资金使用,负责项目实施统计。市

3、残联 负责分解本市项目救助指标和救助对象编号号段;协调卫生部门,推荐上报手术定点医院;指导县级残联开展病源筛查,审批确定救助对象;监督定点机构按照方案实施手术;搞好项目宣传和项目资料上报工作。县残联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筛查病源,做好救助对象回访工作,及时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二)卫生部门市卫生局 协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推荐手术定点医院;监管定点医院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实施手术。手术定点医院 负责协助残联筛查病源,确定手术救助 3 对象;负责实施手术,采取院长负责制落实手术场地和床位,准备所需手术器械、药品及耗品等;选派技术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医护人员参加手术工作;负责术后观察、复查及并发

4、症的医疗处理;进行康复指导、疗效评价;对需要安装矫形器的残疾儿童要及时给予配置安装矫形器;组织残疾儿童进行必要的术后康复训练。五、工作流程五、工作流程(一)确定手术定点医院 根据省残康办关于推荐 2011 年度省级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的通知(晋残康办20115 号)要求,由具有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申报,市残联和市卫生局进行审核后,经省残联组织有关专家审评确定: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等 16 家医院为 2011 年度“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救助指标分配及救助对象编号号段分配见附件 1。(二)筛查与申请 市级残联负责将救助指标分配到各手术定点医院,指导所

5、属县(市、区)残联,组织定点医院专业医生对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进行筛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由县级残联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审批表(附件 2),连同受助儿童户口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证)等资料一式 3 份,经县残联审查盖章后报市级残联。 4 省直定点医院要优先救助各市推荐的救助对象。个别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直接在省直定点医院申请救助的,由定点医院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审批表,连同受助儿童相关附件等资料一式 3份,经定点医院审查盖

6、章后转拟救助对象所在市级残联按程序进行公示审批。 市级残联组织相关人员对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初步确定为救助对象。(三)公示与审批市残联负责对初审通过名单及其家庭信息(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监护人姓名、所属县区)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审批确定为救助对象。市级残联和省直定点医院分别负责本市、本单位项目救助的具体管理。按省确定的救助对象编号段确定赋予救助对象编号,并向家长进行项目救助内容、救助标准以及家长配合等相关事项的告知和培训工作。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由市、县残联和定点医

7、院各留存 1 份。 (四)实施矫治手术 5 市级残联负责,按照“谁筛查、谁手术”的原则,将救助对象及时安置到定点医院接受手术,并与定点医院签订项目责任书(附件 3)。省直定点医院的责任书由省残联与其签订。 定点医院严格按照手术程序,对手术对象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制定手术方案,签订手术同意书,办理手术意外保险。要选派有经验的医生承担手术,确保手术的安全和质量;要加强术后护理,保证手术对象术后必要的治疗和住院时间,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定点医院要按照肢体残疾矫治手术儿童出院疗效评价标准(附件 4),及时填写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登记表(附件 5)。(五)术后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术后进

8、行康复训练和矫形器的装配使用是巩固手术疗效的重要环节。各手术定点医院要按照救助对象的个体情况,适时安排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进行术后康复训练。救助对象出院后定点医院要继续指导其在家庭进行不少于 2 个月的康复训练。需装配矫形器的,由手术医生或康复医生开具处方,妥善配置适合的矫形器并指导其正确使用。(六)及时跟踪回访各市残联和手术定点医院应于残疾儿童接受矫治手术后 23 个月内,安排指导县区残联对手术对象进行逐一跟踪回访,评估手术疗效和康复情况,了解和解决残疾人康复等方面的问题,填 6 写术后康复情况回访记录(附件 6),拍摄、留存反映功能改善情况的照片(附件 7),反馈给手术定点医院和市残联。省残

9、联将组织专家对手术对象进行抽查回访,确保手术效果。(七)档案和报表各市残联和省直定点医院,要及时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典型案例)的收集、积累、存档工作,并于2011 年 11 月底前将相关资料和项目执行报告上报省残联康复部。各市残联和省直定点医院要于每月 30 日前将本市、本单位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下月计划以及项目实施照片、典型案例等资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省残联康复部。市级残联和各定点医院要将项目实施方案、定点医院审批表、目标责任书、项目启动仪式以及病源筛查和手术的照片、救助对象筛查审批表、手术登记表以及项目汇总表、月度项目进展情况、年度项目执行报告、经

10、费使用结算票据、救助对象回访记录和功能改善情况照片等相关资料归集整理成工作档案保存。各定点医院要及时将受助残疾儿童接受救助的相关信息录入山西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版),由市级残联进行审核、汇总。省直定点医院的审核由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 7 救助结束后,各定点医院负责填写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登记表一式 3 份,定点医院审核盖章、责任人签字齐全后转原审批救助对象的市残联确认盖章,由定点医院、市残联各留存 1 份,另 1 份由市级残联负责转救助对象所在县残联存档。各定点医院负责从数据库中打印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汇总表一式 3

11、 份(附件 8),签字盖章齐全后报市级残联审核盖章,由定点医院和市残联各留存 1 份,各市残联负责汇总后于 2011 年 11 月底前上报省残联康复部 1 份。省直定点医院直接报省残联康复部。各市、各定点医院项目档案和报表须如实填写,省残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结果进行抽查。六、经费管理六、经费管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矫治手术术前检查费、住院手术费、手术意外保险费、术后康复训练费、矫形器安装费和家庭康复指导费等。项目经费不足的部分,各市要积极协调通过医保报销、社会捐助等方式予以解决。项目经费由省残联根据各市、省直各单位救助指标,报省财政厅审批后下达市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定点医院,拨款文件同时抄送市级残联

12、。由市级残联协调市财政部门将手术救助经费转拨至定点手术医院。同级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的筛查费用,用于项目前期宣 8 传和救助对象的筛查推荐工作。七、检查考核七、检查考核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检查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社会宣传、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及任务完成情况等。 省残联 根据项目总体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掌握各地项目救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残联 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进行项目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做好督导检查工作记录,对

13、突出问题及时与省残联康复部沟通协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附件:1、项目救助指标分配表及手术定点机构名单;2、项目筛查审批表;3、项目目标责任书;4、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出院疗效评价标准;5、项目登记表;6、项目术后康复情况回访记录;7、项目术前术后照片;8、项目汇总表。 9 附件 1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 救助指标分配及定点医院名单救助指标分配及定点医院名单项目地区项目地区救助名额救助名额救助对象编号救助对象编号定点手术医院定点手术医院110ZTJZ2011001 ZTJZ2011110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20ZTJZ2011111 ZTJZ2

14、011130山西省荣军医院10ZTJZ2011131 ZTJZ2011140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直省直10ZTJZ2011141 ZTJZ2011150山西省儿童医院大同市大同市20ZTJZ2011151 ZTJZ201170大同市创新骨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忻州市忻州市25ZTJZ2011171 ZTJZ2011195保德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晋中市晋中市15ZTJZ2011196 ZTJZ2011210晋中市中医院吕梁市吕梁市20ZTJZ2011211 ZTJZ2011230吕梁市人民医院阳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阳泉市阳泉市20ZTJZ2011231 ZTJZ2011250阳泉市郊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长

15、治市长治市25ZTJZ2011251 ZTJZ2011275长治市城区人民医院晋城市晋城市10ZTJZ2011276 ZTJZ2011285晋城市康复医院临汾市临汾市20ZTJZ2011286 ZTJZ2011305临汾市残疾人康复医院 10 万荣博仁骨科医院运城骨科矫形医院运城市运城市45ZTJZ2011306 ZTJZ2011350运城华康医院合计合计350ZTJZ2011001 ZTJZ2011350注:注:救助指标由市级残联负责分配(含救助对象编号)至定点医院,数据由定点医院负责录入数据库(2011 版)。 附件 2 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16、救助项目 审审 批批 表表NO: ZTJZ2011 号 姓姓 名名性别性别男男 女女民民 族族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监护人监护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家庭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肢(畸)残肢(畸)残 部部 位位上肢 下肢 脊柱 其它是否需要是否需要 辅助器具辅助器具是 否家庭经济家庭经济 状状 况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线 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家庭经济困难 户口类别户口类别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享受医疗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保险情况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个人或监护个人或监护 人申请人申请

17、申请人: 年 月 日 11 县残联或省县残联或省 直定点医院直定点医院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公 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市残联市残联 审批意见审批意见 公 章审核人: 年 月 日说明:说明:此表由救助对象家长(或监护人)填写,连同相关材料一式 3 份,经县残联或省直定点医院审核后报市残联审批,由县、市残联和手术医院各留存 1 份。 附件 3 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 目目 标标 责责 任任 书书根据山西省2011年度贫困肢体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完成对350例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任务,使贫困肢体残疾儿童通过手术矫治畸形、改善功能

18、,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一一、目目标标任任务务2011 年11 月底前完成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例,手术总有效率达到90%以上。二二、措措施施要要求求1、采取院长负责制,成立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领导组,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选择技术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医护人员参加手术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工作。2、落实手术场地和床位,准备药品、手术器械及耗品等,确保手术顺利进行。3、严格按照手术指征,对初选的患者严格复筛,慎重确定手术对象。4、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制定手术方案,做好术前准备、实施手术和术后护理,确保手术质量。5、对术后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必要的康复指导和疗效评价,抓好术

19、后回访工作。6、手术定点医院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防医疗事故发生。发生医疗纠纷的,定点医院要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妥善处理。 12 7、规范填写并保存项目实施档案材料,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相关资料。三、本目标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四、本责任书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省残联康复部备案1 份。甲甲方方: 市残联(章) 乙乙方方: 手术定点医院(章)签签字字: 签签字字: 时时间间: 年 月 日 附件 4肢体残疾矫治手术儿童出院疗效评价标准肢体残疾矫治手术儿童出院疗效评价标准项项 目目评价分值评价分值说说 明明畸形矫正畸形矫正3210完全矫正 大部分矫正 部分矫正 未矫正

20、 并发症并发症3210无并发症 轻度并发症(经处理后不影响功能恢复)中度并发症重度并发症 患者满意度患者满意度3210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13 附件 5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登登 记记 表表NO: ZTJZ2011 号 平均得分1.50.6-1.50.6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疗效评价显效有效无效注:注:1、此标准只用于患者出院前手术评价。2、 “平均得分”是项目评价得分之和除以“3”所得值。姓姓 名名性别性别民民 族族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姓名手术名称手术名称手术原因手术原因手术日期手术日期手术

21、医生手术医生手术费用手术费用术前检查情况:术前检查情况:医师(签字):术后康复训练及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装配指导意见:术后康复训练及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装配指导意见:医师(签字): 14 手手 术术 医院:(盖章)医院:(盖章) 市残联(盖章)市残联(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审核人签字:注注:此表由定点医院填写一式 3 份,医院审核盖章、责任人签字齐全后转原审批救助对象的市残联确认盖章,由定点医院、市残联各留存 1 份,另 1 份由市级残联负责转救助对象所在县残联存档。 附件 6术后康复情况回访记录术后康复情况回访记录山西省市区(县)山西省市区(县) 救助编号:救助编号:ZTJZ2

22、011ZTJZ2011 号号姓姓 名名 性别性别 出生年月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手术部位手术部位 手术名称手术名称手术医疗机构名称手术医疗机构名称一、术后是否坚持康复训练?一、术后是否坚持康复训练? 在社区卫生站或康复站训练 在家庭训练 没有进行训练 其他 二、术后运动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改善情况?二、术后运动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改善情况? 明显改善 有所改善 无改善三、手术儿童和家长对目前康复状况是否满意?三、手术儿童和家长对目前康复状况是否满意?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出院疗效评价:出院疗效评价:总得分: 疗效: 显效 有效 无效评价医师(签字):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15 四、还有哪

23、些康复需求和问题?四、还有哪些康复需求和问题? 康复医疗 康复训练指导 辅助器具(拐杖、轮椅等)康复知识普及读物 其他 五、如何帮助解决以上问题及困难五、如何帮助解决以上问题及困难 回访人签名:回访人签名: 回访日期:回访日期: 年年 月月 日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注:注:回访记录一式 3 份,由回访单位、手术定点医院和市残联各留存 1 份。附件 7 照片资料照片资料ZTJZ2011ZTJZ2011 号号 手术前:年 月 日手术后: 16 年 月 日说明说明: :救助对象手术前后照片由定点医院、市、县残联分别存档。 16 附件 8山西省贫困肢体残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汇总表山西省贫困肢体残儿童

24、矫治手术救助项目汇总表监护人监护人 救助编号救助编号受助儿童受助儿童 姓名姓名性性 别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818 位)位)手术名称手术名称手术医生手术医生 姓姓 名名出院疗效出院疗效 评价评价手术费用手术费用 (元)(元)姓名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定点医院(盖章)定点医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市残联(盖章)市残联(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注注:此表由定点医院负责从数据库中打印 3 份,签字盖章齐全后经市级残联审核盖章,由定点医院和市残联各留存 1 份,各市 残联负责汇总后于 2011 年 11 月底前上报省残联康复部 1 份。省直定点医院直接报省残联康复部

25、。 18 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 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保证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山西省 2011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晋残联201130 号),制定本办法。一、任务目标一、任务目标对 450 名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提高儿童的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力;培训家长/亲友,帮助家长掌握康复的基本原则、目标、途径和方法,树立全面康复理念,坚定信心,坚持训练,成为促进孩子发展的核心。二、资助条件二、资助条件山西省户籍。有康复需求,年龄不超过

26、6 周岁(2005 年以后出生)的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经省内二甲以上医院(含省康复研究中心、省脑瘫康复医院)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家庭成员配合、有康复潜力的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由省外其它二甲以上医院确诊的,经定点康复机构和当地市级残联严格审查后,也可作为诊断依据。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三、资助标准三、资助标准由省、市财政按每名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脑瘫)儿童提供平 19 均每人 5400 元的康复训练费救助。具体救助标准按省、市、县三级机构确定,分别为省级 7000 元、市级 5000 元、县级 4000 元。四、工作体系四、工作体系(一)组织管理体系省残联

27、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分解下达救助指标及救助对象编号号段;审定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组织项目实施和技术培训;做好康复训练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监管;检查、督导项目进度和质量;负责项目实施统计;加强项目社会宣传。市残联 分解本市项目救助指标和救助对象编号号段;组织申报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并对其进行管理;组织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审批和康复安置工作;监督定点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康复训练;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完成康复训练经费的结算拨付与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本市项目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项目质量监控和检查验收工作;举办项目启动仪式,积极进行项目宣传,做好家长培训告知工作。县残联 配合各定点康复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筛查病

28、源,做好救助对象回访工作,及时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二)训练服务体系项目专家组 省残联邀请有关领域专家成立项目专家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办法要求,对各定点康复机构实施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承担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20 定点康复训练机构 做好专业人员和基本设备设施的配置工作,保证开展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的必要条件;采取机构集中训练和家庭康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肢体残疾(脑瘫)儿童进行系统训练,定期进行评估总结,努力提高训练效果。五、工作流程五、工作流程(一)确定定点康复训练机构根据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 2011 年度省级康复救

29、助项目定点机构的通知(晋残康办20115 号)要求,由具备开展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的机构进行申报,市级残联审核后,经省残联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等 19 个单位为 2011 年度“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各机构救助指标分配及救助对象编号号段分配见附件 1。(二)筛查与申请市级残联负责将救助指标分配到各定点康复机构,指导所属县级残联,组织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专业人员对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进行筛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由县级残联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

30、项目审批表(附件 2),连同受助儿童户口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一式 3 份,经县级残联审查盖章后报市级残联。 21 省直定点机构要优先救助各市推荐的救助对象。个别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直接在省直定点康复机构申请救助的,由定点机构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审批表,连同受助儿童相关附件等资料一式 3 份,经定点康复机构审查盖章后转拟救助对象所在市级残联按程序进行公示审批。市级残联组织相关人员对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

31、初步确定为救助对象。(三)公示与审批市残联负责对初审通过名单及其家庭信息(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父母姓名、所属县区)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救助对象。市级残联和省直定点机构分别负责本市、本单位项目救助的具体管理。按省确定的救助对象编号号段确定赋予救助对象编号,并向家长进行项目救助内容、救助标准以及家长配合等相关事项的告知和培训工作。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由市、县残联和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各留存 1 份。(四)实施康复训练服务 22 市级残联负责,根据资助对象家长(或监护人)意愿,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将救助对象及时安置到定点康

32、复训练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并与定点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附件 3)。省直定点机构的责任书由省残联与其签订。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对救助对象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训练计划,采用机构训练与社区、家庭训练有机结合的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运动功能、姿势矫正、生活自理、语言交流、社会适应等方面能力训练;采取亲子同训、专门培训等方式培训家长;建立康复训练档案;通过上门服务和随访等方式,做好救助对象社区、家庭康复训练的指导,使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得到持续、系统的康复训练;做好对救助对象进行做好训练效果评估工作。救助对象在机构训练时间要不少于 60 天,其中每日训练不少于 4 小时,单训时间每日不少于 40 分钟;机构负

33、责指导救助对象在社区、家庭训练不少于 10 个月,每月指导至少 2 次,康复训练效果评估达到有效以上。承担救助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要专门组织训练对象参加文化、体育、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不少于 4 次,以提高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定点康复机构要从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 3 大领域 17 个方面,对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进行评估。救助对象进入机构接受训练时要进行基线评估,根据基线评 23 估结果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在机构训练期间,每月进行 1 次康复训练效果阶段性评估,在社区、家庭进行训练时每季度评估 1 次。救助项目结束时要进行康复训练效果和项目实施质量总结性评估。

34、康复训练和实际评估结果要及时填入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2011 版,由省残联统一印制)。 (五)档案和报表各市残联和省直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要及时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典型案例)的收集、积累、存档工作,并于 2011 年 11 月底前将相关资料和项目年度执行报告上报省残联康复部。各市残联和省直定点康复机构要于每月 30 日前将本市、本单位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下月计划以及项目实施照片、典型案例等资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省残联康复部。市级残联和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要将项目实施方案、定点机构审批表、目标责任书、项目启动仪式以及筛查和康复训练的照

35、片、救助对象康复训练审批表和登记表以及汇总表、项目月度进展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经费使用结算票据、救助对象回访记录、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归集整理成工作档案保存。各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将受助儿童接受救助的相关信息录入山西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2011 版), 24 由市级残联进行审核、汇总。省直定点机构的审核由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救助结束后,各定点康复机构负责填写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登记表(附件 4)一式 3 份,定点机构审核盖章、责任人签字齐全后转原审批救助对象的市残联确认盖章,由定点机构和市残联各留存 1 份,另 1 份由市级残联负责转救助对象

36、所在县残联存档。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负责从数据库中打印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汇总表(附件 5)一式 3 份,签字盖章齐全后报市级残联审核盖章,由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和市残联各留存 1 份,各市残联负责汇总后于 2011 年 11 月底前上报省残联康复部 1 份。省直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直接报省残联康复部。各市、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项目档案和报表须如实填写,省残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结果进行抽查。档案和报表须如实填写,省残联将对上报结果进行抽查。六、经费管理六、经费管理项目提供的经费包括:康复训练费、评估费、家长培训费、家庭指导费、康复档案及教材费等。项目经费由省残联根据各市、省直各

37、单位救助指标,报省财政厅审批后下达市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向市 25 级财政的拨款文件同时抄送市级残联,由市级残联协调市财政部门将救助经费转拨至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同级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的筛查费用,用于项目前期宣传和救助对象的筛查推荐工作。七、检查考核七、检查考核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检查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社会宣传、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控制等。省残联根据项目总体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掌握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肢体残疾儿童康

38、复工作的深入开展。定点机构所在市残联要定期进行项目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做好督导检查工作记录,对突出问题及时与省残联康复部沟通协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八、质量控制八、质量控制1、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档案建档率 100%;2、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3、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4、家长/亲友培训率 100%; 26 5、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0%;6、参加有组织的社会文化、体育、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不少于 4 次。附件:1、项目指标分配及定点机构名单;2、项目审批表;3、项目目标责任书;4、项目登记表;5、项目汇总表。附件 1 27 山

39、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救助指标分配及定点训练机构名单救助指标分配及定点训练机构名单项目地区项目地区救助名额救助名额救助对象编号救助对象编号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100ZTXL2011001 ZTXL2011100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40ZTXL2011101 ZTXL2011140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10ZTXL2011141 ZTXL2011150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省 直直10ZTXL2011151 ZTXL2011160山西省儿童医院大同市大同市12ZTXL2011161 ZTXL2011172大同创新骨科医院管

40、理有限公司20ZTXL2011173 ZTXL2011192忻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忻州市忻州市 20ZTXL2011193 ZTXL2011212保德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太原市太原市20ZTXL2011213 ZTXL2011232 太原中西医结合医院晋中市晋中市26ZTXL2011233 ZTXL2011258晋中开发区脑瘫医院35ZTXL2011259 ZTXL2011293阳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阳泉市阳泉市 20ZTXL2011294 ZTXL2011313阳泉市郊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28 项目地区项目地区救助名额救助名额救助对象编号救助对象编号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定点康复

41、训练机构长治市长治市30ZTXL2011314 ZTXL2011343长治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晋城市晋城市10ZTXL2011344 ZTXL2011353晋城市康复医院临汾市残疾人康复医院(儿童脑瘫康复中心)50ZTXL2011354 ZTXL2011403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临汾市临汾市7ZTXL2011404 ZTXL2011410翼城县瑞康医院20ZTXL2011411 ZTXL2011430运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运城市运城市20ZTXL2011431 ZTXL2011450万荣博仁骨科医院合计合计450ZTXL2011001 ZTXL2011450注:注:市级救助指标必须由市级定点康复训练机

42、构完成;县级救助指标由市级残联负责分配(含救助指标编号)至县级定点康复训练机构;救助信息数据由定点康复机构负责录入数据库。 29 附件 2 山西省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 审审 批批 表表N0: ZTXL2011 号 儿童姓名儿童姓名性性 别别民民 族族儿童身份证号儿童身份证号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姓名与儿童关系与儿童关系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家庭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脑瘫类型脑瘫类型痉挛型 手足徐动型 共济失调 弛缓型 混合型是否伴有是否伴有其他残疾其他残疾视力 智力 听力 言语 精神家庭经济家庭经济状况状况家庭人均收入

43、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低保线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户口类别农业户非农户享受医疗享受医疗保险情况保险情况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工 无医疗保险监护人申请监护人申请申请人: 年 月 日县残联或省县残联或省直定点机构直定点机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审核人: 公 章年 月 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审核人: 公 章年 月 日说明:说明:此表由救助对象家长(或监护人)填写,连同相关材料一式 3 份,经县残联或省直定点康复机构审核后报市残联审批,由县、市残联和定点机构各留存 1 份。 30 附件 3 山西省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山西省贫

44、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 目目 标标 责责 任任 书书根据山西省2011年度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完成对450 名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任务,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一一、目目标标任任务务2011年11 月底前按要求完成 名贫困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系统康复训练、家长/亲友培训任务,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家长/亲友培训率 100%,家长对儿童康复的满意率90%。二、工作要求二、工作要求1、采取定点康复机构领导负责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选择业务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康复专业人员承担康复训练任务,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2、对救助儿童进行评估,制定科学的康复训练计划,确定训练方案,实施系统康复训练,机构训练不少于 60 天,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不少于 10 个月,每月不少于 2次。3、采取母子同训、专门培训等方式培训家长。4、机构训练与社区、家庭训练有机结合,开展上门服务和随访工作,做好救助儿童社区、家庭训练的指导和评估。5、不发生安全等责任事故。6、规范填写并保存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三、本目标责任书自签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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