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法律制度.pdf

上传人:hg158****2095 文档编号:72113131 上传时间:2023-02-08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248.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贷款法律制度.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贷款法律制度.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贷款法律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贷款法律制度.pdf(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贷款通则的调整对象。(1)(1)贷款通则,贷款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资产业务,是指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以社会公贷款通则,贷款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资产业务,是指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以社会公众为借款对象,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出借的货币资金。中国人民银行于众为借款对象,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出借的货币资金。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1996 年年 8 8 月月 1 1 日颁布和当即日颁布和当即施行的贷款通则,对所有的金融机构贷款行为均有规范意义。施行的贷款通则,对所有的金融机构贷款行为均有规范意义。(2)(2)贷款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贷款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

2、成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的金融机构和外商独资经营的金融机构。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资银行逐步开放人民币存的金融机构和外商独资经营的金融机构。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资银行逐步开放人民币存贷业务,外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将归另外的专门的法律调整,不属于本法规的调整对象;而非贷业务,外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将归另外的专门的法律调整,不属于本法规的调整对象;而非金融机构的公司和个人则无权经营贷款业务,也不属于本法规的调整对象。金融机构的公司和个人则无权经营贷款业务,也不属于本法规的调整对象。(3)(3)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3、、个体工商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包括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人,也不包括向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人。户和自然人。不包括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人,也不包括向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人。(4)(4)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两类货币,不包括其他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提单、仓单和未到期的票据等有价证币和外币两类货币,不包括其他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提单、仓单和未到期的票据等有价证券,

4、也不包括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有形或无形资产。券,也不包括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有形或无形资产。(5)(5)管理监督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监法的规定,所有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均由人管理监督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监法的规定,所有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均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所以贷款的监督管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及其在各省市设置的分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所以贷款的监督管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及其在各省市设置的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否违反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支机构。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否违反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否有不正

5、当竞争行为作出认定,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活动拥有一定程度的监控权。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认定,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活动拥有一定程度的监控权。2 2贷款种类。贷款种类。(1)(1)贷款方式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三种方式,前面介绍商业银行的业务时已贷款方式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三种方式,前面介绍商业银行的业务时已经介绍,此处从略。经介绍,此处从略。(2)(2)贷款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种期限贷款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种期限(详见前述“商业银行的业务”内容详见前述“商业银行的业务”内容)。(3)(3)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在商

6、业银行业务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在商业银行业务中已经有所介绍,此处从略。中已经有所介绍,此处从略。3 3贷款的期限与利率。贷款的期限与利率。(1)(1)贷款的期限,其中自营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贷款的期限,其中自营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10 年,贷款用途有必要超过年,贷款用途有必要超过1010 年的,应年的,应当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当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6 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至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之日止。票据到期之日止。(2)(2)贷款展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归

7、还贷款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借贷款展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借款人的贷款属于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的,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和质押人出具同意贷款人的贷款属于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的,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和质押人出具同意贷款展期的书面证明,在原借款合同中对此情况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的展期期限款展期的书面证明,在原借款合同中对此情况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的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的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

8、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的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 3 年,但国家对某些重大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年,但国家对某些重大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能展期的情况,如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展期申请未被批准的,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不能展期的情况,如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展期申请未被批准的,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入逾期贷款账户。(3)(3)贷款的利率及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应当按照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贷款的利率及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应当按照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的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记载清楚。的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记载清楚。第 1 页4 4贷款管理的

9、特别规定。贷款管理的特别规定。(1)(1)建立贷款主办行制度,借款人应按规定与其基本账户行建立贷款主办行的关系,借款人发建立贷款主办行制度,借款人应按规定与其基本账户行建立贷款主办行的关系,借款人发生企业分立、股份制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信贷资金使用和安全的重大经济活动,事先应当生企业分立、股份制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信贷资金使用和安全的重大经济活动,事先应当征求主办行的意见。征求主办行的意见。(2)(2)主办行不包资金,但应当按规定有计划地对借款人提供贷款,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咨主办行不包资金,但应当按规定有计划地对借款人提供贷款,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以及各种金融代理服务。询,

10、以及各种金融代理服务。(3)(3)银团贷款应当确定一个贷款牵头行并签订银团贷款协议,明确各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共同银团贷款应当确定一个贷款牵头行并签订银团贷款协议,明确各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共同评审贷款项目,牵头行应当按照协议确定的比例监督贷款的偿还。评审贷款项目,牵头行应当按照协议确定的比例监督贷款的偿还。(4)(4)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借贷或者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

11、得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变相借贷融资业务。(5)(5)贷款人发放异地贷款或者接受异地存款,应当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当地分支机构备案,以贷款人发放异地贷款或者接受异地存款,应当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当地分支机构备案,以利于国家对宏观资金流向的掌握和监控。利于国家对宏观资金流向的掌握和监控。编辑本段编辑本段 贷款主体贷款主体1 1借款人。借款人。(1)(1)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具有我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具有我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2)借款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借款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3)(3)借款人的权利:借款人的权利: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前述条件取得贷款。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前述条件取得贷款。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取得全部贷款,并在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内自主地使用贷款,银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取得全部贷款,并在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内自主

13、地使用贷款,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留存一部分贷款资金在本行,也不得提前扣除利息。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留存一部分贷款资金在本行,也不得提前扣除利息。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央行和银监会反映、举报有关情况。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央行和银监会反映、举报有关情况。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例如贷款行或贷款具体经办人向借款人索取金钱、财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例如贷款行或贷款具体经办人向借款人索取金钱、财物或免费服务等好处、回扣,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回报等。物或免费服务等好处、回扣,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回报等。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返还贷款的债务。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后

14、,有权向第三人转让返还贷款的债务。(4)(4)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的义务: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各种资料,包括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情况的财务报告,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各种资料,包括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情况的财务报告,其中年度报告须经适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单位或本人在所有银行的开户账号及存款余其中年度报告须经适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单位或本人在所有银行的开户账号及存款余额情况,就涉及贷款的运用和资金的安全情况,积极地配合银行调查、审查和检查。借款人是自额情况,就涉及贷款的运用和资金的安全情况,积极地配合银行调查、审查和检查。借款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

15、证明。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证明。在尚未还清贷款前,应当接受银行对其使用信贷资金的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在尚未还清贷款前,应当接受银行对其使用信贷资金的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审查。审查。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经贷款人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的用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经贷款人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的用途。途。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第 2 页将偿还贷款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前,应当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将偿还贷款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

16、第三人前,应当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遇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不正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各种必要的遇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不正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保全受到危险或威胁的财产。措施保全受到危险或威胁的财产。(5)(5)对借款人的限制:对借款人的限制: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关生产经营的情况,

17、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

18、,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务所的验资证明。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业务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业务;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业务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作为中间商在借

19、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作为中间商在原贷款价格原贷款价格(利率利率)上再加价转让,抬高融资市场利率,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上再加价转让,抬高融资市场利率,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外?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外?管理的规定,使用外汇贷款,在我国的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管理的规定,使用外汇贷款,在我国的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前,国家仍然要对外汇资金实行监管及对从业由兑换前,国家仍然要对外汇资金实行监管及对从业(外汇外汇)机构进行资格限制,用来保证国家外机构进行资格限制,用来保证国家外汇资金流向有序和安全。汇资金流向有序和安全。2 2贷款人。贷款人。(

20、1)(1)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通则第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通则第2121 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核准登记。(2)(2)贷款人的主要权利:贷款人的主要权利:贷款人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信资料,供判断贷款风险之用;根据借款人的贷款人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信资料,供判断贷款风险之用;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以及贷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决定

21、贷与不贷,以及贷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贷款人在贷款前和贷款期限里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活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在贷款前和贷款期限里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活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件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须在划收款项前与借款人协商和办理其他配合的条件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须在划收款项前与借款人协商和办理其他配合还款的手续。还款的手续。当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当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受到或

22、已经受到损失时,可依照借款合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受到或已经受到损失时,可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使贷款免受损失,包括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冻结尚未使用的贷款、同的约定,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使贷款免受损失,包括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冻结尚未使用的贷款、冻结借款人的账户,直至提出财产保全和返还贷款的民事诉讼。冻结借款人的账户,直至提出财产保全和返还贷款的民事诉讼。(3)(3)贷款人的主要义务:贷款人的主要义务:金融机构应当公布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条件的内容和发放金融机构应当公布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条件的内容和发放贷款

23、的具体条件,并向借款人提供各种咨询。贷款的具体条件,并向借款人提供各种咨询。第 3 页贷款人应当及时审议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明确答复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贷款人对申请短贷款人应当及时审议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明确答复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贷款人对申请短期贷款的审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期贷款的审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 1 个月,对中期、长期贷款申请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对中期、长期贷款申请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 6 个月,国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及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予以保密,这些情况属于商业秘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及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予以保密,这些情况

24、属于商业秘密,但是对有关机构的合法调查则应配合,告以有关情况。密,但是对有关机构的合法调查则应配合,告以有关情况。(4)(4)对贷款人的限制:对贷款人的限制: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循商业银行法第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循商业银行法第3939 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的规定,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的规定,即贷款人的资本充即贷款人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足率不得低于8 8,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75,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人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

25、余额与贷款人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10。不得发放人情贷款。商业银行法第不得发放人情贷款。商业银行法第4040 条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条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以维护公平交易和自身的资金安全。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以维护公平交易和自身的资金安全。发现借款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事实上已经构成或即将构成对贷款人资产安全的侵犯或威发现借款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事实上已经构成或即将构成对贷款人资产安全的侵犯或威胁时,不得发放贷款:不具备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的,借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和投资项目

26、是国家胁时,不得发放贷款:不具备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的,借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和投资项目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的,借款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借款人的建设项目应当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明文规定禁止的,借款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借款人的建设项目应当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借款人在实行承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借款人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

27、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以及借款人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以及借款人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金融机构的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金融机构的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了按照央行规定收取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了按照央行规定收取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贷款人不得给借款人垫付资金,在贷款前后

28、都不能以贷款人的自有资金充填贷款资产,但贷款人不得给借款人垫付资金,在贷款前后都不能以贷款人的自有资金充填贷款资产,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编辑本段编辑本段 贷款流程贷款流程1 1贷款申请及审批。贷款申请及审批。(1)(1)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提出申请,申请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书中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2)(2)信用评估。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的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

29、构、履约情况、经信用评估。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的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评估项目,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评估项目,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3)(3)贷款调查及审批。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贷款调查及审批。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的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的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在经过上述的调查之后,贷款人根据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对调

30、查人员提供的资在经过上述的调查之后,贷款人根据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贷款申请。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贷款申请。2 2借款合同的履行。借款合同的履行。(1)(1)借款合同。贷款人所有贷出的款项均应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至少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借借款合同。贷款人所有贷出的款项均应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至少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还应当详细列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款用途、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

31、,还应当详细列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 4 页(2)(2)担保合同。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担保合同。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公章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公章(私章私章),并由保证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并由保证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依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

32、、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不得省略登记程序。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不得省略登记程序。(3)(3)贷款运营。贷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及按批发放贷款。无论因何原因,贷款贷款运营。贷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及按批发放贷款。无论因何原因,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贷款的,也应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贷款的,也应偿付违约金。偿付违约金。(4)(4)贷后检查及收回贷款。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后,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的情况及借款贷后检查及收回贷款。金融机构在发放贷

33、款后,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的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在期限届满时,及时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人的经营状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在期限届满时,及时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归还贷款本息。3 3不良贷款的监管。不良贷款的监管。(1)(1)贷款通则第贷款通则第3434 条指出,不良贷款是指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其中呆账贷条指出,不良贷款是指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其中呆账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确认为无法偿还,而列为呆账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确认为无法

34、偿还,而列为呆账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超过 2 2 年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经年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经终止、项目已经停建的贷款终止、项目已经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不含呆账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未归还的贷款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2)(2)贷款质量等级。贷款质量等级。按照巴塞尔协议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分类等级和中国人民银行法信贷资产分按照巴塞尔协议关于商业银

35、行贷款分类等级和中国人民银行法信贷资产分类的规定,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规定,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5 5 类,后三级次级、可疑和损失资产为类,后三级次级、可疑和损失资产为不良资产。不良资产。(3)(3)不良贷款的登记。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的不良贷款的登记。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的权限认定,贷款人应当按季度填报不良贷款情况表,在报送上级部门的同时,报送银监会和人民权限认定,贷款人应当按季度填报不良贷款情况表,在报送上级部门的同时,报送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当地的分支机构。银行当地的分

36、支机构。(4)(4)不良贷款的考核。金融机构的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不得超过中国银监会和央行不良贷款的考核。金融机构的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不得超过中国银监会和央行规定的比例,金融机构应当对所属的分支机构下达考核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的具体指规定的比例,金融机构应当对所属的分支机构下达考核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的具体指标,以督促各部门防范贷款风险。标,以督促各部门防范贷款风险。(5)(5)不良贷款的催收和呆账贷款的冲销。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负责对不良贷款的催收,稽核部不良贷款的催收和呆账贷款的冲销。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负责对不良贷款的催收,稽核部门负责对催收情况的检查。金融

37、机构必须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并按照呆账冲门负责对催收情况的检查。金融机构必须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并按照呆账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未经国务院批准,金融机构不得豁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义务;未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未经国务院批准,金融机构不得豁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义务;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贷款人豁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义务。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贷款人豁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义务。4 4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1)(1)贷款债权不因借款人单方面行为消灭。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贷款债权

38、不因借款人单方面行为消灭。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机会和方法逃避贷款债务,不得借承包、租赁等方法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和偿还贷款制改造等机会和方法逃避贷款债务,不得借承包、租赁等方法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本息的义务。(2)(2)债权重组。当借款人尚未偿还贷款前,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过程债权重组。当借款人尚未偿还贷款前,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有关借款人的债务重组活动,参加借款人的清算或债权人会议,中心围绕如何要求借款人偿中的有关借款人的债务重组活动,参加借款人的清算或债权人会议,中心围绕如何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落实有关偿还债务的具体事项并达成书面协议。还贷款本息,落实有关偿还债务的具体事项并达成书面协议。第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