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doc12)79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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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民政府令令第87号 北京京市城市市房屋拆拆迁管理理办法已已经20001年年10月29日市市人民政政府第440次常常务会议议通过,现现予公布布,自220011年11月1日起施施行。市长 刘淇淇20001年11月1日北京市城市市房屋拆拆迁管理理办法第一章 总总 则第一条条 为加强强本市城城市房屋屋拆迁管管理,维维护拆迁迁当事人人的合法法权益,保保障城市市建设顺顺利进行行,根据据国务院院城市市房屋拆拆迁管理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 凡在本本市行政政区域内内国有土土地上实实施房屋屋拆迁,并并需要对对被拆迁迁人补偿偿、安置置的,适适用本办办法。第

2、三条条 本市城城市房屋屋拆迁,必必须符合合城市规规划,适适应城镇镇住房制制度改革革,促进进危旧房房改造,有有利于改改善生态态环境和和保护文文物古迹迹。本市危危旧房改改造采取取多种形形式推进进,鼓励励居民结结合住房房制度改改革实施施危旧房房改造。第四条条 拆迁人人应当依依照本办办法的规规定,对对被拆迁迁人给予予补偿。被被拆迁人人和被拆拆迁租赁赁房屋的的承租人人应当在在规定的的搬迁期期限内完完成搬迁迁。本办法法所称拆拆迁人是是指依法法取得房房屋拆迁迁许可证证的建设设单位。 本办法法所称被被拆迁人人是指被被拆迁房房屋的所所有权人人。第五条条 市国土土资源和和房屋管管理局(以下简简称市国国土房管管局)

3、主管本本市城市市房屋拆拆迁管理理工作,负负责本办办法的组组织实施施和监督督检查。区区、县房房屋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以下简简称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负责本本行政区区域内的的城市房房屋拆迁迁管理工工作。市和区区、县人人民政府府有关部部门应当当按照各各自的职职责,做做好城市市房屋拆拆迁工作作。第二章 拆拆迁管理理第六条条 建设单单位取得得房屋拆拆迁许可可证后,方方可作为为拆迁人人实施拆拆迁。拆迁人人可以自自行拆迁迁,也可可以委托托拆迁。被被委托的的拆迁单单位不得得转让拆拆迁业务务。市和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不得得接受拆拆迁委托托。第七条条 本市对对城市房房屋拆迁迁单位实实行资格格管理、资资质等级级评审

4、和和资质年年审制度度,具体体办法由由市国土土房管局局制定并并公布。第八条条 拆迁范范围确定定后,拆迁范范围内暂暂停办理理下列事事项:(一)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房屋屋。(二)房房屋租赁赁。(三)改改变房屋屋、土地地用途。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应应当就前前款所列列事项书书面通知知有关部部门暂停停办理相相关手续续,并在在拆迁范范围内予予以公示示。通知知和公示示应当载载明拆迁迁范围、暂暂停事项项和暂停停期限。暂暂停期限限不超过过1年;建建设单位位需要延延长暂停停期限的的,必须须经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批批准,延延长暂停停期限不不超过11年。拆迁范范围由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按照照规划许许可证件件批准的的

5、范围确确定。第九条条 建设单单位申请请核发房房屋拆迁迁许可证证时应当当提交下下列文件件:(一)建建设项目目批准文文件。(二)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或或者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三)国国有土地地使用批批准文件件。(四)城城市房屋屋拆迁资资格证书书。(五)办办理存款款业务的的金融机机构出具具的拆迁迁补偿安安置资金金证明文文件。 (六)拆拆迁计划划,包括括项目基基本情况况、拆迁迁范围和和方式、搬搬迁期限限、工程程开工和和竣工时时间等。(七)拆拆迁方案案,包括括被拆迁迁房屋状状况、补补偿款和和补助费费预算等等。(八)法法律、法法规和规规章明确确规定应应当提交交的其他他材料。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应

6、应当在收收到申请请之日起起30日内内,对申申请事项项进行审审查,经经审查符符合条件件的,核核发房屋屋拆迁许许可证。其其中,属属于市人人民政府府确定的的重大市市政基础础设施建建设工程程和跨区区、县建建设工程程的,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应当当报经市市国土房房管局复复审同意意后,方方可核发发房屋拆拆迁许可可证。第十条条 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核核发房屋屋拆迁许许可证后后,应当当在拆迁迁范围内内发布拆拆迁公告告。拆迁迁公告应应当载明明拆迁许许可证批批准文号号、拆迁迁人、工工程名称称、拆迁迁范围和和搬迁期期限等。 搬迁期期限是指指拆迁公公告规定定的被拆拆迁人或或者房屋屋承租人人与拆迁迁人订立立拆迁补补偿安

7、置置协议并并搬离拆拆迁范围围的期限限。第十一一条 拆迁人人应当按按照房屋屋拆迁许许可证规规定的拆拆迁范围围和拆迁迁期限实实施拆迁迁。房屋拆拆迁许可可证规定定的拆迁迁期限最最长为11年。拆拆迁人在在规定的的拆迁期期限内未未完成拆拆迁的,应应当在期期限届满满15日前前向核发发房屋拆拆迁许可可证的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申请请延期,延延期不超超过6个月。第十二二条 拆迁人人应当与与被拆迁迁人按照照本办法法的规定定订立拆拆迁补偿偿安置书书面协议议。实行行货币补补偿的,协协议应当当规定补补偿金额额、付款款方式、付付款期限限、搬迁迁期限和和违约责责任以及及当事人人约定的的其他条条款;实实行产权权调换的的,双

8、方方还应当当就房屋屋位置、房房屋面积积、差价价结算、原原房屋承承租人安安置等订订立协议议。 协议的的示范文文本,由由市国土土房管局局制定。第十三三条 代管房房屋的拆拆迁补偿偿协议必必须经公公证机关关公证,并并办理证证据保全全。前款所所称代管管房屋是是指所有有权人出出走弃留留或者下下落不明明,由市市或者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代为为管理待待发还产产权的房房屋。第十四四条 拆迁补补偿安置置协议订订立后,被被拆迁人人应当办办理房地地权属注注销登记记手续。 第十五五条 在 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公告告的搬迁迁期限内内,拆迁迁人与被被拆迁人人、房屋屋承租人人达不成成拆迁补补偿安置置协议的的,自搬搬迁期限限

9、届满之之日起至至拆迁许许可证规规定的拆拆迁期限限届满之之日 前前,经当当事人申申请,由由核发房房屋拆迁迁许可证证的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裁裁决。被被拆迁人人是核发发房屋拆拆迁许可可证的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的,由由同级人人民政府府裁决。裁裁决应当当自收 到申请请之日起起30日内内作出。当事人人对裁决决不服的的,可以以依法向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起诉讼,拆拆迁人已已向被拆拆迁人或或者被拆拆迁人已已向房屋屋承租人人提供房房屋的,依依法不停停止拆迁迁的执行行。第十六六条 裁决规规定的搬搬迁期限限届满,被被拆迁人人或者房房屋承租租人拒绝绝搬迁的的,由区区、县人人民政府府责成有有关部门门强制拆拆迁,或或者由裁裁

10、决机关关申请人人民法院院强制拆拆迁。 第十七七条 拆迁中中涉及军军事设施施、教堂堂、寺庙庙、文物物古迹、外外国驻华华使(领领)馆房房屋的,依依照有关关法律、法法规的规规定办理理。第十八八条 拆迁人人实施房房屋拆迁迁的补偿偿安置资资金应当当全部用用于房屋屋拆迁补补偿安置置,不得得挪作他他用。被被拆迁住住房所有有权人和和房屋承承租人的的补偿款款应当用用于住房房安置。市和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应当当加强对对拆迁补补偿安置置资金使使用的监监督。第十九九条 拆迁人人应当按按照规定定及时整整理并妥妥善保管管拆迁档档案资料料,在完完成拆迁迁后1个月内内向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移移交拆迁迁档案资资料并办办理有关

11、关手续。市和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应当当建立拆拆迁档案案制度,加加强对拆拆迁档案案资料的的管理。第二十十条 市和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应当当明确其其在拆迁迁行政管管理中审审批、核核准事项项的审批批时限、具具体条件件和责任任人员,建建立健全全责任追追究制度度。第三章 拆拆迁补偿偿与安置置第二十十一条 房屋拆拆迁可以以实行货货币补偿偿,也可可以实行行产权调调换。 拆迁迁租赁房房屋,被被拆迁人人与房屋屋承租人人解除租租赁关系系的,或或者被拆拆迁人对对房屋承承租人进进行安置置的,拆拆迁人对对被拆迁迁人给予予补偿;被拆迁迁人与房房屋承租租人对解解除租赁赁 关系系达不成成协议的的,拆迁迁人应当当对被拆拆迁

12、人实实行房屋屋产权调调换,产产权调换换的房屋屋由原房房屋承租租人承租租,被拆拆迁人应应当与原原房屋承承租人重重新订立立房屋租租赁合同同。 拆迁租租赁房屋屋实行产产权调换换,拆迁迁人提供供的产权权调换房房屋在规规划市区区内(在在规划市市区外的的房屋拆拆迁除外外)、与与原房屋屋价格相相当并且且使用面面积不低低于原房房屋使用用面积的的,被拆拆迁人、房房屋承租租人应当当服从。 第二十十二条 实行货货币补偿偿的,补补偿款根根据被拆拆迁房屋屋的区位位、用途途、建筑筑面积等等因素,以以房地产产市场评评估价确确定。被被拆迁房房屋的房房地产市市场评估估价包括括房屋的的重置成成新价和和区位补补偿价,具具体评估估规

13、则由由市国土土房管局局制定公公布。 第二十十三条 拆迁人人应当委委托有资资质的房房地产价价格评估估机构(以以下简称称评估机机构)对对被拆迁迁房屋进进行评估估,并将将评估报报告报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备案案。 被拆迁迁人对评评估结果果有异议议的,应应当持其其委托的的评估机机构出具具的评估估报告向向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提提出申请请,由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指定定评估机机构复核核,并按按复核结结果补偿偿。评估估机构复复核的费费用,由由过失方方承担。 市国土土房管局局按照国国家有关关评估机机构资质质管理的的规定,定定期公布布符合规规定条件件的评估估机构名名录。 第二十十四条 实行产产权调换换的,拆拆迁

14、人与与被拆迁迁人应当当按照本本办法第第二十二二条的规规定,计计算被拆拆迁房屋屋的补偿偿金额与与所调换换房屋的的房地产产市场评评估价款款,结算算差价。 第二十十五条 拆迁公公益事业业用房的的,拆迁迁人应当当依照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的规定定和城市市规划的的要求予予以重建建,或者者给予货货币补偿偿。 第二十十六条 拆迁执执行本市市规定租租金标准准的私有有出租房房屋,拆拆迁人对对被拆迁迁人给予予补偿,房房屋承租租人应当当按照市市人民政政府关于于解决城城镇私有有标准租租出租房房屋问题题的有关关规定搬搬出。房房屋承租租人搬出出确有困困难的,拆拆迁人可可以给予予资助或或者提供供房屋临临时安置置。 第二十十七

15、条 拆迁已已购公有有住房,拆拆迁人应应当按照照被拆迁迁房屋的的房地产产市场评评估价对对被拆迁迁人给予予补偿,政政府对被被拆迁人人不再提提供经济济适用住住房。被被拆迁人人住房超超过房改改政策规规定的标标准的,拆拆迁人应应当扣除除超标部部分的补补偿款中中属于应应当上缴缴财政或或者返还还原售房房单位的的部分,并并分别上上缴或者者返还。 第二十十八条 拆迁市市和区、县县人民政政府所有有、并指指定有关关单位管管理的公公有住房房(以下下简称直直管公有有住房)的的,直管管公有住住房应当当按照房房改政策策出售给给房屋承承租人。房房屋承租租人购买买现住公公房后作作为被拆拆迁人,由由拆迁人人按照本本办法第第二十七

16、七条规定定给予补补偿。 拆迁机机关、企企业、事事业单位位自管的的公有住住房(以以下简称称自管公公有住房房)的,可可以按照照前款规规定处理理。 直管公公有住房房的出售售收入、补补偿款应应当纳入入同级人人民政府府的住房房基金,专专项用于于廉租住住房。 第二十十九条 拆迁出出租的公公有住房房,被拆拆迁人可可以通过过协议收收购房屋屋承租人人依法享享有的公公房使用用权或者者异地安安置房屋屋承租人人的方式式,与房房屋承租租人解除除租赁关关系,由由拆迁人人对被拆拆迁人给给予补偿偿。 被拆迁迁人提供供的异地地安置房房应当在在规划市市区内(在在规划市市区外的的房屋拆拆迁除外外)、并并且使用用面积不不低于原原房屋

17、使使用面积积的,双双方应当当重新订订立房屋屋租赁合合同,并并继续执执行本市市规定的的租金标标准。 第三十十条 私有房房屋和已已购公有有住房的的自住人人、执行行本市规规定租金金标准的的出租住住房的承承租人住住房确有有困难的的,可以以向拆迁迁人申请请给予适适当补助助。 第三十十一条 拆迁人人应当对对被拆迁迁人或者者房屋承承租人支支付搬迁迁补助费费。 拆迁住住宅房屋屋的,搬搬迁补助助费根据据原住房房建筑面面积和规规定的补补助标准准计算;拆迁人人负责搬搬迁的,拆拆迁人不不再支付付搬迁补补助费。 拆迁非非住宅房房屋的,搬搬迁补助助费包括括: (一)设设备搬迁迁、安装装费用。 (二)无无法恢复复使用的的设

18、备按按照重置置价结合合成新结结算的费费用。 第三十十二条 被拆迁迁私有房房屋和已已购公有有住房的的所有权权人或者者租赁房房屋的承承租人在在规定的的搬迁期期限届满满前搬迁迁的,拆迁人人可以给给予提前前搬家奖奖励费。 第三十十三条 因拆迁迁非住宅宅房屋造造成停产产、停业业经济损损失的,拆拆迁人可可以结合合被拆迁迁房屋的的区位和和使用性性质,按按照规定定标准给给予一次次性停产产停业综综合补助助费。 第三十十四条 在本市市确定的的结合房房改实施施危旧房房改造的的地区(以以下简称称房改危危改区),由由各区人人民政府府确定有有关单位位作为拆拆迁人组组织实施施危改,以以划拨方方式取得得建设用用地建设设安置房

19、房,有关关单位应应当服从从统一规规划。安安置房按按照经济济适用住住房产权权管理。房房改危改改区的安安置和补补偿应当当遵守下下列规定定: (一)属属于直管管公有住住房的,被被拆迁人人放弃补补偿。拆拆迁人对对房屋承承租人给给予就地地安置的的,房屋屋承租人人按照规规定价格格购买就就地安置置房;房房屋承租租人放弃弃就地安安置的,拆拆迁人可可以收购购房屋承承租人依依法享有有的公房房使用权权,由房房屋承租租人异地地购买经经济适用用住房。 (二)属属于自管管公有住住房的,拆拆迁人可可以对被被拆迁人人按照原原建筑面面积就地地实行产产权调换换,并且且按照被被拆迁房房屋的重重置成新新价与所所调换房房屋的建建设综合

20、合成本价价结算差差价,所所调换的的房屋由由原房屋屋承租人人继续承承租,被被拆迁人人与房屋屋承租人人重新订订立租赁赁合同;也可以以按照前前项规定定实施。 (三)属属于非住住宅房屋屋的,能能够予以以就地返返还的,拆拆迁人应应当对被被拆迁人人按照原原建筑面面积就地地返还,互互不结算算差价;不能按按照原建建筑面积积就地返返还的,拆拆迁人应应当对被被拆迁人人给予适适当经济济补偿。 拆迁房房改危改改区内的的自住私私有房屋屋(不含含已购公公有住房房)的,被被拆迁人人可以参参照直管管公有住住房承租租人就地地或者异异地购买买经济适适用住房房价的安安置房,所所购房屋屋按照商商品房产产权管理理;也可可以按照照房改危

21、危改区危危改前被被拆迁房房屋的房房地产市市场评估估价获得得补偿。 拆迁迁房改危危改区内内执行本本市规定定租金标标准的私私有出租租住房的的,被拆拆迁人可可以按照照被拆迁迁房屋的的重置成成新价和和安置房房的建设设综合成成本价的的差价,按按照原建建筑面积积就地 换购住住房,换换购后的的房屋按按照商品品房产权权管理,被被拆迁人人也可以以按照房房改危改改区危改改前被拆拆迁房屋屋的房地地产市场场评估价价获得补补偿;房房屋承租租人参照照本条第第一款第第 (一一)项规规定的房房屋承租租人的权权益处理理。 房改危危改区安安置和补补偿的具具体办法法按照本本市有关关规定执执行。 第三十十五条 市政基基础设施施等公益

22、益事业建建设项目目的房屋屋拆迁,对对被拆迁迁人可以以按照被被拆迁房房屋的房房地产市市场评估估价给予予补偿;也可以以按照被被拆迁房房屋原建建筑面积积的经济济适用住住房价格格补偿,并并允许其其用补偿偿款购买买经济适适用住房房,其中中私有住住房所有有权人所所购经济济适用住住房按照照商品房房产权管管理。 第三十十六条 拆迁产产权不明明确的房房屋(包包括在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公告告的搬迁迁期限内内产权仍仍未明确确的),经经公证机机关办理理证据保保全,由由拆迁人人按照本本办法规规定的标标准给予予货币补补偿后先先行拆迁迁。补偿偿款由拆拆迁人向向公证机机关办理理提存公公证,并并将被拆拆迁房屋屋的有关关证明文

23、文件交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保存存。 房屋所所有权人人下落不不明或者者在拆迁迁公告规规定的搬搬迁期限限内未答答复的,参参照前款款规定执执行。 第三十十七条 拆除违违章建筑筑、超过过批准期期限的临临时建筑筑和规划划批准建建设时规规定如遇遇规划调调整应当当拆除的的临时建建筑的,不不予补偿偿;拆除除未超过过批准期期限的临临时建筑筑,按照照其建筑筑面积的的重置成成新价结结合剩余余期限给给予补偿偿。 第四章 法法律责任任 第三十十八条 违反本本办法和和城市市房屋拆拆迁管理理条例,有有下列行行为之一一的,由由市或者者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按按照城城市房屋屋拆迁管管理条例例的规规定予以以处罚:(一)未未取得房

24、房屋拆迁迁许可证证,擅自自实施拆拆迁的。(二)以以欺骗手手段取得得房屋拆拆迁许可可证的。(三)未未按照房房屋拆迁迁许可证证确定的的拆迁范范围实施施拆迁的的。(四)委委托不具具有拆迁迁资格的的单位实实施拆迁迁的。(五)擅擅自延长长拆迁期期限的。第三十十九条 违反本本办法第第六条第第二款规规定,被被委托的的拆迁单单位转让让拆迁业业务的,由由市或者者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责责令改正正,没收收违法所所得,并并处合同同约定拆拆迁服务务费255%以上上50%以下的的罚款。第四十十条 评估机机构不按按照规定定进行评评估的,由由市或者者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依依照国家家有关规规定责令令停止中中介服务务、收回回资格

25、证证书、处处以1万元以以上3万元以以下罚款款等行政政处罚;责任人人构成犯犯罪的,依依法追究究刑事责责任。第四十十一条 市或者者区、县县国土房房管局违违反本办办法有下下列行为为之一的的,对直直接负责责的主管管人员和和其他直直接责任任人员依依法给予予行政处处分;情情节严重重,构成成犯罪的的,依法法追究刑刑事责任任:(一)不不按照规规定核发发房屋拆拆迁许可可证以及及其他批批准文件件的。(二)核核发房屋屋拆迁许许可证以以及其他他批准文文件后不不履行监监督管理理职责的的。 (三)对对依法应应当查处处的违法法行为不不予查处处的。第五章 附附 则第四十十二条 本办法法第三十十一条、第第三十二二条、第第三十三三条规定定的搬迁迁补助费费、提前前搬家奖奖励费和和停产停停业综合合补助费费的具体体标准,由由市国土土房管局局制定,报报市人民民政府批批准后公公布实施施。第四十十三条 历史文文化保护护区房屋屋修缮和和改建以以及文物物保护等等项目涉涉及房屋屋拆迁,本本市另有有规定的的,从其其规定。第四十十四条 本办法法自20001年年11月1日起施施行。市市人民政政府19998年年10月15日发发布的北北京市城城市房屋屋拆迁管管理办法法同时时废止。本办法法施行前前已由区区、县国国土房管管局公告告的房屋屋拆迁,不适用用本办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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