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社会信用监管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研究,行政管理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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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信用监管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研究,行政管理论文内容摘要:监管能力与水平是当代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完善社会信誉监管是健全当代国家监管体系和实现国家治理当代化的重要内容。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开分享、安全可靠的新兴互联网技术,将其融入到社会信誉监管中不仅仅是监管手段和技术的创新,还将推动社会信誉监管理念、监管法律制度、监管体制机制等的全面创新。但现前阶段的社会信誉监管面临着数据低质、法律缺位、人才匮乏、方式落后等方面的缺乏,亟需通过端正角色、完善数据、健全法律制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创新监管方式等,深度融合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信誉监管中的应用,提高社会信誉监管的效能和效果。 本

2、文关键词语:区块链技术;社会信誉;信誉监管; 作者简介:孙友祥(1965 ),男,汉族,湖北洪湖人,湖北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学研究。;杨萧钰卿(1998 ),女,土家族,湖北宜昌人,单位为湖北大学,研究方向为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学研究。;李露(2000 ),女,汉族,湖北鄂州人,单位为湖北大学,研究方向为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学研究。;黄蕾(1999 ),女,汉族,湖北黄冈人,单位为湖北大学,研究方向为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学研究。;陈卓(2000 ),男,汉族,湖北黄冈人,单位为湖北大学,研究方向为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学研究。;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

3、国家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市场体系与机制不断得到完善。综观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活动,其信誉交易都是以真诚实在信誉原则为基础的。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信誉交易比例占了80%以上。规范的市场经济需要完好的信誉制度支撑,假如缺乏信誉制度的支持,就会导致市场萎缩,进而影响企业融资及民间投资,个人的消费信贷也会因而失去对应的经济基础,能够讲,信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表1 互联网行业法人单位数占行业法人单位总数百分比(1)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持续快速发展, 互联网+ 已成为经济社会新形态(见表1),通过将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与传统行业的深层次结合,社会资源配置愈加优化,传统行业的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不断提高。

4、但互联网交易,几乎离不开可信赖的第三方信誉机构来做担保,它根基于也受制于 信誉形式 。区块链技术不以信任为基础,而是以密码学为保障,任何市场主体只要达成协议就可直接交易,并且对交易信息传输加密,完全不需要第三方中介。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公开透明、防篡改、可追溯等特性,网络世界的信息便实现了高度的安全可靠,一条纯粹、牢固、无关利益的网络 信任链 机制因而得以构建,这样就能够为各方市场主体营造一个安全可靠、互相信任的数据流通环境。 将区块链技术融入社会信誉监管是时代的要求,是在新形势下实现高效行政监管、充分发挥服务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明晰的社会信誉监管角色,倒逼深化社会信誉体系建设,推动

5、国家治理水平、治理能力当代化。基于此,必须加快区块链技术背景下信誉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一、社会信誉监管及区块链技术在华而不实的应用 (一)我们国家的社会信誉监管现在状况 社会信誉监管指的是监管部门依靠当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社会主体信誉状况,并基于一定的信誉数据而施行的监管。从2020年5月18日起,截至2021年2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共发布严重失信企业信息109条,一般失信企业信息5条2。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 。信誉是人安居乐业之本,是事业兴隆、蓬勃发展之魂,是国家繁荣兴盛之源。我们国家长期缺乏正式信誉制度约束,传统方式的信誉交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新情况的出现

6、,交易成本日益增加,交易风险日益增大,信誉秩序失序的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为进一步打破部门、行业、区域的枷锁,极大程度地降低交易成本,作为社会运转的维护者,推行了信誉监管。以信誉监管为着力点,加快构建社会信誉体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推进治理体系当代化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国家正以自我革命的气魄和姿态深化改革和推进职能转变,加快打造信誉、信誉中国,进一步释放发展潜力,籍此需要创新监管理念、创设制度布置,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监管环节和流程。 近年来,及地方各级高度重视社会信誉体系建设,在顶层设计、基础保障、社会信誉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均获得了一定突破。 1顶层设计 信誉

7、监管制度体系初步构成 部门和一些地方为适应建立社会信誉体系的需要,陆续制定了一些法规或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信誉监管的管理标准及运行机制等。信誉记录、信誉鼓励与惩戒等条款相继被写入法律规范;陕西、湖北、上海、河北、浙江以及福建厦门、江苏宿迁等地方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见表2)。然而,由于我们国家尚处于传统行政监管向信誉监管的市场监管制度范式转换时期,总体来讲,我们国家信誉法规建设刚刚起步,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社会信誉体系的需要。 表2 部分省市信誉立法统计数据(3) 2基础保障 信誉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一般意义上的监管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展开,传统的监管手段

8、,难以逾越信息不对称的鸿沟,调查实际情况往往需要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监管效率不高,监管气力难以得到有效释放,资源配置效率低。 在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下,我们国家扎实推进建设全国信誉信息分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资源分享平台等,引导完善各行业信誉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利用公共信誉信息、市场信誉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互联网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根据信誉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并施行差异不同化管理措施,使 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为信誉管理、信誉监管等场景应用提供支撑。 3人力资源保证 社会信誉监管队伍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针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建设的宣传

9、,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气氛;结合技术发展的要求不断强化对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采取一些鼓励措施,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第三方,如行业组织、信誉服务机构等助手、行业抓手、企业帮手的作用,整合构成多元社会主体共同介入信誉监管的气力,推动信誉监管工作不断完善。 (二)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信誉监管中的应用 我们国家社会信誉监管体系建设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短短四十余年实现了体系框架基本搭建、建设进程持续加速、涵盖领域不断拓展和规范程度逐步提升的显着成果。然而,在社会信誉监管方式上,仍以分散监管、重点监管为主,少有协同监管、全面监管的新局面1。也就是讲,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信誉监管应用中仍有着广泛的上升空间。 互联

10、网兴起以来,各种新兴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得市场主体愈加复杂多元,其行为边界逐步模糊不清,传统的社会信誉监管面临宏大挑战,重点巡查、专项调查等监管方式与现实需求的匹配度越来越低,亟需创造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监管方式。尽管社会信誉监管部门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重要性构成了共鸣,在信誉监管方面也在积极尝试,但由于起步较晚,国家层面的信誉监管应用整体部署缺乏,推动力度和政策支持不够,公共信息归集、管理、应用等众多方面的推进仍存在不少阻碍。怎样强化应用大数据手段,加快探寻求索区块链技术深度融入社会信誉监管,已成为完善社会信誉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与行政水平的重要议题。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互联网数据库技术,又称分布

11、式账本技术。它是一种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使系统中所有介入者广泛介入的分布式记账方式,介入系统的任意多个主体能够在不需要信任关系的前提下构成统一的信息系统2。区块链拥有点对点、时间戳、智能合约、共鸣机制和加密算法等核心技术,天然地具备去中心化、分布式、公开透明、防篡改性、可追溯性、安全分享等特性。区块链技术与信誉监管的融合,具有显着的优势。 1去中心化 区块链技术应用分布式存储与计算,节点能够自由选择、决定中心。任何人都是一个节点,任何人也都能够成为一个中心,不再有中心化的主体或管理机构。它具体表现出了区块链技术的一大重要价值 建立信任机制。传统的社会信誉监管,信任中心一般为某一特定主体,无疑在很

12、大程度上增加了主体间的信任成本,同时也增大了监管的成本。而区块链技术通太多中心协同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由于区块链有一套完好的协同机制,允许每个节点在介入记录时验证其他节点记录的正确性,失信行为会受其他主体的排挤,就不用再担忧在整个信息系统中有主体存心故意失信、恶意欺骗。 2信息不可篡改性 当代社会中,人的生活被大量真假难辨的数据所淹没,因此产生焦虑,而区块链技术给数据追踪、防伪提供的新途径,有助于有效地防止信息被篡改、打击假冒伪劣,实现数据安全。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互联网记录器能够在每个区块中标记一个时间戳,区块链的非篡改时间戳,数据的存储与计算将会由区块链系统内的每个节点共同介入,假如

13、某一主体想修改信息,必须经过整个数据库系统内半数以上的节点同意,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任何节点的入侵或篡改都是无效的,这样数据库中的信息将不能被篡改、伪造。 3数据分享 区块链背景下的数据信息是公开透明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数据的完好性,这为现实社会中海量数据的分享与信息的交互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社会信誉监管提高了效率。一方面,在区块链数据库中各主体产生、记录的信息不会有任何隐瞒,能够查看到所有被记录在册的信息,保证了监管的透明性;另一方面,固然在区块链中数据是公开的,但它并不与个人绑定,透明性中又存在匿名性,使人们能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分享的同时又保卫好个人私密信息,保证了信息主体的隐

14、私性与安全性。 4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的本质是一种计算机程序,只要知足各方约定条件即可自动执行。应用于社会信誉监管中,是指在整个数据库系统内,各市场主体的约定条件会以数字化的形式载入区块链中,生成智能合约,并且合约从写入到执行全经过都会由区块链技术来实现,达成共鸣只需要各主体的行为都符合约定条件即可,且一旦达成共鸣,系统就会根据既定条件自动执行合同内容。整个经过透明公开、源头清楚明晰,且约定条件构成便不可被篡改,所以智能合约在实际中不仅能够被高效执行,还能免受任何不轨行为的干扰。 二、区块链技术在信誉监管应用中面临的困难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我们国家也在探寻求索其在信誉监管中的应用,并获得了一

15、定的成效,但这种创新实践仍面临众多挑战。 (一)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和数据分享问题 数据是监管的基础。进行信誉监管,必须有数据支撑。可是,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和数据分享问题仍然影响着信誉监管的推进。 1数据质量低 第一,数据的真实性较低。有些数据是虚构的,有些数据在人工管理经过中出现了偏差。第二,数据的准确程度不高。一方面,法人组织的代码、公民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的信誉监管工作中并没有被要求记录。另一方面,全国范围内的信誉信息记录标准有差异,使得数据不够规范、不够准确。第三,数据的时效性不强。当今世界,互联网无处不在,数据更新异常迅速,数据也不再有很长的保质期。然而的数据实时性意识不强,也没有做到

16、及时公开信息。例如,在浙江的开放数据资源目录中,仅0.82%的开放数据为实时更新的数据,84%以上的数据是按月和季度更新,有11%的数据是按年度更新,甚至有0.18%的数据是5年更新一次。第四,数据的全面性不够。现有的信誉数据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文化、生态等领域相对缺乏,难以对社会信誉主体的整体信誉情况作出准确判定3。 2数据安全性低 数据安全,简单而言,就是数据不存在被毁坏、被泄露等风险。国家、社会、个人等都需要数据的安全性保障。当前,数据安全性低主要具体表现出在网络安全保障不力和个人隐私保卫不够两方面。 一方面,海量的数据存放在数据库中,所以一旦数据库遭遇恶意的技术袭击,那么数据安全性就难

17、以得到保障。据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境内被篡改的网站有1605个,被植入后门的网站有2062个。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数据开放分享,个人隐私增加了泄露风险,而且一些复杂技术可对匿名化数据恢复,这些都加剧了公众的不安全感4。据(中国网民权益保卫调查报告2021的数据显示,我们国家有84%的网民亲身感遭到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54%的网民以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华而不实21%的网民以为非常严重5。 3数据分享难 没有数据分享,就没有协调作业。如今,开放分享在我们国家还算是新观念,所以无论是内部还是社会之间,数据分享都不够成熟,数据孤岛现象比比皆是。

18、第一,内部分享困难。据对68个市级数据分享情况的调查显示,249种数据中,只要65类数据分享,占26.1%6。一方面,由于内部的部门数据标准不一致,一个部门的数据难以通过复制直接应用于另一个部门;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门是平行关系,不需要谁对谁负责,为了把握有价值的数据资源,各部门不愿共享数据,数据呈极度分散状态。第二,社会之间分享困难。公民的信誉数据基本都被掌控,但公开数据的广度和深度都缺乏。如浙江省内有23935项可开放数据,但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只要10268项,开放率缺乏50%7。 (二)法律保障不健全 信誉监管法律保障是影响信誉监管的重要因素。西方等发达国家在社会信誉信息征集、使用和保卫等方

19、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而我们国家至今没有一部系统地规范社会信誉的专门法律。信誉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偏多,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详细规章较少,部分法律条款甚至与信誉监管立法精神相背离。(民法(合同法(刑法等都是部门法,当面临需要各方协调解决的复杂的失信问题时,部门法的适用性就大打折扣,当前的法规规章缺乏详细、全面、强迫性的措施以惩戒失信者。法规规章在信誉修复问题上过于原则化,如在修复期限上没有详细、完善的规定,很难解决实际问题。信誉主体的权益保卫很关键,也是必要的,但至今没有一套完好的机制来保卫信誉主体权益。 作为一种新业态、新科技,区块链技术要得到广泛的应用和社会认同仍需要一个经过

20、,华而不实必须有法律的保障和支持。例如,数字货币、保险金融、医疗养老等方面已经有了区块链技术应用,那么在这些领域要加强新法制定;同时,现行法律必须修改完善才能使区块链技术得以顺畅应用,否则容易产生矛盾,如智能合约的执行效力与(合同法的抗辩权、(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情势变更等相矛盾。能够讲,区块链应用面临着制度空白与制度冲突的双重障碍8。 (三)人才支撑缺乏 1信誉人才缺乏 信誉人才是与社会信誉监管相配套的必要前提,但我们国家开设信誉管理专业的本科大学大约有29所,如中国人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4,与将来信管人才的百万需求量相比拟,信管人才供需缺口大。而且互联网时代的信管人才不再仅仅需要游离于应用

21、领域之外的独立的知识能力,而要有能够与各应用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及应用严密结合的复合能力。 2区块链人才奇缺 当前区块链人才需求井喷式增长,但知足要求的人才非常少,而知足信誉监管需要的区块链复合型人才更是奇缺。 (四)监管方式滞后 1各自为政,单打独斗 我们国家当前的社会信誉监管基本是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监管形式,联合检查、协同监管缺乏。一方面,部门间的信誉联动机制不成熟。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多部门协作、共同努力,但我们国家诚信建设中的各部门都是独立的个体,缺乏合作,部门信誉数据信息难以联动。另一方面,部门间的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惩罚法律根据不统一,惩戒措施过于原则化、不详细,缺乏统一规范的惩戒标准

22、,滥用权利和侵犯私人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2分类监管没有成为常态 分类监管要求监管机构根据被监管对象的信誉等级施行差异不同化监管,但我们国家当前主要是统一监管,精神被分散,这就使得监管中的重难点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当然,这与信誉分类监管制度机制在顶层设计上、细则规定上还存在一定缺陷相关9。 3公共责任、公共利益侵蚀风险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意味着网络系统没有核心的管理机构,每个介入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均等的,不再占据核心的支配地位,去中心化的存储方式也意味着没有任何节点应当对数据安全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导致的直接问题就是能否还需要对社会整体负责,这就容易造成责任缺失。还有去中心化特征使社会

23、治理中所有的网络介入者皆享有对等的权利。然而,若每个介入者都谋求本身利益最大化,那么公共事务治理面临着无法达成共鸣方案的风险10,就是讲,公共问题将会是无解之谜,共同的利益将无法实现。 三、区块链技术与信誉监管深度融合的对策 通过对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分析不难看出,其在社会信誉监管方面的应用有内在逻辑联络,具有宏大潜力,但也有技术缺陷和条件制约。完善信誉监管,提升社会信誉治理绩效,需要将区块链技术深度融合在社会信誉监管中。 (一)优化数据质量 1规范数据收集,完善数据归纳整理,注重数据挖掘 数据作为区块链的基石,其真实性、时效性举足轻重。要加强对数据收集工作的规范,建立并完善数据收集管理办法和相关

24、的考核制度。同时,注重对于数据的监察观测,及时纠正错误数据,保证数据的规范性、可靠性。 建立信誉信息分析、归纳和整理机制11。收集到的数据假如没有得到及时的归纳整理,随着时间的流逝会逐步丧失其利用价值。有关部门在施行信誉监管时,应当及时整理归纳相关数据并按类别划分;注意收集与信誉相关的有用数据,对于错误或疑似数据应当取证留档。 在信誉监管方面要充分发挥区块链、大数据的效用,能够从下面两方面着手。一是注重平台建设与升级,设计开发数据收集和质量管理系统,实现对数据的采集、存储、治理、计算、分析和安全的全经过监管12。二是加强个人的信誉体系建设,利用公共信誉平台及时收录、分析个人信誉数据,建立起个人

25、信誉状况的实时反应机制,进而推进个人诚信意识的培养。 2加强个人隐私保卫 个人隐私保卫是区块链等新技术施行运行中最易被忽视的问题,必须正确面对。首先,相关部门对于信誉主体的信誉资料的收集与利用,无论是经过还是结果,都需要遵守合理合法的基本原则。其次,要加强对等信誉监管机构的内部管理,提升内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注重法律义务教育的相关培训,加强法治观念。最后,落实侵犯或泄露社会信誉信息的责任主体的追责问责制度,对于侵犯信誉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必须依法追责。 3充分数据分享 (1)由点到面建立信誉信息分享和服务平台 当下,各个部门都在自个的职能范围内建立起了一定的信誉标准和系统平台,但各信誉系

26、统平台却相对独立,相互之间没有信息数据的沟通、借鉴和分享,都不能够全面、完好地反映被记录人的综合信誉水平13。尽管建立全国通用的公共信誉信息联合数据平台有困难,但能够尝试地区发展带动全国发展的推进策略。先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方信誉信息数据库建设试点,再在落后地区给与财政、技术支持帮助其平台建设,最后构成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信誉信息数据平台。 (2)健全完善信誉信息归集和分享机制 区块链背景下的社会信誉监管,数据不仅要客观、准确和及时,也要求数据全面,这对公共信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14。为此,首先要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不仅要明确规定信息公开使用的种类、范围,而且要规范信息使用的各环节

27、程序。其次对信誉信息的收集整理、分享使用、纠错处理等制定统一标准,实现企业和个人信誉信息跨部门、跨地区的使用和分享。再就是提高公共信誉监管的覆盖面,建立针对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结合统一信誉监管平台建设,对信誉信息归集、分享等方面加强部门考核等配套制度的构建15。 (二)健全区块链技术应用法律制度体系 区块链技术要获得长远的发展,离不开外部法律制度环境的完备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当下,区块链的去信任化与智能合约等技术特性与现行的(物权法等法律相冲突,并且区块链在数据治理的分类标准、个人隐私权利、知识产权以及数据责任主体等方面对现行的(信息公开条例做出修订要求。因而,

28、在区块链的推广施行经过中,应注重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法律的完善,以降低区块链技术在应用经过中由于缺少相应的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带来的风险。 健全法律制度体系能够从下面入手:第一,更新相关法律体系观念,重建监管原则。区块链这一新技术的出现,必然对于法律体系的更新有必然的要求,需要明确清楚明晰的规则加以规范。第二,理顺区块链技术与现行法律规范的关系,为区块链的发展提供相应配套的制度环境。第三,完善配套法律,消除潜在漏洞,弥补相关法律空白。最后,因地制宜地统筹制定各地方区块链标准,探寻求索区块链应用的地方立法,逐步建设起区块链应用治理法律体系。 (三)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培养 以区块链技术作为支

29、撑的信誉监管需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的专业性。 1加强对基层监管队伍培训 对基层监管队伍加强培训,为领导开设区块链应用的相关课程,提升基层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促进新技术早日纳入到各级工作,方便开展监管工作,将专业人才引入重点监管领域,改良监管工作。 2开展信誉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 组织部门管理人员及信誉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信誉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培养具有国家信誉管理执业资质的专业人员,壮大信誉专业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16。 3注重储备人才培养 高校作为人才输送的摇篮,更应注重开设区块链课程,储备后备气力。高校可通过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依托创新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提

30、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竞争力,培养复合型的专业人才;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开展区块链技术社会应用,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人才。 4加强区块链信誉监管的学术沟通和研究 积极倡导鼓励信誉服务机构、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加强合作沟通,加强对相关重点课题项目研究,开展研讨会、学术大会等形式,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究。 (四)创新监管方式 区块链技术其分布式账本数据库以及去中心化等特点,使得原先单一的主体社会信誉监管形式需要转变为多元主体协同监管形式。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其有去中心化、去信任化等特点,容易产生监管缺位的问题。因此,它更强调多主体协同介入监管的形式。这就需要

31、、社会、企事业单位介入多边协作,对有关录入信息负责,共同承当相应的监管责任。 当前,各监管主体的价值取向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区块链技术的理解水平和认识能力各异。因此,达成各方共鸣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在监管经过中怎样能够发挥部门的 元治理 功能,也是值得深思的。协同监管的实现不仅需要各方意志的协调一致,还离不开各主体的集体行动。缺失了任何一方,都会使监管工作陷入窘境。各主体在享受区块链带来的监管效用的同时,也必然要直面伴随而来的风险与挑战。 结论 互联网兴起之后,各种新兴经济形态的出现,模糊了各市场主体的行为边界,给传统的社会信誉监管带来了挑战。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技术,深入影响着社

32、会信誉监管体系。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社会信誉监管是时代的要求,其在优化数据质量、加强个人隐私保卫的同时,还能实现数据分享,解决监管体系中的数据问题。而作为社会信誉监管主体,在社会信誉监管中所扮演的角色除了作为引导者与开拓者 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社会信誉监管领域外,还能充当服务者和监督者 完善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外部环境,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和监管方式的创新、化解应用风险。因而,要擅长开拓思维、大胆尝试、善谋规划,积极运用区块链技术变革传统社会信誉监管形式,提升管理的效能,推动监管方式的创新,实现区块链技术与社会信誉监管的高效耦合。 以下为参考文献 1牛宗岭.利用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构建 智

33、慧大脑 J .人民论坛, 2022(11). 2王东,程园园.区块链技术在采购信息管理中的应用:优势、趋势与法律规制框架J .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22(2). 3熊治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信誉体系建设:成就、经历体验、问题与瞻望J .征信, 2020(10). 4戚学祥.区块链技术在数据治理中的应用:优势、挑战与对策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5). 5肖成俊,许玉镇.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及多中心治理J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21(2). 6李重照,黄璜。中国地方数据分享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 2022(8). 7邓林艳.中国开放数据现在状况研

34、究J .信息技术与信息化, 2021(9). 8戚学祥.超越风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风险及其治理J .南京社会科学, 2020(1). 9吴海广.信誉监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0(3). 10杨杨,于水,胡卫卫.区块链赋能重塑社会治理构造:场景、风险与治理之道J .电子政务, 2020(3). 11王燕姣.监管与社会信誉J .天津市财贸管理学院学报, 2005(4). 12杨晓蓉,谷岩洁,李厚民.大数据支持地方社会信誉体系建设实证分析-一-以蚌 埠市房地产行业为例J .征信, 2022(4). 13朱磊.我们国家构建信誉监管体系的对策研究J .北方经贸, 2022(8). 14杨鹏,张丽.信誉监管的背景及建议J .中国国情国力, 2020(9). 15林浩鼎。信誉监管视角下的我们国家信誉体系完善研究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2(5). 16侍子月.社会信誉监管制度的比拟研究D .南京:东南大学, 2021. 注释 1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20国家统计局。 2参见国家统计局官网。 3参见信誉中国官网:信誉立法专栏。 4参见培训一点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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