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认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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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涉及八大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高新企业认定的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二接受企业提

2、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

3、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

4、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享受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 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个人所得税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国家

5、依据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

6、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

7、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 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高新企业认定流程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

8、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3 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4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

9、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5 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组织审查与认定 1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5 名相关专家,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专家;2 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5公示及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 15 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特别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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