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

上传人:ylj18****70940 文档编号:66234327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1.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2023年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 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宁波市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城市拆迁工作,理顺拆迁工作体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更好更快地推进城市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拆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市区拆迁工作的重大意义 城市拆迁是城市建设重要的前期工作和基础。当前,拆迁工作既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城市建设的难点,并成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突出的瓶颈制约。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宁波城市

2、又好又快发展的奋斗目标,深刻认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城市拆迁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拆迁工作,破解拆迁难题,推进拆迁工作,是当前加快实施民生工程,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施创新强市、创业富民的“两创”战略高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理顺拆迁工作体制,完善拆迁政策措施。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既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顾全大局,支持国家建设,营造

3、科学拆迁、和谐拆迁、合力拆迁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基本原则 -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拆迁工作的主体作用,全力推进拆迁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拆迁有关部门和区域之间的衔接沟通,切实形成拆迁的整体合力。 -市场主导、利益兼顾原则。充分引入市场机制,以市场价格补偿为标准,统筹兼顾拆迁各方利益,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与住房保障制度互为补充,多渠道解决拆迁群众的住房困难。 -依法规范、创新思路原则。既要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拆迁程序,提高拆迁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又要立足当前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思维,不断完善拆迁政策体系,确保拆

4、迁有序、高效推进。 -联动推进、考核激励原则。市建设、规划、国土等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改进对拆迁工作的服务,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建立拆迁联动推进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拆迁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合力推进拆迁工作。 三、建立健全市区拆迁工作属地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建立拆迁属地负责体制。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的拆迁工作,切实履行依法拆迁、综合保障、确保稳定等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拆迁中各类疑难问题,进一步充实拆迁管理力量,强化基层拆迁工作队伍,建立健全拆迁工

5、作网络。 (二)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市政府委托各区政府(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综合性强、工作手段多的优势,耐心做好被拆迁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当事人的生活保障和住房过渡安置等事宜。 (三)进一步下放拆迁管理职能。为适应城市拆迁属地负责体制,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要解放思想、主动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将拆迁听证、行政裁决、强制拆迁申请、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等具体管理工作委托各区政府(管委会)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四、加强和改进市区拆迁安置住房的建设工作 (一)树立就近安置的理念。按照就近安置的要求,加大拆迁安置住房

6、建设力度,是充分保障被拆迁人利益,推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在实施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人应提供同区不超过两个地段等级的就近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调产。经被拆迁人同意,也可提供其他地段的安置用房、货币补偿等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实行多元选择。因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确实难以提供就近安置用房的,拆迁人可提供其他地段的安置用房,并给予相应补偿。 (二)明确安置住房建设的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加强安置住房建设。每年3月份前要制订拆迁计划,并按拆迁计划建筑面积的70%拟定拆迁安置住房建设计划。为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安置住房建设以高层、中高层、中小套型为主。安置住房的使用要服

7、从大局,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项目和市重点工程拆迁项目的需要。 (三)加强中小套型结构房源的市场调控。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在项目立项、规划方案论证、土地出让、开发条件会审等具体工作中,严格规定中小套型所占比例,促进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化,增加中小套型房源的市场供应,充分保障拆迁群众有充足的选购房源,努力减少直接建设安置用房的压力。 五、全力破解市区非住宅用房的拆迁难题 (一)加大非住宅用房拆迁的货币补偿力度。为鼓励被拆迁当事人选择货币补偿,可按评估金额增加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资金。同时,拆迁人可对其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设施和设备予以相应补偿。选择货

8、币安置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被拆迁当事人确实无法抵扣的,可由拆迁人支付。 (二)统筹落实非住宅用房的拆迁安置。对确需调产安置且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导向的企业,可在全市范围内安置或提供置换土地。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业企业的安置用地,在核定全市工业区块土地指标时,确定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确需调产企业的搬迁安置。各区政府(管委会)要通过收购存量企业用房、竞拍购买工业用地等方式,合理储备企业安置用房和土地,同时要及早规划落实非住宅军产用房的置换地块。对区块开发项目的工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收购、置换商务办公用房、合作开发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对个体营业用房的拆迁安置,可考虑在安置小

9、区配建一定数量的非住宅用房用以调产或租赁。 (三)着力强化非住宅用房拆迁补偿的监督机制。为确保非住宅用房补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政策难以明确界定的疑难问题,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对补偿方案进行讨论把关,并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做到集体决定、程序严格、公开透明,防止进行暗箱操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六、探索完善市区自搭房屋和文保建筑的处置办法 (一)加大对自搭房屋的处置力度。规划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违章搭建行为,杜绝乱搭乱建情况的发生。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加强对违法搭建房屋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促进依法拆迁。对1996年7

10、月1日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出台前历史遗留的自搭房屋的拆迁,各区政府(管委会)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处置办法,酌情给予补偿。 (二)制定完善文保建筑的保护办法。坚持老街区保护、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与改造开发利用“两个有利于”的原则,进一步创新保护形式,采取原址保护、迁建保护等多种方式,合理利用好保护好历史文物建筑,将历史街区、文物建筑保护开发成为新时期的精品工程。为进一步延展城市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宁波城市品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区政府(管委会)应会同文广、规划等市级部门,根据拆迁区块保留建筑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文保建筑和

11、历史街区的保护办法和实施方案,在确保城市文化遗产得到良好保护的前提下,促进相关区块的拆迁进度和改造进程。 七、建立健全市区拆迁工作的联动推进机制 为促进拆迁工作属地负责体制的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要以拆迁大局为重,切实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拆迁工作联动推进机制。 市发改部门要结合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目标,对建设项目提出前瞻性的指导意见。配合做好全市拆迁计划的上报工作和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的制定工作,及早做好需拆迁建设项目和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市规划部门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时合理划定建设项目拆迁红线,做好企业调产安置用地及拆迁安置房建设地

12、块的规划选址工作。要加大对违章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行为的处置力度,配合市文广部门做好保留建筑的规划确定工作。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拆迁项目办理依法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做好拆迁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及企业置换土地的供应,落实土地储备项目的拆迁资金。 市建设部门作为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做好全市拆迁计划和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的管理,加强拆迁许可证的审核把关,及时完善拆迁政策,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好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工作。 市城管部门要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好行政强制拆迁和违章建筑的整治拆除工作。 宣传、公安、司法、财政、文广、审计、工商、监察、法制、信访

13、等市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与各区政府(管委会)密切配合,加强服务,全力支持,协同作战,共同推进拆迁工作。 八、完善和强化市区拆迁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 (一)完善城市拆迁工作考核机制。设立市级城市拆迁考核专项补贴经费,按10元/平方米的标准列入项目成本。由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年度考核情况,予以补贴。拆迁补贴应向基层倾斜。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二)建立城市拆迁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拆迁实施及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拆迁实施单位按拆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收取拆迁服务经费。经费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九、进一步营造加快推进市区拆迁工

14、作良好氛围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报道和正面引导,讲深讲透加快推进拆迁工作的重大意义,找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共鸣点和宣传的切入点,努力为拆迁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报导拆迁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充分凝聚拆迁合力。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以民生为先,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坚持群众路线,采取各种形式凝聚拆迁合力,主动为群众做好拆迁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拆迁、有序拆迁,努力实现政府关心群众拆迁安置、群众支持城市建设拆迁的良

15、好氛围,形成拆迁群众和城市拆迁“双赢”的局面。 十、适用范围 (一)本意见适用于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本意见下发后,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意见要求,尽快制定配套细则,确保本意见的落实。 (二)自本意见施行之日后市区范围内核发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适用本意见。 (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房屋拆迁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根据甬政发202395号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和改

16、进我市房屋拆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房屋拆迁工作的重大意义 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前期工作和基础。当前,拆迁工作既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难点。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奋斗目标,深刻认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房屋拆迁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屋拆迁工作,破解拆迁难题,推进拆迁工作,是当前加快实施民生工程,有效拉动内需,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

17、“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施创新强市、创业富民的“两创”战略高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拆迁工作体制,完善拆迁政策措施。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既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顾全大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同时,也要对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滞留户加大强制拆迁力度,从而营造科学拆迁、和谐拆迁、合力拆迁、强势拆迁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拆迁工作的主体作用,全力推进拆迁工作

18、。同时要加强与拆迁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区域之间的衔接沟通,切实形成拆迁的整体合力。 2、市场主导、利益兼顾原则。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统筹兼顾拆迁各方利益,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与住房保障制度互为补充,多渠道解决拆迁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3、依法规范、创新思路原则。既要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拆迁程序,提高拆迁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又要立足当前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思维,不断完善拆迁政策体系,确保拆迁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4、联动推进、考核激励原则。市动迁办、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切实改进对拆迁工作的服务,加强指导、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拆迁联动推进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

19、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推进拆迁工作。 三、健全完善拆迁工作属地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进一步落实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本区域内拆迁项目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认真履行依法拆迁、综合保障、确保稳定等职责,切实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拆迁中各类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拆迁管理力量,强化基层拆迁工作队伍,建立健全拆迁工作网络。 (二)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市政府委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

20、真履行各自职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综合性强、工作手段多的优势,耐心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拆迁户的生活保障和住房过渡安置等事宜。 四、加强和改进拆迁安置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一)明确安置住房建设管理主体。市动迁办在每年2月份前要做好拆迁计划的制订工作,并根据拆迁计划建筑面积的70%拟定拆迁安置住房建设计划。市级重点工程的安置住房原则上实行统一建造、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业主单位,市动迁办为安置房源调配管理单位,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为工程建设单位。安置住房建设以多层、中小套型为主,适当建设中高层安置住房。安置住房的使用要服

21、从大局,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项目和市重点工程拆迁项目的需要。 (二)加强中小套型结构房源的市场调控。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在项目立项、规划方案论证、土地出让、开发条件会审等具体工作中,严格规定中小套型所占比例,促进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化,增加中小套型房源的市场供应,充分保障拆迁群众有充足的选购房源,努力减少直接建设安置用房的压力。 五、完善政策措施全力破解拆迁难题 (一)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动迁办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市动迁办作为拆迁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拆迁工作

22、中一些具体、普遍性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通过政策完善使补偿安置工作更有依据,并使补偿安置政策能够切实保障群众的实际利益,使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城市建设的成果。 (二)建立完善拆迁工作相关配套机制。要针对拆迁后拆迁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完善与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相配套的制度和机制,解决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积极创新拆迁工作新机制。市动迁办要充分发挥对拆迁工作的统揽作用,着眼于全市拆迁工作的整体推进,不断创新拆迁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和完善拆迁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和办法,及时有效解决拆迁工作中的各类难点问题,努力走出一条既稳定又高效的拆迁工作新路子,又好又快地推进全市房屋

23、拆迁工作。 (四)着力强化拆迁补偿安置的监督机制。为确保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政策难以明确界定的疑难问题,由市政府牵头召开由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讨论把关,并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做到集体决定、程序严格、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强拆迁市场竞争。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同一拆迁项目应尽可能由两家拆迁公司共同参与拆迁工作,以培育拆迁市场,加强相互竞争,充分发挥拆迁公司的作用。 六、探索完善自搭房屋和文保建筑处置办法 (一)加大对自搭房屋的处置力度。城管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对违法搭建房屋行为的整治,加大对违法建筑的

24、拆除力度,促进依法拆迁。拆迁项目指挥部应加强对已列入拆迁计划区块的巡查,发现乱搭乱建问题应及时与城管部门联系。 (二)制定完善文保建筑的保护办法。坚持老街区保护、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与改造开发利用“两个有利于”的原则,进一步创新保护形式,采取原址保护、迁建保护等多种方式,合理利用好、保护好历史文物建筑,将历史街区、文物建筑保护开发成为新时期的精品工程。 七、建立健全拆迁工作联动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市级相关部门要以拆迁大局为重,切实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拆迁工作联动推进机制。 建立市房屋动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府

25、办、动迁办、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法院、宣传部、公安局、法制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信访局、规划局、城管局、工商余姚分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动迁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上述部门各确定一名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同时,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应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运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的拆迁工作协调小组,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拆迁工作。有拆迁任务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拆迁工作办公室。 市动迁办作为全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房屋拆迁管理职责,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协

26、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做好拆迁计划制订、补偿安置政策拟订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房屋拆迁公司和评估机构的监督考核等工作以及公告的具体工作,并积极主动地为拆迁实施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难点问题,全力支持配合拆迁实施单位推进拆迁工作。 市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市动迁办履行动迁工作中的相关行政职能,并负责做好拆迁计划上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拆迁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的相关工作,做好拆迁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及企业置换土地供应工作,落实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资金,并积极配合市动迁办履行动迁工作中的相关行政职能。 市发展改革局要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目标,对建设项目提出前瞻性的

27、指导意见,并配合做好全市拆迁计划的上报工作和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的制订工作,及早做好需拆迁建设项目和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规划局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时合理划定建设项目拆迁红线,做好企业调产安置用地及拆迁安置房建设地块的规划选址工作,并配合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做好保留建筑的规划确定工作。 市城管局要加大对违章建筑的处置力度。 市法院、公安、检察、司法、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强制拆迁和违章建筑的整治拆除工作。 宣传、财税、文广、审计、工商、监察、法制、信访、劳动保障、环保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28、密切配合,加强服务,全力支持,协同作战,共同推进拆迁工作。 八、完善和强化拆迁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一)完善拆迁工作考核机制。继续按50 元平方米的标准设立拆迁考核工作经费,考核工作经费列入拆迁项目成本。拆迁考核工作经费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拨付。其中10元/平方米用于一线拆迁工作人员专项补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拆迁工作考核办法。 (二)保障拆迁工作经费。为确保拆迁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按余政发202328号文件规定,继续设立40元/平方米的拆迁基本工作经费,经费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九、进一步营造加快推进拆迁工作良好氛围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

29、各种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报道和正面引导,讲深讲透加快推进拆迁工作的重大意义,找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共鸣点和宣传的切入点,努力为拆迁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动迁办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报道拆迁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纪律保障。拆迁工作人员要严格把握拆迁政策,不得乱开口子,并做到文明拆迁,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党员干部及机关事业、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支持房屋拆迁工作。对在机关事业、国有单位工作的被拆迁人,隶属单位应负责做好其思想工作,确保其按时签约。对有乱开口子等行为的拆迁工作人员

30、和阻碍拆迁、发布不利于拆迁的言论、甚至成为“滞留户”的党员干部以及机关事业、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司法保障。对拆迁过程中的“滞留户”和违章建筑,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多管齐下完成拆迁任务。 (四)充分凝聚拆迁合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以民生为先,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积极探索拆迁户代表参与拆迁的相关机制,采取各种形式凝聚拆迁合力,主动为群众做好拆迁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拆迁、有序拆迁,努力实现政府关心群众拆迁安置、群众支持城市建设拆迁的良好氛围,形成拆迁群众和拆迁工作“双赢”的局面。 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意见要求,尽快制定配套细则,确保本意见的落实。 加强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 加强送变电施工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加强特警队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以评促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全区农村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