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企业破产法-201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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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1第一节企业破产法概述第一节企业破产法概述第二节破产程序规范第二节破产程序规范第三节破产实体规范第三节破产实体规范2通用走出破产保护程序通用走出破产保护程序减千亿负债减千亿负债“破茧破茧”重重生生 3 通用汽车公司于通用汽车公司于2009年月日宣布破产。这年月日宣布破产。这家百年老企业过去年亏损超过亿美元,并在家百年老企业过去年亏损超过亿美元,并在去年将全球最大汽车制造商宝座让给了日本丰田公司。去年将全球最大汽车制造商宝座让给了日本丰田公司。2009年月日,通用汽车公司在签署完出年月日,通用汽车公司在签署完出售资产的文件后,宣布已经脱离破产保护,新通用公售资产

2、的文件后,宣布已经脱离破产保护,新通用公司因而诞生。司因而诞生。通用公司首席执行官韩德胜表示,通用公司走通用公司首席执行官韩德胜表示,通用公司走出破产保护程序的速度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快,公司出破产保护程序的速度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快,公司将更加努力,争取在年之前还清政府为援助将更加努力,争取在年之前还清政府为援助通用的亿美元贷款。通用的亿美元贷款。通用公司完成了向新通用公司的资产出售,而通用公司完成了向新通用公司的资产出售,而新通用在出售程序完成之后立刻开始运营。通用公司新通用在出售程序完成之后立刻开始运营。通用公司原计划在天到天后脱离破产保护程序,而实原计划在天到天后脱离破产保护程序,而实际上

3、它在进入破产保护程序一个多月后就脱离了破产际上它在进入破产保护程序一个多月后就脱离了破产保护程序。新通用将会获得原公司最优良的业务资产保护程序。新通用将会获得原公司最优良的业务资产及其在美国本土外的业务,包括亚太区其他业务。及其在美国本土外的业务,包括亚太区其他业务。4第一节企业破产法概述第一节企业破产法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

4、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人民法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人民法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人民法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人民法院主持,将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产还债的法院主持,将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产还债的法院主持,将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产还债的法院主持,将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产还债的法律制度。律制度。律制度。律制度。5 (二)特征(二)特征(二)特征(二)特征 1 1 1 1、破产是一种清理债务的法定手段,法律后果是、破产是一种清理债务的法定手段,法律后果是、破产是一种清理债务的法定手段,法律后果是、破产是一种清理债务的法定手段,法

5、律后果是全部财产用于还债后,债务人主体资格消亡。全部财产用于还债后,债务人主体资格消亡。全部财产用于还债后,债务人主体资格消亡。全部财产用于还债后,债务人主体资格消亡。2 2 2 2、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3 3 3 3、破产的目的主要是使债权得到公平清偿。、破产的目的主要是使债权得到公平清偿。、破产的目的主要是使债权得到公平清偿。、破产的目的主要是使债权得到公平清偿。4 4 4 4、破产是种强制执行程序,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破产是种强制执行程序,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

6、破产是种强制执行程序,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破产是种强制执行程序,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依法定程序实施。下依法定程序实施。下依法定程序实施。下依法定程序实施。6 二、企业破产法的概念、发展及适用范围二、企业破产法的概念、发展及适用范围二、企业破产法的概念、发展及适用范围二、企业破产法的概念、发展及适用范围(一)企业破产法(一)企业破产法(一)企业破产法(一)企业破产法 调整因企业法人破产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因企业法人破产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因企业法人破产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因企业法人破产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的总称。的总称。(二)立

7、法发展(二)立法发展(二)立法发展(二)立法发展 1986198619861986年年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91199119911991年年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章第章第章第章“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程序”2006200620062006年年年年8 8 8 8月月月月27272727日通过、日通过、日通过、日通过、2007200720072007年年

8、年年6 6 6 6月月月月1 1 1 1日施行的日施行的日施行的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国企业破产法国企业破产法国企业破产法(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三)适用范围 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

9、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金融机构。公司,甚至金融机构。公司,甚至金融机构。公司,甚至金融机构。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7 新破产法的进步新破产法的进步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门槛降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门槛降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门槛降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门槛降低 非国有企业破产数量增加,改变了过去只有国企破产的非国有企业破产数量增加,改变了过去只有国企破产的非国有企业破产数量增加,改变了过去只有国企破产的非国有企业破产数量增加,改变了过去只有国企破产的格局,这是一个重大变化。格局,这是一

10、个重大变化。格局,这是一个重大变化。格局,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增加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增加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增加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增加了破产管理人制度 由专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由专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由专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由专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担任,这些专业机构的水准明显高于以前的清算组,避务所担任,这些专业机构的水准明显高于以前的清算组,避务所担任,这些专业机构的水准明显高于以前的清算组,避务所担任,这些专业机构的水准明显高于以前的清算组,避免了清算组与破产企业之间利害关系对案件的影响,显然更免了清

11、算组与破产企业之间利害关系对案件的影响,显然更免了清算组与破产企业之间利害关系对案件的影响,显然更免了清算组与破产企业之间利害关系对案件的影响,显然更独立和公正,更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独立和公正,更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独立和公正,更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独立和公正,更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增强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增强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增强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增强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过去债权申报有过去债权申报有过去债权申报有过去债权申报有1 1 1 1到到到到3 3 3 3个月的法定期限,过期失权。而新个月的法定期限,过期失权。而新个月的法定期限,过期失权。而新个月的法定期限,过期失权。而新法规

12、定在财产分配之前都可以补充申报。法规定在财产分配之前都可以补充申报。法规定在财产分配之前都可以补充申报。法规定在财产分配之前都可以补充申报。当事人对债权数额有异议,还可以起诉。如果破产企业当事人对债权数额有异议,还可以起诉。如果破产企业当事人对债权数额有异议,还可以起诉。如果破产企业当事人对债权数额有异议,还可以起诉。如果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前向某些债权人提前清偿,管理人还可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前向某些债权人提前清偿,管理人还可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前向某些债权人提前清偿,管理人还可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前向某些债权人提前清偿,管理人还可行使撤销权,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行使撤销权,以保障全体债

13、权人的利益。行使撤销权,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行使撤销权,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8二、破产原因二、破产原因二、破产原因二、破产原因(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 也称破产界限,指债务人存在的、当事人据也称破产界限,指债务人存在的、当事人据也称破产界限,指债务人存在的、当事人据也称破产界限,指债务人存在的、当事人据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事实。事实。事实。(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1 1 1 1、企业法人

14、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偿全部债务。偿全部债务。偿全部债务。2 2 2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能力。能力。能力。9破产界限破产界限破产法试行破产法试行 企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造成严重亏损,重亏损,不能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民诉法民诉法 企业企业因严重亏损因严

15、重亏损,无力清偿,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公司法公司法 公司公司不能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新新破产法破产法 1)不能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0不能清偿不能清偿不不能能清清偿偿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等任何方式清偿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提出清偿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无争议的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要求、无争议的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期间内持续不能清偿长的期间内持续不

16、能清偿还债方式还债方式债的性质债的性质 不能偿还期限不能偿还期限11第二节破产程序规范第二节破产程序规范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与受理二、债权申报二、债权申报三、债权人会议三、债权人会议四、和解与整顿四、和解与整顿五、破产清算五、破产清算12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申请申请受理受理 破产宣告破产宣告清算清算注销注销申请人申请人管管 辖辖申报债权申报债权 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条件条件清算组清算组破产财产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清算费用清算费用重整重整整整 顿顿 结结 果果继续存在继续存在13一、破产申请一、破产申请一、破产申请一、破产申请 申

17、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请求的行为。破产请求的行为。破产请求的行为。破产请求的行为。(一)破产申请人:(一)破产申请人:(一)破产申请人:(一)破产申请人:1 1 1 1、主体:、主体:、主体:、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国务院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国务院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国务院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宣告企业破产。人民法院不能直

18、接宣告企业破产。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宣告企业破产。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宣告企业破产。2 2 2 2、提交文件:申请书(情况、目的、理由)、提交文件:申请书(情况、目的、理由)、提交文件:申请书(情况、目的、理由)、提交文件:申请书(情况、目的、理由)债务人提出的,还需要财产状况说明等文件。债务人提出的,还需要财产状况说明等文件。债务人提出的,还需要财产状况说明等文件。债务人提出的,还需要财产状况说明等文件。3 3 3 3、受理前,可撤回。、受理前,可撤回。、受理前,可撤回。、受理前,可撤回。(二)破产案件的管辖(二)破产案件的管辖(二)破产案件的管辖(二)破产案件的管辖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债务人所

19、在地的人民法院。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债务人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债务人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债务人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债务人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14二、破产受理二、破产受理二、破产受理二、破产受理(一)立案审查(一)立案审查(一)立案审查(一)立案审查1 1 1 1、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 形式审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是形式审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是形式审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是形式审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材料是否齐备规范否具有主体资格、材料是否齐备

20、规范否具有主体资格、材料是否齐备规范否具有主体资格、材料是否齐备规范 实质审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实质审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实质审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实质审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2 2 2 2、审查时间:收到申请、审查时间:收到申请、审查时间:收到申请、审查时间:收到申请151515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权人申请:申请之日起债权人申请:申请之日起债权人申请:申请之日起债权人申请:申请之日起5 5 5 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日内通知债务人,债日内通知债务人,债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自收到通知务人自收到通知务人自收到通知务人

21、自收到通知7 7 7 7日内提出异议。异议期满日内提出异议。异议期满日内提出异议。异议期满日内提出异议。异议期满101010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5 5 5 5日日日日 10101010日日日日 7 7 7 7日日日日立案异议裁定153 3 3 3、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1 1 1 1)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2 2 2 2)债权人借机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有碍公平)

22、债权人借机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有碍公平)债权人借机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有碍公平)债权人借机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有碍公平竞争的。竞争的。竞争的。竞争的。(二)通知当事人和公告(二)通知当事人和公告(二)通知当事人和公告(二)通知当事人和公告1 1 1 1、裁定作出之日起、裁定作出之日起、裁定作出之日起、裁定作出之日起5 5 5 5日内送达申请人。日内送达申请人。日内送达申请人。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申请的,债务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债权人申请的,债务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债权人申请的,债务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债权人申请的,债务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151515日日日日内提交资料内提交资料内提交资料内提交资

23、料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可自自裁定送达之日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可自自裁定送达之日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可自自裁定送达之日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可自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起起起10101010日内上诉日内上诉日内上诉日内上诉2 2 2 2、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3 3 3 3、252525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16 4 4 4 4、受理效力、受理效力、受理效力、受理效力(1 1 1 1)破产程序启动)破产程序启动)破产程序启动)破产程序启动(2 2 2 2)人民法院)

24、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告知债权人告知债权人告知债权人告知债权人(3 3 3 3)债务人有关人员应承担的义务和限制:)债务人有关人员应承担的义务和限制:)债务人有关人员应承担的义务和限制:)债务人有关人员应承担的义务和限制: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资料;资料;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

25、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询问;询问;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7 (4 4 4 4)债务人的影响)债务人的影响)债务人的影响)债

26、务人的影响 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中止。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中止。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中止。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中止。受理后,管理人按管财产前,诉讼与仲裁中止;接管财产受理后,管理人按管财产前,诉讼与仲裁中止;接管财产受理后,管理人按管财产前,诉讼与仲裁中止;接管财产受理后,管理人按管财产前,诉讼与仲裁中止;接管财产后,诉讼与仲裁继续进行。后,诉讼与仲裁继续进行。后,诉讼与仲裁继续进行。后,诉讼与仲裁继续进行。(5 5 5 5)管

27、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管理人接受他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管理人接受他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管理人接受他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管理人接受他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管理人有权决定申请前已成立但未履行的合同是否解除或管理人有权决定申请前已成立但未履行的合同是否解除或管理人有权决定申请前已成立但未履行的合同是否解除或管理人有权决定申请前已成立但未履行的合同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继续履行。继续履行。继续履行。(6 6 6 6)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时间:公告之日起申报时间:公告之日起申报时间:公告之日起申报

28、时间:公告之日起30303030日至日至日至日至3 3 3 3个月。个月。个月。个月。提交证据:债权证明及身份证明。提交证据:债权证明及身份证明。提交证据:债权证明及身份证明。提交证据:债权证明及身份证明。包括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证据及其他材料包括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证据及其他材料包括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证据及其他材料包括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证据及其他材料 未申报的可在最后补充申报,但不参与此前分配。未申报、未申报的可在最后补充申报,但不参与此前分配。未申报、未申报的可在最后补充申报,但不参与此前分配。未申报、未申报的可在最后补充申报,但不参与此前分配。未申报、未补报,不得行使相关权利。未补报

29、,不得行使相关权利。未补报,不得行使相关权利。未补报,不得行使相关权利。18 申报范围:申报范围:申报范围:申报范围:全部债权包括未到期债权、附条件附期限全部债权包括未到期债权、附条件附期限全部债权包括未到期债权、附条件附期限全部债权包括未到期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未决债权,的债权、未决债权,的债权、未决债权,的债权、未决债权,但劳动债权除外但劳动债权除外但劳动债权除外但劳动债权除外利息未到期视为已到期,自受理之日起停止计利息未到期视为已到期,自受理之日起停止计利息未到期视为已到期,自受理之日起停止计利息未到期视为已到期,自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息息息未决的诉讼与仲裁,债权人也可申报;未决的诉

30、讼与仲裁,债权人也可申报;未决的诉讼与仲裁,债权人也可申报;未决的诉讼与仲裁,债权人也可申报;已替债务人清偿或将来要清偿的保证人或连带已替债务人清偿或将来要清偿的保证人或连带已替债务人清偿或将来要清偿的保证人或连带已替债务人清偿或将来要清偿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也可申报;债务人也可申报;债务人也可申报;债务人也可申报;受托人不知破产继续履行的债权可申报;受托人不知破产继续履行的债权可申报;受托人不知破产继续履行的债权可申报;受托人不知破产继续履行的债权可申报;职工工资、福利相关的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职工工资、福利相关的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职工工资、福利相关的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职工工资、福利相关

31、的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列示。人列示。人列示。人列示。19 二、破产管理人二、破产管理人二、破产管理人二、破产管理人 (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法院指定而负责管理和处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法院指定而负责管理和处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法院指定而负责管理和处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法院指定而负责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拟定和执行破产方案的总管破产事务的分破产财产、拟定和执行破产方案的总管破产事务的分破产财产、拟定和执行破产方案的总管破产事务的分破产财产、拟定和执行破产方案的总管破产事务的人。人。人。人。(二)任职资格(二)任职资格(二)任职资格(二)任职资格 1 1

32、1 1、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 2 2 2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3 3 3 3、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

33、业资格的人员下列人员除外下列人员除外下列人员除外下列人员除外: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20(三)职责与义务(三)职责与义务(三)职责与义务(三)职责与义务 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

34、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监督,具体职能如下:员会监督,具体职能如下:员会监督,具体职能如下:员会监督,具体职能如下:1 1 1 1、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2 2 2 2、日常决策与管理;、日常决策与管理;、日常决策与管理;、日常决策与管理;3 3 3 3、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4 4 4 4、其他、其他、其他、其他三、债权人会议三、债权人会议三、债权

35、人会议三、债权人会议(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一)概念破产程序中全体债权人组成的自治性组织。破产程序中全体债权人组成的自治性组织。破产程序中全体债权人组成的自治性组织。破产程序中全体债权人组成的自治性组织。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二)组成(二)组成(二)组成(二)组成1 1 1 1、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2 2 2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3 3 3 3、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债权

36、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设债权人会议主席一名,法院指定产生设债权人会议主席一名,法院指定产生设债权人会议主席一名,法院指定产生设债权人会议主席一名,法院指定产生21(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三)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核查债权,审查管理人费用与报酬,通过管核查债权,审查管理人费用与报酬,通过管核查债权,审查管理人费用与报酬,通过管核查债权,审查管理人费用与报酬,通过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方案,通过和解、重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方案,通过和解、重理、变价

37、、分配债务人财产方案,通过和解、重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方案,通过和解、重整方案。整方案。整方案。整方案。(四)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四)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四)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四)债权人会议的召集1 1 1 1、第一次会议,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第一次会议,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第一次会议,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第一次会议,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之日起满之日起满之日起15151515日内召开日内召开日内召开日内召开2 2 2 2、其他会议: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应召开:、其他会议: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应召开:、其他会议: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应召开:、其他

38、会议: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应召开: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39、主席提议时召开。主席提议时召开。主席提议时召开。22(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方式(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方式(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方式(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方式一般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无一般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无一般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无一般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无财产担保债权财产担保债权财产担保债权财产担保债权1/21/21/21/2以上。以上。以上。以上。特殊表决:和解(过半数、特殊表决:和解(过半数、特殊表决:和解(过半数、特殊表决:和解(过半数、2/32/32/32/3以上);以上);以上);以上);重整(过半数、重整(过半数、

40、重整(过半数、重整(过半数、2/32/32/32/3以上;各组均通过)以上;各组均通过)以上;各组均通过)以上;各组均通过)(六)债权人委员会(六)债权人委员会(六)债权人委员会(六)债权人委员会(P108)P108)P108)P108)1 1 1 1、组成:债权人代表、组成:债权人代表、组成:债权人代表、组成:债权人代表1 1 1 1名债务人职工代表或工会名债务人职工代表或工会名债务人职工代表或工会名债务人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不超过九人;并经法院书面认可代表,不超过九人;并经法院书面认可代表,不超过九人;并经法院书面认可代表,不超过九人;并经法院书面认可2 2 2 2、职权:、职权:、职权:

41、、职权:(1 1 1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分配;)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分配;)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分配;)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分配;(2 2 2 2)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3 3 3 3)其他。)其他。)其他。)其他。3 3 3 3、破产管理人应就财产处置等事宜主动及时向债、破产管理人应就财产处置等事宜主动及时向债、破产管理人应就财产处置等事宜主动及时向债、破产管理人应就财产处置等事宜主动及时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权人委员会报告权人委员会报告权人委员会报告23 2 2 2 2、效力:、效力:、效力

42、:、效力:(1 1 1 1)债务人可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债务人可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债务人可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债务人可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产和营业事务。产和营业事务。产和营业事务。(2 2 2 2)如债务人未提出自营申请或其申请未获批准,)如债务人未提出自营申请或其申请未获批准,)如债务人未提出自营申请或其申请未获批准,)如债务人未提出自营申请或其申请未获批准,破产管理人应继续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破产管理人应继续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破产管理人应继续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破产管理人应继续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四、重整与和解

43、制度四、重整与和解制度四、重整与和解制度四、重整与和解制度 (一)重整(一)重整(一)重整(一)重整企业破产防范制度企业破产防范制度企业破产防范制度企业破产防范制度 1 1 1 1、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债务人重新管理财产和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债务人重新管理财产和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债务人重新管理财产和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债务人重新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希望通过经营恢复清偿能力,避免破产清业事务,希望通过经营恢复清偿能力,避免破产清业事务,希望通过经营恢复清偿能力,避免破产清业事务,希望通过经营恢复清偿能力,避免破产清算的活动。算的活动。算的活动。算的活动。24 3 3 3

44、3、重整程序、重整程序、重整程序、重整程序(1 1 1 1)提出重整申请)提出重整申请)提出重整申请)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的,债权人债权人债权人债权人或或或或债务人债务人债务人债务人可申请可申请可申请可申请债务人债务人债务人债务人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可申请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可申请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可申请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可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宣告企业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宣告企业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宣告企业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

45、理后、宣告企业破产前,前,前,前,债务人债务人债务人债务人或或或或出资额占出资额占出资额占出资额占1/101/101/101/10以上出资人以上出资人以上出资人以上出资人可申请可申请可申请可申请(2 2 2 2)法院审查裁定)法院审查裁定)法院审查裁定)法院审查裁定 重整期间:裁定重整之日至重整程序终止重整期间:裁定重整之日至重整程序终止重整期间:裁定重整之日至重整程序终止重整期间:裁定重整之日至重整程序终止 效力:效力:效力:效力:债务人自营或破产管理人负责营业事务债务人自营或破产管理人负责营业事务债务人自营或破产管理人负责营业事务债务人自营或破产管理人负责营业事务相关利益主体(投资人、债权

46、人等)权利受限相关利益主体(投资人、债权人等)权利受限相关利益主体(投资人、债权人等)权利受限相关利益主体(投资人、债权人等)权利受限25 4 4 4 4、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重整计划(1 1 1 1)提出重整计划)提出重整计划)提出重整计划)提出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制定主体: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制定主体: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制定主体:债务人或破产管理人提出时间:自裁定重整之日起提出时间:自裁定重整之日起提出时间:自裁定重整之日起提出时间:自裁定重整之日起6 6 6 6个月,个月,个月,个月,可延期可延期可延期可延期3 3 3 3个月个月个月个月提交对象:人民法院和债权人

47、会议提交对象: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对象: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对象: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内容:债务人经营;债权调整、受偿方案内容:债务人经营;债权调整、受偿方案内容:债务人经营;债权调整、受偿方案内容:债务人经营;债权调整、受偿方案 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2 2 2 2)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

48、准)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 分类表决:有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分类表决:有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分类表决:有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分类表决:有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债权。(出资人组)债权。(出资人组)债权。(出资人组)债权。(出资人组)表决批准:同一表决组过半数同意,且占该组债权总额表决批准:同一表决组过半数同意,且占该组债权总额表决批准:同一表决组过半数同意,且占该组债权总额表决批准:同一表决组过半数同意,且占该组债权总额2/32/32/32/3以上;各组均通过,则计划通过以上;各组均通过,则计划通过以上;各组均通过,则计划通过以上;各组

49、均通过,则计划通过26 重整时间表:重整时间表:重整时间表:重整时间表:6 6 6 6个月个月个月个月 30303030日日日日 10101010日日日日 30303030日日日日 法院裁定重整法院裁定重整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讨论重整计划通过重整计划通过申请法院批准申请法院批准法院裁定终止重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27(3 3 3 3)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 执行人:债务人执行人:债务人执行人:债务人执行人:债务人 监督人:破产管理人监督人:破产管理人监督人:破产管理人监督人:破产管理人(4 4 4 4)执行的法律后果)执行的法律后

50、果)执行的法律后果)执行的法律后果 期满终结: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破产宣告期满终结: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破产宣告期满终结: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破产宣告期满终结: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破产宣告 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清偿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清偿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清偿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清偿 不能执行或不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5 5 5 5)重整的提前终止)重整的提前终止)重整的提前终止)重整的提前终止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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