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参考模板范本.doc

上传人:清**** 文档编号:69242640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 页数:98 大小:760.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参考模板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8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参考模板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参考模板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参考模板范本.doc(9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表一:行政许可(20项)职权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子项名称实施依据审批对象实施部门其他共同审批部门行政许可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二条;2.【部门规章】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企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设立登记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八条;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2、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公司及分公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注销登记3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开业、变更、注销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开业登记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2.【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注销登记4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

3、、注销登记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办事机构)设立登记1.【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2.【法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三条;3.【法律】外资企业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4.【行政法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条;5.【行政法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根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九十五条;6.【行政法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7.【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8.【规范性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

4、实施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第102号)意见第二十五项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办事机构)变更、登记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办事机构)注销登记5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0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

5、支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变更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销6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第二条、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一条、第九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变更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销7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

6、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变更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注销8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1.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

7、96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第七条、第十条、第三十八条;3.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部分省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2012年3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4.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4年11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变更个体工商户注销9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个体

8、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符合规定要求的自然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企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用于非强检)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企事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用于非强检)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七条企事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核发计量检定员证

9、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a)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b)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药监2003文市511号)。c)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a)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c)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

10、证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发17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符合规定要求的自然人或法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证申请a)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c)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d) 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辖区内已列入县产品目录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核准证变更19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设立a)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

11、九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c)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变更食品流通许可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补正食品流通许可注销20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零售)a)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b)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c)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零售)表二:行政确认(2项)序号权力名称权力编码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近3年行使次数2013年行使次数1企业集团设

12、立、变更、注销登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规章】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2公司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十条。备注:实施依据应填写规定该行政权力的依据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表三:行政处罚(473项)序号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1公司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法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一十

13、三条;2、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2企业法人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九条;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3、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3企业名称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4企业集团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外商投资企业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个体工商户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合伙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个人独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312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产品质量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非法直销和传销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5拍卖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合同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7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广告违法的行为

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9商标和标识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0无照经营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6221违反烟草专卖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2违反牲畜屠宰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3违反野生动、植物、药材有关规定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4违反种子、粮食、棉花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5违反文物、古生物化石保护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6违反药品、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7违反邮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8违反报废汽车、汽车品牌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违反危险化学品

16、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违反出版、音像制品管理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2违反印刷业管理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3违反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4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业机械安全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5违反经纪人管理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36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7违反畜牧管理法规的行为38旅游经营者、旅行社违法的行为;39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供应商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违反军服管理法规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其他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

17、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3查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4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5查处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6查处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7查处产品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8查处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9查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0查处知道或者应当

18、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1查处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2查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3查处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4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5查处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6查处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7查处进口计量器具

19、,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而销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8查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91.查处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0查处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1查处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2查处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2.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

20、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3查处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4查处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5查处企业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6查处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7查处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8查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9查处未经许可

21、,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0查处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1查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2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3查处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

22、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4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5查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6查处

2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7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8查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9查处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二)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

24、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 (四)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0查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25、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九)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十)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1查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

26、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2查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3查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二)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

27、显着位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4查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5查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县市场监

28、督管理局86查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7查处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本条例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8查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 (二)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9查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县市场监督管理

29、局90查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1查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2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3查处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等级置放

30、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4查处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5查处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6查处棉花经营者销售棉花,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销售的棉花没有质量凭证,或者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凭证、标识与实物不符,或者经公证检验的棉花没有公证检验证书、国家储备棉没有粘贴公证检验标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7查处棉花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棉,违反本条例第

31、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未建立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或者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棉实物与公证检验证书、标志不符,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致使国家储备棉质量变异,或者将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8查处棉花经营者隐匿、转移、损毁被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9查处棉花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0查处棉花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1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

32、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2查处境外认证机构未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3查处经批准设立的境外认证机构代表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有违法行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4查处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三)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的;(四)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有违法行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5查处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

33、之一的:(一)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或者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的;(二)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与国家推行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妨碍社会管理,或者有损社会道德风尚的;(三)未公开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四)未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的;(五)未及时向其认证的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6查处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经指定擅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7查处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

34、超出指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有违法行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8查处指定的认证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的,有违法行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9查处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0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1查处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2查处隐匿或未按规定表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主要技术指标、成分、含量;限期使用的商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3查处将禁用原料用

35、于絮用纤维制品的生产加工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4查处销售从医疗卫生单位、殡葬机构、传染病疫区回收的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5查处销售国外的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6查处絮用纤维制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7查处销售废旧絮用纤维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8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防伪技术产品,以及已获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而超出规定范围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9查处生产假冒防伪技术产品、包装物、标签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0查处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县市

36、场监督管理局121查处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2查处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查处伪造或者冒用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及防伪注册登记等证书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4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5查处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6查处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7查处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8查处伪造、冒用能源效

37、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9查处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0查处试生产期间,未按规定检验标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1查处委托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或者擅自改变备案标注方式的,被委托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2查处认证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3查处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4查处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依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5查处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案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6查处企业的产品

38、未按规定附有标识或与其标识不符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7查处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8查处 科研、设计、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9查处无标准生产、销售或产品标准的主要性能指标或技术指标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而未在产品标识或使用说明中明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0查处将不符合标准要求和质量指标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或经营性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1查处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2查处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

39、经检查、检测、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3查处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4查处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5查处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6查处未申领、换领、注销代码证书和使用失效代码证书,以及拒绝复审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7查处冒用、伪造代码证书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48查处组织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县市场监督

40、管理局149查处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0查处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1查处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2查处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3查处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4查处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5查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6

41、查处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7查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和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8查处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9查处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0查处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1查处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2查处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3查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64查处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进口、销售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文案大全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