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无水氨产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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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许办200458号附件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四年十月目 录1 总则 (1)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1)3 企业取得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4 申请和受理 (3)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4)6 产品抽样与检验 (5)7 审定与发证 (5)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6)9 收费办法 (7)10 附则 (8)附件1:液体无水氨产品规格及相关标准 (9)附件2:液体无水氨产品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测量设备 (10)附件3: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 (11)附件4: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 (12)附件

2、5: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检验细则 (32)附件6: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样品抽样登记表 (33)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液体无水氨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

3、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的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并销售液体无水氨产品。1.3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液体无水氨产品规格及相关标准见附件1。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危险化学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

4、、组织或配合组织宣贯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和根据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等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邮政编码:100723电话:010-84885009,010-84885418传真:010-84885009网址:联系人:刘玉泉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液体

5、无水氨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查和监督查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2.4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地址: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邮政编码:200062电话:021-52500134,52808309转820823,52815377转0702传真:021-52505134E-mail:gangliu联系人:刘刚 商照聪黑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540号邮政编码:15007

6、6电话:0451-84601554传真:0451-84602713E-mail:zhaoyi6299联系人:吴照义企业可接受上述所批准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任何一个检验单位进行现场检验。3 企业取得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见附件1);3.3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3.4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见附件2);3.5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3.6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7、;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4 申请和受理4.1 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含电子文本)一式三份;4.1.2危险化学品销售渠道和产品流向明细表一式三份;4.1.3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一式三份(经济联合体同时提交);4.1.4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4.2 申请和受理程序4.2.1 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和编制电子文本。申请书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申证单元,“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规格

8、,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及补充表格一式三份。4.2.2 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4.1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4.3 无论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4.4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4.4.1 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9、。经济联合体总部也可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在申请时注明,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都取得了生产许可证,经济联合体方可取证,只有以经济联合体的名称出厂的产品,方可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由经济联合体分别和每一个分公司(生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持经济联合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该经济联合体的证明),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由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其全部的分公司及生产厂、点在申请时注明,全部分公司及生产厂、点都必须接受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分别缴纳相关费用,并全部达到合格

10、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由经济联合体统一领取生产许可证后,又新增加子公司或生产厂、点,应及时申请补充审查和产品检验。对新增加的子公司或生产厂、点,补充审查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如不合格,不得使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否则,吊销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4.4.2 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除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外,还应填写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见附件3)。4.5 增项和升级的申请。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证书增项或升级时,除提交4.1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生产许可证原件。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1由省级质量技术

11、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5.1.1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企业可要求予以回避;5.1.2审查组应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组成,必要时可商请相关产品审查部派专家参加;5.1.3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5.1.4审查组一般由2-4人组成。5.2现场审查5.2.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5.2.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5.2.3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3天。5.2.4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

12、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4)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5.2.5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审查情况。对现场审查合格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组提交整改报告。5.2.6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但不接受或不配合生产条件审查的,应按不合格处理。5.2.7对于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生产条件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

13、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6 产品抽样与检验6.1 鉴于产品抽样、检验特殊的技术、安全要求,产品的抽样与检验由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单位负责。检验单位接到审查部的抽样检验通知后,根据液体无水氨生产许可证抽样、检验细则(见附件5)抽样,并填写抽样单(见附件6)一式三份(一份留企业,二份检验单位带回),检验单位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6.2 检验单位应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液体无水氨生产许可证抽样、检验细则的要求。检验工作完成后,应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受检企业1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2份)。检验单位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3 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

14、,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产品检验的应按不合格处理。6.4 对于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接到不合格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重新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重新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无需重新缴纳审查费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申请后,应及时通知检验单位到企业重新抽样检验,企业需重新缴纳检验费用。如再不合格,2个月后重新提出取证申请。7审定与发证7.1证书填写采用正本形式,“产品名称”一栏填写液体无水氨及相应规格,每个企业一张正本。只

15、允许获证企业生产不高于所抽样品规格等级的液体无水氨产品。7.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抽样单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名单并申证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危险化学品审查部。7.3危险化学品审查部应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证材料之日起45日内,按全许办200260号文的有关要求,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

16、中心,每个单元一份。7.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7.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7.6 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7.7 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危险化学品审查部重新审核上报。8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 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8.2 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8.3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17、,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危险化学品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的方案,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补充审查。8.4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改建、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审查合格后,按第7条程序审批更换证书。8.5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6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

18、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7获得液体无水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自生产许可证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在该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 XK13-其中,XK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13表示化工行业编号,表示产品编号,表示证书编号。8.8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8.9销售液体无水氨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的

19、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8.10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9 收费办法9.1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9.2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9.3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审查费由

20、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4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5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9.6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发改价格200317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科2004144号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第一批)备案的函规定收费标准向检验单位交付。9.7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

21、,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10 附则10.1 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458号文批准正式实施。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10.3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 液体无水氨产品规格及相关标准申证单元及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相关标准液体无水氨优等品(氨含量99.9%)GB 536-1988及其引用的标准一等品(氨含量99.8%)合格品(氨含量99.6%)备注:企业在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产品的名称、规格。附件2液体无水氨企业应有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测量设备序号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设备1压缩机取样设备2

22、制氢装置天平(分度值0.1g)3脱硫塔万分之一天平4脱碳装置李森科承受器或杜瓦瓶5变换炉直接电量滴定装置6氨合成塔恒温干燥箱(1052)7氨分离器铂蒸发皿8氨贮槽或储罐等容器红外分光光度计9分光光度计10其他各种玻璃仪器注:标有“”的检验设备只为申报优等品规格的生产企业所必须具有。附件3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申证企业名 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生产厂点名 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申证单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点名 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申证单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点名 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申证单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1.当申证单元覆盖多个产品规格时应按实际生产的覆盖产品规格填写。 2.所有申证企业均须

23、如实填写全部生产厂、点,以便取证。附件4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说 明1. 本办法适用于申领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评价。2. 本办法具体按: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检验资源提供,四、采购质量控制,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文明安全生产共7章23 条52 款进行审查评价。每一款的审查内容按“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结论进行评定。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并且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4、。3. 本办法中带*标志的条款为否决项: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3.2检验计量设备、5.4质量控制、6.2成品检验、7.2安全生产,否决项按“合格”、“不合格” 二种结论进行评定。4.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审查后,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见附表一),对审查出的全部不合格项目(以款计)进行综合评价后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见附表二),其中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5. 审查结论的确定原则是:否决项全部合格,其他非否决项目中,(1)若无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10款(含10款);(2)或若存在1款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8款(含8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审查

25、结论为不合格。6. 本办法中的“此项不适用”一栏用以写明对生产某种产品的企业审查时可删减的条款。7. 现场审查结束后,由审查组长负责将审查材料(审查记录1份、审查报告、不合格项目汇总表各2份、企业整改报告1份)汇总上报审查组织单位。8.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1.1组 织领 导1.企业的领导中应有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查有关文件和座谈。2.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26、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1.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同上。1.2方 针目 标1.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1.是否制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查有关文件。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1.是否进行了宣贯,各级人员是否知道并理解。2.质量目标是否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分解。3.是否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考评。1. 查记录。2. 查文件。3. 与各级人员交谈。1.3管 理职 责1.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所有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1.是否制定了

27、质量管理制度。2.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查文件。2.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纪录。1. 查文件。2. 查考核记录。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1.4文 件记 录控 制1.企业应制定文件(管理、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1.是否制定了文件管理制度。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1.查文件管理

28、制度。2.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件,查文件批准、有效性和修改情况,验证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管理。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管理。检查有关文件和记录。3.质量活动和工作均应有质量记录,且完整、清晰、准确;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并妥善保管。质量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有关记录。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2.1*生 产设 施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1.是否具备满足申证产品的生产设施和场所。2.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工作

29、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最大生产能力及生产设施运行情况。/2.2*设 备工 装1企业必须具有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1.是否具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2.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生产能力(可检查设备档案并进行现场核实)。/2.企业应制订设备、工装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帐,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1.是否制订了设备、工装管理制度, 建立了设备台帐。2.设备、工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修。3.在用设备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其设备工装性能是否满足生产要求。4.压力容器必

30、须由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设计及生产1.查管理制度。2.查台帐,在用主要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3.现场抽取任意申证单元任意规格产品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不足3台的全抽)进行检查。/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2.3人 员要 求1.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简称“三法”)对企业的要求 ,(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2.是否了解本产品顾客的要求。3.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了解产品生产

31、工艺流程、检验要求。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分析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1.是否有安全管理常识。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对企业安全方面的要求;了解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2.是否有安全管理措施。企业近期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分析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2.检查安全管理措施。3.检查安全记录。3.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1.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2.是否有一定

32、的质量管理知识。抽查3-5名(不足3名全抽)技术人员(必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2.3人 员要 求4.企业的技术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配方等工艺文件),并能熟练地操作工艺设备。1.是否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2.是否能熟练地操作工艺设备。抽1-3个工种,每工种选1-2人提问,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5.企业应分层次组织培训,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教育并有记录,生产工人持证上岗。1.是否定期开展培训。2.生产工人是否持证上岗。1 查培训计划。2.查培训记录。3.查工人上岗证。6

33、.液体无水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相关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1.查人员档案。2.查培训记录。3.查合格证明。三、检验资源提供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3.1质 检机 构管 理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单位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1.是否有检验单位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1.

34、查有关文件。2.查管理制度。3.查检验处置记录。2.检验人员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成品检验人员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或取得资格证书。1.检验人员是否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2.检验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分析专业毕业证书。1.按申证范围,检查检验人数。2.查培训档案、资格证书。3.企业如有委托检验项目(限非出厂检验项目),必须委托有合法资质证明的检验单位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1.委托项目是否是出厂检验项目。2.被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资质证明。3.委托检验是否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1.查检验报告、记录。2.查资质证明。3.查委托检验合同。无委托检验项目4.企业质检机构的检验设施、场地

35、及能源、照明、采暖、通风等有利于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实验室布局合理,并按检验工作需要进行有效隔离。1.检验设施、场地是否满足要求。2.实验室是否布局合理。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实验室。3.2检 验计 量设 备1.企业必须具有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2.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验设备(及计量设备、标准物质)的检测能力(可检查档案,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2 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1.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

36、、准确度是否满足并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2.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1.查管理制度。2.查台帐。3.查周检计划。4.查检定证书/记录。5.检查规定的在用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其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抽取2-3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检测设备能力。/四、采购质量控制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4.1采 购制 度1.企业应制订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制度。1.是否制定了采购质量控制制度。2.制度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查有关文件。2.企业如有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1.是否制定了外协加工等

37、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2.该办法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查有关文件。无外协加工等等委托服务4.2供 方评 价1.企业应制订供方评价准则,并对供方进行评价,在合格供方采购,以满足产品质量需要。 1.是否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供方评价。3.如供方提供的产品属发放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产品或剧毒化学品,应有相应证明或符合有关规定。查供方评价准则,并抽查3-5个供方档案、3-5份采购合同(主要原材料必查)。2.企业应保存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的名单和供货、协作质量记录,并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1.是否保存供方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2.是否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查有关记录

38、,抽查3-5个供方档案、3-5份采购合同。4.3采 购文 件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1.是否有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等)。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抽查3-5份采购文件及记录。4.4采 购验 证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并对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1.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做出规定。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3.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4.是否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1.检查有关检验或验证规定,并抽查

39、10-15份近期检验或验证记录。2.现场查看是否有检验状态标识。五、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5.1技 术标 准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液体无水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1. 对照细则查阅标准及有关文件。2.与有关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标准贯彻执行情况。2.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得低于相应的

40、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1.查企业标准备案手续。2.查企业标准水平评价材料。无企业标准5.2工 艺文 件1.企业应有各种工艺文件的明细表,并与实际工艺文件相符。1.是否有工艺文件的明细表。2.明细表与工艺文件是否相符。1.查工艺文件的明细表。2.每申证单元抽取1-3个规格的工艺文件与工艺文件明细表对照检查。2.企业的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符合文件管理规定。1.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工序、加工方法和技术要求、设备、工装、检测器具、工艺参数等应明确、合理;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序操作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内容完整。2.各部门使用的工艺文件是否统一。3.签署

41、、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4.技术文件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每个申证单元抽取1个规格在用的工艺文件(关键过程必抽)3-5份(不足3份的全抽)检查。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5.3工 艺管 理1.企业应制订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1.查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2.查考核记录。2.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抽查3-5名操作工(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操

42、作工人各1名)进行现场考核。5.4质 量控 制 1企业应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并应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上标出关键质量控制点。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2.是否在工艺流程图上标出质量控制点。查工艺流程图或有关工艺文件。/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1.查每个质控点的操作控制程序。2.现场抽1-3个质控点,查实施情况。/5.5特 殊过 程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行设备认可和人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1.对特殊过程是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和人员鉴定。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1.查特殊过程控制文件。2.查设备认可和人员鉴定记录。3.现场查看操作及过程参数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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