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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办理须知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二、受理范围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拟变更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三、需提交材料(一)执业地点变更1 1、区内变更、区内变更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 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申请表1 份;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本市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
2、具的申请人 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1 份;拟执业注册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并加盖机构印章;2 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9)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填写 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 2、区外到区内的变更、区外到区内的变更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 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申请表1 份;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变更通知单;本市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1 份;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 1份,并加盖机构印章;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1 张;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2 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3 3、区内到区外的变更、区内到区外的变更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 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申请表1 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 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4 4、部队医师变更到地方、部队医师变更到地方地方版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
4、 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申请表1 份;医师资格证书、军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本市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1 份;拟执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并加盖机构印章;近期小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1 张;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5 5、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部队版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3 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 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5、证明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二)执业范围变更1 1、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注册主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取得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在北京市三级甲等综合(专科)医疗机构(部队除外),专科医疗机构的选择只限于相应的专科专业,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者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6、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2 2、执业范围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执业范围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 份;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本市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1 份;拟执业注册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并加盖机构印章;2 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注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同意变更执业范围意见书;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出具的接受同一类别
7、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的考核合格证明(可以任选其一);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需提交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3 3、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已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已注册一个以上执业范围的医师,如变更执业地点至其他类册一个以上执业范围的医师,如变更执业地点至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时,只能选择已注册范围的其中一个作为别的医疗机构时,只能选择已注册范围的其中一个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执
8、业范围进行注册。(三)执业类别变更1、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2、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执业的临床医师,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3、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变更注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 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申请表1 份;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本市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9、的申请人 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1 份;拟执业注册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并加盖机构印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四、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五、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各项材料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见示范文本)。申请材料应使用 A4 纸张打印或复印;(三)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应加盖申请人原单位和拟注册机构印章,并签署注
10、册单位意见;原单位或拟注册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加盖其上级单位具备法人资格印章,并签署“同意”意见;(四)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申请人签字及签字的日期;(五)在军队已取得军队地方两用医师资格并注册的临床、公卫、口腔类军队转业、复员、退休转地方人员应先到原执业证书发证机关办理由军队到地方的变更手续。中医类军队转业、复员、退休转地方人员应先到原执业证书发证机关办理由军队到地方的变更手续;(六)身份证指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页;(七)申请人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领取审批结果,若“凭证”丢失,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及聘用机构开据的证明
11、信领取审批结果。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领取办理结果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五、其他咨询电话:88364024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小区 12 号楼海淀区卫生局一层办事大厅。详细行政许可须知及表格下载请登陆“北京市海淀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信息网()下载专区医政科“查询”。乘车路线:1.乘坐 73 路到增光路东口下车步行 197 米;2.乘坐 102 电车 103电车 114 电车 320 路 695 路 717路特 5 路特 6 路到甘家口大厦下车向西步行 269米。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附件: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示范样本3、健康体检表4、授权委托书及示范样本5、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示范样本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