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管理任务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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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深圳市(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人才/公租)任书20 号建设单位名称:为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标准与管理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13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的通知(深建规建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建设和管理任务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完成。一、设计要求(一)建筑面积及户型。依据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有关规划建设要求,(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住房总套数不少于 套。其中,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户型套数不少于 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户型套数不超过 套;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率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二)绿色建筑设计认证标识。项目设计应获得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铜级及以上设计认证标识或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设计评价一星级及以上设计认证标识。(三)方案设计审查。项目在向规划等部门申报方案设计审批前,须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审查。(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将结合本任务书要求,对申报的方案设计出具书面意见。(四)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技

3、术要求设计,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73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土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813号)有关规定,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认定。(五)海绵设施建设要求。项目应当建设海绵设施,并满足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SJG 38-2017)有关要求,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单位向(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办理方案设计审查环节时,应当同时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六)垃圾分类处置建设要求。项目应当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要

4、求建设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确保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并满足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要求。二、建设标准(一)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深建字201827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土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813号)等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评分规则要求。(二)BIM技术。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深建字201827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土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813号)等相关要求实施BIM技术。(三)户内装修。公共租

5、赁住房和出租的人才住房户内应当按照安全耐久、环保节能、经济适用、舒适美观的原则统一完成户内的装修,请你司参照通知有关要求,编制户内装修方案,并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确认。出售的人才住房户内无需精装修。(四)公共区域装修。大堂、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和物业管理用房需完成精装修,装修水平不得低于周边同地段商品住房,且不得低于届时我市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人才住房装修标准。如属商品住房配建人才住房项目,精装修标准与该项目商品住房公共区域保持一致。地下室停车库地面应当采用环氧地坪,且应满足国家、省市规范标准。公共区域装修方案须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确认。(五)装修标准符合性确认。根据(

6、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确认的户内及公共区域装修施工图纸及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先完成大堂电梯厅走廊等公共部分的样板装修,以及每类户型样板房装修,并经(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复核确认后再开展装修施工。(六)其他要求。1.全景看房。每个户型均须制作720度全景看房的拍摄系统,经市住房保障署确认后,实现与网上全景看房系统对接,整体纳入全市统一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2.智能门禁。在所有楼栋的公共门禁统一配备智能门禁。技术要求:支持人脸识别、指纹、身份证、RCC手机SIM卡、临时密码,支持远程管理和授权;采用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的人脸库和指纹库,并连接公安部身份信息认证平台进行实名身

7、份认证;数据存储、网络通信采用国密算法加密和保护;智能门禁设备对接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采集、统一认证、统一分析。3.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在所有楼栋的公共门禁统一配备高清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技术要求:半球形结构设计、360度镜头旋转,支持动态人脸检测、抓拍、图像处理、人脸识别、陌生人和访客预警分析、防止尾随;人脸照片存储、网络通信采用国密算法加密和保护;人脸识别网络摄像机设备对接保障性住房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采集、统一认证、统一分析。以上硬件设备须与市住房保障署智能化运营管理平台实时对接,相关设备要求及技术对接实现方式须经市住房保障署确认,最终实现整体纳入全市统一公共住房基础信

8、息平台。三、建设工期(一)请你司按照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二)请你司根据年度开工计划时间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滞后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将约谈你司项目负责人,并将情况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滞后12个月以上,(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将约谈你司负责人,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四、验收核查项目竣工测绘报告完成后、竣工备案前,你司应向(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提请符合性验收,(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本任务书及有关

9、审批文件要求,对项目住房建筑面积、户型比例、套数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五、备案与移交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申请,将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地理位置、建筑面积、户型比例、住房套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出具书面备案意见。出售的人才住房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条件、程序,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销售。出租的人才住房产权归政府,建成后无偿移交,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接收、运营。出租的人才住房,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交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建成后无偿移交,由辖区住房和建设局接收。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项目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首期)归集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交纳。七、项目信息管理(一)该建设与管理任务书生效后,你司应每月26日前登录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系统(二)项目竣工测绘报告完成后、竣工备案前,你司应登录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系统(八、任务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项目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内容,须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审核同意。(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署) 2021年 月 日-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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