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fez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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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行行政执法法人员执执法行为为规范(宁食药药监法200061166号)一、为了了规范我我市食品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系统行行政执法法人员的的执法行行为,提提高执法法水平,树树立文明明执法形形象,制制定本规规范。二、全市市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系系统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在行行政执法法工作中中,必须须严格执执行本规规范。三、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应当当忠于法法律,忠忠于职守守,有强强烈的工工作责任任心,实实事求是是,公正正执法,严严格执法法。依法法保守国国家秘密密、商业业秘密和和个人隐隐私。四、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应当当具备从从事行政政执法必必须的法法律知识识和专业业技能,依依法取得得行政

2、执执法资格格,有确确定的行行政执法法职责和和权限,持持有与行行政执法法资格相相符的行行政执法法证件,定定期参加加行政执执法岗位位培训,能能够熟练练地掌握握和运用用行政执执法知识识。 五五、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应当当准确理理解和执执行法律律、法规规和规章章,准确确理解和和执行行行政机关关的决定定和命令令,维护护法令、政令的的畅通和和行政执执法的公公信力。没没有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的规定定,不得得作出影影响公民民、法人人和其他他组织合合法权益益或者增增加公民民、法人人和其他他组织义义务的决决定。 六、行行政执法法人员要要平等对对待行政政相对人人,不偏偏私、不不歧视。行行使自由由裁量权权应当符符合法律

3、律目的,排排除不相相关因素素的干扰扰;所采采取的措措施和手手段应当当必要、适适当;对对可以采采用多种种方式实实现行政政执法目目的的,应应当避免免采用损损害当事事人权益益的方式式。 七七、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应当当在法定定期限内内积极履履行执法法义务,严严格遵守守执法程程序,进进行调查查和检查查必须两两人以上上共同进进行,主主动出示示行政执执法证件件,表明明行政执执法身份份,说明明调查和和检查的的事项,依依法收集集证据,查查清事实实真相,依依法告知知做出行政政决定的的事实、理理由和依依据以及及相应的的法律救救济途径径,尊重重和保障障行政相相对人的的知情权权、参与与权、陈陈述申辨权和和救济权权,规范范

4、使用行行政执法法文书。 八、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自觉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公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严格约束各种职务外活动,杜绝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执法职责的不良嗜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九、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不徇私情,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敢于抵制行政相对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本人与行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十、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拒绝、推诿和拖延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要求,不得越权干预他人行政执法活动,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不得以行政处罚代

5、替刑事处罚。 十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行政相对人的财物,不得收受行政相对人的馈赠,不得接受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吃请。十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应当主动改正错误,依法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行政执执法公示示制度(宁食药药监法200061163号号)第一条 为了建建立公正正透明的的食品药药品监管管行政执执法管理理体系,保保障公民民、法人人和其他他组织对对食品药药品监管管行政执执法事项项的知情情权、参参与权与与监督权权,进一一步推进进依法行行政

6、,根根据国务务院全全面推进进依法行行政实施施纲要和和关于于推行行行政执法法责任制制的若干干意见及及省、市市政府的的实施办办法,结结合我局局工作实实际,制制定本制制度。第二条 行政执执法公示示坚持依依法行政政、全面面真实、及及时便民民的原则则,按照照市政府府的要求求统一规规划、分分步实施施。食品品药品监监管行政政执法信信息(除除涉密)以以公开为为原则,不不公开为为例外,方方便群众众知情,方方便群众众办事,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第三条食品药药品监管管行政执执法公示示的范围围:(一)国国家、省省、市出出台的食食品药品品监管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及规规范性文文件;(二)市市局、区区、县局局(分局

7、局)制定定的规范范性文件件;(三)实实施行政政许可的的项目名名称、依依据、实实施主体体、受理理机构、条条件、数数量、办办事程序序、期限限、需要要申请人人提交材材料的目目录、申申请书文文本式样样、许可可决定、监监督部门门、投诉诉渠道等等;(四)实实施行政政处罚的的法律法法规依据据、权限限、程序序、要求求和申诉诉方式;(五)实实施行政政收费的的项目名名称、依依据、标标准、程程序、时时间;(六)法法律、法法规及规规章规定定应当公公布的其其他行政政执法行行为。第四条 除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及规规范性文文件外,其其他公示示内容须须经领导导审核批批准后方方可进行行公示。第五条 行政政相对人人对公示示范围

8、内内的所有有内容都都可以进进行查阅阅、复印印或下载载。有关关处室及及相关人人员应当当为查阅阅提供方方便。第六条 市局局、区县局局(分局局)应当当将本单单位的办办事地点点、投诉诉电话或或咨询电电话向社社会公布布。第七条 执法法公示可可采取以以下形式式:(一)在在市局网网站、市市政府法法制网上上对社会会公布;(二)在在办公场场所公示示栏对外外公布;(三)印印制成办办事指南南等书面面材料发发放给行行政相对对人;(四)可可通过新新闻媒体体进行公公示等。第八条 本制制度自发发布之日日起实行行。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信信访工作作规定(宁食药药监法200061164号)第一条为为进一步步规范我我局信

9、访访工作程程序,明明确工作作职责和和任务,提提高工作作效率和和质量,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信访条条例以以及省市市信访工工作有关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本规定所所称的信信访是指指:公民民、法人人或上级级组织及及其他组组织通过过信函、电电话、电电子邮件件、当面面谈话等等方式,针针对药品品及医疗疗器械监监督管理理工作、药药品及医医疗器械械质量、违违反药品品及医疗疗器械监监督管理理法律法法规和规规章的行行为、机机关工作作人员违违法违纪纪或不良良行为等等方面,向向市局进进行的投投诉、举举报、咨咨询、建建议或意意见等。市局通过过设立局局长接待待日、局局长电子子信箱、药药品及医医疗器

10、械械质量投投诉举报报电话(电电子信箱箱)、机机关作风风监督电电话(电电子信箱箱)、邮邮政信函函、来访访接待等等形式,接接受信访访。第三条信访工工作应遵遵循下列列原则:(一)接接待热情情耐心,语语言文明明;办理理认真细细致,迅迅速高效效;(二)实实事求是是地依照照法律、法法规和政政策规定定处理问问题;(三)事事实清楚楚、证据据确凿、定定性准确确、处理理恰当、手手续完备备;(四)保保护信访访人的信信访权利利,严禁禁将控告告、检举举材料转转交或泄泄露给被被控告、检检举的单单位和个个人。第四条市局对对信访件件(含信信函、电电话、电电子邮件件、来访访等,下下同)实实行归口口管理、分分别办理理、限时时办结

11、、分分类回复复的制度度。第五条局办公公室统一一归口管管理信访访工作,负负责统计计信访件件的受理理、办理理及办结结情况,并并负责相相应的催催办、督督办工作作。具体体工作由由办公室室所属局局投诉举举报受理理中心负负责。第六条局投诉举举报受理理中心负负责受理理局长电电子信箱箱、市长长电子信信箱或市市领导批批办件、市市信访局局及省药药监局或或其他组组织转办办件,协协助受理理局长接接待日的的来访及及日常来来访,受理药药品、医医疗器械械质量投投诉举报报电话、电子邮件件、信函函、来访访等方式式的投诉诉举报。(一)电电话或来来访属于于反映情情况或咨咨询的,由由投诉举举报受理理中心直直接答复复或引导导到相关关处

12、室、区区县局(分分局)处处理;不不属于我我局工作作职责范范围的,说说明情况况,不予予受理。(二)市市长电子子信箱批批办件或或市领导导及省药药监局领领导批办办件,受受理登记记后,提提请局长长阅批;局长电电子信箱箱、信函函、市信信访局及及省药监监局或其其他组织织转办件件,受理理登记后后按局领领导分工工呈送领领导阅批批,根据据领导批批示,通通知相关关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办办理。其其中一般般咨询、建建议性的的信访件件,可由由办公室室主任直直接批办办。(三)一一般的投投诉举报报,由投投诉举报报受理中中心直接接批转相相关处室室、区县县局(分分局)办办理;(四)重重要的投投诉举报报,由投投诉举报报受理中

13、中心提请请办公室室主任批转相关关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办办理,必必要时提提请分管管局领导导批示。投诉举报报受理中中心批转转上述所所有信访访件须填填写信信访件批批办单。第七条监察室室负责受受理机关关作风监监督电话话(电子子信箱)及及本处室室收到的的投诉举举报信函函、来访访等方式式的信访访及投诉诉举报,不属于于监察室室职责范范围内的的信访件件,转局局投诉举举报受理理中心受受理。属于监察察室职责责范围内内的重要要信访件件,由监监察室主主任提请请局长或或纪检组组长阅批批后进行行核查;一般的的信访件件,由监监察室直直接核查查处理。第八条信访件件承办处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必必须在55个工作作日内办办

14、结并答答复。一时难难以办结结的,必必须在55个工作作日内书书面报告告无法办办结的原原因和处处理进度度(同时时抄告投投诉举报报受理中中心),并并妥善答答复。办理信访访件,由由承办人人拟定答答复意见见,经处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主主要负责责人同意意或分管管领导同同意,一一般信访访件视具具体情况况以本处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或或市局名名义由承办处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直直接回复复,并报报投诉举举报受理理中心备备案;需需要上网网公开回回复的,经经分管领领导同意意,由办办公室上上网公布布。第九条重要信信访件应应立即提提请局领领导阅示示,并转转交相关关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办办理,承承办处室室、区

15、县县局(分分局)拟拟定答复复意见并并加盖处处室、区区县局(分分局)公公章,经经批办领领导审阅阅后,由由投诉举举报受理理中心答答复或由由局领导导亲自答答复;在在规定期期限内没没有办结结且没有有书面答复的的,由投投诉举报报受理中中心向承承办处室室、区县县局(分分局)发发出信信访件督督办单,跟跟踪了解解办理情情况,并并向批办办领导报报告。第十条已经办办结的信信访事项项,要及及时进行行归档整整理,将将信访原原件材料料、拟办办意见、领领导批示示、调查查材料、处处理结果果等经过过整理后后统一立立卷归档档。办公室应应每月对对信访件件办理情情况进行行一次统统计。第十一条条各区、县县局(分分局)参参照本规规定制

16、定定相关信信访制度度,重要要信访件件必须及及时向市市局报告告。第十二条条本规定定自发布布之日起起实行,原南南京市药药品监督督管理局局信访工工作暂行行规定废废止。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行行政许可可实施程程序制度度(宁食药药监法200061166号)第一条为严格格执行行行政许可可的法定定程序,严严格履行行行政许许可的法法定步骤骤,严格格遵守行行政许可可法定期期限,按按照合法法、合理理、高效效、便民民的原则则,根据据行政政许可法法有关关规定,制制定本制制度。第二条行政相相对人在在本局辖辖区从事事下列活活动,依依法应当当向本局局提出行行政许可可申请(一)法法律、法法规授权权的行政政许可事事项:

17、1、药药品经营营许可证证(零售售)核发发、变更;2、第一一类医医疗器械械注册证证的核核发、变变更、重重新注册册;3、第二二类精神神药品零零售资格格审批;4、进口口药品备备案。(二)江江苏省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委委托的行行政许可可事项:1、医医疗器械械经营企企业许可可证核核发及变变更;2、南京京市辖区区内医疗疗机构制制剂调剂剂审批。行政相对对人对提提交的申申请材料料及其内内容的真真实性负负责,以以弄虚作作假等不不正当手手段引起起的法律律后果,由由行政相相对人自自行承担担。第三条 行政政许可申申请由本本人或委委托代理理人提出出,并可可以通过过信函、传传真、电电子邮件件等方式式向本局局行政受受理

18、中心心(或所所辖区县县局受理理)窗口口提交,法法律、法法规和规规章另有有规定的的,从其其规定。第四条 在行行政许可可实施过过程中,必必须按照照我局制制定的行行政许可可法律文文书格式式制作作相关执执法文书书,需要要送达行行政许可可相对人人的,必必须及时时送达。第五条收到行行政许可可申请后后,应当当根据不不同情形形,分别别处理:申请事事项依法法不需要要取得行行政许可可的,应应当即时时告知申申请人不不受理;申请事事项依法法不属于于本局职职权范围围的,应应当即时时作出不不予受理理的决定定,并告告知申请请人向有有关行政政机关申申请;申请材材料存在在可以当当场更正正的错误误,应当当帮助并并允许申申请人当当

19、场更正正;申请材材料不齐齐全或不不符合法法定形式式,应当当当场或或在五日日内一次次性告知知申请人人需要补补正的全全部内容容,逾期期不告知知的,自自收到申申请材料料之日起起即为受受理;申请事事项属于于本局职职权范围围,申请请材料齐齐全,符符合法定定形式,或或申请人人按照本本局要求求提交全全部补正正申请材材料的,应应当受理理行政许许可申请请。受理或不不予受理理行政许许可申请请,应当当出具加加盖本局局专用印印章和注注明日期期的书面面凭证。第六条对申请请人提交交的申请请材料,应应当进行行审查。若若申请材材料齐全全,符合合法定形形式,能能够当场场作出决决定的,应应当当场场作出书书面的行行政许可可决定。依

20、法需要要对申请请材料的的实质内内容进行行核实的的,应当当指派两两名以上上工作人人员进行行核查。第七条对行政政许可申申请进行行审查时时,发现现行政许许可事项项直接关关系他人人重大利利益的,应应当告知知利害关关系人。申申请人、利利害关系系人有权权进行陈陈述和申申辩,并并有权要要求听证证。第八条对行政政许可申申请进行行审查后后,若申申请人的的申请符符合法定定条件、标标准,但但不能当当场作出出行政许许可决定定,应当当在法定定期限内内按照规规定程序序作出行行政许可可决定。若申请人人的申请请不符合合法定条条件、标标准,依依法作出出不予行行政许可可决定的的,应当当说明理理由,并并告知申申请人享享有依法法申请

21、行行政复议议或提起起行政诉诉讼的权权利。第九条对不能能当场作作出行政政许可决决定的,应应当自受受理行政政许可申申请二十十日内作作出行政政许可决决定。若若不能作作出决定定,需报报本局分分管局领导批准准,可以以延长十十日,并并将延期期理由告告知申请请人。法法律、法法规对办办理期限限另有规规定的,从从其规定定。第十条行政许许可决定定作出前前,应当当对拟决决定许可可事项进进行公示示,依法法应当进进行听证证的,或或本局认认为需要要听证的的,或申申请人、利利害关系系人申请请听证的的,按照照有关听听证的规规定办理理。第十一条条行政政许可决决定作出出后,应应当自作作出决定定之日起起十日内内向申请请人颁发发、送

22、达达行政许许可证件件。送达达方式以以直接送送达为主主,也可可以委托托送达或或邮寄送送达。第十二条条行政政许可决决定作出出后,应应当按照照有关规规定在南南京药监监政务网站站予以公公告。第十三条条行政政许可决决定作出出后,被被许可人人要求变变更行政政许可事事项的,应应当向本本局提出出申请,符符合法定定条件、标标准的,应应当依法法办理变变更手续续。第十四条条被许许可人需需要延续续其行政政许可有有效期限限的,应应当在该该行政许许可有效效期届满满三十日日前向本本局提出出申请,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另有有规定的的,从其其规定。本局应当当根据被被许可人人的申请请,在该该行政许许可有效效期届满满前作出出是否准

23、准予延续续的决定定,逾期期未作决决定的,视视为准予予延续。第十五条条各处处(科)室在监监督检查查中发现现被许可可人有行行政许可可法第第六十九九条、第第七十条条规定的的情形,应应当出具具书面意意见,连连同有关关证据材材料,报报请有关关处室依法法审查后后,统一一办理有有关行政政许可的的撤销、注注销手续续。有关关行政许许可被撤撤销、注注销后,应应当书面面通知原原被许可可人并向向社会公公告。第十六条条本局局办理的的行政许许可决定定、变更更行政许许可事项项、延续续行政许许可有效效期限以以及撤销销、注销销行政许许可的信信息材料料,必须须收集归归档备案案,作为为执法评评价、考考核、监监察的依依据。第十七条条

24、各相相关处(科)室应当当分别就就第二条条所列行行政许可可事项的的依据、条条件、程程序、期期限、收收费依据据和标准准,需要要提交的的全部材材料目录录、申请请书示范范文本、联联系电话话、电子子邮箱,制制订办办事指南南,免免费向申申请人提提供,并并绘制流流程示意意图,上上墙或上上网公示示。本局制定定的行政政许可事事项有关关具体规规定或办办事指南南,不不得在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规定定的条件件、程序序之外增增设行政政许可申申请人、被被许可人人负担的的其他条条件、其其他程序序。第十八条条本局局及各区区县局实实施行政政许可和和组织有有关行政政许可事事项的听听证,不不收取申申请人、利利害关系系人的费费用,法

25、法律、行行政法规规规定收收费的,严严格按照照法定标标准收取取。第十九条条全局局办理行政政许可工工作的相相关部门门要不断断创新监监管方式式,推进进电子政政务,提提高办事事效率。第二十条条本局局工作人人员在办办理行政政许可过过程中,违违反有关关规定,不不作为、乱乱作为或或由此引引发投诉诉、复议议、诉讼讼,造成成负面影影响的,依依照行行政许可可法和和南京京市食品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局行政政执法过过错责任任追究办办法的的规定追追究责任任。第二十一一条本制度度自公布布之日起起实行,原南京市市药品监监督管理理局药品品监督行行政许可可工作程程序(试试行)废废止。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行行政执法法监督规

26、规定(宁食药药监法200061168号)第一条 为了了加强对对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执执法队伍伍行政执执法行为为的监督督,保证证有关法法律、法法规及规规章的贯贯彻实施施,促进进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机机关及其其工作人人员依法法行政,保保护公民民、法人人和其他他组织的的合法权权益,根根据有关关法律、法法规和规规章规定定,制定定本规定定。第二条 我市市食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机机关及其其工作人人员,均均应遵守守本规定定。第三条 本规规定所称称执法监监督,是是指市局局对区县县局(分分局),市市及区县两两级食品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机关对对本机关关有执法法职能的的执法部部门及其其执法人人员的行行政执法法行为进进行

27、检查查、督促促、纠正正的活动动。第四条 市局政政策法规规处是我我市食品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行政执执法监督督的承办办机构,各各业务部部门在各各自的业业务范围围内和政政策法规规处共同同搞好层层级监督督。第五条 执法法监督应应当遵循循纠正错错误与改改进工作作相结合合的原则则,坚持持有法必必依、执执法必严严、违法法必究,确确保依法法行政。第六条行行政执法法监督的的范围主主要有:(一)有有关药品品法律、法法规和规规章的贯贯彻情况况;(二)有有关行政政执法规规定、规规则等制制度的执执行情况况;(三)行行政执法法主体的的资格;(四)行行政处罚罚行为;(五)行行政许可可和其他他行政审审批行为为;(六)行行政赔偿

28、偿行为;(七)其其它需要要监督的的事项。第七条 执法法监督主主要采取取以下方方式进行行:(一)行行政执法法年度工工作报告告制度。区县局(分局)每年应将本单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制度的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局;(二)行行政执法法检查。全全市食品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综合性性执法检检查每年年组织一一次,由政策策法规处处拟订方方案经局局领导批批准后组组织实施施,必要要时还可可组织专专项执法法检查;根据需需要,上上述检查查可与行行政效能能监察联联合进行行。 (三)由政策策法规处处组织市市局案审审会,对对全市药品品监督重重大行政政处罚案案件进行行审核;(四)实实行行政政执法过过错责任任追究。

29、对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执法错误,按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本着过错与处分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五五)法律律、法规规和规章章规定的的其他形形式。第八条 行政政执法监监督有权权采取下下列措施施: (一)查阅、复复制与行行政执法法监督有有关的案案卷、档档案、文文件资料料,了解解有关情情况; (二)对需要要查实的的行政违违法行为为,可以以向有关关机构进进行查询询。(三)经经主管局局长批准准可责令令行政执执法部门门(单位位)、人人员停止止违法或或不当行行政行为为;(四)对对不履行行法定义义务的,责责令限期期履行。第九条

30、在实施施监督中中,对轻轻微的违违法行为为可以口口头纠正正并记录录备查。对对严重的的违法行行为则应应制作行行政执法法监督文文书,并并及时送送达被监监督部门门。第十条 层级行行政执法法监督按按下列程程序进行行:(一)应应由区县县局(分分局)纠纠正的违违法行政政行为,将将有关材材料移交交区县局局(分局局)限期期纠正。逾逾期不纠纠正的,市市局直接接予以纠纠正;(二)对对情节严严重的违违法行政政行为,应应填写纠纠正违法法行政行行为审批批表,经局领导批准后,向违法行政行为做出部门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接到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的部门,在限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向市局书面报告改正情况。第十一条条 对需需要查

31、实实的违法法行政行行为,应应向有关关部门发发出执执法问题题查询通通知书,经经查实确确有问题题的,被被查询单单位应依依法自行行改正。逾逾期仍不不改正的的,按第第十条第第(二)项规定定处理。第十二条条 在在行政执执法监督督中发现现的违法法行政行行为,按按照下列列规定办办理:(一)行行政处罚罚行为违违法的,决决定撤销销、变更更或责令令重新做做出具体体行政行行为;(二)行行政强制制措施违违法的,责责令及时时解除; (三)行政许许可行为为违法的的,限期期补齐有有关材料料或撤销销许可;(四)对对不履行行法定义义务的,责责令限期期履行。第十三条条 全全市食品品药品监监督管理理机关及及其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必须须

32、依法行行使职权权,有义义务反映映情况,接接受查询询,提供供有关材材料,接接受行政政执法监监督。第十四条条 对对阻挠、阻阻碍执法法监督工工作的,或或者拒绝绝执行执执法监督督决定的的,给予予通报批批评;情情节严重重的,给给予行政政处分,取取消执法法资格。第十五条条 行政政执法监监督人员员应忠于于职守,秉秉公办案案,对工工作成绩绩显著的的,按照照有关规规定给予予表扬或或奖励。工工作失职职的,给给予批评评教育;情节严严重的,给给予行政政处分。第十六条条 本规规定自发发布之日日起实行。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政执法考考核评议议制度(宁食药药监法200061168号)第一条为为评价我我市食品品药品

33、监监督管理理系统行行政执法法工作情情况,检检验我市市食品药药品监管管系统行行政执法法部门及及行政执执法人员员是否正正确行使使执法职职权和全全面履行行法定义义务,进进一步推推行行政政执法责责任制,根根据国国务院关关于全面面推进依依法行政政实施纲纲要、国务务院办公公厅关于于推行行行政执法法责任制制的若干干意见、南南京市政政府办公公厅关于于全面推推行行政政执法责责任制实实施方案案的有有关规定定和要求求,结合合本局实际,制制定本制制度。第二条考考核评议议工作由由市局行政政执法责责任制领领导小组组统一领领导,具具体工作作由领导导小组办办公室组组织实施施。第三条考考核评议议对象为为市局承担担行政执执法职责

34、责的处室室和行政政执法岗岗位的执执法人员员及区县县局(分分局)。第四条考考核评议议内容:(一)行行政执法法管理情情况;(二)行行政执法法公开情情况;(三)行行政执法法实施情情况;(四)行行政执法法监督与与救济情情况。第五条 考核核形式:(一)市市局对本机机关执法法处室的的执法考考核评议议;(二)市市局对区县局(分分局)的的执法考考核评议议。第六条 评议议考核每每年年底底进行,平平时进行行不定期期抽查。市市局机关执执法处室室和区县县局(分分局)要要开展自自评自查查,同时时将行政政执法工工作总结结于每年年11月月15日日前送市市局行政执执法责任任制领导导小组办办公室,由由其汇总总报办领领导审批批后

35、上报报市政府府法制办办。第七条评评议考核核采用百百分制,其其中900分及以以上为优优秀,880分及及以上、889分及及以下者者为良好好等次,660分及及以上、779分及及以下者者为合格格等次,660分以以下者为为不合格格等次。被被评为优优秀等次次的,由由市局对有关关单位和和执法人人员进行行奖励表表彰,并并作为晋晋级评优优的依据据。对不不合格的的,要限限期整改改,取消消评优资资格,并并依据有有关规定定,追究究单位领领导和相相关执法法人员的的责任。第八条本本制度自自发布之之日起施施行。(附)南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行行政执法法考核评评议表项目内容考 核 标 准准分值扣分得分合计执法管理情况

36、1、执法法分工明明确2182、执法法职责明明确23、定期期不定期期开展执执法业务务交流和和有关行行政法的的学习24、年底底有个人人执法工工作总结结35、年底底及时报报送本处处室和单单位执法法情况总总结报告告36、建立立健全执执法监督督措施27、有一一定的执执法激励励举措28、有一一定的执执法责任任认定和和补救措措施2执法公开情况1、按照照规定公公开执法法依据2232、按照照规定公公开本处处室和单单位执法法内容和和具体经经办人33、按照照规定公公开办事事程序和和具体标标准34、按照照规定公公开执法法时限和和执法程程序35、按照照规定公公开收费费项目和和标准36、公布布举报投投诉的联联系方式式和联

37、系系人37、按照照规定公公示或告告知办理理结果38、及时时做好规规范性文文件的修修、改、废废等相关关工作,兑兑现服务务承诺3项目内容考 核 标 准准分值扣分得分合计执法实施情况1、行政政执法人人员资格格合法2442、主动动出示执执法证件件,文明明执法23、履行行一次性性告知等等执法义义务34、严格格执法程程序,规规范执法法秩序35、无越越权执法法和不作作为等违违法行为为26、建立立健全和和使用规规范的执执法文书书37、在法法定时限限内做出出告知、受受理、行行政决定定等法定定文书38、及时时将行政政决定告告知相对对人,并并告知救救济方式式39、在实实施行政政处罚、行行政强制制和行政政许可过过程中

38、,要要听取相相对人意意见,做做好复核核工作,应应当举行行听证会会的,按按照规定定进行310、建建立行政政处罚执执法档案案311、建建立行政政许可执执法档案案312、建建立行政政检查执执法档案案313、建建立其他他行政行行为执法法档案214、按按规定备备案重大大行政处处罚315、按按规定备备案规范范性文件件2项目内容考 核 标 准准分值扣分得分合计16、及及时报送送涉及区区县局(分分局)的的行政诉诉讼案件件217、及及时报送送涉及区区县局(分分局)的的行政复复议案件件2执法监督(救济)情况1、有专专门负责责举报投投诉的工工作人员员2152、积极极协助做做好涉法法信访、行行政诉讼讼和行政政复议工工

39、作23、对涉涉法信访访反映的的问题在在法定时时间内做做出答复复34、全年年行政复复议案件件情况45、全年年行政诉诉讼案件件情况4合计38条100100备注1、 分值为22、3分分,不符符合规定定的,一一件(次次)扣00.5分分;2、 全年行政政复议案案件有一一起撤销、变更或赔赔偿的扣4分;3、 全年行政政诉讼案案件有一一起败诉诉或赔偿偿的扣4分分。南京市食食品药品品监督管管理局行政执法法过错责责任追究究办法(宁食药药监法200061168号)第一条 为加强强对药品品监督行行政执法法工作的的监督,保保证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及有有关人员员依法行行使职权权,维护护公民、法法人和其其他组织织的合法法权益,

40、根根据南南京市行行政执法法过错责责任追究究暂行办办法、江江苏省药药品监督督管理系系统行政政执法过过错责任任追究若若干规定定,结结合本系系统实际际,制定定本规定定。第二条 市及区区县局(分分局)行行政执法法人员及及有关人人员违法法行政,需需追究过过错责任任的适用用本规定定。第三条本本规定所所称药品品监督行行政执法法,是指指市及区区县局(分分局)工工作人员员根据药药品(含含医疗器器械,以以下同)监监督管理理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及行行政规范范性文件件的规定定所实施施的有关关药品监监督管理理行政行行为。本规定所所指违法法行政,是是指市及及区县局局(分局局)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及有有关人员员,在行行政执法法

41、活动中中由于主主观故意意或过失失违反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所实实施的错错误行政政行为。第四条药药品监督督行政执执法过错错责任的的追究,应应当坚持持实事求求是、过过错与处处罚相适适应、教教育与惩惩戒相结结合的原原则。第五条药药品监督督行政执执法人员员及有关关人员有有下列行行为之一一的,应应当承担担行政执执法过错错责任:(一)不不履行或或不正确确履行法法定职责责的失职职行为;(二)违违反药品品监督管管理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的规定定办理行行政许可可事项的的,或应应当办理理而不予予办理行行政许可可事项的的;(三)违违反法定定程序、无无法律依依据、擅擅自设立立处罚种种类或超超过法定定幅度实实施行政政处

42、罚的的;(四)违违反药品品监督管管理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的规定定实施行行政强制制措施给给当事人人造成损损失的;(五)侵侵犯行政政相对人人的合法法权益,违违法要求求其履行行义务的的;(六)对对群众举举报、受受害人申申诉应予予查处的的违法行行为不予予办理的的;(七)制制定的涉涉及行政政相对人人权利义义务的规规范性文文件,严严重违法法的;(八)其其他应当当追究违违法行政政过错责责任的。第六条 经调调查确认认为行政政执法过过错的,应应按下列列规定确确定责任任人并划划分责任任:(一)承承办人在在执法活活动中直直接作出出的行政政执法行行为出现现过错的的,或应应当作为为而不作作为的,由由承办人人承担责责任

43、;应当经过过审核、审审批,而而未经过过审核、审审批的执执法行为为出现过过错的,由由执法行行为执行行人承担担责任;两人以上上共同行行为导致致的行政政执法过过错,职职务高的的或主办办的承担担主要责责任;职职务相当当的,依依其过错错的大小小分别承承担行政政执法过过错责任任。(二)由由于承办办人的失失误或疏疏忽大意意或故意行行为,导导致审核核人、审审批人失失误而造造成的行行政执法法过错行行为,由由承办人人承担责责任;由于审核核人、审审批人更更改事实实、情节节、定性性或承办办人意见见,造成成行政执执法过错错的,由由审核人人、审批批人承担担责任;由于审审核人、审审批人指指使、授授意承办办人更改改事实、情情

44、节、定定性或承承办人意意见,造造成行政政执法过过错的,由由审核人人、审批批人承担担主要责责任,承承办人承承担次要要责任;由于承办办人、审审核人、审审批人的的失误或或疏忽大大意,造造成的行行政执法法过错行行为,审审核人、审审批人承承担主要要责任,承承办人承承担次要要责任;(三)经经集体讨讨论做出出的行政政执法行行为产生生的过错错,决策策人承担担主要责责任,提提出并坚坚持错误误意见或或同意错错误意见见的承担担次要责责任,提提出并坚坚持正确确意见或或同意正正确意见见的不承承担责任任。(四)因因检验、检检定人员员过错导导致的错错误行政政行为,由由检验、检检定人员员承担相相应的责责任。第七条 有下下列情

45、形形之一的的,可以以从轻或或免于追追究过错错责任:(一)主主动发现现执法过过错并及及时纠正正,尚未未造成后后果的;(二)执执法过错错情节轻轻微,未未产生后后果的;(三)其其他可以以从轻或或者免于于追究的的情形。第八条 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应当当从重追追究过错错责任:(一)因因玩忽职职守、徇徇私枉法法、受贿贿、索贿贿等原因因造成执执法过错错的;(二)屡屡次发生生执法过过错的;(三)因因执法过过错造成成严重后后果或产产生严重重不良影影响的;(四)其其他应从从重追究究的情形形。第九条 经调调查确认认存在行行政执法法过错的的,视过过错后果果和过错错情节,按按下列方方式追究究行政执执法过错错责任(可

46、可以并用用):(一)责责令改正正;(二)通通报批评评;(三)暂暂停执法法资格离离岗学习习;(四)收收回执法法证,并并调离执执法岗位位(五)行行政处分分;(六)追追偿部分分或全部部行政赔赔偿费用用;(七)涉涉嫌犯罪罪的,移移送司法法机关处处理。第十条 市局局政策法法规处(以以下简称称政策法法规处)负负责市局局行政执执法人员员和区县县局(分分局)负负责人行行政执法法过错责责任的调调查认定定工作,市市局监察察室承办办上述人人员行政政执法过过错责任任的追究究工作。各区县局局(分局局)工作作人员的的行政执执法过错错责任认认定与追追究工作作由各区区县局(分分局)负负责,市市局认为为必要时时,也可可以直接接追究过过错行为为人的行行政执法法过错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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