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52017版内审检查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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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本:X/X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第 33页,共 33页文件编号:XXXXXX内部审核检查记录Internal Audit Check Record被审核部门:记录编号:涉及认可准则要素检查内容评审说明评审结果4. 通用要求4.1 公正性4.1.1实验室是否公正的实施实验室活动,并从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4.1.2实验室是否做出公正性承诺?4.1.3实验室是否:a) 对其实验室活动的公正性负责?b) 有措施确保实验室活动的公正性,避免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对公正性造成的损害?4.1.4实验室是否:a) 持续的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b) 采取措施应对实验室活动、实验

2、室各种关系或实验人人员关系而引发的风险?4.1.5实验室是否可以证明采用了何种方式方阿飞消除或最大程度的降低实验室的公正性风险?4.2 保密性4.2.1实验室是否a) 通过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对在实验室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责任?b) 将其准备公开的信息事先通知客户?c) 对除客户公开或与客户有约定的信息以外的所有信息是为专属信息并予以保密?4.2.2实验室是否对法律禁止外的根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授权透漏保密信息时,将所提供的信息通知到相关客户或个人?4.2.3实验室是否:a) 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从客户以外获知的客户信息应在客户和实验室间保密?b) 采取措施为信息提供方保密,且

3、不告知客户除非信息提供方同意?4.2.4实验室是否对法律要求除外的包括但不限于委员会、合同方、外部机构人员或代表实验室的个人等人员对在实施实验室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保密?涉及认可准则要素检查内容评审说明评审结果5. 结构要求5.1实验室或实验室作为其一部分的组织是否在法律上是可识别的:如果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如果实验室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是否有独立的建制,其机构组成是否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件,实验室负责人是否得到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并授权实验室独立进行规定范围的检测和/或校准工作?5.2实验室是否确定对实验室

4、全权负责的管理层?实验室是否明确对实验室全面负责的人员?其是否具备技术能力覆盖其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5.3实验室是否明确承诺并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其检测和校准活动符合CNAS-CL01:2018的要求,同时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5.4实验室是否按照满足本准则、实验室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提供承认的组织要求的方式开展实验室活动?包括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 临时或移动设施、客户的设施中实施的实验室活动。5.5实验室是否:a) 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其在母体组织中的位置,以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间的关系?当实验室在所在母体机构从事检

5、测或校准以外的活动时,实验室是否明确母体机构的组织结构图?图中是否显示实验室在母体机构中的位置?是否明确说明母体机构所从事的其他实验室活动?b) 规定对实验室活动结果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验证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c) 并确保是实验室活动实施的一致性和结果有效性为原则将程序形成文件?5.6实验室是否有人员,不考虑他们的其他职责,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权力和资源,这些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b) 识别与管理体系或实验室活动程序的偏离?c) 采取措施以预防或最大程度减少这类偏离?d) 向实验室管理层报告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改进需求?e) 确保实验室活动的有效性5.7实验

6、室管理层是否确保:a) 针对管理体系有效性、满足客户和其他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b) 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涉及认可准则要素检查内容评审说明评审结果6. 资源要求6.1 总则6.1实验室应获得管理和实施实验室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6.2 人员6.2.1实验室是否有措施保证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内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6.2.2实验室是否将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职能的能力要求制定成文件,包括对教育、资格、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的要求?实验室是否有政策或程序规范对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

7、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的能力要求并确保其具有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实验室检测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电磁兼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关的实践经验, 其中具有相关领域 3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不低于50%?检测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本专业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授权签字人是否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工作经历按从事本专业检测的时间计算。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是否满足以下要求:a) 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是否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实验室活动?b) 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是否具备相

8、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不满足要求,是否具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或校准经历?关键技术人员,如进行检测或校准结果复核、检测或校准方法验证或确认的人员,签发证书和报告的人员,除满足以上要求外,是否还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历?c) 授权签字人除满足b)要求外,是否熟悉CNAS所有相关的认可要求,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 同等能力?注:参考CNAS-CL01-G001:2018条款6.2.2 C)注。6.2.3实验室是否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偏离程度影响的能力?6.2.4实验室是否采取措施像实验室人员传达其职责和权限?6.2.5实验

9、室是否制定培训计划使从事电器领域检测人员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计划是否包含防止检测中会出现的电击、热危险、燃烧、机械损伤、有毒有害气体、化学、辐射等对人体构成威胁的相关安全内容?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和程序对以下活动进行控制并保留相关记录:a) 确认能力要求?b) 人员选择?c) 人员培训?实验室是否有程序或政策对新进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人员新的技术活动进行培训?实验室是否有确定培训需要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实验室的培训计划是否适用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实验室是否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实验室是否保存有培训记录?d) 人员监督?实验室是否关注对人员能力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实

10、验室活动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实验室负责监督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检测或校准的能力?e) 人员授权?f) 人员能力监控?实验室是否通过质量控制结果,包括盲样测试、实验室内比对、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控,做好监控记录并进行评价?6.2.6实验室是否授权人员从事特定的实验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a) 开发、修改、验证和修改方法?b) 分析结果,包括符合性声明或意见和解释?c) 报告、审查和批准结果?6.3 设备和环境条件6.3.1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实验室活动?是否对实验室活动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实验室的设施是否为自由设施

11、?能否证明拥有设施的全部使用权和支配权?实验室是否有充足的设施和场地实施检测互哦校准活动,包括样品储存空间?实验室是否对相互干扰的设备进行有效的隔离?注:参考CNAS-CL01-G001:2018条款6.3.1注。在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是否满足以下要求:a) 根据电气领域的检测项目的特性和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实验室是否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和记录? 必要时是否采取措施,以防止因环境的原因导致检测结果无效或对检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具备可靠的接地措施并予以维护,如果需要, 应提供到每个电气检测设备的保护地;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

12、电磁辐射敏感,应安装适当的电磁屏蔽、吸收、接地、隔离或滤波之类设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声频敏感,应安装适当的声频屏蔽、消音或隔离之类设施;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静电敏感,应安装适当的防静电工作台面、防静电地板、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防静电用品;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气候环境敏感或有特殊要求,例如湿度,大气压力等,则应有满足特殊要求的特殊环境设施或措施;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机械振动和冲击敏感,应保持与振动和冲击源的有效隔离。b) 实验室是否配备足够的电源容量,并确保试验用电源特性,如电压额定值、频率额定值、电压稳定度、频率稳定度

13、、谐波畸变等,符合检测标准要求或保证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在预计的范围内?c) 实验室的检测工作电源应由独立电路供应,并应与空调电源、照明电源分开?d) 实验室的面积是否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是否为工作设备和所有必要的辅助设备和仪器保留存储空间?应给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e) 实验室的检测操作区域应提供充分照明,照度是否不低于 250lx?f) 高压下检测设备,应按电压等级提供有充分的安全保护的房间或封闭区域和安全距离,在进行升压操作时至少是否有 2人在场, 1人操作, 1 人监督和保护。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是否满足以下要求:根据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和相应标准,除非

14、方法标准有特殊要求,实验室是否具备满足相应指标要求的试验场所:-辐射骚扰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和(或)电波暗室?-骚扰功率检测应具备屏蔽室?-辐射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或电波暗室或横电磁波室或带状线等?-传导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屏蔽室或保证环境引入的传导干扰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a) 对于开阔试验场应满足以下要求:-开阔试验场是否满足 GB/T6113.10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1-4 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辐射骚扰中有关开阔试验场地物理特性、电特性和场地有效性的要求?-开阔试验场是否按 GB/T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

15、方法附录要求每年测量一次归一化场地衰减,并保证归一化场地衰减满足4dB 场地可接受原则?-开阔试验场的最小尺寸是否满足 3 米法测试距离要求。对大型设备,测量场地应满足有关标准对场地的要求?-开阔试验场的气候保护罩、转台和天线升降塔是否符合 GB/T6113.10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1-4 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辐射骚扰 中相关要求?-开阔试验场周围的电磁环境电平与被测电平相比是否足够低?试验场地的质量按下述四级给予评估:i) 第一级周围环境电平比被测电平低 6dB;ii) 第二级周围环境电平中有些发射比被测电平低,但其差值小于 6dB;iii

16、) 第三级周围环境电平中有些发射在被测电平之上,这些干扰可能是非周期的(即相对测试来说这些发射之间的间隔是足够长),也可能是连续的,但只在有限的可识别频率上;iv) 第四级周围的环境电平在大部分测试频率范围内都在被测电平之上,且连续出现;注: 评估为第四级场地时不符合要求。符合性检测时,上述被测电平可取标准规定限值。评审报告中是否注明场地级别?b) 对于电波暗室是否满足以下要求?-电波暗室的尺寸应满足标准规定的测试要求?-进行辐射骚扰测试时,电波暗室的场地电性能和有效性是否满足 GB/T6113.10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1-4 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

17、设备 辐射骚扰标准要求?- 频率在 1GHz 以上的测量时,是否按照 GB/T 6113.104 第 8 章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所得到的场地电压驻波比SVSWR6dB;-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应满足屏蔽室屏蔽效能的要求,并在 16GHz (或18GHz)满足屏蔽效能 80dB?- 进行辐射杂散测试时,全电波暗室应按照 YD/T 1483无线电设备杂散发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与规定全频段的归一化自由空间传输损耗的偏差在 4dB 范围内?-进行辐射抗扰度测试时,电波暗室内的测试平面场分布均匀性是否满足GB/T17626.3-2016 的要求,并定期检查、确认-电波暗室应按GB/T 6

18、113.104的附录,至少每 35 年对归一化场地衰减进行测量验证,并保证归一化场地衰减满足4dB场地可接受原则?c) 对于屏蔽室是否满足以下要求:-屏蔽室的屏蔽效能应能达到:频率范围 屏蔽效能0.014MHz1MHz 60dB1MHz1000MHz 90dB-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至少每 35 年进行测量验证?-电源进线对屏蔽室金属壁的绝缘电阻及导线与导线之间的绝缘电阻是否大于 2M?-屏蔽室的接地电阻是否小于 4?d) 对于横电磁波室是否满足以下要求:-所用横电磁波室的类型是否是符合国家/国际标准规定的?-横电磁波室是否给出其工作频率的上限,其工作频率范围是否满足所申请认可的业务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19、?-横电磁波室内场分布均匀性的大小是否与受试设备的尺寸相适应?受试设备和附属的导线的布置,是否超过芯板和外导体之间的 1/3?-横电磁波室的输入电压驻波比是否1.5?-横电磁波室的特性阻抗是否为 50?e) 用于声音和电视接收机辐射抗扰度测量的敞开式带状线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带状线的特征阻抗为 150?工作频率在 150 MHz 以下?- 被测设备不得高于 0.7m?- 带状线结构及尺寸是否满足 GB/T9383-2008 附录 E 的要求,并按照附录F 的校准方法和校准曲线进行校准?f) 对于军用设备电磁兼容检测的测试场地是否满足以下要求:i)军用设备电磁兼容检测,是否采用以下几种测试场地

20、(或测试装置):-屏蔽室?-电波暗室?-混响室?-横电磁波室或平行板传输线?-开阔试验场?ii)军用设备电磁兼容试验通常在屏蔽室内进行,屏蔽室尺寸应足够大,以满足 GJB151B(或 GJB152A)的要求。当在屏蔽室内进行辐射发射和辐射敏感度测试时,屏蔽室内壁是否敷设射频吸波材料,即要求采用局部安装吸波材料的屏蔽室( GJB151B 或 GJB152A)或电波暗室?iii)如果订购方同意,电场辐射敏感度是否可以采用步进搅拌模式混响室法进行测试?混响室法是否满足 GJB151B 附录 D 要求?iv)瞬态电磁场辐射敏感度测试是否采用横电磁波室( TEM 室、 GTEM 室)或平行板传输线等测试

21、装置?6.3.2实验室是否制定政策或程序管理从事实验室活动所必须的设施及环境条件?6.3.3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规范、方法和程序的要求检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6.3.4实验室是否指定措施或程序实施、监控并定期评审控制设施a) 进入和使用影响实验室活动区域?b) 预防对实验室活动的污染、干扰和不利影响?c) 有效隔离不相容的实验室活动的区域?为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实验室是否建立并实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 对于高压试验区域,有潜在爆炸或高能射线泄漏等危险的区域应有安全隔离措施,并给出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b) 对于从事高压类试验的实验室,应为检测人员配备劳动保护

22、产品(例如安全胶鞋等)或在检测区域采取劳动安全保护措施?c) 对于从事激光光学测量的实验室,应配备专用的光学暗室,应为测量人员配备激光防护眼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激光安全防护的培训?d) 火焰燃烧试验用的气体应与试验区有效隔离?e) 如果检测项目产生对工作人员有害的气体,试验区域应有排放措施?f) 如果检测项目使用化学类消耗品,应对其有妥善的保管、存放、废弃的方法和程序?g) 带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绝缘措施?h) 如果检测项目产生过高的声、光、电磁等非电离辐射,试验区域应有消音措施或提供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i) 实验室的故障项目试验区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和具备足够的灭火措施?j) 实验室应

23、具备紧急出口并有明确的标识?k) 试验中高速旋转的试验样品应施加防护罩?6.3.5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确保实验室在永久控制之外的地点或设施中实施实验室活动中满足CNAS CL01:2018中关于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要求?6.4 设备6.4.1实验室是否获得正确开展实验室活动所需的并影响结果的设备?电气实验室是否具备申请认可的检测标准规定的主要项目的设备?包括辅助设备?实验室是否配置正确开展EMC检测活动所需要的设备?a) 实验室配置的设备在其申报认可的地点内,是否拥有完全的支配权或使用权?b) 有些设备,特别是化学分析中的一些常用设备,通常是用标准物质来校准,实验室是否拥有足够的标准物质来对设备的预

24、期使用范围进行校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测试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或辅助装置。6.4.2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措施确保实验室在使用永久控制意外的设备时满足CNAS CL01:2018的要求?6.4.3实验室是否有处理、运输、储存、使用和按计划维护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校准、维护和期间核查等?实验室是否建立了政策或程序以提示对到期设备进行校准、核查或维护?注:参考CNAS-CL01-G001:2018条款6.4.4注。6.4.4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和程序确保设备在投入使用或重新投入使用之前符合其规定的要求?

25、实验室是否有措施确保辅助设备符合检测标准的指标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因设备浇筑拿货维修等原因又返回实验室的设备,在返回实验室重新使用前是否对其进行重新验证?6.4.5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和程序确保用于测量的设备达到所需的测量准确度和(或)测量不确定度以提供有效结果?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实验室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测量准确度或测量不确定度是否满足GB/T 6113.101104 系列标准(等同采用 CISPR16-1-1CISPR16-1-4)、 GB/T17626系列标准等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及相应标准的技术能力(和参数)要求?6.4.6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和程序对设备进行校准?如果辅助设备的参

26、数指标会对检测结果造成显著影响,该设备是否有进行校准?并非实验室的每台设备都需要校准,实验室是否有政策或程序评估设备对结果有效性和计量溯源性的影响,进而合理的确定是否需要校准?对于无需校准的设备,设备是否有方法或措施检查其状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实验室是否有能力根据校准证书信息,判断设备满足方法要求?a) 当测量准确度不确定度影响结果报告的有效形时;b) 为建立结果报告的计量溯源性;影响报告结果的有效性的设备类型请参考CNAS-CL01:2018 6.4.6 注。6.4.7实验室是否制定校准方案并进行复核和必要的调整以保持对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对于需要校准的设备,实验室是否建立校准方案?方案中是否

27、包括该设备校准的参数、范围、不确定度和校准周期?方案是否对校准供应商提供明确的,针对性的要求?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实验室设备的校准周期是否规定为12年?是否按照CNAS-CL01-A008附录之要求进行场地校准?6.4.8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或程序管理所有需要校准或具有规定有效期的设备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使设备使用人方便识别校准状态或有效期?6.4.9实验室是否有措施或程序在设备:a) 有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以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定要求时;b) 出现缺陷或偏离规定要求时;对设备进行隔离、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是否启动不符合控制程序?6.4.10实验室是否有措施或程

28、序对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保持设备性能的信心时进行期间核查?实验室是否根据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是否制定核查的方法与周期?是否有保存记录?注:参考CNAS-CL01-G001:2018条款6.4.10注。6.4.11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或程序确保当校准和标准物质数据中包含参考值或修正银子时,该参考值和修正因子得到适当的更新和应用?6.4.12实验室是否有措施或程序切实可行的防止设备呗意外调整而导致结果无效?6.4.13实验室是否保存对实验室有影响的设备记录?记录是否至少包括:a) 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b) 制造商名称、型号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c) 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29、的验证证据?d) 当前的位置?e) 校准日期、校准结果、设备调整、验收准则、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或校准周期?f) 标准物质的文件、结果、验收准则、相关日期和有效期?g) 与设备性能相关的维护计划和已进行的维护?h) 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装或维修的详细信息?6.5 计量溯源性6.5.1实验室是否通过形成文件的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量结果和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建立并保持测量结果的测量溯源性?6.5.2实验室是否采取政策或措施确保结果溯源至国际单位制(SI)?实验室是否a) 采用具备能力的实验室提供的校准?b) 具备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并声明计量溯源至SI的有证标准物质的标准值?c) SI单位的直接

30、付线,通过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对比来保证?6.5.3在技术上无法计量溯源到SI单位时,实验室是否采取措施证明计量溯源至适当的参考对象?a) 采用具备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的标准值?b) 描述清晰的参考测量程序、规定方法或协议标准的结果,其测量结果满足预期用途,并通过适当的比对予以保证?6.6外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6.6.1实验室是否采取措施或政策确保影响实验室活动的外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适宜性?实验室是否有对易耗品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识别并控制?实验室是否有对设备及维护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识别并控制?是否单独保留主要设备的制造商记录?对于设备性能不能持续提供良好售后服务和设备维护的

31、供应商,实验室是否考虑更换?实验室在选择校准服务、标准物质和参考标注时,是否满足CNAS-CL01-G002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以及检测、校准或抽样方法对计量溯源性的要求?这些产品或服务内容请参考CNAS-CL01:2018 6.6.1注,CNAS-CL01-G001:2018 6.6.2b)注;6.6.2实验室是否对以下活动制定措施或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a) 确定、审查和批准实验室对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b) 确定评价、选择监控表现和再次评价外部供应商的准则?实验室从外部机构获取实验室活动服务时,是否选择已获认可的实验室?注:参考CNAS-CL01-G001:2018条款6.6.

32、2 b)注。c) 在使用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前,或直接给客户之应确保符合在使用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前,或直接给客户之应确保符合在使用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前,或直接给客户之应确保符合在使用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前,或直接给客户之应确保符合实验室规定的要求,或适用时满足本准则的相关要求?d) 根据对外部供应商的评价、监控表现和再次评价的结果采取措施?6.6.3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或政策与外部供商沟通实验室应与外部供商沟通,明确以下要求?a) 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b) 验收准则?c) 能力,包括人员需具备的资格?d) 实验室或客户拟在外部供应商的场所进行的活动?7 过程要求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7

33、.1.1实验室是否建立和保持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该程序确保:a) 明确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的要求,并确保其内容被充分的规定、文件化并易于理解?b) 实验室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c) 当使用外部供应商时,满足CNAS-CL01:2018 6.6条款的要求?实验室在使用外部供应商实施的实验室活动时,是否告知客户并获得客户同意?注:参考CNAS-CL01:2018 准则7.1.1c)注;d) 选择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并能满足客户要求?7.1.2实验室是否有政策或程序确保当发现客户要求的方法不合理或过期时,实验室应通知客户?7.1.3实验室是否有政策或程序规范当客户要求针对检测或校准做出与规范或

34、校准相关的符合性声明时,应明确规定规范或标准以及判定规则?实验室在选择判定规则时是否告知客户并经过客户同意?7.1.4实验室是否有政策或措施规范在遇到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差异时,选择在合适解决?每项合同是否同时被实验室和客户接受?客户要求的偏离是否影响到实验室的诚信或结果的有效性?7.1.5实验室在遇到合同的任何偏离时是否告知客户?7.1.6工作开始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是否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合同修改内容是否通知到所有受影响的人员?7.1.7实验室是否有政策或程序规范与客户或其代表的合作,在澄清客户要求和允许客户监控其相关工作方面?必要时,实验室是否给客户提供充分说明,以便客户在申请检测或校

35、准项目时能更加适合自身的需求与用途?注:参考CNAS-CL01:2018 准则7.1.7)注.7.1.8是否保存评审的记录,包括任何重大变化的记录?是否有在合同执行期间,与客户进行的关于客户要求或工作结果的相关讨论的记录并保存?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7.2.1 方法的选择和验证7.2.1.1实验室是否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来进实施实验室活动,适当时,还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和/或校准数据的统计技术?实验室是否对使用的检测或校准方法试试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实验室是否明确每种新方法投入使用的时间?及时跟进检测或校准技术的发展?定期评审方法能否满足检测或校准需求?7.2.1.2所有与实

36、验室工作有关的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资料是否都保持现行有效并便于人员取阅?7.2.1.3除非不合适或不可能做到,实验室是否制定措施或程序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方法?必要时,实验室是否补充方法使用的细则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对于标准方法,实验室是否定期跟踪标准的修订情况?实验室是否及时采用最新版本标准?7.2.1.4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是否从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中发布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选择适合的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或被实验室采用的方法,如果满足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是否也予以使用?7.2.1.5为确保实现所需的方法性能 实验室在引

37、入方法前,是否能够准确的运用该方法?是否保存验证记录?如果机构修订了方法,实验室是否需要重新进行验证?实验室在引入检测或校准方法之前,实验室是否能对其能否正确运用这些标准方法的能力进行能力验证?验证是否需要识别相应的人员、设施或环境、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限等方法特性指标?必要时是否进行实验室间比对?7.2.1.6当需要开发方法时,实验室是否予以策划?是否有指定具备能力的人员并为其配备足够多的资源?在方法开发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定期评审?开发计划中的任何变更是否得到批准或授权?7.2.1.7对实验室活动方法的偏离,是否需要事先形成文件并做出技术判断?是否需要获得授权并被客户接受?7.2.2

38、方法确认7.2.2.1实验室是否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以证实该方法适合于预期的用途?确认是否尽可能全面,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注:参考CNAS-CL01:2018 准则7.2.2.1注.7.2.2.2当修改已确认的方法时,实验室是否需要确定这些修改的影响?当发现影响原有的确认时,是否重新对方法进行确认?7.2.2.3当按预期用途评估被确认方法的性能特性时,实验室是否确保与客户需求相关并符合规定要求?注:参考CNAS-CL01:2018 准则7.2.2.3注。7.2.2.4实验室是否保存以下方法的确认记录?

39、a) 使用的确认程序?b) 规定的要求?c) 确认的方法性能特性?d) 获得的结果?e) 方法的有效性声明,并详述与预期用途的适宜性?7.3 抽样7.3.1实验室在为后续检测或校准而对物质、材料或产品抽样时,是否有抽样计划和方法?抽样方法是否明确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后续检测或校准活动的有效性?在抽样地点是否能够获得抽样计划或方法?合理时,抽样计划是否根据在适当的统计方法上进行制定?7.3.2抽样方法是否描述:a) 样品或地点的选择?b) 抽样计划?c) 从物质、材料或产品中取得样品的制备或处理,以作为后续检测或校准服务的物品?7.3.3实验室是否将抽样数据作为检测或校准工作记录的一部人予以保存

40、?相关时,这些记录是否包含以下信息?a) 所用的抽样方法?b) 抽样日期和时间?c) 识别和描述样品的数据(如编号、数量和名称)?d) 抽样人的识别?e) 所用设备的识别?f) 环境或运输条件?g) 适当时,标识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式?h) 与抽样方法和抽样计划的偏离或增减?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7.4.1实验室是否有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或返还检测或校准物品的程序,包括为保护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完整性以及实验室与客户利益需要的所有规定?实验室是否在处置、运输、保存/等候、制备、检测或校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物品变质、污染、丢失或损坏?实验室是否遵守随物品提供的操作说明

41、?实验室是否对测或校准过的样品处理程序应保障客户的信息和安全,确保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当时,实验室应在合同评审时期明确对样品的处理方式?任何使样品通过检测的修改(包括电子硬件和软件修改、样品工作状态的调整等)是否都进行了记录?修改后的样品是否也具有唯一性标识?原样品和修改的样品提交日期是否进行分别记录?7.4.2实验室是否有清晰标识检测或校准物品的系统? 物品在实验室负责的期间内是否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是否在实物上、记录或其他文件中不被混淆?适当时,标识系统是否包含一个物品或一组物品的细分和物品的传递。实验室是否有程序或措施避免样品的混淆?7.4.3接收检测或校准物品时,实验室是否记录与规定

42、条件的偏离?当对物品是否适于检测或校准有疑问,或当物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时,实验室是否在开始工作之前询问客户,以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并记录询问的结果?当客户知道偏离了规定条件仍要求进行检测或校准时,实验室是否在报告中作出免责声明,并指出偏离可能影响的结果?7.4.4如物品需要在规定环境条件下储存或调置时,实验室是否保持、监控和记录这些环境条件?7.5 技术记录7.5.1实验室是否确保每一项实验室活动的技术记录包含结果、报告和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影响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因素,并确保能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重复该实验室活动?技术记录是否包括每项实验室活动以及审查数据结果的日期和责任

43、人?原始的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观察或获得时是否予以记录,并应按特定任务予以识别?实验室是否有政策或程序确保能方便获得所有的原始记录和数据?记录的详细程度是否可以在尽可能接近条件的情况下复原实验室活动?适用时,记录内容是否包含以下信息: 样品描述; 样品唯一性标识; 所用的检测、校准和抽样方法; 环境条件,特别是实验室以外的地点实施的实验室活动; 所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信息,包括使用客户的设备; 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原始观察记录以及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人员;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如果未在实验室固定地点实施);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 其他重要信息。7.5.2实验室是

44、否确保技术记录的修改可以追溯到前一个版本或原始观察结果?是否保存原始的以及修改后的数据和文档,包括修改的日期、标识修改的内容和负责修改的人员?实验室记录是以何种方式保存?对自动采集和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的任何更改,满足CNAS:CL01-2018准则7.5.2的要求?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7.6.1实验室是否识别测量不确定度的贡献?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是否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考虑所有显著贡献,包括来自抽样的贡献?7.6.2开展校准的实验室,包括校准自有设备,实验室评定所有校准的测量不确定度?7.6.3实验室是否有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当由于检测方法的原因难以严格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实验室是

45、否基于对理论原理的理解或使用该方法的实践经验进行评估?实验室是否对定量类检测项目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注:参考CNAS-CL01:2018 准则7.6.3注。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7.7.1实验室是否有监控结果有效性的程序。记录结果数据的方式是否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如可行,是否采用统计技术审查结果?实验室是否对监控进行策划和审查?适当时, 监控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a) 使用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物质?b) 使用其他已校准能够提供可溯源结果的仪器?c) 测量和检测设备的功能核查?d) 适用时,使用核查或工作标准,并制作控制图?e) 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f)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重复检测或校准?g) 留存样品的重复检测或重复校准?h) 物品不同特性结果之间的相关性?i) 审查报告的结果?j) 实验室内比对?k) 盲样测试?实验室对结果的监控是否覆盖到认可范围内所有的检测或校准项目?是否有政策或程序确保检测和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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