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1445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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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族自治区区安全生生产条例例20077-044-144 088:111:577宁夏夏网 (20006年99月277日广西壮壮族自治治区第九九届人民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务委员会会第二十十四次会会议通过过) 第一章章总则 第一条条为了加加强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防止止和减少少生产安安全事故故,保障障人民群群众生命命和财产产安全,促促进经济济与社会会和谐发发展,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安全生生产法和和有关法法律、行行政法规规的规定定,结合合自治区区实际,制制定本条条例。 第二条条在自治治区行政政区域内内从事生生产经营营活动的的单位和和个人(以以下统称称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安安全生产产和安全全生

2、产监监督管理理活动的的,适用用本条例例。法律律、行政政法规对对安全生生产另有有规定的的,适用用其规定定。 第三条条安全生生产管理理应当以以人为本本,坚持持安全第第一、预预防为主主、综合合治理的的原则。 第四条条各级人人民政府府应当加加强对安安全生产产工作的的领导,将将安全生生产工作作纳入国国民经济济和社会会发展计计划,支支持、督督促政府府有关部部门依法法履行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职责责。 第五条条自治区区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对全全区安全全生产工工作实施施综合监监督管理理,指导导、协调调和督促促其他负负有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职责的的部门依依法履行行职责。 市、县县(区)人人民政府府负责安

3、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的部部门对本本行政区区域内安安全生产产工作实实施综合合监督管管理,业业务上受受自治区区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的指指导。 其他负负有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职责的的部门在在各自的的职责范范围内,依依法做好好有关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工作作。 第六条条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和街街道办事事处应当当组织、协协调、检检查本行行政区域域内的安安全生产产工作,及及时向县县级人民民政府负负责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的部门门和有关关部门报报告安全全生产违违法行为为和事故故隐患,并并协助做做好生产产安全事事故应急急救援和和事故调调查处理理工作。 第七条条各级人人民政府府及其有有关部门门应当采采取多

4、种种形式,加加强对安安全生产产法律、法法规和有有关安全全生产知知识的宣宣传,增增强全社社会的安安全生产产意识和和安全防防范能力力。鼓励励和支持持安全生生产科学学研究,推推广运用用先进的的安全生生产技术术、管理理经验和和科技成成果,提提高安全全生产水水平。 第八条条新闻、出出版、广广播、影影视、网网络等媒媒体单位位对安全全生产工工作有依依法进行行舆论监监督的权权利和宣宣传教育育的义务务。 第九条条各级人人民政府府及其有有关部门门对在改改善安全全生产条条件、防防止生产产安全事事故、参参加抢险险救护、报报告重特特大事故故隐患、举举报安全全生产违违法行为为、研究究和推广广安全生生产科学学技术与与先进管

5、管理经验验等方面面取得显显著成绩绩的单位位和个人人,应当当给予表表彰和奖奖励。 第二章章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安全全生产保保障 第十条条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应当具具备和符符合有关关法律、法法规和国国家标准准或者行行业标准准规定的的安全生生产条件件,建立立健全有有关安全全生产的的规章制制度;不不具备安安全生产产条件的的,不得得从事生生产经营营活动。 第十一一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建立健健全安全全生产责责任制,明明确安全全生产岗岗位的责责任人员员、责任任内容和和考核要要求,形形成安全全生产责责任体系系。 第十二二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的主主要负责责人对本本单位的的安全生生产负全全面责任任,分管管安全生生产的

6、负负责人协协助主要要负责人人履行安安全生产产管理职职责,其其他负责责人对各各自分管管业务范范围内的的安全生生产负相相应的领领导责任任。 第十三三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的主主要负责责人和安安全生产产管理人人员应当当具备与与生产经经营活动动相应的的安全生生产知识识和管理理能力。 矿山、建建筑施工工单位和和危险物物品的生生产、经经营、储储存、运运输、使使用单位位的主要要负责人人和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人员员,应当当依法参参加由有有关主管管部门组组织的安安全生产产知识和和管理能能力的培培训,经经考核合合格后方方可任职职。考核核不得收收费。 特种作作业人员员依照国国家有关关规定,经经专门的的安全作作业培训训,取得

7、得特种作作业操作作资格证证书后,方方可持证证上岗。 第十四四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按照有有关规定定对从业业人员进进行安全全生产教教育和培培训。未未经安全全生产教教育、培培训或者者培训不不合格的的从业人人员,不不得从事事生产经经营活动动。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对安全全生产教教育和培培训从业业人员的的情况进进行记录录,建立立安全生生产教育育、培训训档案,并并按照规规定的期期限保存存。 安全生生产教育育和培训训的费用用由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承担担。第十十五条生生产经营营活动中中,从业业人员享享有下列列权利: (一)在在集体合合同、劳劳动合同同中,载载明劳动动安全、防防止职业业危害和和工伤社社会保障障等

8、事项项; (二)了了解其作作业场所所、工作作岗位存存在的危危险因素素及其防防范、应应急措施施,获得得符合国国家标准准或者行行业标准准的劳动动防护用用品; (三)对对单位安安全生产产工作中中存在的的问题提提出批评评、建议议、检举举和控告告; (四)拒拒绝违章章指挥、强强令冒险险作业的的要求,发发现直接接危害人人身安全全的,可可以停止止作业或或者采取取可能的的应急措措施后撤撤离作业业场所; (五)因因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受到损损害后提提出赔偿偿的要求求;(六六)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的其他权权利。生生产经营营活动中中,从业业人员应应当履行行下列义义务:(一一)严格格遵守单单位的安安全生产产规章制制度和操

9、操作规程程;(二二)接受受安全生生产教育育和培训训;(三三)及时时报告事事故隐患患和不安安全因素素;(四四)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的其他义义务。 第十六六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不得得拒绝从从业人员员的合理理要求。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有关关部门和和工会组组织应当当维护从从业人员员的合法法权益,及及时制止止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危害从从业人员员安全生生产权利利的行为为。 第十七七条矿山山、建筑筑施工单单位,危危险物品品的生产产、经营营、储存存、运输输、使用用单位和和从业人人员超过过一百人人的其他他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应当当设置安安全生产产管理机机构,配配备专职职安全生生产管理理人员。专专职安全全生产管

10、管理人员员的配备备按照国国家或者者自治区区的有关关规定执执行。 前款规规定以外外的生产产经营单单位,从从业人员员不足一一百人的的,应当当配备专专职或者者兼职的的安全生生产管理理人员,或或者委托托具有国国家规定定的相关关专业技技术资格格的工程程技术人人员提供供安全生生产管理理服务。 第十八八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按照国国家和自自治区的的有关规规定提取取安全生生产费用用,专户户储存。安安全生产产费用专专项用于于下列事事项: (一)安安全技术术措施工工程建设设;(二二)安全全生产设设施、设设备的配配备、更更新、维维护、检检测和检检验;(三三)安全全生产宣宣传、教教育和培培训; (四)劳劳动防护护用

11、品的的配备及及职业危危害防治治; (五)安安全评价价、评估估; (六)重重大危险险源和事事故隐患患的治理理、监控控; (七)其其他保障障安全生生产的事事项。 第十九九条对矿矿山、道道路交通通运输、建建筑施工工、危险险化学品品、烟花花爆竹等等行业从从事生产产经营活活动的单单位,应应当收取取安全生生产风险险抵押金金。发生生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安安全生产产风险抵抵押金可可以转作作事故抢抢险救灾灾和善后后处理等等所需费费用的支支出。 安全生生产风险险抵押金金的具体体管理办办法,由由自治区区人民政政府另行行制定。 第二十十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对重大大危险源源采取下下列监控控措施: (一)建建立运行行

12、管理档档案,对对运行情情况进行行全程监监控;(二二)定期期对设施施、设备备进行检检测、检检验;(三三)定期期进行安安全评价价。 对重大大危险源源监控措措施的实实施情况况,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至少每每半年向向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和其其他有关关部门报报告一次次。 第二十十一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应当根据据本单位位生产经经营活动动的特点点,对安安全生产产状况进进行经常常性检查查。检查查情况应应当记录录在案,并并按照规规定的期期限保存存。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对本单单位存在在的生产产安全事事故隐患患的治理理负责。发发现事故故隐患的的,应当当立即采采取措施施,予以以消除;对非本本单位原原因造成成的事故

13、故隐患,不不能及时时消除或或者难以以消除的的,应当当采取必必要的安安全措施施,并及及时向当当地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或或者其他他有关部部门报告告。 第二十十二条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危险险物品的的生产、经经营、储储存场所所或者使使用数量量构成重重大危险险源的设设施,必必须与居居民区(楼楼)、学学校、医医院、集集贸市场场及其他他公众聚聚集的建建筑物保保持国家家规定的的安全距距离。对对已建成成的不符符合安全全距离要要求的建建筑物或或者设施施,由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有关关部门根根据有关关规定责责令限期期整改,需需要拆除除或者搬搬迁的,报报本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后后实施。 在重大大危险源源、高压压

14、输电线线路和输输油、输输气管道道等场所所和设施施的安全全距离范范围内,任任何单位位和个人人不得新新建建筑筑物、构构筑物。 第二十十三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举举办大型型经贸、文文化、体体育等社社会活动动,举办办单位应应当制定定符合安安全要求求的活动动方案和和事故应应急救援援预案,并并按照有有关规定定履行审审批手续续,落实实各项安安全措施施。 第二十十四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进进行大型型爆破、大大型设备备(构件件)吊装装等危险险作业的的,应当当制定具具体的施施工方案案和安全全防范措措施,确确定专人人进行现现场统一一指挥,并并指定专专职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人员员进行现现场安全全检查和和监督,确确保安全全。 第二

15、十十五条生生产、经经营、运运输、储储存、使使用危险险物品或或者处置置废弃危危险物品品的,由由有关主主管部门门依法审审批并实实施监督督管理。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生产、经经营、运运输、储储存、使使用危险险物品或或者处置置废弃危危险物品品,必须须执行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和国家家标准或或者行业业标准,建建立专门门的安全全管理制制度,采采取可靠靠的安全全措施,接接受有关关主管部部门依法法实施的的监督管管理。 第二十十六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应当建立立健全职职业安全全卫生制制度和职职业病防防治责任任制度,采采用有效效的职业业病防护护设施,为为从业人人员提供供符合国国家规定定的职业业病防护护用品。 生产经经营单

16、位位应当对对有职业业危害的的作业场场所定期期进行检检验、检检测,并并对从业业人员定定期进行行健康检检查,建建立职业业健康监监护档案案,防止止和减少少职业危危害;对对患有职职业病的的,应当当按照国国家和自自治区的的有关规规定予以以及时治治疗和妥妥善安置置。 第二十十七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应当按照照国家标标准或者者行业标标准为从从业人员员无偿提提供合格格的劳动动防护用用品,并并教育、督督促从业业人员正正确佩戴戴和使用用。对从从事高空空、采掘掘、攀登登悬崖、陡陡坡作业业和进入入深坑、深深井作业业的从业业人员应应当采取取专门的的安全防防护措施施。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不得以以现金或或者其他他物品替替代劳动

17、动防护用用品的提提供。 第二十十八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发发包或者者出租生生产经营营项目、场场所、设设备的,应应当与承承包单位位、租赁赁单位签签订专门门的安全全生产管管理协议议,或者者在承包包、租赁赁合同中中约定各各自的安安全生产产管理职职责。 禁止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出出租、出出借、转转让存在在生产安安全事故故隐患的的设备。 第二十十九条学学校、幼幼儿园应应当加强强安全管管理和安安全知识识教育,制制定事故故应急救救援预案案并定期期组织演演练。教教学设施施、生活活设施应应当设有有符合紧紧急疏散散需要和和标志明明显的出出口,保保持疏散散通道畅畅通。 对学生生进行劳劳动技能能教育以以及组织织学生参参加公益

18、益劳动等等社会实实践活动动,必须须确保学学生安全全。禁止止以任何何形式或或者名义义组织学学生从事事接触易易燃、易易爆、放放射性、有有毒、有有害等危危险物品品的劳动动或者其其他危险险性劳动动;生产产经营单单位不得得租用学学校房屋屋、场地地作为易易燃、易易爆、有有毒、有有害等危危险物品品的生产产、经营营、储存存场所或或者作为为机动车车停车场场。 第三十十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为从业业人员办办理工伤伤社会保保险,按按时足额额缴纳工工伤社会会保险费费。煤矿企企业、建建筑施工工企业还还应当为为煤矿井井下作业业的职工工、从事事危险作作业的职职工办理理意外伤伤害保险险,支付付保险费费。 其他生生产经营营单

19、位可可以为从从事高空空、井下下、高温温高压、有有毒、有有害、易易燃、易易爆等危危险作业业岗位的的从业人人员办理理意外伤伤害保险险。 第三章章安全生生产的监监督管理理 第三十十一条各各级人民民政府对对本行政政区域内内的安全全生产工工作应当当履行下下列职责责: (一)负负责安全全生产法法律、法法规和规规章的贯贯彻实施施; (二)制制定安全全生产年年度计划划和中长长期发展展规划,确确保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工作所所需的经经费; (三)建建立健全全与经济济发展相相适应的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体体系; (四)建建立安全全生产控控制指标标体系,对对安全生生产工作作实行目目标管理理; (五)建建立定期期安全

20、生生产例会会制度,分分析安全全生产形形势,及及时协调调、解决决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中中存在的的重大问问题; (六)安安全基础础设施应应当纳入入城市总总体建设设规划,同同步规划划、设计计、建设设; (七)建建立健全全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救援体系系,组织织有关部部门制定定并实施施重特大大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救援预案案,调查查处理重重大生产产安全事事故; (八)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职责。 第三十十二条各各级人民民政府及及其有关关部门的的主要负负责人,是是本行政政区域、本本部门职职责范围围内安全全生产工工作的第第一责任任人,对对安全生生产工作作全面负负责;其其他负责责人具体体负责分分管工作

21、作范围内内的安全全生产工工作。主主要负责责人和其其他责任任人因工工作严重重失误、失失职造成成重大损损失或者者恶劣社社会影响响的,或或者对重重大事故故负有领领导责任任的,应应当辞去去职务。 第三十十三条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和其他他有关部部门应当当依法对对生产经经营单位位执行安安全生产产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和国国家标准准或者行行业标准准的情况况进行监监督检查查。对检检查中发发现的违违法行为为,应当当责令限限期改正正;对应应当给予予行政处处罚的行行为,依依法作出出行政处处罚决定定;对存存在生产产安全事事故隐患患的设备备、设施施、器材材,应当当依法予予以暂扣扣或者暂暂时封存存;对确确有证据据证

22、明不不符合安安全生产产国家标标准或者者行业标标准的设设施、设设备、器器材,应应当依法法予以扣扣押或者者查封,并并在十五五日内作作出处理理决定。 各类行行业协会会应当配配合有关关部门做做好安全全生产的的监督检检查工作作。 第三十十四条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人员员执行监监督检查查任务时时,应当当出示有有效的执执法证件件,由两两人以上上共同进进行,并并将检查查的时间间、地点点、内容容、发现现的问题题以及处处理情况况,作出出书面记记录,由由检查人人员和被被检查单单位的负负责人签签字。 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人人员依法法进行监监督检查查时,应应当按照照要求佩佩戴安全全防护用用品。 第三十十五条从从事安全全

23、评价、认认证、检检测、检检验等业业务的安安全生产产中介机机构,应应当具备备国家规规定的资资质条件件,并对对其做出出的安全全评价、认认证、检检测、检检验结果果承担法法律责任任。 安全生生产中介介机构应应当将安安全评价价、认证证、检测测、检验验结论报报当地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备案。 安全生生产中介介机构应应当按照照国家和和自治区区规定的的项目标标准收费费。 第三十十六条自自治区外外注册登登记的安安全生产产中介机机构在自自治区行行政区域域内开展展业务的的,应当当向自治治区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报报告,接接受监督督管理。 第三十十七条任任何单位位和个人人对生产产安全事事故隐患患或者安安全生

24、产产违法行行为,均均有权向向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或者者其他有有关部门门报告或或者举报报,受理理的部门门有义务务为报告告人或者者举报人人保密。 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和其其他有关关部门应应当公开开电话、通通信地址址或者电电子邮件件地址,受受理有关关安全生生产的报报告或者者举报。 第三十十八条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和其他他有关部部门接到到生产安安全事故故隐患报报告的,应应当及时时调查有有关情况况,组织织协调消消除事故故隐患;属于重重大生产产安全事事故隐患患的,应应当及时时报请同同级人民民政府采采取治理理措施;对于超超出本级级人民政政府管理理权限的的,应当当及时报报告上级级人民政政府

25、。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将治治理重大大生产安安全事故故隐患的的有关情情况,向向自治区区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通报报。 第三十十九条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采采用公告告、新闻闻发布会会、简报报、网络络传播等等形式,定定期向社社会公布布本行政政区域安安全生产产状况和和生产安安全事故故情况,及及时公开开安全生生产严重重违法行行为的情情况和重重特大生生产安全全事故的的有关信信息。 第四十十条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建立立安全生生产违法法行为记记录系统统,对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及及其主要要负责人人、个人人经营的的投资人人、安全全生产中中介机构构及其负负责人等等安全生生产活动动当事人

26、人的违法法行为及及其处理理结果进进行记录录。任何何单位和和个人均均有权查查询相关关记录。 第四章章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应急急救援与与调查处处理 第四十十一条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应当当组织有有关部门门制定本本行政区区域重特特大生产产安全事事故应急急救援预预案,建建立应急急救援体体系,配配备应急急救援装装备。 第四十十二条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制定定的重特特大生产产安全事事故应急急救援预预案应当当包括下下列内容容: (一)应应急救援援的指挥挥和协调调机构;(二)有有关部门门在应急急救援中中的职责责和分工工;(三三)危险险目标的的确定和和潜在危危险性的的评估;(四)应应急救援援组织及及其人员员、装备

27、备;(五五)紧急急处置、人人员疏散散、工程程抢险、医医疗急救救等措施施方案;(六)社社会支持持救助方方案;(七七)应急急救援组组织的训训练和演演习;(八八)应急急救援物物资储备备;(九九)经费费保障;(十)其其他应急急救援措措施。 第四十十三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应当根据据本单位位生产经经营的特特点,对对生产经经营活动动中容易易发生生生产安全全事故的的领域和和环节进进行监控控,建立立应急救救援组织织或者配配备应急急救援人人员,储储备必要要的应急急救援设设备、器器材,并并定期进进行维护护、保养养和检测测,制定定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救援预案案。 第四十十四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制制定的生生产安全全事故

28、应应急救援援预案应应当包括括下列内内容: (一)应应急救援援组织及及其职责责;(二二)危险险目标的的确定和和潜在危危险性的的评估;(三)应应急救援援预案启启动程序序;(四四)紧急急处置措措施方案案;(五五)应急急救援组组织的训训练和演演习;(六六)应急急救援设设备器材材的储备备;(七七)经费费保障;(八)其其他应急急救援措措施。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应当定定期演练练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救援预案案,每年年不得少少于一次次。 第四十十五条负负有事故故调查处处理责任任的单位位和组织织在事故故调查处处理中,应应当按照照实事求求是、尊尊重科学学的原则则,及时时、准确确地查清清事故原原因,查查明事故故性质和

29、和责任,提提出整改改措施,并并对事故故责任者者提出处处理意见见。 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调查查和处理理的具体体办法,按按照国家家和自治治区的有有关规定定执行。 第四十十六条事事故调查查处理应应当自事事故发生生之日起起九十日日内结案案。情况况特殊,确确实在九九十日内内无法结结案的,报报本级人人民政府府批准,可可以适当当延长,但但不得超超过一百百八十日日。 事故调调查处理理的费用用,由发发生事故故的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承担担,事故故涉及两两个以上上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由由事故调调查组酌酌情划分分承担份份额。 第四十十七条发发生生产产安全事事故,造造成生产产经营单单位的从从业人员员死亡的的,死亡亡者家属属除

30、依法法获得工工伤保险险补偿外外,发生生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单位位还应当当向其支支付一次次性生产产安全事事故死亡亡赔偿金金。 生产安安全事故故死亡赔赔偿金的的数额,应应当按照照不低于于自治区区上一年年度城镇镇居民人人均可支支配收入入的二十十倍计算算,但不不得少于于人民币币二十万万元。 第五章章法律责责任 第四十十八条违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定,各级级人民政政府及其其有关部部门有下下列行为为之一的的,对直直接负责责的主管管人员和和其他直直接责任任人员依依法给予予行政处处分;构构成犯罪罪的,依依法追究究刑事责责任: (一)对对依法应应当予以以取缔或或者关闭闭的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未未予取缔缔或者关关闭的; (

31、二)未未依法履履行审查查、批准准职责,造造成严重重后果的的;(三三)未按按照规定定履行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职责责的; (四)未未能有效效组织救救援致使使人员伤伤亡或者者财产损损失加重重的; (五)对对生产安安全事故故隐瞒不不报、谎谎报或者者拖延报报告的; (六)阻阻挠、干干涉生产产安全事事故调查查处理或或者生产产安全事事故责任任追究的的; (七)滥滥用职权权、玩忽忽职守、徇徇私舞弊弊的。 特大生生产安全全事故行行政责任任的追究究,依照照国家有有关规定定执行。 第四十十九条本本条例规规定的行行政处罚罚,由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决定;予以关关闭的行行政处罚罚由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报报

32、请县级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府依照国国务院规规定的权权限决定定;有关关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对行政政处罚的的决定机机关另有有规定的的,从其其规定。 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可以以委托安安全生产产执法监监察机构构实施行行政处罚罚。 第五十十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的主主要负责责人未履履行本条条例规定定的安全全生产管管理职责责的,责责令限期期改正;逾期未未改正的的,责令令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停产停停业整顿顿。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主要要负责人人未履行行本条例例规定的的安全生生产管理理职责,导导致发生生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给予予撤职处处分,或或者处二二万元以以上二十十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构构成犯罪罪的,依依法追究究刑事责

33、责任。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主要要负责人人依照前前款规定定被追究究刑事责责任或者者受撤职职处分的的,自刑刑罚执行行完毕或或者受处处分之日日起,五五年内不不得担任任任何生生产经营营单位的的主要负负责人。 第五十十一条违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定,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有下下列行为为之一的的,责令令限期改改正;逾逾期未改改正的,责责令停产产停业整整顿,可可以并处处五千元元以上二二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 (一)主主要负责责人和安安全生产产管理人人员未按按照规定定参加安安全生产产培训并并考核合合格的; (二)未未按照规规定对从从业人员员进行安安全生产产教育和和培训的的,或者者向从业业人员收收取安全全生产教教育和培培训费

34、用用的; (三)未未按照规规定设置置安全生生产管理理机构或或者配备备安全生生产管理理人员的的; (四)特特种作业业人员未未按照规规定进行行专门的的安全作作业培训训并取得得资格证证书而上上岗作业业的。 第五十十二条违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定,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有下下列行为为之一的的,责令令限期改改正;逾逾期未改改正的,责责令停产产停业整整顿,可可以并处处二万元元以上五五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 (一)未未按照规规定提取取安全生生产费用用的; (二)未未按照规规定为从从业人员员提供符符合国家家标准或或者行业业标准的的劳动防防护用品品的。 第五十十三条违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定,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有下下列行为为之一的的

35、,责令令限期改改正;逾逾期未改改正的,责责令停产产停业整整顿,可可以并处处五万元元以上十十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 (一)未未按照规规定对重重大危险险源采取取监控措措施的; (二)未未按照规规定对大大型爆破破、大型型设备(构构件)吊吊装等危危险作业业安排专专门管理理人员进进行现场场安全管管理的; (三)生生产、经经营、储储存、使使用危险险物品,未未建立专专门安全全管理制制度、未未采取可可靠的安安全措施施或者不不接受有有关主管管部门依依法实施施的监督督管理的的。 第五十十四条违违反本条条例第二二十八条条第一款款规定,生生产经营营单位未未与承包包单位、承承租单位位签订专专门的安安全生产产管理协协议或者

36、者未在承承包合同同、租赁赁合同中中约定各各自安全全生产管管理职责责的,责责令限期期改正;逾期未未改正的的,责令令停产停停业整顿顿。 违反本本条例第第二十八八条第二二款规定定,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出租租、出借借、转让让存在生生产安全全事故隐隐患设备备的,责责令限期期改正,没没收违法法所得;违法所所得在五五万元以以上的,并并处违法法所得一一倍以上上五倍以以下罚款款;没有有违法所所得或者者违法所所得不足足五万元元的,并并处一万万元以上上五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导致发发生生产产安全事事故给他他人造成成损害的的,与承承租方承承担连带带赔偿责责任。 第五十十五条违违反本条条例第二二十九条条第二款款规定的的,责令

37、令停止违违法行为为,处一一万元以以上五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 第五十十六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不不具备安安全生产产条件,经经停产停停业整顿顿仍不具具备条件件的,依依法予以以关闭;有关部部门应当当依法吊吊销其有有关证照照。 第五十十七条违违反本条条例第三三十条第第二款规规定,煤煤矿企业业和建筑筑施工企企业没有有为井下下职工或或者从事事危险作作业的职职工办理理意外伤伤害保险险的,责责令限期期办理;拒不办办理的,处处以应当当缴纳意意外伤害害保险费费用的二二倍以上上五倍以以下罚款款,同时时强制其其办理。 第五十十八条承承担安全全评价、检检测、检检验工作作的安全全生产中中介机构构,出具具虚假证证明,构构成犯

38、罪罪的,依依法追究究刑事责责任;尚尚不构成成犯罪的的,没收收违法所所得,违违法所得得在五千千元以上上的,并并处违法法所得二二倍以上上五倍以以下的罚罚款;没没有违法法所得或或者违法法所得不不足五千千元的,单单处或者者并处五五千元以以上二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对其其直接负负责的主主管人员员和其他他直接责责任人员员处五千千元以上上五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给他人人造成损损害的,与与生产经经营单位位承担连连带赔偿偿责任。 对有前前款违法法行为的的机构,撤撤销其中中介机构构相应资资格。 第五十十九条生生产经营营单位违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定,导致致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发生的的,责令令其限期期改正或或者停产产停业整整顿

39、,并并按照下下列规定定予以处处罚: (一)发发生一次次死亡一一人或者者一次重重伤三人人至五人人的生产产安全事事故的,处处二万元元以上五五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 (二)发发生一次次死亡二二人或者者一次重重伤六人人至九人人的生产产安全事事故的,处处五万元元以上二二十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 (三)发发生一次次死亡三三人至九九人或者者一次重重伤十人人至二十十九人的的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处处二十万万元以上上五十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 (四)发发生一次次死亡十十人以上上或者一一次重伤伤三十人人以上的的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处处五十万万元以上上一百五五十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 第六十十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或者者当事人

40、人对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或或者有关关部门的的具体行行政行为为不服的的,可以以依法申申请行政政复议或或者提起起行政诉诉讼;逾逾期不申申请行政政复议,不不提起诉诉讼,又又不履行行的,作作出具体体行政行行为的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或者有有关部门门可以申申请人民民法院强强制执行行。 第六章章附则 第六十十一条本本条例自自20006年111月11日起施施行。119877年7月月2日广广西壮族族自治区区第五届届人大常常委会第第二十四四次会议议通过的的广西西壮族自自治区劳劳动安全全暂行条条例同同时废止止。 广西壮族族自治区区人民代代表大会会常务委委员会公公告第三三十六号号 广广西壮族族自治区区安全生生产条例例已由由广西壮壮族自治治区第九九届人民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务委员会会第二十十四次会会议于220066年9月月27日日通过,现现予公布布,自220066年111月1日日起施行行。广西西壮族自自治区人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常务委员员会20006年年9月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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