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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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 .总那么编制目的1.1 编制依据适用范围1.2 工作原那么.防汛重点部位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1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 .预防和预*机制预防预警信息3.1 预防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4 .应急响应1 IV级应急响应4.1 I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4.2 I级应急响应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4.预防和预*机制.1预防预警信息4 . 1. 1气象水文信息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气象、水文部门对重大 水旱灾害的预报和预见期以及对重大水旱灾害做出的评估,

2、及时报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 提早预警,通知有关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准备。当雨水来 临时,各乡镇(街道)、社区、农村等单位,特别是辖区内 各类险工险段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密切注意洪水动态,雨情、 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地点的水情 应在30分钟内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 1.2行洪信息当白马河行洪时,区水务局组织有关乡镇加强巡堤,并 将堤防、洪水运行情况报市水务局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当白马河漫滩行洪危及村庄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 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并组 织群众转移,同时向市防办上报相关情况。5

3、. 1.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发生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10 - 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 告。各乡镇(街道)、相关险工险段负责人要及时核实,进 一步续报,为全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6. 1.4旱情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农田土壤墙 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 急剧开展时应及时加报。7. 2预防预警行动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客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和松懈情绪,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 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 任人

4、,加强防汛抢险队伍的建设,加强抗洪抢险的培训和演 练工作。(3)工程准备。组织河道清淤清障,检查防汛排涝设 施,排查各种防汛重大隐患,落实平安度汛方案。(4)物料准备。防汛物资的筹集和储藏实行“分级负 责、分级储藏、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藏,讲求实效, 专物专用,采取专储代储、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方法,合 理有效配置。(5)预案准备。各级各部门都要制定防汛预案和领导-11 - 分包负责制。(6)防汛抗旱检查。建立健全以查组织、查工程、查 预案、查物资、查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实行管 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查和上级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做好检查工作。一般定于4月底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

5、行一 次全面隐患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 2.2河道洪水预警当白马河出现洪水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 市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抗 旱指挥部和有关单位报告,为预警提供依据。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确定洪水预警 区域、标准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必 要时,根据上级指令和实际情况通知周边村庄居民及企业单 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9. .3沥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 分级负责的原那么,确定沥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做好防 涝自我保护和排涝的有关准备工

6、作。必要时,根据上级指令 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10. .4干旱灾害预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12 - 因地制宜地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 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开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 提出相应对策。11. 2. 5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 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 室协调有关供水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 好储藏应急用水的准备(水务局负责区域内农村应急供水准 备工作)。12. .6供电危机预警当因洪涝灾害出现停电,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7、协 调有关供电部门做好应急供电,并及时抢修因洪水冲塌导致 的断电。13. .7供气危机预警当因洪水冲塌出现燃气泄漏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 公室协调有关燃气部门及时排查泄漏的燃气源头并做好相 应的措施。14. 3预警支持系统3. 1防汛抗旱预案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修订和完善所辖 区域防汛抗旱预案,经当地政府批准,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 挥机构备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应贯彻执行。-13 -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 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响,保障有力; 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 抗旱工作目标。按洪涝、旱灾的严重

8、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共分为四级, 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IV级、III级、II级、I级。15. 1 IV级应急响应1.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IV级响应:(1)辖区日降雨到达5至10年一遇一般洪水标准(日 降雨110mm以上);(2)白马河开始行洪;(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指令;(4)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暴雨重大气象灾害HI 级应急响应;(5)发生轻度干旱。5. 1.2 IV级响应行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并签署启动IV 级响应预案。区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城管局、住建局、发 改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 商。会议商议对白马河开始巡堤;各高楼基坑

9、、地下商场及 车库、池塘、低洼等易积水进水地带负责人上岗执勤;危旧-14 - 房屋,特别是针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发动转移。加强汛(旱) 情监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议,具 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5. 2 III级应急响应5.2.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in级响应:(1)辖区日降雨到达10至20年一遇较大洪水标准(日 降雨165mm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雨时;(2)白马河出现漫滩行洪、危及村庄;(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ni级响应指令;(4)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暴雨重大气象灾害

10、n 级应急响应。(5)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5. 2.2 III级响应行动(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区防 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常务副指挥长签署启动ni级响 应,视情况启动区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区防汛办负 责将预警响应发布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预警 到村,村负责预警到人。(2)区防指具体安排防汛工作,视情况设立前线指挥 部;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 位。(3)各包片、段、工程的各级领导,上岗到位,到达 防汛一线,靠前指挥,指导一线防汛工作。(4)相关部门加强汛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

11、预报,做 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5)宣传部门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6)各乡镇(街道)全员上岗,靠前指挥,先期处置 各辖区内相关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白马河河道沿河乡 镇(街道、旭阳园区),按照管理范围,派人巡堤、巡河查 险,确保群众生命平安。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防力、, 相关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5.3 II级应急响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n级响应:(1)辖区日降雨到达20至50年一遇大洪水标准(日 降雨235nlm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雨时;

12、(2)白马河漫滩行洪、洪水进村;(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n级响应指令;(4)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暴雨重大气象灾害I级应急响应。16 -(5)发生严重干旱。5.3.1 II级响应行动(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抗洪抢险救 灾应急指挥系统全体成员参加,指挥长签署启动n级响应, 启动区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系统,所有成员单位集中办 公,区防汛办负责将预警响应发布到乡镇(街道),乡镇(街 道)负责预警到村,村负责预警到人,并发动全社会力量, 投入抗洪抢险。(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 设立前线指挥部,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 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同

13、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 值班。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 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 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相 关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防办。相关乡 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3)区防汛办第一时间组织专家组会商,根据汛情、 灾情、工情及气象情况,研判防汛形势,制定调度方案和逃 险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组织防汛救灾抢险提供建议和决策 咨询。(4)区级各包片、段、工程的领导及分包单位的领导, 全部上岗到位,到达防汛一线,靠前指挥,根据相关预案转-17 - 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辖区乡镇

14、(街道)及村庄进行前线救 灾,及时控制险情。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 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 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5)各乡镇(街道)全员上岗,靠前指挥,先期处置 各辖区内相关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 区政府和区防办,相关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 灾工作。(6)各包片、段、工程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抢险人员, 第一时间到达所包片、段、工程,配合前线指挥部和有关乡 镇(街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7)区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开展 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 小时内派出由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专家组

15、赴一线指导防汛。 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系统按各自分工高效运转,宣传部门 负责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 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 分工,做好有关工作。(8)区城区防汛指挥部全员上岗到位,做好城区防汛 相关工作;通知旭阳开发区、通信、电力、供水、天然气等 有关单位,做好防汛自保工作,为全区防汛抢险救灾做好相 关工作。-18 -(9)有关部门密切监视汛情开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 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重点区域抗洪抢险;为区 防指提供调度参谋意见。5.4 I级应急响应.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1)辖区日降雨到达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

16、水标准(日 降雨330mm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雨时;(2)白马河洪水进村、村庄被淹;(3)辖区出现重大险情;(4)城区发生严重内涝。(5)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指令;(6)发生特大干旱。5.4.2 I级响应行动(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抗洪抢险救灾 应急指挥系统全体成员参加,指挥长签署启动I级响应,启 动区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系统,所有成员单位集中办公, 区防汛办负责将预警响应发布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 负责预警到村,村负责预警到人,并发动全社会力量,投入 抗洪抢险。(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设 立前线指挥部,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

17、、区 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常委会、19 -5.4 应急响应终止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5.7 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指挥和调度5.8 抢险救灾5. 10平安防护和医疗救护5. 11社会力量发动与参与5. 12 应急结束6.应急保障1通信与信息保障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6.3 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6.4 治安保障物资保障6.5 资金保障9社会发动保障6 . 10技术保障.善后工作6. 1救灾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3)视情况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 防汛抗旱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行使权力。同时,

18、增加 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发动部署防汛工作。(4)区防汛办第一时间组织专家组会商,根据汛情、灾 情、工情及气象情况,研判防汛形势,制定调度方案和避险 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组织防汛救灾抢险提供建议和决策咨 询。(5)区级各包片、段、工程的领导及分包单位的领导, 全部上岗到位,到达防汛一线,靠前指挥,根据相关预案转 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辖区乡镇(街道)及村庄抢险队和有 关人员进行前线救灾,及时控制险情。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 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 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6)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全员上岗,领导靠前指 挥,先期处置各辖区内相关防汛、抢

19、险、救灾等工作,并将 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防办,相关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 防汛抢险救灾工作。(7)各包片、段、工程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抢险人员,第 一时间到达所包片、段、工程,配合前线指挥部和有关乡镇 (街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8)区防汛办及时通知城区防汛指挥部,全员上岗到 位,做好城区防汛相关工作;通知开发区、通信、电力、供 水、天然气等有关单位,做好防汛自保工作,同时,做好支 援全区防汛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9)区防办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 工情的开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 并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抗 洪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20、按各自分工高效运转,宣传部门发 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财政部门为灾 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发改、商务等单位为灾区紧急调拨防 汛物资;住建、公安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 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健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 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 工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10)区武装部协调驻地部队及民兵预备役支援全区防 汛抢险救灾。5.5应急响应终止视汛情、水情、旱情、险情、灾情变化,由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办公室适时提出终止响应的请示,由签署启动响应的 领导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应急响应 行动评估总结

21、工作,将评估总结报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 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形成整个应急响应行动 的评估报告。-21 -5. 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5. 6. 1河道洪水当白马河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要求,组织专业和群 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按程序申请动用部 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当白马河漫滩行洪,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白马河下游 庞马村、太平村、东石村、新野河村、陈家屯、薛家屯村等 6个村做好转移准备,其中新野河村全村做好转移准备,其 他村做好有洪水隐患区域的村民的转移准备,转移路线及安 置点,新野河

22、村全村沿村内道路向北,集中安置在村北养殖 小区;其他各村按照各村情况,引导群众向村内平安地带转 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承当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立 即调拨抢险物资、组织抢险队伍进行堵口抢险。在紧急情况下,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宣布进入 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 险的顺利实施。5.6.2 沥涝灾害当出现沥涝灾害时,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 据区级指令立即使用移动排涝设备,警戒线,开展自排和抽 排;对极易发生内涝的区域、或者极易积水的区域、特别是 有下水道、人员易踩空的区域及时拉警戒线、或者醒目标志,-22 - 要发动相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搞好防涝自我保护,及时

23、排除积 水,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5.6.3 干旱灾害针对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不同的等级,制订相 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做好抗旱工作。(1)特大干旱。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视情况启 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意。必要 时经区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 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 等,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搞好抗旱宣传,发动社会力 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其他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等灾情,实 施全面节水,及时监测、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5.6.4 供水危机。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

24、 挥机构要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 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水源;采取行政区域内、 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强化定量供水和 全面节水措施;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 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 源,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平安。5.7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5. 7. 1汛情、旱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23 - 归口处理,同级共享。5. 7.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 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 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 详情。5

25、. 7.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灾情,报送乡镇(街道)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需上级帮 助、指导处理的,应立即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5. 7.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汛情、旱情、 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并及时续报。5. 7.5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级防汛 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 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发布。5. 7.6汛情、旱情、灾情等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把握正 确舆论导向。5.8指挥和调度1.1.1 1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办应实行24小时值班 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旱情

26、、灾情,并 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1.1.2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可越级上 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报告,防汛抗旱 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抢险救灾。-24 -1.1.3 对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水旱灾害或突发事 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并协 助做好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工作。5. 8. 4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疫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 灾害,区、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协调有关部 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 延。5. 9抢险救灾1.9.1 出现水旱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 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

27、措施,供区委、区政 府指挥决策,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1.9.2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在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 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响,高效处置。必要时,按照规定程 序,协调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5. 10平安防护和医疗救护6. 10. 1区、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 抢险救灾人员的平安,调集和储藏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 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7. 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 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平安。出现水旱灾害后,各

28、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 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 证基本生活。5. 10.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防 汛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5. 10. 5出现水旱灾害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 健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 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5. 11社会力量发动与参与出现水旱灾害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 和危害程度,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 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广 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

29、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 下可依法征用和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 险。5. 12 应急结束1.1.1 12. 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按国 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1.1.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和调用的 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 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和省、市、-26 - 区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1.1.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防汛抗 旱指挥部应协助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 响。6.

30、应急保障6. 1通信与信息保障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 畅通的责任。6. 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 原那么,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1 .2.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 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 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 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6 . 2.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 应根据抢险急需储藏必要的常规抢险机具、设备、物资和救 生器材。6.3 应急队伍保障6 . 3.1防汛抢险队参加应急抢险

31、,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统一安排抢险。-27 -7 .3.2抗旱服务组织在干旱时期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 咨询等方面的服务。6. 4交通运输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 物资运输;各乡镇(街道)、村居负责保证群众平安转移所 需车辆调配。6.5 受灾人员生活保障应急部门负责受灾人员转移后的食品生活保障工作。6.6 医疗保障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 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防疫消毒、抢救伤员 等工作。6.7 治安保障公安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 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平安的行为,保证抗 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

32、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 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6. 8物资保障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防 汛物资储藏及其经费管理试行方法、应急物资管理暂行 方法和有关规定,储藏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防汛抗旱物 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用。-28 -6. 9资金保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抗旱资金,需要区财政增加防汛抗旱经费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区财政局协 商,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各乡镇(街道)应在本级财政 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 复补助。6. 10社会发动保障6. 10.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开展,做 好公众信息交

33、流和发布工作。特别是当发生严重汛情、旱情 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通报,以引起社会 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6. 10.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 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 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 和灾后重建工作。6. 10. 3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6. 11技术保障建设和完善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连接的信息网 络系统、信息采集系统和相关数据库,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实现信息的快速查询和资源共享。7.善后工作7.3灾后重建7.4

34、防汛抗旱工作评价8.附那么8. 1预案管理8.2奖励与责任追究8.3预案解释部门8. 4预案实施时间1 .总那么1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 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制定 本预案。1.1 编制依据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 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沥涝灾害、 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 发的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3 工作原那么区政府

35、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 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 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7. 1救灾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政府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 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 人参加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7.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分级筹措和常规防 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7.3 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那么上 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7.4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 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

36、析、评估,总 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 工作。8.附那么8. 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 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 本预案制订相关防汛抗旱应急预案。8.2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 集体和个人,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 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 的,依据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法、实 施防洪法方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8.3 预案解

37、释部门本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8.4 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31 -1.4. 1 “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的原那么按照“平安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 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的原那么,以防洪平安为 首要目标,保证防洪工程平安运行,经济社会秩序基本不受 影响。遇特大洪水和特大干旱时,要全力抢险救灾,最大限 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 定。1.5. 2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那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 部门负责。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局高度,坚持局部服从全局, 团结一致防汛抗旱。1.6. 3以防

38、为主、防抗结合的原那么坚持“以防为主,科学调度,全力抢险保平安”的防汛 方针,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 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现代化水平。1.7. 4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的原那么坚持依法防洪、依法抗旱,规范防汛抗旱行为。实行公 众参与的原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抗旱工程设 施、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2 .防汛重点部位防汛重点部位:白马河,牛尾河,各建筑工地开挖的地 槽(特别是高楼基坑)、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和危旧房屋以 及易积水地段(具体部位由各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每年 确定的为准)。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区、乡镇(街道)分别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

39、责本 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 作。3. 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 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 理局,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及制定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工作。3.1.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政 府主管应急副区长、主管水务副区长、区武装部部长、主管 城管副区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 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络平安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开展和改革局、区 科技和

40、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 和旅游局、区武装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都分局、公安襄 都分局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为成员。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3.1.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 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本区防汛抗旱的政策和制度等, 及时掌握全区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及抗旱 减灾,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3. 1. 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各部 门、单位之间防汛工作的协调、监督等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全

41、区防汛抗旱的宣传报道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汛期企业的平安生产 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担负区防汛 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为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 部当好参谋和助手。区水务局负责保障城区外河道行洪平安,河道内行洪障 碍物的清理,组织、指导河道堤防管护巡查工作,当出现险 情时,第一时间组织、指导开展应急防汛处置工作,并向区 防指报告。协助区防办做好区级防汛物资的储藏和管理。区城管局负责区管街道排水管道的疏通工作。负责城市 防汛和内涝治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涝的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 信息、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盯守,并执行指挥部的各项 命令。区委网络平安和信息化委员会

42、办公室负责做好网上舆 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网上舆 论动态,准确分析舆情走向,提出处置意见;及时组织网络 媒体澄清谣言,防止有害信息扩散蔓延,做好网上舆情调控 管控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区属企业的防汛平安工作。协调帮助安排 防洪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的资金和重大工程申报。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民爆企业防汛抗旱工作。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学校的学生、校舍的防洪平安。积极 开展防洪平安教育,教育中小学生注意汛期平安,不要到白 马河、七里河等水源地玩水。要及时掌握有关汛情,及时采 取平安防范措施,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点做好平安度汛工作。 组织对预报有重大灾害性

43、天气区域的旅游景点发布平安预 警信息。根据预警级别催促关闭景点,指导旅游景点游客避 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备防汛抗旱资金,配合防汛抗旱指挥部 办公室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区住建局负责检查城乡房屋建设的防汛平安,协调组织 公路设施的防洪平安工作。协调交通,组织运力,做好防汛 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负责检查房屋建 筑施工工地、城市危旧房屋、公路(桥梁)等部位的预防灾 害性天气准备工作。指导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灾情调查和农业生产损失情况的收 集统计,指导农业抗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区卫健局负责抢险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和灾区医疗防疫 工作,并

44、根据每年的情况组建医疗队,具体见工作手册。区商务局负责掌握市场动态和供求信息,指导大型商贸 流通企业备足货源,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公安襄都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 治安工作。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料、器材和破坏防洪与灌溉 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 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因水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群 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区武装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防汛抢险应急队伍, 及时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担负营救群众、转移撤离受灾 人员、物资及重大防洪、抗洪抗旱任务。负责组织指挥区民 兵

45、应急连执行防洪抢险任务。当遇到重大险情时及时联系请 示驻邢部队出动参加抗洪抢险。其他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三 定”等做好防汛准备应对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防汛工作,制定本辖区防 汛抗旱应急预案,对行洪河道、高楼基坑、地下车库、商 场、池塘和低洼易积水地带等险工险段,包括危旧房屋人员 转移等,都要形成专门的应对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制定 专门的人员转移应急预案。要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藏 工作,备足编织袋、水泵、铁锹、木桩、铁丝、救生衣、救 生圈等防汛物资等物品。各乡镇(街道)要确保储藏各类防 汛物资5万元以上,分类造册登记,集中存放,专人保管。 要组建好医疗和抢险队伍

46、(具体队伍和人员见工作手册), 搞好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有险情调的出、用的上。同时, 负责灾后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明确、熟悉各个居民平安转移地点及 负责人、车辆聚集点及负责人、抢险队聚集点及负责人、医 疗队聚集点及负责人、物资储藏数量及负责人。1.1 1.4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区雨 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组织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指导、催促各乡镇(街道)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预案;组织 全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协同政府督查室督 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制度。1.2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和 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1.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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