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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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页 共 83 页预算计算规则( 精 编 版 )第 2 页 共 83 页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l .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

2、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

3、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 l/2 面积。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第 3 页 共 83 页l/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4、。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rn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l/2 计算。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 l/2 面积。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

5、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计算。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l/2 计算。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

6、积。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第 4 页 共 83 页计算 1/2 面积。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0m 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箕。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7、 计算。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

8、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 、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第 5 页 共 83 页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

9、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目 录土建工程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第三章 砌筑工程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第 6 页 共 8

10、3 页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第九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十章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十一章 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 模板工程第十三章 垂直运输工程第十四章 建筑物超高费第十五章 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第十六章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装修工程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第三章 天棚工程第四章 门窗工程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六章 其他工程第七章 脚手架工程第八章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第九章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第十章 其他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安装工程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第五

11、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关资料收集:1、河北 08 定额与 03 定额区别2、GB / T 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关于建筑面积的讲解4、土建工程师的重要数据第 7 页 共 83 页5、建筑施工、造价、设计、管理、建材等专业常用网站(精选)土建工程总说明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 (G

12、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 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

13、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七、建筑工程应用

14、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八、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15、。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九、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是按照 1994 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 45 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 40 元/ 工日,综合用工三类 30

16、 元/工日。十、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2.本定额中的材料是按选定的材料规格或综合后计算的,其选用标准见“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取定表”,实际工程所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价格是依据 2008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二。十一、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第 8 页 共 83 页1.机械规格、种类及台班用量是

17、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必要的机械停滞时间等因素。2.本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 2008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确定的,凡未指明具体型号、规格的机械,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当前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综合价格。3.本定额中次要机械综合为其他机械费。十二、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定额的项目中。十三、本定额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按本册 A.13 垂直运输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十四、本定额中的模板和脚手杆、板等周转性材料的数量为摊销量,已考虑了正常的

18、周转次数和残值回收折价,实际施工采用不同品种的周转性材料时,可以调整。模板和脚手杆、板等在同一城市内工地间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组合钢模板及零星卡具回库维修费已包括在其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十五、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到达施工现场价(包括商品混凝土出厂价及运输费) ,如发生泵送时,另按泵送增加费项目计算泵送费,同时按本册 A.13 垂直运输工程相应项目扣减垂直运输费。十六、本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冷轧带肋除外)未考虑冷加工,如设计规定必须进行冷加工者,除不改变直径使用的钢筋冷拉加工费用、加工损耗由延伸率抵补外,冷轧、冷扭的加工费和加工损耗可据实计算。十七、本定额

19、中木材消耗量是指加工后的规格料的消耗量,烘干木材单价中已包括参考烘干费 110 元/m3;烘干木材用量中包括了 6.5%的烘干损耗;1m3 原木参考综合出材率为 66%。十八、本定额中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预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构件实际采用蒸汽养护时,每立方米预制构件按实体积增加参考养护费 80 元/m3 ;如采用其他养护方法,根据实际计算养护费。十九、本定额中混凝土、砂浆、垫层等用砂是按中砂编制的,如实际施工中采用细砂的,可按附录一“配合比”进行调整。二十、本定额中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是确定工程预算价使用的,如实际施工与规定有出入时,不作调整。二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说明

20、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本定额中。二十二、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按如下方式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水、电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的 1.65%结算(其中:水费0.08%,电费 1.57%) ,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的 1.86%结算(其中:水费 0.24%,电费 1.62%) ,该系数为参考,实际不同时,可按实结算。二十三、本定额中以“以内”或“ 以下”表示者,均包括 “”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其本身。二十四、本定额中材料数量带“() ”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21、二十五、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A.1 土、石方工程一、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与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或虚方体积之间进行折算时,可按下表计算。体积折算表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虚方体积1.001.150.920.770.871.000.800.671.081.251.000.831.301.501.201.00二、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立方米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第 9 页 共 83 页切土计算。三、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 的底面积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 1m

22、 计算。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沟槽净长线计算。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 2.5%计算。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 单位:m管 径(mm)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塑料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 陶土管507510020025035040045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0.600.700.801.001.30

23、1.601.802.002.200.700.800.901.101.401.701.902.102.400.800.901.001.301.501.802.002.302.600.700.800.901.101.40五、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面计算至槽底。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六、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土方工程放坡系数表机 械 挖 土土 壤类 别放坡起点( m )人 工挖 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1.201.502.001 0.501 0.331 0.251

24、0.331 0.251 0.101 0.751 0.671 0.33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因土质不好,地基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七、在挖土方、槽、坑时,如遇不同土壤类别,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八、基础工程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作面,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 础 材 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浆砌毛石、条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混凝土基础支模板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200300

25、300300800(防水层面)九、挖沟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地坑底宽,单面加 10cm,双面加 20cm 计算。支挡土板不再计算放坡。十、人工挖沟槽、地坑深超过 3m 时应分层开挖,底分层按深 2m,层间每侧留工作台 0.8m 计算。第 10 页 共 83 页十一、回填土按夯填或松填分别以立方米计算。回填土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等) 的外形体积。在计算管道沟回填土时,管道直径在 500mm 以上(含 500mm),需减去其体积。每米管道应减去的体积,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 管道直径 (mm)管 道名 称

26、500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 12011400 14011600钢 管铸 铁 管塑 料 管混凝土管0.210.240.220.330.440.490.460.600.710.770.740.921.151.151.251.351.451.55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二、余土(或取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整个单位工程中外运和内运的土方量一并考虑。挖出的土如部分用于灰土垫层时,这部分土的体积在余土外运工程量中不予扣除。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室的资料,确定余

27、土和取土工程量。十三、机械挖土方如在坑下挖土时,计算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可按土方工程量的 8%计算,也可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入土方工程量。十四、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挖出的土方运输,应根据现场签证确定的数量和运距计算。十五、机械平整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3 7 灰土碾压、2 8 灰土碾压、天然级配砂石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六、土方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 45m 计算。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 重心

28、的最短距离计算。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二、送桩:按送桩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 0.5m 计算) 。送桩后孔洞如需回填时,按“A.1 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三、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四、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1.钻孔按实钻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与超灌长度之和乘以设计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 0.25m 计算。2.泥浆运输按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五、人工挖孔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1.挖土按实挖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挖土尺寸按设计桩身直径加 200mm 计算,项目中包括垂直运输及 100m 以内水平运输。2.设计有混凝土护壁者,护壁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护壁厚度按100mm,高度按孔身高度计算。3.扩大头如需锚杆支护时,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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