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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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资料一、非法集资的特征1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 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 资。2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 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4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 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 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 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

2、票、投资基金 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百分之五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擅自从事基金管理业务或者基金托管业务的,责令停止,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3、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 业务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 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 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批准设立 非法金融机构或者擅自批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本条例第 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 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

4、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 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 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 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 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 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文件来源:五大连池市委网信办公室3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 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

5、、商家 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 .利用民间“会” “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 法集资。7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 “电子商铺” “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 式进行非法集资。8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 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1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 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

6、话,通过暴 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 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 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 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2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 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 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 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 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 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 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 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 会公众,

7、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 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 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 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 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 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 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 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 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4 .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 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 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

8、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 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 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 资规模不断扩大。四、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 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 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 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 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 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 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 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五、参与非

9、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 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 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 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 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 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1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2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3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4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10、自觉抵制非法集资5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6 .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7 .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8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9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 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10 .防范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11 .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12 .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13 .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14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七、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1 .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 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11、处二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 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 条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 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 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没收财产。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 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12、元以下罚金;数额巨 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 .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 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 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 .合同

13、诈编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 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 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 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 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

14、、货款、预付款或 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5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 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 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 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

15、 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 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 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7 .虚假广告罪。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 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 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 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8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取缔机构 等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 条规定:擅自设立银行业金

16、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 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 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 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 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予以取缔。(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 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 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五条 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擅自募集基 金的,责令停止,返还所募资金和加计的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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